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停尸间
外边有声传来:“联邦快递,您网购的护肤品到了。”
吴薇这才舒了一口气:“来得还真是时候,真是吓死人了!”
安妮警觉地问:“你网购了护肤品?”
吴薇:“是啊,前天下单的。早知道有这一劫就不急着买了。自己吓自己。”
说着在同伴的陪护下打开了门。照例签字后,将盒子拿进来,又快速关门。
吴薇正准备拆开,被张扬拦住了:“等警察来了再拆吧。万一这回是炸弹呢?”
吴薇想想,点了点头,放下了盒子,坐到沙发最中间的位置。
同事们严密地将她围在中间,直视着她。——像这样严密地防范着,即使警察不在,也不会出现状况吧?
吴薇却显然心神不定,习惯性地咬起了指甲。
“现在要怎么办呢?警察什么时候会回来?”
零点,是夜晚最诡异的时间。前一天的结束,后一天的开始,这是一个临界的交点。传说,阴与阳生与死的大门,将在这一刻悄悄打开。
深夜的街头,行人寥寥,肖琳在公寓前转了一圈,仍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身影。
糟糕,她心下一惊:会不会被调虎离山?
来不及细想,立即折了回去。
开门,吴薇却已经斜斜地靠在沙发上,停止了呼吸。
哭喊声、惊叫声响成了一片……
夜晚,是含蓄的,多情的。有着孤芳自赏的落寞,也有着纸醉金迷的**。在长安路的尽头,有着一间小小的酒吧:KISS&KISS,据说这是一家拉拉吧,出入者大多为女客,成双成对,相依相偎。
却有一个女人,孤独地坐在吧台前,笔挺的职业装,黑框边的眼镜,让她与这里的氛围格格不入。女人手里捧着一杯叫不上名字的**,来回摇**着,却不知道该不该喝下去。
门再次打开,带入夏季特有的燥热气息。棕发女子立在门前,用目光横扫千军,终于向着她,缓缓走来。
玫红的迷你裙,高跟的水晶凉鞋,镶满亮片的手包。——这是一个精致到每一个细节的尤物。
女人的头低得更深了,几乎不敢直视过去。心“突突”跳起。
棕发女人慢慢靠近,轻轻一笑:“你就是Vivian?”
“是。Tiffany?”
被叫作Tiffany的女子轻轻笑了,伸手,与她的手握在一起:“你很紧张?”
“不是。”
“可是你的手心都汗湿了。”
“也许……是这里太热了吧?”
“那就换个地方。”
“去……去哪?”
“昨天在网上不是说好了吗?去你家。”
“我……我家……”
“怎么,你反悔了?”
女人没有回答。
“明明想要,为什么却不敢?”
“我……我不相信爱情。”
“爱情,只是属于男人和女人的游戏。女人和女人,只有相见恨晚,相依为命。”
女人抬起头,看向Tiffany,那双深遂的眼里,满是真诚与期待。
“喜欢女人,从来都不是你的错。你之前所经历过的伤痛,全部源于你不敢面对真实的自己。从今天开始,所有的悲剧都将结束,你会拥有一个新的开始。”
Tiffany牵着她的手,紧紧地握在胸前。女人着了魔似地,眼里闪烁着迷离的光泽,不由自主,随她而去……走出KISS&KISS,她们已经不记得时间,只记得,当时有两辆警车从她们身边呼啸而过。
它们,是驰向朝歌路,一个叫寓言公寓的地方。
郑铎赶到的时候,杜钦一行已经保护好了现场。吴薇的同事们被集中在一间卧室里问话。
“吴薇是什么时候出现异常的?”
“十二点刚过没几分钟。当时肖姐和许姐下去追疑犯了,屋子里就我们这些人。然后,来了一个送快递的。”
“送快递的?”
“对,起先我们也有些怀疑。但是吴薇自己证实了,她前天才在网上订了一套护肤品。所以就开门签收了。““那包东西现在在哪里?”
“就摆在茶几上,因为肖姐和许姐不在,我们多留了个心眼,没有去拆。”
“然后发生了什么?”
