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兄妹
不能相爱的一对,亲爱像两兄妹。
——《兄妹》
筱和和突然变得很忙,以至于郑谐见她要预约。他找了几次筱和和,她不是没接电话,就是说声正忙着便很快挂了电话。还有一回,已经约好了吃晚饭,却临时放了他鸽子。
也就是和和,若是换做别的女人,只消敢这么玩上一次半,就可以从郑谐的记忆名单里彻底消失了。
后来,郑谐再找和和有什么事,就索性让韦之弦代为转达,免得自己无趣碰钉子。
他疑心和和与时霖真的开始交往了,但碍于“男人八婆很无聊”的心理障碍,只能忍着。
筱和和以前谈恋爱时也会冷落他,找人时总找不见。所以每当和和谈恋爱,就是他越发无聊的时段,无聊到他也不得不去找女人凑合着交往,以打发突然闲下来没事做的时间。等和和的恋爱结束了,他一边安慰她不要伤心,一边教育她不要随便,一周与她见面三两回,他自己的那段凑数的交往也就渐渐消停了。
和和平时懒散归懒散,但一旦做事就变成一个认真投入的家伙,全力以赴,不撞南墙不回头,又倔又犟。这算她为数不多的优点中最亮眼的优点。
这一点恰是他最最欠缺的。父亲就常常训斥他活得没**没动力,从小到大就没对什么事情投入过,不管做什么都兴致缺缺。
这真怪不得他。他一出生就拥有一切,家世好,皮相好,脑子好,从小就如众星捧月,没有想要却得不到的东西,整天玩也能考第一、上名校,参加个运动会随随便便就能拿好几个冠军回家,至于学外语、学乐器,他也总是用比别人少得多的时间,就可以取得比别人好得多的成绩。
多年前有一回筱和和啃着薯片,翻着少女漫画,含糊不清地念了一句:“你的人生就跟喝白开水和啃馒头一样,真是什么惊喜都没有。”
那时他正坐在筱和和的电脑前,只用了不到两小时,就一路过关斩将地把她抓狂地玩了一个月也玩不到结局的单机游戏给打爆了,而且那是他第一回玩,连规则都不太明白。
所以他常常感慨,倘若他能像筱和和那样笨得恰到好处,那他的幸福感会强烈得多。
过了几天,他没见到筱和和,却在一家饭店里偶遇时霖,各自的饭局散伙后,两人换地儿小聚。
时霖不爱玩,郑谐也喜静,两人去饭店地下的娱乐城打台球。
台球室是豪华单间,很安静。两人一本正经地打了两局。时霖是台球高手,但也只勉强和半调子台球手郑谐打了一胜一负,啧啧称奇。
“我在国内的任务快结束了,下个月中就回美国。”
“这么快?你不是对和和有计划?”
“说起来有点搬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为了有能找她的借口,我自作聪明地向她公司指定只要她的设计稿,还提出许多要求,结果害她忙到连吃饭都没时间,更别提能把她约出来。”
“你学问越来越长,追女人的手段可一直不怎么见提高。”郑谐轻松地把球击入网中,“不过,她没时间跟你吃饭,一样也没空跟别人吃饭,连我都叫不出来。所以不要气馁,继续加油。”
“我的手段跟你那自然是没法比。”时霖笑了,“之前有人说,郑公子向来不待见垂涎他干妹妹的男人,见一个灭一个。敢情儿这都是传闻喽?”
“你运气好,赶上大赦日。那蠢丫头幼稚又天真,以后你别欺负她。”
时霖拍案大笑:“阿谐阿谐,我以前从没发现你身上竟闪耀着父性的光辉,晃得我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去你的。”
“和和幼稚又天真?我可没觉得。和和这小姑娘相当有主见,但是好像都闷在心里,不太爱说话。你看着她坐在那里,突然很活泼,突然又很安静,有时像是比实际年纪还要再小上十岁,有时候又觉得完全超越了她现在的年纪,真是个让人捉摸不透的小女子。”
“时霖,你确定我们俩说的是同一个人?”
