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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不如不见

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见。 ——《不如不见》 筱和和又拒绝了岑世的两回邀请。她并非故作姿态,而是她的工作量突然增加,晚上也在赶任务。 当岑世打来第四个电话时,她知道该来的总也躲不过,不如早早了断,于是与岑世约好周六晚上在“长亭古道”见面。 地方是和和选的,希望向来聪明的岑世能明白她的用意。 这么没有喜庆意象的名字,装饰风格也是一派的荒凉,偏偏生意出奇的好,足见现代人都爱自虐。 多年未见,岑世的相貌也没变多少,只是增添几分成熟,少了几分浮躁。 “和和,你变漂亮了。” “我以前也不难看。” “我是说更漂亮了。” “是吗?谢谢。”和和干笑,“岑世,你也比以前更帅了。” 真是个糟糕的开场,注定整晚气氛都不精彩。 筱和和从来不是个懂交际、会应付场面的人,她无法应付眼前状况时就神游太虚,数清楚了这一层一共有几盏灯,研究过了服务员们制服的裁剪方式,连菜谱都背下来一大半了,就是没听清岑世都在讲些什么,直到当发觉岑世的尾音带着个问号时,她才愣愣地加一句:“啊?” 岑世依旧维持着十足的耐性与风度:“和和,你还在怨恨我?我……” “没有。”筱和和条件反射般地迅速补了一句,“怨恨是由强烈的感情衍生的,我对你可从来没那样深情过。”说完这句恶毒无礼的话后,她觉得好受多了。 岑世心中挫败。 他对面的筱和和,前一秒还很专注地看着他,下一秒就不知道思绪飘到了哪里去,一派的漫不经心。 他清楚记得她已经二十五岁,明明过了青春少女的花季,但是面孔五官和身材都小小巧巧,娇娇嫩嫩,迷迷糊糊,眼神清透单纯,但偶尔现过一抹灵动的光,时时蹦出惊人之语,就像很久以前一样。 他那时便觉得她像一只幼小的猫,安安静静地蜷着,半眯着眼,懒洋洋,柔柔顺顺,对逗弄她的人爱理不理,对小小欺负她的人也满不在乎。但是谁若触了她的底限,那么她便会立即露出锋利的爪子和牙齿。 这样回想往事时,他心中涌上一点温暖与柔软的情绪,即使对面的筱和和几乎没拿正眼看他。 她这样反而好。若她云淡风轻地只把他当学长,对过往毫不介怀,那他要更加地挫败了。 筱和和在盥洗室里洗脸,洗了好几遍。当她往脸上泼水的时候,就可以无视那些眼泪了。 她很喜欢一个人哭,可是她希望自己每一次掉泪都有原因,并且不要哭得太没出息又太没气质。 刚才她就挺没气质的。岑世正要结账,她把自己的餐费丢在桌子上就转身走了。 其实不管她情不情愿,她的确受了很多年的淑女教育,郑谐总是试图把她教育成公主。可是就如别人曾经笑话她的那样,明明就是灰姑娘,即使装成公主,本质也总归改变不了。 或许是出于自己的排斥心理,或者她本来就不好学,总之她的淑女课程学分很低,只够勉强充一充表面的样子而已。 和和的童年与少年其实都过得平和而幸福。虽然她的父亲将生命献给了职责,母亲也几乎将全部生命献给了事业,而且因为父母皆是孤儿,她在这世上再无别的亲人,但她得到的关怀,却比别的孩子只多不少。 她年幼的时候,妈妈大半时间留在西北实验基地,补贴都用来请保姆看护她。郑谐的妈妈看不过去,便接手了照看她的工作。 郑妈妈喜欢女孩,对和和既心存歉疚又特别投缘,她一接手就是十几年。 郑谐家是一个大家族,除了郑谐的妈妈倩柔阿姨视她如己出,郑谐那不苟言笑的爸爸对她格外和颜悦色外,连郑谐那些很强悍的姑姑阿姨们都对她十分友善。 对她友善的,还包括她在上大学以前遇到的所有老师和同学。