“然后,吴薇就坐到我们中间,问我们要怎么办,我们都觉得,虽然警察不在,但是我们人这么多,凶手应该没那么大胆子直接冲进来行凶,所以就守着喽。”
“可是吴薇突然尖叫起来,不知道她是不是看到了什么东西,把我们也弄得很害怕。之后,她就全身抽搐着,口吐白沫,没一会儿就倒在沙发上一动不动了。”
张扬紧张地插话道:“杜队,我知道有些话我不应该问,可是,这件事实在是太玄乎了。当时我们都在场,根本没有任何人进来。吴薇怎么就突然发了疯呢?而且没一会就死了。你看……这是不是还是和那个灵异帖有关?她会不会是被人下了诅咒?要么……就是鬼上身?”
杜钦看着眼前这个人高马大的男人,不禁有些哑然。他张了张嘴,不知从何说起。郑铎却从客厅走进来,替他解了围。
“当然不是鬼上身。”郑铎说,“这是氰化钾中毒。尖叫、呕吐、抽搐,这些都是氰化钾中毒后的反应,另外我刚才在外面观察了死者,她的皮肤呈鲜红色,这也是她的血液中含有氰化血红蛋白的原因。”
杜钦:“也就是说,有人向她下毒?”
在场的人无一不色变。有人急着辩解道:
“不可能啊,当时我们都在现场,凶手根本没有下毒的机会。”
“难道凶手就在我们当中?”
有女生惊叫一声,与同事们拉开了距离:“太可怕了——”
郑铎站在门口,又向沙发方向看了看,抱着臂,沉思一会说:“我想,答案已经在死者身上了。”
杜钦:“什么答案?”
二人又来到了吴薇的尸体旁。郑铎戴上手套,举起吴薇的右手,指着食指的指甲说:“指甲前端有新鲜的不规则断面,不像是被剪断的。因为死者死前没有和人打斗过,所以也排除了拧断的可能。”
“那是怎么断的?”
“是咬。”
“咬?”
郑铎点点头,用棉签从吴薇嘴边的白沫中探了探,果然沾出一小片断掉的碎指甲。
“对了对了——”一个女同事跟过来惊叫道,“我记得……吴薇是有咬指甲的习惯,特别是在她思考问题的时候。当时……大家正在谈论要怎么办,是不是就这样坐着等警察来,她好像就咬起了指甲。”
郑铎:“所以,凶手很可能把毒下在了她的手上。——这一定是一个非常了解她习性的人,所以才会选择这样的下毒方式。当吴薇开始思考,她就会习惯性地咬自己的手指甲,这时候,毒液就会进到口腔,通常情况下,一个50公斤重的女人,只要吸收二十五至五十毫克的氰化钾,已经可以致命。而看吴薇的身材,应该还不足50公斤。所以只要一丁点,就足以让她猝死了。”
杜钦立即回头向卧室方向问道:“你们还能不能记清,吴薇临死前都接触过哪些东西?”
卧室门口,吴薇的同事们挤成了一堆,开始仔细回忆,唧唧喳喳地说着。
杜钦:“一个一个来。”随后指了指张扬,示意他先说。
张扬努力回忆着,说:“肖姐和许姐出去后,因为门铃又响了,吴薇很害怕,她本来坐在沙发边上的,一冲起来就向后躲,可能碰到了这边的柜子。”
杜钦:“然后呢?”
张扬:“然后……是我去帮她开的门。所以她没有接触到门。然后……她签字后就拿了那包东西进来——对了,会不会是那包东西?”
杜钦转身对肖琳说:“把那个包裹拿回去化验。”
张扬:“然后……然后……然后她就坐到了沙发的中间。问我们怎么办,要不要就这样等。她好像是这个时候开始咬指甲的。没一会儿,她就开始尖叫抽搐,接着就停止呼吸了。”
杜钦点点头,又向吴薇的同事们问道:“还有没有谁有补充的?”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说:“基本上就是这样的情况了。当时很混乱,具体的细节也记不太清了。”
杜钦:“暂时就这么多了,各人在自己的证词上签人字就可以回去了。不过近期请你们不要离开本市,保持通讯畅通,如果有需要,我们会和你们联系。”
时间已经不早,再加上刚刚又亲眼目睹了吴薇的死状,大家早就待不住了。纷纷签字,如鸟兽散。张扬走了出去,却又折了回来,很不好意思地问:“那个……我也回复了那个帖子,会不会也有危险?”
杜钦冷淡地看了他一眼:“你得到的死亡时间是哪天?”