“难道和和有孪生姐妹?”
地下的手机信号不好,郑谐出去接电话时,回想时霖对和和的形容,觉得不可思议。果然一万个人眼中有一万个哈姆雷特,在时霖的眼中,筱和和完全就是传说中谜样的神秘女郎。
不远处传来吵闹的声音,呵斥声,以及女子的哭声。
这本是一处龙鱼混杂的是非地,见怪不怪,没人愿惹事上身,倘若闹大,自然有店家前来制止。所以折腾了半天,只有远观者。
郑谐收了线,正准备回包间,那噪音的中心源里却有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却突然炸响:“住手!你再打她一下,我就报警!”
那音色柔美却相当的果断,四下里一下子静下来。
“你算哪根葱?我教育老婆关你屁事?滚,否则连你一起收拾!”
“你有力气没处发泄,可以去码头扛货,去工地盖楼,去拳市赚钱,还可以当国际佣兵打仗。只会在女人面前耍横,你算什么男人?”
有人窃窃地笑。男人要冲上去揍这名勇敢女子,被人拉开,而女子真的掏了电话开始拨号码。
保安和经理迅速赶到,劝说安抚,片刻间,这事便偃旗息鼓了。
郑谐临去前朝那边看了一眼。那女子穿一身鹅黄色的职业正装,身材姣好,头发乌黑及肩。虽然看不见模样,但好身材加好声音,基本可判作美女,可惜有勇无谋,在娱乐场所穿成这样已经够弱智,还想强出头当一回包青天,简直没脑子。
他又回想起筱和和以前也曾在这样的事情上与人争辩,那副犯傻时的样子跟这女子有得一拼。
很晚的时候,郑谐与时霖在停车场告别。
郑谐的车停得很靠里。当他将车子缓缓地开出来时,从反光镜里看见一抹鹅黄色的影子立在停车场的某处,正四下张望,似在找寻什么。
他继续注视着那一点,然后便发现又有两个黑影子似乎正在接近她。
他思考了一秒钟,叹口气,猛打了一下方向盘,把车掉了头。
郑谐回去看见的就是两个奇装异服的年轻人把一个柔弱小女子逼得节节后退的场景。
他觉得烦,观察了一下形势,打开车门悄悄地走近他们,喊了一声“小薇!”
那两个人一愣。黄衣女子反应甚是迅速,趁着那两人回头的当口,立即朝反方向跑去。
立时便有一人追了上去,另一人则冲着郑谐迎面就是一拳,被他轻巧地避开,反而晃了那人一个跟头。
他抽空朝那名女子那边望了一眼。停车场空间不太大,但那女子甚是冷静,绕来绕去也没走远,但是始终与另一名大汉隔了一车的距离。
郑谐从几辆车盖顶上轻巧地跳过去,拉住那女子:“走。”又转身朝两名大男人说:“别追,我已经报警了。”
那两个男人骂了一句娘,反身扑了上来。郑谐松手轻轻推开那女子,朝其中一人扑过来的方向退一步,顺势拉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反手劈在他的脖子上,抬腿就把他踢了出去,恰与另一人撞到一起。这人想来疼得不轻,半天没爬起来,另一人又冲上来,被郑谐又一招制住胳膊,拐手用肘部捣在他的肚子上,疼得那人半天直不起腰来。他拧着这人的胳膊观察着另一人,一边暗示身边的女子走得再远些,一边慢吞吞地说:“郑启雄若知道他手下的兄弟只会欺负弱女子,应该会觉得很没面子吧?”
“你……您……您认识我们大哥?”他手下那疼得直流汗的毛头小子慌张之下连称谓都改了。
“也不算太熟。只不过我们一起玩弹珠摔泥巴时,你们应该还没学会走路。”郑谐轻描淡写。
那两人就这么气势汹汹地来,气息奄奄地去,临走时赔着笑:“这位大哥,我们跟这位小姐开玩笑,只想吓唬吓唬她而已,真的没有恶意。”
他们没在停车场停留太久,免得滋生出更多的事,于是郑谐请那女子上了他的车。
“真要谢谢你。”
“不客气。”
“你学过武术吧?很厉害啊。”
“还好。”
“你怎么敢跟他们近身搏斗?不怕他们带枪?”
