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杀人啦
“福伯,你这话就不对了,表叔他与我父名为表亲,实则比亲手足还要亲,哪里能算外人?”朱常乐看着管家福伯,认真说道。
“说得好!”张且拍手夸赞,斜了老管家一眼,满脸不屑,“老东西,懂不懂规矩了,主家说话,什么时候有你插嘴的份了?”
“你……”
老管家气急,可张且根本懒得再理他,直接转头看向朱常乐,笑得满面红光。
“贤侄你放心,从今以后,有我这个当叔的一口肉吃,就绝不会让你喝汤!那些读书人都说什么长兄如父,你没有兄长,那我这个表叔就是你的父亲,以后你就是我张且的亲儿子!”
这话,但凡是个有骨气的人听了,都会拿刀跟张且拼命。
但此前朱常乐那“识时务”的举动,早已令张且飘了起来。他原以为此行免不了要费一番手脚,毕竟是夺人家业,但没想到竟如此轻易的就解决了。
一时间,得意忘形之下,哪里还会在意这种冒犯不冒犯的?
他只想赶紧哄着眼前这个没骨头的朱家小儿把转让军器坊的字据和地契给签了,只要东西到手,什么亲儿子不亲儿子的,谁认呐?
朱家上下满门悲愤。
然而,愤怒也没用,人家现在背后有一府知府撑腰,那可是正四品的官老爷。
朱家不过一普通民户,面对这种打压,除了不甘,还能怎么办?
“来来来,贤侄,先把它签了,等我拿回去到知府老爷面前复了命,咱们爷俩再好好喝一盅,从今以后,咱们叔侄俩就是一家人了。”
张且从怀中掏出两张字据,拉着朱常乐来到一旁的桌子边,催促着朱常乐先把转让军器坊的流程给走了。
见状,朱陈氏双腿一软,满脸煞白绝望之色。
“完了……全完了……认贼作父,认贼作父啊!”
披麻戴孝的妇人口中悲鸣如泣,目眦欲裂,险些当场晕阙过去。
“夫人!”
几个忠心的丫鬟和侍女连忙扶住她,惊呼不断,让院子里乱成了一团。
老管家福伯悲呛大呼:“少爷,不能签啊!”
“闭嘴,老东西!找死是不是?”张且恶狠狠地瞪了福伯一眼,随即扭过头,又换上笑眯眯的神态,哄傻子似地说,“来,贤侄,笔给你,先签字,咱们再按手印画押。”
他从旁边随从手上接来沾好墨的小毛笔递给朱常乐,眼中之热切与期盼,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那荣华富贵加身的未来。
“好的,表叔。”
朱常乐依旧微笑,他抬起双手,用左手捏住右手衣袖,作势要去接笔,可忽然又顿住,话锋一转:
“诶,对了,表叔,你跟我父亲既然比亲兄弟还要亲,那他如今去世了,你是不是该下去陪陪他?省得父亲他一个人在下面孤孤单单的。”
“啊?什么……”张且愣了愣。
满脑子都是荣华富贵的他,根本没反应过来朱常乐在说什么。
朱常乐从衣袖中掏出系统给予的改良版燧发火器样品,径直抵在了张且的胸口,笑容满面:“我说,表叔你应该去下面陪陪我父亲。”
话音未落,朱常乐的手指已经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巨响,震得在场所有人耳朵发鸣。
硝烟的刺鼻味道在空气中弥漫,一闪而逝的火光映照在朱常乐脸上,让他的笑容变得无比狠戾,犹如索命厉鬼。
张且彻底懵了。
剧痛超过神经阈值,使得他甚至没有第一时间感受到疼痛,只是觉得胸口有强烈的撞击感传来。
他下意识低头,瞳孔逐渐放大。
因为他看到的,是一支黑洞洞的、还冒着青烟的火器,以及……
心口处破开的窟窿。
那破洞处,绸缎锦服被烧得焦黑,鲜血如同决堤的洪水,瞬间染红了他的前襟。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被按下了暂停。
所有人都被这声巨响震得呆立当场,脑中一片空白。
“你……”
张且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只觉周身力量在快速流逝,剧痛终于袭来,整张脸都变得扭曲了。
他眼中满是惊骇,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死在今日。
数年的谋划,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了啊!
