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see
图文公开

草部第十三卷\草之二 草犀

本草纲目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它小说 › 《本草纲目》 草部第十三卷\草之二 草犀 内容:(《拾遗》) 【释名】时珍曰∶其解毒之功如犀角,故曰草犀。 【集解】藏器曰∶草犀生衢、婺、洪、饶间。苗高二、三尺,独茎,根如细辛。生水中者名水犀。 曰∶《广州记》云∶生岭南及海中,独茎对叶而生,如灯台草,根若细辛。 \x根\x 【气味】辛,平,无毒。 【主治】解一切毒瓦斯,虎野狼虫虺所伤,溪毒野蛊恶刺等毒,并宜烧研服之,临死者亦得活(李 )。天行疟瘴寒热,咳嗽痰壅,飞尸喉痹疮肿,小儿寒热丹毒,中恶注忤,痢血等病,煮汁服之。岭南及睦、婺间中毒者,以此及千金藤并解之(藏器)。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quanben.io
1

评论 (0)

还没有评论

在下方写下第一条评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