“他们不像身上有枪的样子。”
“你怎么知道那群人的来历?”
“瞎猜的。”
“你真认识他们大哥?”
“不熟,只是小学同班过几年。”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你认识我?”
“啊?我随口说的,有一首歌名叫这个。”
女子安静下来,突然轻叫了一声:“你受伤了?”她有点忙乱地从包里找出纸巾替他按住伤口,又扯下颈上的丝巾替他绑紧。
伤口不大,只是小臂上蹭破了一块皮,如今开始流血。
说起来丢脸,大概是刚才他用手肘去击某个人时,那人的衣服上吊着金属挂件,就这么被暗器划伤。
郑谐叹为观止。这女子刚才在娱乐城跟小混混叫板时像法官一样正义凛然,在停车场被人围堵也镇定得像要去赴宴一般,现在居然如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微微颤抖。
女人的确是一种很难猜测的动物,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为她们费脑筋。
郑谐看着她抖自己也晕,忍不住问:“你刚才明明知道得罪了人,为什么还敢一个人在停车场晃?”
“我总是记不住自己的车停在哪儿,找了很久也没找到。我以为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没想到那男人这么没气量没风度。”
郑谐想起一个从和和那儿学来的可能已经过了时的时尚词儿:这女子是从火星来的。
他把试图劝诫的话咽回去,她又不是筱和和,犯不着他来管。他问了一句最实用的:“你车牌号是多少?厂牌?颜色?”
他们开着车转了几分钟,终于找到了这位女英雄的那辆与她身上衣服一样颜色的车,整个停车场也就这一辆鹅黄色的车而已。
从那车型看得出此女出身富贵,不识人间险恶也算情有可原。
女子坚持要陪郑谐一起去医院包扎伤口,被郑谐推辞后,带一点愧色地掏了名片给他:“你的伤口若有什么事,一定记得联系我。”
“小伤,不会有事。”
“破伤风,败血症,一切都有可能。你千万不要疏忽大意。”那女子用再认真不过的表情说。
郑谐再次确认这女子的确不是地球人。他等到那女子将车子慢腾腾开出来,自己也发动了车子。
他们并行了一段路,女子朝他招招手,放下车窗,他也将车窗滑下。
“我叫杨蔚琪。”
“我知道,你名片上有写。”
“你叫什么名字?我改日一定要谢谢你。”
“举手之劳,不必挂在心上,再见。”
郑谐朝她挥挥手,将油门一脚踩到底,车子腾地冲了出去。
他开着车窗吹着风,听着疲疲塌塌的迷幻电子音乐一路开回家。他承认这种音乐很难听,但是挺符合他目前的状态,颓废而没有生机。这是上次回家时,他的父亲送给他的评价。他的学者姑父则解释为:心理低潮期。
其实他这一两年都这德行,不但没有好转的迹象,反而越发地严重了。
按说遇上这么刺激的事,又是打架,又是美女,他应该有点激动和振奋的感觉才是,但他还是无聊依旧,只有右手臂上丝丝的抽痛提醒他,今天晚上似乎比以前多了那么一丁点儿的余兴节目。
韦之弦每天都提前二十分钟到公司,换下衣服,打开电脑,检查一下郑谐的办公室。当她再回位子上坐稳,收整好自己的东西后,郑谐恰好衣冠笔挺地走进办公室,这时距上班通常还有十分钟,误差最多一分钟。他永远都像精准的时钟。
可是今天郑谐却早来了至少三分钟,以至于他来的时候韦之弦正在他的办公室。
这种反常现象必有异状。郑谐穿的短袖衬衣,韦之弦稍一留心,便发现他的右臂处有一道很明显的新疤痕。因为太靠近关节处,牵一发动全身,想来影响了他正常的开车速度。
她尽量藏住自己的好奇心。虽说对老板表达适度的关心是秘书应尽的本分,但他俩年纪相差不大,这种关心不表达也罢,免得横生是非。
“韦秘书,请帮我跟和和订两张周末去省城的往返机票,周日返回。”
“郑总,把去机场和候机时间都算上得用四五个小时,而且最近航班常常延误,开车去也只需要五小时。”
“上次回去和和晕车,两天都没缓过来。”
“火车呢?”