张扬:“还……还早,今年9月18号。”
“那你就先等到九月,如果案子还没破,你再来寻求保护好了。”
看着张扬小心翼翼地离去,杜钦不禁摇了摇头:“真服了这家伙,人高马大的,居然那么迷信。”
郑铎却道:“很多人在遇到不能用科学解释的事情时,都会不由自主地想到神鬼方面,其实,这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这一类人天生具有一种奴性,宁愿相信自己的命运是被神鬼掌握的,这就是怪力乱神。”
杜钦点点头,对同事说:“今天先收工吧。大家好好休息,等明天化验报告出来再说。”
又是清晨,阳光透过落地窗照进房里。Vivian迷蒙地睁开了眼,下意识地伸手向身边一摸。人已不见了。
她静静地坐在大床的中央,眼神迷茫。她实在记不起,昨夜是真实经历过的,还是一场梦境?
伸手,向床头柜摸去。
没有摸到眼镜。
是了,在昨夜的“梦”里,这里曾经有过一场云雨,**澎湃之中,眼镜跌落,镜片碎了一地。
是了,她想起来了,她的确有个网友叫Tiffany,在一个拉拉聊天群里结识的。一年前,她意外地发现自己原来更感兴趣的是同性,于是怀着惶恐的心情,加入了这个群。可是长久以来,她只是潜水,根本不敢主动发起话题。每一天,工作的间隙,她都会打开群聊的对话框,默默地注视着里面那些鲜活的女子,看她们把那些对她而言不可思议又跃跃欲试的冲动,随意地聊起。她很想融入她们,可是她不敢,她还没有做好准备。
虽然她早已加入了剩女的族群,可是在人前,她是优秀的白领,她的身份和地位不允许她来冒这个险。哪怕明明渴望着,却只能压抑、压抑……直到一个月前的一天,Tiffany出现了,她主动从小窗里找了她,撩拨起她内心的欲望。
她说,她给她一个月的时间来准备。等她准备好了,也许她们可以见一见,在KISS&KISS。
她想起来了——那不是梦。昨夜,她真的去约会了。这一个月的相处,虽然未曾谋面,她已经深陷其中,不可自拨。也许Tiffany说的是对的,喜欢女人,从来都不是她的错。她之前所经历过的伤痛,全部源于她不敢面对真实的自己。
现在,她终于勇敢地走出了第一步,可是,她呢?Tiffany的人呢?
她坐在**,顿了顿,模糊着双眼摸索着打开了抽屉,取出闲置已久的隐形眼镜,戴上,眼前依然有些模糊。——会不会过期了?她闷闷地想。
打开一夜没敢开机的手机,开机心情中显示:自己爱自己,周温妮。
是,她不是Vivian,而是渊城公司那个“美名”在外的周处周温妮。她想Tiffany也应该不会真的是Tiffany。这只是一场游戏,谁也不会留下真名,谁也不会落下真心。——传说里不都是这样的吗?
可是昨夜,就在昨夜,当她握了她的手,轻轻地对她说:“从今天开始,所有的悲剧都将结束,你会拥有一个新的开始。”她真的以为面前这个叫Tiffany的女子会有一些不同,会为她带来传说之外的奇迹。
带着淡淡的失落,周温妮起了身。走到餐厅,却发现一碗清粥已盛好,一只白壳蛋放在碗边。桌上还有一张便签:如果想我了,老地方见。
一缕温情漫上心头。她终于释然。原来这并不只是一夜的风流。
现在,她对她已经相见恨晚,那么什么时候,她才肯与她相依为命?
而属于任晓凡的这个早晨,却不那么温情。
八点四十就到了办公室,可还是晚了,办公室里同事们早已各就各位。不由得不委屈啊,明明九点才上班的嘛。
林娜走到她身边,轻声细语地问:“早上的报纸看过了吗?”
任晓凡犯起了迷糊。这位大姐怎么突然这么温柔起来了?
“报纸?哦,还没看。我还没来得及养成天天看报的习惯。”
林娜绷直了身体,恢复了平日里的风范:“那么大小姐,拜托你快点养成这个习惯。因为你现在已经是《第一播报》正式的一员了,你必须时刻关注着同行的动向,understand?”
