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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部第三十七卷\木之四 石刺木

本草纲目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它小说 › 《本草纲目》 木部第三十七卷\木之四 石刺木 内容:(《拾遗》) 【集解】藏器曰∶石刺木乃木上寄生也。生南方林 间。其树江西人呼为靳刺,亦种为篱院,树似棘而大,枝上有逆钩。 \x根皮\x 【气味】苦,平,无毒。 【主治】破血,产后余血结瘕。煮汁服,神验不可言(藏器)。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quanben.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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