“我晕火车。”
韦之弦领命照办。
不过,她可是第一回听到这种机密。和和是那种坐着过山车还可以口齿清晰地背《春江花月夜》的家伙,郑谐则动辄在高速路上把车速开到两百公里,这两件事都一度令她受到了惊吓。而现在,她突然得知,这两人竟然一个晕汽车,一个晕火车,所以此刻她也晕。
上午她去向他汇报工作,眼睛还是时不时地瞄向郑谐的伤口。别怪她无聊,实在是,郑谐受一回伤非常的稀奇。因为他身手敏捷,行事又谨慎,偶尔手上缠了创可贴,或者扭到脚,多半是筱和和闯祸时害到他。
郑谐发现韦之弦一直在偷看他的伤口,突然想起什么,从文件包里抽出一条丝巾递给她:“我记得这个牌子应该不便宜,能再找到一条新的吗?”
“不是价钱的问题。这是限量款,全球只售九百条,二手的也难寻。”
郑谐沉默了片刻:“那就再买一条这个牌子的其他丝巾,连着这条一起送回去。”他又递过一张名片。
韦之弦看着名片:“这里的人果然都是有钱人。”
“什么?”
“丝巾的主人,她是青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哦,我没仔细看。”
青正平很有名气,也很有话题,因为他们总是接棘手又赔钱的案子,有一点劫富济贫的侠义之风,名字由来据说也是取自“要像包青天一样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他们常替弱势群体强出头,因而得罪权贵,也曾经热热闹闹地状告政府,居然一直安然无恙,有人疑心他们有强硬后台。
“因为很有钱,所以才总接手那些不赚钱的官司吧?据说他们的老板顶顶有个性。”韦之弦的八卦之心被难得地勾起。
“员工也够有个性。”郑谐低下头工作,结束了这个话题,待韦之弦要出去时,又补充,“你用快递就可以了,不要提我的名字,也不要留联系方式。”
周六的早晨,郑谐与和和已经坐到了飞机上。和和脸和眼睛都是肿的,郑谐断定她昨日睡觉前喝了太多的水。
“这眼圈不是肿的就是黑的,你最近越来越像国宝。”
“我已经过二十五了嘛,据说这是鲜花开始衰败的年纪。”和和打哈欠。
“丫头片子一个,还鲜花衰败。”郑谐嗤之以鼻,“你是不是又熬夜了?”
“没呢。其实昨天我终于加完班,所以早早就睡,结果就把脸睡肿了。”
“作息不规律,恶习。”
这么多年来,和和对郑谐的教诲早就形成了左耳进右耳出但绝不顶撞拌嘴的最佳应对之策。等到郑谐重新恢复沉默了,她就笑嘻嘻地扯着他的袖子:“我最近赚了一笔外快,请你吃大餐。你想去哪?”
郑谐斜看她:“赚了多少?”