因为和和性子平和,笑容可爱,长相讨喜不刺眼,成绩不好不坏,既不会碍谁的眼,也不会对谁构成威胁。 和和心中明白,这样的关怀与友善,八成以上都不是因为她自己。 郑谐家对她好,是因为郑谐是全家的宝贝,也因为身体不好的倩柔阿姨太喜欢她,作为附属品的她,也就顺便被他们喜欢。 老师同学对她好,是因为有一个地位显赫的家庭罩着她,也因为她有一个伟大的烈士父亲,和另一个伟大的科学家母亲。 其实,尽管如此,她却并没有什么真正知己到可以谈心的朋友。 她的位置是有着小小的尴尬的。平常人家的女孩子,把她当做另一类人,并不愿意跟她深交,而那些家境优良的女孩子,也把她看做一个异类。 与她最亲近的,反而是郑谐的那些哥们儿,都大她四五六岁,难得有个小妹妹,不哭、不闹、不娇气、不别扭,他们都很疼爱她。 这样说起来,筱和和的童年和少年,便一直这样快乐幸福而又微微寂寞着,作为郑谐的影子和附属品而存在着。 和和不会因为这些就刻意拧巴,把自己弄得像刺猬。 她不会存心地推拒别人的善意,也并不会就此便恃宠而骄,忘了自己究竟是谁。 当年她也不知如何招惹了郑谐的一位女性朋友,她扇她一个耳光说:“筱和和,你只不过是戴了一双假翅膀冒充天鹅的废物。” 她自己难过了几分钟后就没再在意了,反而郑谐不知如何得知,几天后就跟那女子分了手,任她哭哭啼啼了许久。自此,那女子便记恨上和和。 说起来,和和自己基本上没有什么敌人,她很擅长忍让退却,倒不是多有气度,只是为了不招惹更大更多的麻烦。她的敌人多半是因为郑谐而“树”来的。 筱和和不在乎自己只是小影子和附属品,并不等于她真的不想做自己。高考时,她意外地考了个很不错的分数,终于任性了一回,执著地自己选了一个离家极远的大学。 在这里,她终于做回了自己,别人喜欢她,或者讨厌她,都因为她是筱和和,而不是因为她是谁的谁。 然后她便认识了岑世。她以为自己也终于可以在当一回小言女主角,体验一场浪漫的爱情了,却不想原来根本就是一场闹剧。她的形象和地位,比过去十八年里,反倒更加地难堪与尴尬。 和和在盥洗室里停留了很久,觉得这时岑世应该已经走掉了。 她看到自己的眼眶微红,从包里找出眼药水,又开始上妆。 她平时不跑外,所以不需要化妆,但包里总放了化妆品,如果要见客户,她就临时抱佛脚。 现在她重重地涂了粉底和唇膏,连眼线都浓浓地描了一大圈。这算一种发泄,而且一会儿出去时,别人不会注意到她又哭过。 和和绕过迷宫一样的回廊进了正厅准备离开,忽然见到一个熟悉的背影。那背影平日里太司空见惯,以至于她有时候恨不得可以装没看见绕道走,但此刻在她情绪很脆弱的时候见到他,突然就有了那种异国他乡乍见亲人般的亲切与激动。 筱和和脑海中闪现着这种恶心巴拉的煽情字眼和画面时,自己先激灵灵地打了个寒战。 郑谐与一个美女分坐在一张双人桌的两端。从和和的角度望去,那美女生得端正秀丽,衣饰高贵,妆容精致,切牛排时微翘着兰花指,动作优雅迷人,说话时轻启朱唇,笑靥如花,虽然她听不到,想来也是吐气如兰。 这女子招招式式都如无可挑剔的标准样板,就像假人一样,可以去直接参选亚洲小姐,每个单项去掉两个最高分,再去两个最低分,剩下的仍然是满分。 为什么郑谐总能找来这等极品的美女,而她的同事却天天抱怨在街头苦候三小时,连中等美女都难见到? 和和其实想回家,但是郑谐坐的那个位置,只要她走到门口,就一定会被他看到,而和和这时候很不想上前与他打招呼。 她在离他们几米远的休闲角落里坐下,抽一本杂志,装模作样地看,其实在暗暗观察。 偷窥的刺激与罪恶感稍稍抵消了她之前的失落,她觉得心情好多了。 而且当她发现郑谐现在其实对那位美女非常不耐烦时,她的心情就更好了。 