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简直就是屠杀
霸我房子吃绝户?我搬空全家,狩猎北大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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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我房子吃绝户?我搬空全家,狩猎北大荒》
第242章 简直就是屠杀
而刘思思,则彻底僵在了那里。
她感觉自己,不像是在跟一个同龄的大学生对话。
简直恐怖!
“不……不可能……”
她失魂落魄地,喃喃自语,那声音细若蚊蚋,仿佛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这……这些东西,书上……书上根本就没有……”
“书,是死的。但是知识,是活的。”
秦振舒看着她,那眼神里,带上了一丝真正的怜悯,“而且,你手里的这本,是1972年的版本。里面的很多数据和理论,早就过时了。不信,你翻到第358页,看一下那个关于‘刀尖圆弧半径对表面粗糙度影响’的函数图像。”
刘思思下意识地,机械地,翻到了那一页。她的手指,因为剧烈的颤抖,几乎快要抓不住书页。
“看到了吗?”秦振舒的声音,如同魔咒,在她的耳边响起,“那个图像的峰值是错的,这是一个当年苏联专家在进行数据拟合时,出现的计算误差。后来,在西德的一份行业期刊上,已经有人发论文修正过了。”
“轰——!”
屠杀!
这简直是彻底的屠杀!
刘思思只觉得自己的脑子里,一片空白!
她再也支撑不住,那双因为震惊而变得毫无力气的手,一松。
“啪嗒”一声,那本被她奉为圭臬的、厚厚的专著,掉在了地上,摔开了页。
她看着秦振舒,那眼神,已经彻底失去了焦距。
她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那双漂亮的眼睛里,迅速地,蒙上了一层屈辱的水雾。
下一秒,她猛地转过身,捂着脸,像一只受了惊的小鹿,头也不回地,朝着远处,狂奔而去。
那瘦削的、略显单薄的背影,在夕阳的余晖下,显得是那么的仓皇,和狼狈。
周围,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的目光,都如同看怪物一般,死死地,黏在了秦振舒的身上。
而秦振舒,则只是平静地,弯下腰,捡起了那本掉在地上的书。
他用手,轻轻地,拂去了上面的灰尘,然后,叹了口气。
他转过身,在众人那如同摩西分海般、自动让开的道路中,缓步,走向了图书馆。
他赢了。
赢得,毫无悬念。
也赢得,索然无味。
但这场由一个莫名其妙的赌约,所掀起的风暴,才刚刚,拉开序幕。
虽然在秦振舒的眼中似乎没什么事情,甚至都激不起心中波澜。
但是在当时其他人的眼中就不一样了。
如果说,知识的传播,需要依靠书籍和课堂。
那么,八卦的传播,则只需要依靠一张张闲不住的嘴。
秦振舒和刘思思在图书馆外的那场问答,在学校里顿时掀起阵阵风波。
故事的版本,也在口耳相传之间,被迅速地,加工、润色,甚至神化。
“哥们儿,跟你们说个绝密的!咱们宿舍楼下那个秦振舒,根本不是人!他是个妖孽!我听说,他有过目不忘的本事,整个图书馆三楼的书,他都看完了!今天下午,刘思思就是不信邪,结果被人家当场打脸!据说,当时秦振舒浑身都散发着金光,说出来的话,都是带着回音的!”
流言蜚语,甚嚣尘上。
秦振舒这个名字,一夜之间,就成了整个学校里,最炙手可热的传奇。
他成了所有新生眼中,神一般的存在;也成了所有自视甚高的老生眼中,一个必须仰望的、恐怖的“怪物”。
而作为风暴中心的另一个主角,刘思思,则彻底“消失”了。
她一连两天,都没有来上课。
据说,是病了,请了病假。但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她是没脸见人了。
刘思思是谁?在整个机械系,甚至在整个京都工业大学,她都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
她不仅长得漂亮,成绩也拔尖,更重要的是,她出身好,父亲是首都钢铁厂的总工程师,母亲是大学教授。
这样的背景,让她从小就自带光环,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般的存在。
她高傲,但也确实有高傲的资本。
在她的世界里,知识是她的盔甲,是她引以为傲的勋章。而秦振舒,这个从北大荒来的“乡下人”,不仅成绩比她好,还敢当众挑战她的专业权威,甚至指出了她从教科书上背下来的“错误”!那份被彻底摧毁的骄傲,远比肉体的疼痛,来得更加刻骨铭心。
…………
302宿舍,自然也成了全校男生关注的焦点。
赵卫东这两天,过得是如坐针毡。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当初一心想要打压、羞辱的那个“乡下泥腿子”,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全校的风云人物!
现在,别说是他了,就连那些大三大四的学长,见到秦振舒,都得客客气气地,喊一声“秦同学”。
他赵卫东,反而成了别人茶余饭后的笑柄。
那个不知是谁给他起的“傻狍子”的外号,已经在男生宿舍里,不胫而走。
每次他一出门,都能感觉到,背后有无数道充满了嘲笑和戏谑的目光,像针一样,扎在他的身上。
他恨!他恨秦振舒,抢走了本该属于他的所有光环!
他恨这个“乡下人”用一种他完全无法理解的方式,颠覆了他从小到大建立起来的“京城鄙视链”!
但他更怕!他现在看到秦振舒,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连大气都不敢喘。
生怕那个看起来平静无波的家伙,一不高兴,也给他来一场“知识的碾压”。
在这个时代,大学生至少还是在以掌握知识为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
而大学,在他们心中也还是最高的学术殿堂
于是,他开始有意识地,躲着秦振舒。
秦振舒在宿舍,他就不回来。
秦振舒去上课,他才敢偷偷溜回来。整个人的状态,变得是又怂,又阴郁,连平时那副颐指气使的嘴脸,都变得有些唯唯诺诺起来。
而宿舍里的另外两个人,则对秦振舒,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态度。
那个总是沉默寡言的农村青年林木,对秦振舒的感情,已经从最初的感激,彻底升华成了一种近乎于狂热的崇拜。
他把秦振舒,当成了自己的偶像和……靠山。
他会默默地,帮秦振舒打好洗脸水,会把自己省下来的粮票,偷偷塞进秦振舒的饭盒里,虽然总会被秦振舒发现,又加倍地还回来。
秦振舒在他眼中,已经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个无所不能的“神”,一个能改变他这种农村人命运的“贵人”。
他甚至开始模仿秦振舒,上课认真听讲,下课就往图书馆跑,虽然看得磕磕绊绊,但他相信,只要跟着秦振舒的路子走,总有一天,也能出人头地。
改变最大的,是那个“书呆子”钱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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