“七千块,不少吧?”和和炫耀。
“这么多?那就去静庐吃套餐。”
“听起来像尼姑庵。全素的吗?那可太便宜我了。”
“还好吧。一个人只需要三千块,你还可以剩一千。”
“你改名叫黄世仁好啦!”和和叫起来。
“熬了那么多天才赚七千,还不够买补品补元气的,居然这么得意,你也就这么点出息了。”
“七千块也是钱啊,很多人要赚一年才能赚到咧。不识民间疾苦的奸商与特权阶级!”和和的一腔热情被无情地打击到,气得一路都不再说话了。
出了机场已经有车在等候。上了车才知道,郑谐的父亲今日下乡慰问去了,晚上才回来。和和打电话给自己的妈妈,却是助手接的电话的,称林教授正在实验室,傍晚出关。
两人沉默对视一眼,听得来接他们的人说:“郑书记请和和小姐晚上一起吃顿饭,也请了林教授。”
A城这个省会城市其实算是郑谐真正的故乡,他父母在这里成长,结婚,然后随着他父亲不断调职,开始四处为家的日子。
后来他们迁到郑谐与和和现在所居的临海的Y城,并在那里停留了最久的时间。因郑谐妈妈的身体出现了问题,也因为郑谐的学业问题,郑父以后调职,他的妈妈没有再陪同,而是留在那个气候宜人适合休养的城市。
郑父几度升迁,又重新回到了这个省份。郑谐没有远离父亲,但也不愿留在他的眼皮底下,就这样维持着车程五小时的安全距离。
而当年,在和和三岁时,她妈妈因被派驻到大西北研究基地不得不带走和和,不料和和水土不服,自从到了那里便一直病着。和和妈无奈将她送回来。因为没有别的亲人,所以将她寄养在保姆家中。
郑谐的妈妈那时经常去看望和和,她与和和投缘,越看越爱怜。有一回和和一个人被锁在家中,从噩梦中醒来大哭不止,又打不开门,郑谐的妈妈在门外听得肝肠寸断,不久后便将照顾和和的任务强抢到手。
和和妈并不希望和和与郑谐的家庭扯上什么关系,差距太大,而且她并不认为郑家欠了她与和和什么。但是郑谐的妈妈真心实意地喜欢着和和,和和又非常依赖她,所以和和妈最终心软,和和就这样成了郑家的干女儿,一晃十几年。
当郑谐将读高三,而和和也要读初二的时候,郑谐的父亲又调回本省,而巧合的是,和和的妈妈也回到了省城的某所高校,主持一个实验室。
那个暑假,她再次将和和接到身边。结果仅仅是几百公里的距离,和和再次水土不服,整个暑假都在病**度过。而且她与亲生母亲并不亲近,怯生生,神情如小鹿,与郑谐妈妈多年来的通信中描述的那个和和判若两人。
其实和和的不适应不仅仅是水土不服。她是个害怕改变的孩子,每次分班或者升级时,一起的老师、同桌都会换成新面孔,那种不可预知的未来都会令她吓得睡不好觉,何况这一回她的周遭是要天翻地覆地发生变化。
而郑谐的妈妈也心神难安,一天两个电话嘱咐叮咛,一周一两次地过来探望。和和妈接受了这个事实,而且她的确没有更多的时间去陪伴和和。所以当快要开学的时候,她再次把和和送了回去。
按说郑谐一家也应该到A市去团聚的,但是郑谐妈妈的身体已经不能适应那边的干燥气候,即使那里曾是她的故乡。而且郑谐说:“我不愿意换学校,需要很长的调整期,影响我成绩。”
郑谐的妈妈就以这个借口留在Y市,只在偶尔周末的时候乘车去看望丈夫。这么多年,分离成为一种常态,相聚反而不能适应。
于是在那些没有家长在家的周末,郑谐与筱和和分坐在餐桌的两头,等着保姆上菜。等待的时候,郑谐百无聊赖地翻着财经报纸,而筱和和则津津有味地看着少女漫画。
郑谐常常毫无预兆地把报纸凌空扔过来:“换一下。”
和和不敢违逆,只得老老实实走到他跟前亲手送上自己的可爱小画书,然后捏着他的报纸横看竖看,虽然每个字都认识,但就是半天也读不懂一段话。
