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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部第三十七卷\木之六 古榇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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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它小说 › 《本草纲目》 木部第三十七卷\木之六 古榇板 内容:(《拾遗》) 【集解】藏器曰∶此古冢中棺木也。弥古者佳,杉材最良。千岁者通神,宜作琴底。《尔雅注》云∶杉木作棺,埋之不腐。 【主治】无毒。主鬼气注忤中恶,心腹痛,背急气喘,恶梦悸,常为鬼神所祟挠者。水及酒和东引桃枝煎服,当得吐下(藏器)。 【附方】新一。 小儿夜啼∶死人朽棺木,烧明照之,即止。(《圣济》)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quanben.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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