任晓凡迷蒙地点点头,说:“我这就去关注。”
林娜没好气地扔过来一张报纸,说:“先看这个。”
报纸的头条,刊登的就是吴薇的案件。而对案件如何发生、有哪些目击者之类,却草草地一笔带过,只写了一句:“警方正在全力侦察,有关细节不方便透露。”
任晓凡头“翁”地一声就炸开了,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她昨天还采访过的女孩子,一夜之间就惨遭了毒害。——原来,这件案子真不是那么好玩的啊。
“这……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任晓凡问。
“昨天夜里十二点零五分。”
“那……八九个小时过去了……案发现场应该被保护起来了……那……那我该怎么去做?”
“你昨天怎么做到的,今天就去怎么做!”
“昨天……?哦,对!我可以去警察局,死缠烂打也好,胡搅蛮缠也好,不管他们肯不肯透露,总之如果我碰到了去协助调查的目击者,就等于碰到了线索!”
刚说完,就急匆匆地叫上拍档莫洪,冲了出去。
林娜看着任晓凡毛燥燥地背影,一缕微笑不由漫上了唇角:“这小丫头,倒有几份我当年的冲劲。”
包裹的检验报告出来了。这实在是一只奇怪的包裹。按照常理,快递公司的物件,需要经过一道道程序传递,应该被很多人接触过,指纹应该很杂乱才对。可是这只包裹上却干干净净,只留下了受害人吴薇一人的指纹。很显然,在吴薇接到包裹前,它曾经被人清理过。那么,那个快递员就十分可疑。
另外,包裹上的确有轻微氰化钾成份,但是量很少,并且只是在指纹相应的部位才有,这样看来,应该是吴薇先接触到了氰化钾,然后才去触碰包裹的。那么,在吴薇接收包裹前,还接触过什么呢?
杜钦正百思不得其急,郑铎却敲门进来了。
“我有新的发现。”
杜钦站起身,示意他坐下,急急道:“快说说,我正在发愁。”
郑铎拿了几张照片,说:“我检查死者的时候,有意在她的手上测试了氰化钾的浓度位置。发现沾有氰化钾的位置很奇怪,分别是右手大拇指的指纹和指甲内侧、右手食指的指纹和指甲内侧,右手中指的第一指关节。另外左手的手臂上也有一些微量的成份,应该是后来无意间抹上去的。你想想,死者在接触氰化钾的时候,右手会呈什么样的姿势?”
杜钦举赶自己的右手看着那三个位置比划着。突然,电光火石一般,快递上门,吴薇签字收货的情景出现在他脑海中。他脱口而出:“是笔!”
郑铎点点头:“我也觉得笔是最大的可能。”
杜钦:“凶手将氰化钾液化后涂抹在笔上,然后假冒快递员去给吴薇送快递,吴薇签收快递时,自然要借用他的笔,这时,笔上的氰化钾就会转移一部分到吴薇的手指上。而吴薇又有着一思考就喜欢啃指甲的习惯,所以氰化钾才会进入到她的口腔,导致她当场猝死。”
郑铎细细听着,点了点头:“的确很有这个可能。氰化钾原本的形态呈白色圆球形硬块、粒状或结晶性粉末状,但是它非常易溶于水。只要用水稀释,再滴在笔杆上涂抹均匀,这支笔就成了致命的凶器。可是如果吴薇没有去啃手指甲的话,微量的氰化钾留在皮肤上也没什么大碍。所以——”
“所以,凶手一定是非常熟悉吴薇这一习性的人,很可能就潜伏在她的身边?”
郑铎点头,沉默不语。
“还有一个疑点,”杜钦将笔记本翻转过来,点开几张图片说,“因为吴薇购买的是护肤品,所以我在吴薇家里的时候特地让肖琳留意了一下,并拍了一些照片,你看,这些是她家里所用的护肤品,我问了她们几个女孩子,据说这些都是中档货,也不过百来块一样。可是她选的快递公司却是本市唯一一家24小时服务上门的联邦快递。联邦快递的运费,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每单首重都需要一百人民币。”
“的确很可疑。”
“也许凶手之所以选择这家快递公司,是为深夜送货的动机打掩护,可是这笔不菲的运费却让他露出了马脚。”
“也许他并无意藏起这马脚。”
“怎么说?”