郑谐考上大学去外地念书后,郑谐的妈妈更是把全部精力都用在和和身上了。
和和有时候对着镜子瞅着自己,看不出来自己倒底哪里可爱,以至于倩柔阿姨这样喜欢她。
她只从郑家的工人们唧唧喳喳的长舌中隐隐地知晓当年两家纠结的往事,所以郑家要补偿,知晓了倩柔阿姨因为一心向佛善待天下生灵所以也包括了可怜的她,还隐隐知道郑伯伯的心另有所属,所以倩柔阿姨躲在这一隅眼不见心不烦……
那两位阿姨不久后就从郑家彻底消失了。和和不是多事的孩子,所以并不问。只不过有一回郑谐回来了,倩柔阿姨表情不满但语气仍温柔地劝诫郑谐要待人宽容为怀,要容得下别人的缺点。那时和和才知道,那两位做了多年的工人竟是郑谐安排人换掉的。
他远在几千里之外求学,却对家里的风吹草动都了如指掌,筱和和觉得郑谐实在是神通广大。
郑书记找郑谐通常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情。而郑谐向来知分寸,从小到大也没做过什么足以惊动父亲大人的事。
但他仍是需要定期到父亲身边汇报工作与生活近况,要求简明扼要,不少于五分钟,也不能超过十分钟,然后回答父亲几个问题,像面试,也像答辩。
这大约是他父亲的职业病使然,也是他们父子二人为数不多的沟通方式。
郑谐和父亲从书房出来时,见到和和的妈妈林亦心也到了,正在与和和说话。她表情平静,语调轻柔,但和和低头不语,一副做错事的样子。
郑谐认识和和妈二十几年了,对她的印象仍然像笼着一层雾一般,看不分明。
林女士有端庄的面容和清丽的气质,与和和在一起更像姐妹而非母女。
林女士表情很少,通常可见微笑和不笑两种,生气和焦急的样子极少见。
林女士言语更少,通常别人问话,她才回答。她不议论别人,也不会与别人谈及自己。
林女士是她那个领域的专家,学科带头人,巾帼不让须眉。
这样一个没有七情六欲,一心钻研学问的女子,儿时起他便常常不自觉地将她的形象与古墓派传人重合起来。
不过郑谐尽量不去将林亦心想象成小龙女,因为他一直觉得和和的爸爸很像郭靖。
黄蓉的老公与杨过的老婆结婚生女……这是何等混乱的关系,完全是亵渎。
郑谐脑子里还转着往事,本来正低着头的和和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朝他投来惊喜又期待的眼神,令他受宠若惊。
和和一直很畏惧她的妈妈,其程度相当于贾宝玉对贾政。但和和自己也说,她的妈妈不只从没打过她,骂过她,甚至连说重话的时候都不曾有过。她只是见到母亲便害怕。
大人们开始寒暄,小辈便可以松一口气了。
郑书记与林教授在一起,可以充分体现中国礼仪之邦风采。
“林教授最近的研究进展如何?听老李说你们常常通宵实验,身体可是革命的本钱。”
“多谢郑书记关心,还算顺利。您也要多注意身体,不要太操劳。”
晚餐在郑谐家进行,很丰盛,桌上有好几道和和最喜欢的菜。
郑谐与和和在餐桌上只负责埋头吃饭以及侧耳聆听。
饭局散得很早,林教授要回实验室等结果,她淡淡地对和和说:“不用等我,你先睡。记得把门上三道锁。”这意味着她要接近天明才能回来。
于是郑谐带和和去赴另一场约,郑谐表姐在著名的老字号茶馆迎宾楼等他,称许久不见他的真身,想念得很,要他务必现身。
上了楼,包间里不只表姐一人,还有他许久不见的另一个远房表姐冰冰,以及一位素未谋面的美丽又有气质的女子。
果然不出他所料,又是一场鸿门宴,所以他带上了和和。
