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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十·杂病 刺霍乱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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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平按∶此篇见《素问》卷八第二十八《通评虚实论》篇,又见《甲乙经》卷十一第四。 霍乱,刺输旁五,足阳明及上旁三。(霍乱,刺主疗霍乱输旁,可五取之,及足阳明下脉与上有疗霍乱输旁,可三取之也。平按∶输旁五《素问》王注云∶“取少阴俞旁志室穴。”新校正引杨注云∶“刺主霍乱输旁,五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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