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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部第三十五卷\木之二 木

本草纲目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它小说 › 《本草纲目》 木部第三十五卷\木之二 木 内容:( ,良刃切。《拾遗》) 【释名】 木(音潭)。 【集解】藏器曰∶ 木生江南深山大树。树有数种,取叶浓大白花者入药,自余灰入染家用。 时珍曰∶此木最硬,梓人谓之 筋木是也。木入染绛用,叶亦可酿酒。 \x木灰\x 【气味】甘,温,小毒。 【主治】猝心腹症瘕,坚满 癖。淋汁八升,酿米一斗,待酒熟,每温饮半合,渐增至一、二盏,即愈(藏器。出《肘后》)。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quanben.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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