“如果你不去调查,你怎么会知道联邦的运费是多少?但是即使你不调查,你也知道他们是全天24小时服务上门的公司。所以,凶手只想在当时骗过吴薇,让她开门,并用事先准备好氰化钾的笔签字。而事后再产生的一切怀疑,都无法改变他得逞的事实。”
杜钦沉闷地叹息了一声:“不仅如此,他还知道事先送去周莎莎的那只鞋,会把守在那里的同事调虎离山。看来这真是一个难缠的对手,再这样下去,还不知道要多伤几条人命。”
郑铎起身,拍了拍杜钦的肩:“一切才刚刚开始,现在丧气还太早,要对自己有信心!”
杜钦点头,也起身,道:“我先让人去查一查这家快递公司。”
走廊的尽头,杜钦一人立在窗前发着呆。
身后,肖琳徘徊着,犹豫着,不知道该不该上前。
“有事就说吧。”杜钦突然道。
肖琳害羞地一跳:“头,你看到我啦?”
“这点警觉性也没,怎么当你们的头。”
“其实……其实我是来向你道歉的。”
杜钦转过身,斜靠在窗台上,看着面前这个娃娃脸的小同事,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肖琳立即红了脸,支吾着说:“要不是我一时大意,吴薇就不会死了。昨天你明明吩咐过我,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不能离开她半步。可是我一见到那只鞋,心思就全乱了,只想赶紧把那个坏蛋抓个现形,就……就……”
“唉,”杜钦叹道,“其实也不能全怪你。”
“你不怪我?”
“你想一想,如果你当时在场,你会怎么做?”
“我……我至少会觉得这个快递员很可疑。”
“可是他有正当的身份,你对他仅仅是怀疑,却没有证据,你能拘留他吗?”
“不能……”
“连吴薇自己也承认她的确有订购一套护肤品,到货的时间也很吻合,你会说服她拒签吗?”
“也许……我不会想那么多。”
“所以,即使你在场,也许吴薇还是会签收。只要她接触到那支笔,只要她还有啃指甲的习惯,中毒是早晚的事。”
肖琳想了一想,突然笑了:“这么说,头你不怪我啦?”
“怪有什么用?好好努力吧,只要你以后行事稳重些,不要再给我添什么乱子就行。”
肖琳又诡诘地上前一步,神秘兮兮地说:“那——为了向你赔罪,加上感谢你的不怪之恩,明天晚上的《全城热恋》一起去看啊?”
杜钦转头,怪异地看着她:“看电影?案子都成这样了,你还有心思看电影?”
肖琳吐吐舌头:“警察也是人啊,也得休息的嘛。没准休息一下换换脑子,会有新发现也说不定呢。再说了,人家票都买好了——”说着,她从身后摸出了三张票,举到杜钦面前。
杜钦看看电影票,又看看肖琳,问:“为什么会是三张?”
肖琳垂下头偷笑着,小声嘀咕:“因为……我知道你和郑法医很熟的嘛。他那个人那么冷,难得有朋友请他看电影,应该怪可怜的噢?所以我就好人做到底,帮他也买了一份喽。”
杜钦简直目瞪口呆,半响,才挤出几个字来:“你、确、定、你真是来向我赔罪的?”
肖琳吐了吐舌头,将票塞到了杜钦手里,转身就跑了,远远地扔过来一句话:“就这么定了哈,明晚八点,不见不散!”
男警向阳正捧着资料出门,遇上肖琳擦肩而过,迷茫地问:“什么不见不散?”
再顺着肖琳跑来的方向,看到抓狂中的杜钦,眼里的迷茫又深了一层。
夏天的烈日,总是到得那么早。才十点,户外的人们就几乎热到了虚脱。警局门外,任晓凡与莫洪鬼鬼祟祟地东张西望着,却并没有立即进入。不时有警察出入,看着他们肩上手中的设备,对他们投来警惕的目光。任晓凡突然把莫洪带到了大楼转角的阴凉处,躲了起来。
“莫哥,你先去附近找个茶楼什么的地方坐一会,好吗?”任晓凡说。
莫鸿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们不是来找线索的吗?怎么变成喝茶了?”