萧薇表姐的小名本来叫做蔷蔷,是郑谐娘家那边倒数第二小的孩子。自从哆啦A梦里出了个尖嘴猴腮的“强强”,而乐坛又盛行《小薇》这首俗人歌,她就开始强迫每个人都改称她为“蔷薇”。
蔷薇早年在大学里是话剧社社长,练就一身夸张又高超的舞台剧表现力。此刻她状似惊喜地站起来:“阿谐,这么巧。认识一下,这是你冰姐的小师妹以及朋友陈子柚。”
又转头对已经站起来的白衣清秀女子说:“小柚,这是我表弟郑谐。刚才给他打电话时才知道他今天刚巧回来了,恰好在附近,非要过来见我和冰冰一面。真是择日不如撞日。”
陈小姐嫣然一笑:“久仰大名。”
接下来继续介绍,“这是和和,我们家的小妹妹。”刻意强调和和是“她们家”而不是某个人的。
和和心虚地朝美女笑笑,心里亮起警钟。
全体美女也都在优雅地笑,除了郑谐。
笑得最优雅的是蔷薇表姐,好像半小时前在电话里对郑谐说“你今天若是敢不过来就死定了”的那个人根本不是她,何况她三天前就知道郑谐要回来了。只是冰表姐也共谋,真是近墨者黑。
其实陈小姐也是被蔷薇表姐拐骗来的。按常规,她俩应该借口去洗手间,很久都不回来。但搅上一个筱和和,再这么玩就不好看了,她们总不成把和和也一起拖去洗手间。
于是,两位淑女只好把预谋好的相亲会努力改成看似正常的亲友团聚会,努力找了高雅又有情趣的话题聊下去,期待能收到意外的效果。
场面控制得还不错,如同奥斯汀小说里绅士淑女的下午茶时间,对白一板一眼,一问一答,有礼有节,从容优雅。
梁冰冰和陈子柚都是话不多,声音也轻软的女子。至于筱和和,第一时间便认清自己的形势,乖乖巧巧地埋了头小口地喝着茶吃着糕点,绝不引火上身。郑谐被围在四个女人中间,也算得上闲庭信步,悠然自得。最卖力的一直是蔷薇表姐,直到她再也找不到新的话题,而别人又拒绝替她圆场时,她清清嗓子温柔地说:“和和比我上回见时长高了。”
和和本来长得就嫩,再刻意地虚化一下她的年龄,直接把她定义为未成年对今晚状况比较有利。
郑谐用可称得上“温柔”的方式笑:“和和这个夏天晒得有点黑,又瘦了许多,所以看起来好像高了一些,姐你又犯视觉错误了。”说毕伸手把和和垂到脸上的头发拂到她的耳后。
他抬头欣赏了一下蔷薇表姐正渐渐僵硬的表情,用筷子夹了桌上的小甜点放进和和面前的骨瓷盘里:“你挂念这里的小点心很久了,这次多吃点。”又招来服务员让他们再上几盘,还记得客气而殷勤地面向客人陈子柚:“陈小姐也多来点?”一副佳人一点头便要上前服务的架势。
“谢谢,我正在节食,晚上不吃甜点。”陈小姐柔声说。
最无辜的是筱和和。本来迎宾楼的小糕点是口味至好的美食,又贵得吓死人,以前和和自己来吃时,总觉得好像在直接啃人民币,罪恶地快乐着。
可是如今她本来就吃饱了,还喝了许多茶。因为自知又被人陷害做了一回高度电灯泡,已经体温上升了许多,又暗暗察觉到这屋里的数道目光其实都在投向她,尽管她只将头顶留给她们,但那一块头皮也是被烤得灼热。这种情况下,她哪里还品得出美味,只想快快逃离。
偏偏郑谐还不放过她,一味地往她盘中夹点心。她嘴里正含了一口,说不出话来,只好用眼神示意他饶过她。郑谐说:“你要果汁吗?”顺便抽了纸巾替她擦掉嘴角的几粒糕饼渣。
“郑先生与妹妹感情真好,可惜我没有兄弟姐妹。”陈小姐还是风度绝佳地微笑着,但是连淡定的梁冰冰都开始笑得吃力了。
这场精心策划的突袭相亲就这样以彻底的无厘头散场。萧薇和梁冰冰在路上还忍不住感叹。
萧薇咬牙切齿:“郑谐这死小子快成精了,每次都拆我的台,气死我了。”
“和和也可怜,总面对这种局面。”梁冰冰叹一声,“蔷薇,依你看,小谐会不会喜欢和和,一直在等着她长大?”