“额噗!”
鲜血涌上喉头,张且满腔不甘,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染血的身躯重重摔在地板上,一双眼睛瞪得巨大,死不瞑目!
看着这条白眼狼终于伏诛,朱常乐擦了下脸上被溅的血珠,面无表情。
“表叔,别怪我,这一枪,我是替我爹打的。”
他声音冰冷得与此前卑躬屈膝讨好张且时判若两人。
此时,院子里一片寂静。
所有人都像是被施了定身法,惊得目瞪口呆。
直到数个呼吸过去后,才有人惊呼一声:
“杀人啦!!”
许多胆小的仆从在慌乱中跌跌撞撞的后退,想要逃离,怕被牵连。
那几个跟随张且而来的衙役和兵丁眼神惊恐地看着朱常乐,这个手持火器,杀了人却面不改色的少年,让他们本能的感受到了一种惧意。
“噌啷”一声!
终于,有人拔出了腰刀,紧张兮兮地对准朱常乐,大喊道:“你……你把武器放下!”
朱常乐缓缓抬起头,目光冷冽地看向这名衙役。
“我,朱常乐,为父报仇,天经地义,这位大人,你抽刀相对,难道觉得朱某杀错人了?”
冰冷的眼神犹如死亡凝视,尤其是当朱常乐手中那支火器还在散发着一丝细微的青烟,搭配上空气中不断弥漫开来的血腥气和硝烟味道,更就是令人心悸了。
“咕咚!”
为首的衙役班头不自觉地咽了口唾沫。
他其实是个满脸横肉的汉子,当衙役的时间不短,混迹多年,也见过不少刀口舔血的凶恶之辈,但依旧被刚刚那一幕给吓到了。
前一刻还是个看起来毫无骨气、认贼作父、好像谁都可以上去欺负一顿的文弱公子,下一刻就变成了冷血的索命阎王……
这反差太大了!
尤其是朱常乐那双眼睛,杀人之后的那种平静,最让他感到可怕。
里面完全没有一丝寻常乡民手染鲜血的慌乱,只有对生命凋零毫不在意的淡漠。
这种眼神,他只在那些江湖大贼的身上看到过。
“朱……朱公子,你……你先放下武器,这张且是代表知府大人过来的,你杀了他,还要抵抗我等,是想造反不成?”
衙役班头色厉内荏,他不想在一个文弱公子面前露怯,可握着刀柄的手却不敢有半分异动。
闻言,朱常乐嘴角上扬,淡笑道:
“王班头,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
“我刚刚已经讲过了,我杀的,是害我生父、谋我家产的白眼狼,此乃人伦纲常,官司打到圣上面前,我也是理直气壮的。”
“这怎么能说是造反呢?”
他直接将张且的话还给了这些衙役。
不过,在强硬过后,朱常乐也是话锋一转,语气变得好商量起来:
“当然了,在下也理解诸位的担忧,你们放心,我这就随尔等去州府府衙,向知府张大人说明一切!”——2366
“只是我们朱家在这亳州,不说高人一等,那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家。我主动跟你们去府衙,一点体面总该有的吧?”
“我保证不会逃,你们也别整这出刀兵相向的姿态了。”
“另外,此番我若能活着从知府大人那里走出来,往后该给几位的好处,我朱常乐也绝对不会短了你们的,如何?”
说着,朱常乐晃了晃手中那支造型明显不同于寻常火铳的改良版燧发枪样品,意味深长。
老实说,如果此刻站在这里的,是什么卫所精锐、边军悍卒,朱常乐绝对不会多说一句话,而是乖乖举手投降。
但眼前这几个家伙,只是一帮欺软怕硬的衙役,那就不能太顺从了。
得软硬兼施。
果不其然,在他这样一强一软的表态后,几个衙役相互看了看,什么意见都没有,立刻就点头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