任晓凡道:“找线索是没错,可是那帮警察,对我们记者是最有戒心的了,如果我们这样大张旗鼓扛着摄影机,举着话筒去采访,不被撵出去才怪。所以……我得先进去打探打探。”
莫鸿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道:“好吧,我等你消息。”
任晓凡将话筒也顺便塞到了他的手里,整理整理自己的衣服,大大咧咧地迈进了警局。脸上,却挤出了愁苦惊恐的表情。
赵启鹏、关明一行针对两位死者周莎莎和吴薇身边亲友邻居的排查已经回来了。正在向杜钦汇报。
“周莎莎现年31岁,未婚,据说三个月前刚刚结束一段长达四年的苦恋。不过据她身边的人看来,她似乎并不是太伤心,反而感觉很解脱,并且急着想重新开始新生活。我们接着调查了她的前男友,案发当天他正好去桂林出差,并出具了来回机票和宾馆的开房单据。因为他出差是带着新女友的,所以这两人同时具备了不在场证据。但是根据一些熟悉周莎莎的人的反映,周莎莎这人天生好妒,喜欢攀比,前男友与她分手的原因似乎也是因为这个。因为她的这一性情,之前也得罪过不少人,不过都是一些口舌之争,都不至于让对方动杀机。我们就去查了一下她的财务状况,发现这个女人花费很超前,办了好几家银行的信用卡,经常钱不够花了,就利用网购的漏洞套现,然后拆东墙补西墙混着。不过除过银行之外,目前还没有发现她向什么人借过钱。倒是她的父母,有时候她信用卡还款期快到的时候,会适当贴补她一些。”
“吴薇她和周莎莎在公司关系最好,同进同出,在性格上也其为相似。不过相比于周莎莎,做人就低调些,经济方面也相对理性。吴薇现年29岁,也是未婚,她的男朋友目前正在澳洲留学,两人关系虽然已经淡了,但因为他有不在场证据,应该也可以排除他的嫌疑。但是吴薇和周莎莎有一点却十分相似,就是喜欢搬弄是非。但是真正被人对质了,冲在前面的一定是周莎莎,吴薇却会反过来打圆场,然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这也是她们目前还没有和人发生很大争执的原因。”
杜钦摇摇头:“其实这样的女人更不讨喜。”想了想,他又说:“这样看来,她们很可能是得罪了同一个人,才会被报复。当然也不排除凶手是一个反社会意识的心理病患者,因为像她们这样性格的女人曾经伤害过他,所以才会发起报复。所以任何值得推敲的细节都不要放过。”
“我们会对那些曾经与她们发生过冲突的人进行重点排查。”
“另外,不要忘记对本市医院和一些心理诊所进行一些调查,看看他们近期有没有接待过这样一些病人。”
“好,我们这就去做。”
二人正准备出门,却又被杜钦叫住了。
“等等,”杜钦喊道,“我记得吴薇昨天夜里曾经提起过,那个推理作家永夜,就是希凡萱,曾经在渊城工作过一段时间,和她们也有一些过节。你们重点针对这一情况调查一下。”
“好。”
这时,一个同事却敲门进来了,苦着脸说:“头儿,外面有个姑娘来报案,很痛苦的样子,可是不管我们怎么问,她都什么也不肯说,后来又说,除非见到你,她才敢说出经过。”
杜钦沉吟了一下,对赵启鹏、关明说:“没别的事了,你们先去吧。多带些人手,这些天有你们忙的。”
然后整了整衣服,出了门。
坐在接待室的,却是任晓凡。杜钦一见是她,头立刻大了。
“大小姐,你也会有报案的时候?我以为女福尔摩斯自己的侦破能力已经一流了呢。”
任晓凡先前装出的苦情相一扫而空,似乎还有了挑衅的神情:“谁规定了我就不能来报案呢?”
杜钦摊开记录本,无奈地说:“好吧,你说,我记。”
任晓凡假装可怜地说:“是这样的……昨天早上,我捧着一杯咖啡经过广贸大厦楼下,突然有个男人向我撞了过来,把我的咖啡,还有他手里的包子油饼什么的,弄了我一身,而且还沾上了一个刚好跳楼身亡的女人的身上溅来的不明物体。可是那个男人对不起也没说一声,就跑一边不知道忙什么去了。当时我怕上班迟到,就没有找他,可是回家后,我越想越生气。咖啡什么的就算了,去洗一洗也许还能洗干净。可是那些死人身上的东西……穿在身上多不吉利啊……我一个女孩子,胆子又小……我……我……”
杜钦听了一半,就放下了笔,托着腮静静地看他。直到她开始表演结巴,才开了口。
“小姐,我觉得这件事呢,你应该到事发附近的派出所报案,他们会帮你去争取民事赔偿。”
“我也这样想过……可是我又想,那个撞我的男人,搞不好还是他们的上司,你说他们会不会官官相护呢?那样的话,我这个弱女子岂不是投诉无门?”