“他若真有那个心,早就该下手了。小谐从国外回来也有四五年了吧?我就没看出半点端倪来。”
“阿谐这家伙智商高情商差。你看他从小到大对谁上过心?除了倩柔姨外,也就一个筱和和了。”
“你不觉得阿谐跟和和在一起就跟过家家似的,大多数时候阿谐当爹,偶尔也会反过来,和和像个老妈子。”萧薇望天叹息,“其实他若想娶和和倒好。虽然和和还有点小孩子心性儿,但也算从小看到大,知根知底。我只担心……”
“和和小孩子心性?”开着车的梁冰冰险险地躲过一辆违章车,“我觉得和和也就在阿谐面前像小孩子,其他的时候,这小丫头有主见得很,而且固执。她决定了的事,几头牛都拉不回来。和和骨子里与她妈妈很像。”
“和和怎么会像她妈妈呢?完全不像。林亦心这女子神奇得很,可以把经历过的种种都当成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自己可以完全不受影响。明明什么都不在乎,偏偏又对她的工作那么狂热。”
“那是寄托吧,蔷薇你看问题要看本质。你刚才说你担心阿谐什么?”
“那个,我在想,郑谐会不会有什么缺陷啊?生理?心理?不然怎么不见他有一个长久的女友……”
“有你这么咒自己弟弟的老姐吗?缺陷……你没听说他换女伴跟服装换季同步?”
“就是这个问题啊,没一个能撑足三个月的,这点时间的确不够深入了解啊……”
这一边郑谐正与和和在熙来攘往的夜市里堪堪穿行。
郑谐觉得耳根发热,疑心蔷薇表姐正在对他破口大骂,兴许还把他名字写在布偶身上用针扎他。
夜市上人很多,和和又逢摊必钻,稍一闪神她就不见了,郑谐只好扯住她的背包带子,像牵着小宠物一样。
和和甩开他,他立即又牵上,如果和和要向人堆最密集的地方钻去时,他就一把将她扯回来。
“放开我!我又不是小狗!”
“逛二十分钟了还没够?回家吧,又没什么好东西。”郑谐平生第一回逛“夜市”,被人群晃得发晕。
“你有事就先回去吧,我自己打车回家,反正我们也不顺路。”
“得了,你这个人在哪儿都能迷路,万一被人贩子拐走,我罪过大了。”
“你怎么老记着别人的糗事啊,心灵阴暗。”
和和五六岁的时候,郑谐偷偷地带她出去逛庙会,结果竟然把她弄丢了,急得他头发都几乎白了,十几分钟后才找到撇着嘴正酝酿眼泪风暴的她。
“我这辈子也没碰过几次那么紧张的时刻,当时唯一的念头就是你肯定像甄士隐的女儿一样被人拐走了。”
筱和和思考了一会儿才想起甄士隐是谁:“那时候你才多大啊,就开始看《红楼梦》了?吹牛。”
“筱和和,不要总是用你自己低下的智商当参照物来衡量别人。”
和和想了半天也没想出可以为自己扳回一局的精妙言辞,只好转移话题:“你最睚眦必报了,上回你相亲我闹了你一回,今天你就来害我,没度量。”
“我害你什么了?”
“今天那位陈小姐,人漂亮,气质佳,涵养也好,比你上回那相亲对象强多了,你应该试着勾搭一下。”
“你吃撑了吧?”
“你现在才知道啊,都是你害的。”
“别逛了,回家吧,若你回家太晚,亦心阿姨会怪我带坏你。”
“我妈从来不说人家坏话。”但一听到妈妈的名字,筱和和便乖乖地跟着郑谐上车了。
“我们寝室以前也有两个‘红学家’,卧谈会的时候就讲红楼。”筱和和还是撑得难受,在车里只好用说话来当运动了,“有一天我们讨论,现代男人倒底愿娶林妹妹啊,还是宝姐姐。”
“结论?”
“与宝姐姐结婚,找林妹妹当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