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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赏赐

这话一出。 在场所有人的脸色再次变了变。 军中那些将领看向萧珩的眼中多了几分可惜。 他们早就听了赵虎的汇报,知道萧珩和萧夯两个新兵斩杀鞑靼斥候的事情。 这小子是个好兵,就是性子太刚了。 众人摇了摇头,觉得萧珩八成是活不成了。 而李牧则是一副老神在在,丝毫没有说话的意思。 看这样子,他是想要看看萧珩如何应对。 呵! 就这? 萧珩心中冷笑。 他还以为这周必驰是个人物,没想到也是个草包一个。 就这等没有城府之人,他真不知道是怎么爬到军中司马位置的。 “周司马何必恼羞成怒呢?我不过是说了个事实而已。” 萧珩不卑不亢,他继续道:“我虽然是个辅兵,但也是镇北营的一份子,而且还是斩杀了鞑靼斥候的功臣,如果没有我恐怕谁都不知道鞑靼大军即将南下的消息!” “你要杀我很简单!但是你想过没有,你杀了我以后你还能安然当好这个军中司马?” “枉杀功臣,你真的担当得起?” 此话颇有逼宫之势,使得在场所有人看向萧珩的目光有点不一样了。 就连李牧也抬起头来打量了一番萧珩。 这小子倒是聪慧! 不仅是气势逼人,还懂得借势。 他这话可是将周必驰架在火上烤啊! 杀! 军中本就是崇尚军功的地方,他此举不仅会他寒了将士们的心,还会让他前途变得虚无起来。 毕竟谁会提拔善于嫉贤的小人呢? 哪怕他的背景再怎么大,也会留下诟病的。 不杀! 恐怕从今以后,他在军中威望就会一落千丈。 好一招一石二鸟之计啊! 李牧眼中难得多了赞赏之色。 “你......” 周必驰显然看懂了。 此时他面色铁青,黑沉得都快滴出水来。 就在这时。 李牧看了周必驰一眼,随即将目光转向萧珩。 “你就是萧珩?” “回将军,小兵正是萧珩。” 萧珩闻言,连忙对着李牧抱拳行礼。 刚刚得罪了周必驰,接下来可是抱大腿的时候了。 这李牧是赵虎的背后之人,而他又是赵虎的人。 四舍五入下,他也算得上李牧的人。 “嗯,你很是不错。”李牧点了点头。 “赵虎已经向我禀报了你的功劳。” “你此番立下了不小的功劳!不仅一个人就斩杀了鞑靼斥候,更是生擒住了活着的斥候,让我们得到了极为重要的消息。” “本将军给你记功一次,你现在不还是辅兵吗?从现在开始,你就是镇北营的正式兵了。” 萧珩闻言,并未说话。 这功劳可不是成为个正式兵就能打发他的。 李牧见状,先是一愣。 随即便明白了萧珩的意思,这小子有点意思。 他想了想,再次开口道:“军中早有规定,斩杀鞑靼斥候可得一两银子,你又活捉了一个鞑靼斥候,而且还从带回了重要的消息。” “本将军决定赏银十五两。” 此言一出,萧珩心中一喜。 十五两银子,这可不是小数目了。 “多谢将军!”他连忙朝着李牧拱手道谢。 “这是你应得的。” 李牧摆了摆手。 他笑眯眯地看着萧珩。 果然这小子也是个爱钱的主,倒是还挺对他胃口的。 就在这时。 萧珩又开口道:“将军!” “嗯?你还有什么事儿?”李牧疑惑地望向萧珩。 “不知赵伍长,我那弟弟萧夯,还有那些随行的老兵可有赏赐?” 李牧闻言,却是大笑道:“他们自然是没有的。” “军中功劳谁大谁就获得奖励,这是一直以来的规矩。” 听了这话,萧珩脸色变了变。 他扭头望向赵虎,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 赵虎却是笑着摆了摆手,在萧珩耳边小声道:“你小子记得我们就行,不过你如今得了奖赏,那些缴获的战利品可是我们的了。” “这是自然!” 萧珩愣了愣,随即感动地点了点头。 “周司马,让人去账房将萧珩的赏银取来吧!” 周必驰闻言,却是没有立刻前去,他朝着李牧拱拱手道:“将军!现在还不能将赏银给他!” “这是为何?” “按照朝廷规定,原本萧珩只能得到二两赏银,其他的属于将军额外赏赐的银子。这部分赏银虽然也是朝廷拨下来的,但还需得层层上报才行。” “不仅如此!这额外的赏银还需要扣除各种杂费才行。” “若是将军执意要赏赐的话,那今日最多赏赐三两银子!” 此话一出,李牧的脸色瞬间变了。 他堂堂镇北营的统帅,却被周必驰架在火上烤。 但是他却没有立即发怒,因为周必驰是军中司马,所有的钱财都归他管理。 不仅如此。 周必驰背后还有人。 若是不小心,很容易被针对。 什么? 萧珩心中一沉。 十五两银子,现在只有三两银子了? 这也太黑了吧! 他抬头看向李牧,正准备要说话。 却见周必驰看着他冷笑一声。 “怎么,本司马看你好像很有意见?” “那本司马今日就告诉你,这就是军中的规矩!” “你要是不服的话,你可以去找周将军说理去!” 他口中的周将军。 正是整个镇北军的军司马,也是他的亲爹。 所以他才这般有恃无恐,将整个镇北营都不放在眼里。 萧珩闻言,心中怒火中烧。 但他知道,现在绝对要冷静下来。 官大一级压死人! 更何况现在是官大了好几级。 他深吸了一口气,强压下心中的怒火。 “小兵不敢。” “只是……小兵想问上一句话,请问这规矩是谁定的?” “你什么意思?” 周必驰眉头一皱。 “小兵的意思是……” 萧珩猛地抬起头,目光直视着周必驰。 “依大炎朝《边军律例》第三十七条:凡斩杀敌军且立有大功者,可获上官赏赐。若赏银在五十两以内,须即刻全额发放,不得克扣;若赏银超过五十两,则须上报千户及以上官职者批准后再行发放。” “若有违者,以贪墨军饷论处。” “请问周司马,你这规矩是从哪儿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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