郑谐虽然坐得挺直,甚至很绅士地替女士偶尔服务,从女子那动人的表情中能看出郑谐的面容此刻肯定是温柔有礼的。可是她看到郑谐里面那只手的手指不时地轻敲着椅子扶手,并且时时抬头望天。他的小动作很隐蔽,可是却骗不了她,那分明是烦透了的表现。 原来对面女子礼仪课培训教材一般的完美表现,已经让他的耐性撑到极点了。偏偏他装贵公子装惯了,只好忍啊忍啊忍。 筱和和快要暗笑出内伤,心情更是大好。不料美女恰恰望向她这边,直直地瞪向和和,给她一个冰冷的白眼。 和和迅速观察郑谐,噢,怪不得,原来郑谐正弯腰为女士捡东西呢。等郑谐直起身来,那绝色女子已经恢复了巧笑嫣然的动人神情。 若是平时也就算了,和和一般不跟人计较。可是今天她心情很差,非常差,所以不太愿管郑谐闲事的她,突然想当一回拯救者。 筱和和用杂志挡着脸,掏出小镜子草草地观察了一下自己的妆容,还不赖,又使劲地睁大了眼睛,令眼眶中攒出一点盈盈泪滴。 然后她快步走到他们那一桌旁,颤颤地指着郑谐对面的美女,用一副凄怨的表情与腔调对着郑谐:“她是谁?你给我说清楚!” 当时郑谐已经困得有点睁不开眼睛。 公司与美国的业务出了些问题,事情棘手又急迫,前一夜他和几个主管熬到下半夜三点终于搞定,放其他人半天假回去休息,他自己在公司里凑合着睡了几小时。今天本是周末,但是上午有客户,下午又来了一支以考察为名的观光团,他陪了一天,疲惫不堪。 总算熬到事情结束,他正打算回家睡个好觉,他那远在千里之外的亲爱的表姐竟下达临时任务,说空投了一位极品美女到他面前来,要他立即收拾妥当去相亲。 那女子本不是当地人,恰好在这边旅游,明天就要离开了,表姐知道后,便忙不迭地牵线搭桥。 郑谐的双亲两边这一代都只他一个男孩子,他自然成了全家的宠儿。大家见他三十岁了尚未有一个正常交往过的正式女友,只怨这地球男女人口比例不是1:2,令他们家的宝贝找不到合意的女人,恨不得把全天下经他们鉴定还勉强配得上郑谐的女人都送给他看,兴许就瞎猫撞了死耗子,让他看上眼了。 拒绝表姐一次意味着随后加倍的烦恼,所以郑谐老老实实地拨通了那位小姐的电话,约好了见面地点,免得他那可怕的表姐做出更多令他防不胜防的怪事来。 可面前这女子未免太无趣了点,从头到脚都无甚惊喜,表情做作,言语乏味,还自我感觉良好,没一点提神作用,倒是非常催眠,令他更加晕晕欲睡。 唯一有趣的时刻是当她正起劲地谈着慈善事业时,发现不远处有一桌民工,立即开始抨击这家饭店没有做好市场细分与阶级定位。 阶级定位?郑谐喝下大半杯水才压下咳嗽的冲动。 他得抽空跟表姐说说,她输送过来的女人真的是越来越没思想没灵魂了。 郑谐借着弯腰给女士捡餐巾的机会,趁机打了两个哈欠,起身时发现那女子本来僵着的面孔突然朝他迸射出灿烂阳光。 睡眠不足难免反应迟钝,他边喝水边诧异着这是何等状况,面前却突然闪出一个似乎很熟悉的影子,还冲着他说话:“她是谁?你给我说清楚!” 若非他从小训练有素,他真要惊得把水喷出来。 他虽然结识过很多的女性朋友,但他不认为哪一个会那么感觉良好到认为自己有资格冲出来质问他。 再定睛一看,竟是筱和和,化一个怪模怪样的妆,声音也有点和平时不一样,怪不得他没有马上反应过来。 郑谐一时搞不清状况,索性冷眼旁观,以不变应万变。 筱和和那副外强中干的样子看在他眼里,本来就像一只气球一样,一会儿就会泄气。 果然,场面才僵了几秒钟,她便暗暗地收了正装作发抖的手,睁得老大装震惊的眼睛也渐渐回复原来的尺寸,估计打算偃旗息鼓悄悄退场。 却不想那位小姐比她更没定力,脸色变了几变,看看郑谐,又看看和和,见郑谐没有要坦护和和的意思,便有了底气,冷下了脸:“你又是谁?这样打扰别人,懂不懂礼貌?” 郑谐发现这位小姐冷着脸的时候,反而比她之前有味道多了。