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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部第四十七卷 禽之一

本草纲目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它小说 › 《本草纲目》 禽部第四十七卷 禽之一 内容:(音蒙童。《纲目》) 【释名】越王鸟(《纲目》)、鹤顶(同)、 雕(同)。 【集解】时珍曰∶案刘欣期《交州志》云∶如孔雀,喙长尺余,黄白黑色,光莹如漆,南人以为饮器。罗山《疏》云∶越王鸟状如乌鸢,而足长口勾, 食虫鱼,惟啖木叶。粪似薰陆香,山人得之以为香,可入药用。杨慎《丹铅录》云∶,即今鹤顶也。 \x粪\x 【主治】水和,涂杂疮(竺法真登《罗山疏》)。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quanben.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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