她若早点这样,他就不至于困得那么厉害了。 筱和和明显地呆了一呆,很显然这个笨蛋还就没把全套剧本想好就跳出来捣乱。 但她反应倒是快,立即把问题丢给他:“你说我是谁?” 如果不是为了顾及形象,郑谐想直接把筱和和揪起来丢到外面去。他留心一下四周,好在他们声音都很轻,最近的那一桌又是大嗓门,完全盖得住他们这一桌的对话。 他忍了忍,压低了声音还算客气地对和和说:“你又胡搅蛮缠什么?回家去!” 和和撇了撇嘴,看起是不打算继续闹下去了,又不甘心这么灰溜溜地收场,蹭到他身边摊开手,带点撒娇意味:“给我打车回家的钱。” 郑谐翻开钱包,抽了一沓百元钞票塞进她手里:“路上小心,回家后给我电话。” 筱和和摸摸鼻子准备乖乖离开,而他对面的女士纵然努力地克制着,那张脸也是青一阵白一阵,看向筱和和的目光很是凌厉又不屑。郑谐正琢磨着要不要出于礼貌解释一句时,和和那个今天不知被什么附了身的丫头却突然朝他妩媚一笑:“我给你换了新的床单和被套。你什么时候回家看看?” 他还没来得及为筱和和那令人抽搐的表情吐血,他的相亲女伴已经“腾”地站了起来,无比悲愤地瞪了这对狗男女一眼,拿了包就要走人。郑谐无奈也站起来:“她是……”我妹妹这几个字还没说出口,这位气质了一晚上的淑女已经快步走开,经过和和身边时,分明故意撞了她一下,又用高跟鞋踩过她的脚。 想去拦住那位女士的郑谐,正好接得住因重心不稳直扑进他怀里的筱和和。 那女子向前走了几步又回头,或许仍是指望郑谐会追她,但她见到的恰是筱和和紧紧地抱着郑谐的腰,回头朝她挤眉弄眼摆一个V字手势的得意表情,更是气得全身发抖,狠狠跺了一下脚,扭身快步走掉了。 郑谐要扯开筱和和,她死死地抱着他的腰,把头枕到他肩上,在他耳边悄悄说:“你如果追上去,她一定会以为你看上她了,从此可就死缠着你不放啦。”又“咝咝”地抽着气,“你难道真的对她有兴趣?这女人蛇蝎心肠,我的脚都快被她踩残了。” 郑谐说:“活该。” 直到郑谐结完账,筱和和还保持着树熊的姿势,拉拉扯扯地半抱着郑谐的腰,被他拖着走了出去,引了不少人的侧目。 她几分钟后便自知理亏,觉得自己闹得过火了,怕郑谐真的不理她,所以就死缠着他。他一向吃软不吃硬,通常只要她态度柔软地巴着他,他就不跟她一般见识了。所以她抱紧了他的腰坚决不放手。 “你今天喝酒了?” “嗯……没有。”在郑谐低头靠近她时,她立即否认。郑谐讨厌说谎,所以刚才其实她一句谎话都没讲,他即使恼她也抓不住原则性错误。 没料到今天不是郑谐自己开的车。刚出了饭店门口,小王已经把车开了过来,见到他们那副样子一脸的吃惊,一边开车门一边问:“筱小姐怎么了?” “她脑子疼。”郑谐面无表情地把和和塞进车里。 郑谐一路没说话。筱和和借着脑子发热放肆一场的那股使坏劲儿一过,就开始心虚了。 “呃,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谁知道这女人这么不经刺激啊。”她扯一扯郑谐的袖子小声说。 郑谐不说话。 “你明明可以跟她解释清楚。你是故意的。” 郑谐干脆闭眼休息。 哎,这么容易生气。和和也不说话了。 她拉开背包拉开链试着掏MP4听音乐,伸手摸了半天又没找到。当着郑谐的面她不敢让司机小王开车灯以便她可以把包翻个底朝天,那样郑谐会更气的。于是她又放弃了听歌的念头,规规矩矩地双手交叠着坐好,又想起什么事,刚刚开口:“我……” “小王,开音乐。” 郑谐说。 “呃?是。”郑谐向来喜静,所以只要他在车上,音响就是闲置的。小王仔细地挑选了最安静的碟,车内被一种接近教堂音乐氛围的音乐充满。 “你是不是对我特别的失望,就像我妈妈一样?”和和被忽视得太彻底,决定换一个方式道歉。 “为什么?” “我不思进取、不学无术、消极处世、得过且过。” “居然能记住这么多成语,怎么不见你以前语文考过高分?” 和和又无言以对了。 “筱和和,今天谁让你不痛快了?” “啊?没。我自己无聊,提前过明年的愚人节玩玩。” “你今天跟谁在那家店吃饭?” “同学。” “男的?” “有什么分别?”和和又开始焦躁了。 郑谐又没说话。 和和觉得今晚多说多错,干脆闭上眼睛假寐。 郑谐打量了一下和和,发现她今晚反常地化了浓妆,穿着淑女款的连衣裙。 那裙子是和和要参加工作面试时,他陪着她去买的。结果这件五位数的衣服害和和失了一个她渴望已久的工作机会。 那家公司初始待遇不高,但和和很仰慕其中某位设计师,而她穿这样一身去,识货的面试官当即认定这姑娘是来玩的。 郑谐买东西时没有看价格的习惯,和和又神经大条,关于这个他倒真是忽略了。 后来和和就恨透了这件衣服,如果她穿这件衣服,通常都证明她不高兴,比如被郑谐逼着去见她参加她最最讨厌的聚会时。 今天不知她见的是谁,居然打扮得这么隆重。 和和的包扔在一边,那包包是她自己用很多块布一针针拼缝起来的,包上还挂着一只玉佩,上好的和田玉,就被她这么糟蹋。 她的包总是非常大,鼓鼓囊囊。他常常有幸欣赏到那包里的风景,里面有大大小小的小包好几个,分别装着钥匙、硬币、手机、CD机、MP4、伞、纸巾、太阳镜、化妆品,喝水的杯子,有时还有玩具和薄外套,好像随时都准备要出发去旅行一样。无论她要找什么东西,都需要把包翻个底朝天,所以当着他的面的时候,为了不被他训,她基本上什么都找不到。 郑谐又低头看她的脚,简单式样的帆布凉鞋,他敢肯定是地摊货,但被筱和和自己缝满了无数形状各异的彩色石头,看起来倒显得很特别了。 换做别的女人这样打扮,他只会暗自叹气外加敬而远之。不过这些都加诸到筱和和身上时,倒也协调。 比起那些他认识的同样学美术的行为艺术家,和和无论个性还是生活习惯已经算非常正常了,他为此感到很欣慰,并且觉得自己占了很大的功劳。虽然他也曾疑心,他的过多管制从某种程度上扼杀了和和的创造力。不过,艺术的顶端是癫狂,他宁可和和平庸。 筱和和是奇怪女子。大多时候笨手笨脚,什么也做不好,学了很多年做饭,只会下面条和炒鸡蛋;不会收拾房子,她的小窝被她搞得杂乱无章。但她又非常灵巧,很小的年纪就已经会自己给芭比娃娃做衣服,给她一叠纸和一堆布,她可以用很短时间变出一个动物园。 郑谐收回视线,决定不再继续追问她今天失常的原因。她嘴巴甚严,不想说的,拷问也问不出。 很快就到了家,郑谐陪和和一起上楼,看着她进门。 和和在门口又找不到钥匙,在包里翻来翻去,楼梯的声控灯灭了好几回,每次都得跺一下脚。她窘得想找地缝钻进去,把身子背对着郑谐,躲开他的眼光。 “你自己一人这样多危险。”郑谐念在她心情不好的份儿上,没有再多说。 终于找到了,和和开门时,郑谐说:“真的给我换了床单和被套?” “嗯。钟点工前天刚全部清理过。” “那么把我的钥匙拿给我,我今晚住这边。”既然房间已经打扫过,郑谐困得不想再多走近一小时的路。他从来不带这边屋子的钥匙,每次都是到和和这儿来取。 和和恭恭敬敬地递上钥匙,认真地说:“今晚真的对不起,你别生气。” “没关系,下不为例。”郑谐心平气和地说,“早点睡,明天早晨八点我过来吃早餐。” 和和的头嗡一下大了。 她还以为郑谐真的不跟她计较今天的事了,原来他自有别的法子来整他。他存心害她大好的周末又睡不成懒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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