杜钦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丫头,她身材高挑,面色红润,着装和发型都朝气蓬勃。从上到下,都实在看不出一丁点“弱女子”的样子。
杜钦干咳两声,说:“有什么事你就直说吧。又不是学表演的,继续装就太难为你了。而且我也没有时间再在这里看你唱戏。”
任晓凡立即换上了甜甜的笑容,讨好地说:“其实你也知道的,我这人最善解人意了。我知道你忙,所以也不想耽误你很多时间。其实呢,只要你肯把这个案子的进展向我透露那么一点点……我很知足的,一点点就够了。你知道,我刚进电视台,很想做出点成绩,只要够上几个画面就可以了……”
杜钦无奈地挥挥手:“明白明白……你是想要线索是吧?”
任晓凡甜甜地回答:“我就知道你不是那么不讲情理的人。”
杜钦:“不过呢……我一直不明白,你们这些当记者的怎么都那么没耐心?其实你们只要再等几天,等案子破了,我们自然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到时候,想了解什么不都可以一次问个清楚了?何必非得现在?”
任晓凡撅了嘴:“新闻发布会?你们应该会请上很多媒体是不是?要知道,我们是晚间节目哎!早上发布的新闻到了晚上,还不已经是陈茶烂叶了,谁还会关注我们的节目?做新闻这一行呢,最重要的就是新鲜嘛!”
杜钦笑笑,躬身向她凑近了一些,压低声音说:“虽然……我不能对你透露太多……不过……也许有一个人能帮到你。”
任晓凡眼睛一亮:“谁?”
“法医喽!要知道,现在是科技破案的年代,法医的专业技术远比我们这些不着边际的推理更有力度。”
任晓凡一跃而起:“真的吗?他肯帮我?他在哪里?我要上哪找他?”
杜钦抱着手懒懒地靠上了椅背,唇角透出一丝难以察觉的微笑:“法医办公室就在楼上,跟这件案子的是我们的首席法医郑铎,不需要我送你过去吧?”
“谢了!”任晓凡还没等他说完,就已经急急地向外冲了出去。
身后,同事诡异地笑了起来,道:“头儿,你这招真高明。把这难缠的丫头扔给我们的冷面法医,一定有她受的。”
杜钦笑笑:“唉——就是要为难那位仁兄哪!谁让他是局里出了名的少女杀手呢?只要能让那丫头不再来找我麻烦就万事大吉!”
任晓凡从来没见过这么冷漠的男人。
从大学里的勤工俭学阶段开始,任晓凡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虽然自己阅历尚浅,可是不管遇上什么难题,只要仗着自己年纪小,青春无敌,撒撒娇、发发嗲,甚至偶尔耍耍刁蛮的小脾气,所有难题都会迎刃而解。
可唯有这一次,她实实在在地碰了个钉子。还是个千年寒铁千锤百炼出来的冷钉子!
已经十几分钟了,郑铎依然在看他的资料,仿佛办公室里除了他自己,就只剩下空气。
先前,她被杜钦说道得热情高涨,一找到郑铎就连珠炮地提出了一连串问题,当然外加一大堆对这位冷面法医的大加吹捧。可是那颗钉子只扔给了她四个字“无可奉告”,就自顾自地忙活去了,看都没再看她一眼。
任晓凡终于沉不住气了,伸手就盖在了郑铎正在翻看的资料上,怒气冲冲:“我说……大法医,我也知道你们有你们的规矩,很多事情不方面透露。我也不是来为难你的。但你也不必这个态度吧?”
郑铎这才抬了抬眼,冷冷地看她:“小姐,你现在触摸的是警方从案发现场取回来的物证,现在上面应该已经沾到了你的指纹。也就是说,如果我们重新对物证进行检验,你很可能会成为第一嫌疑人。”
任晓凡倒抽一口凉气,立即触电般缩回了手,重新垂站在那里,脸上涨得通红。
郑铎拿着笔,在桌上敲了几下,若有所思,突然站了起来,绕过任晓凡走出了办公室。
任晓凡转身,看着那个冷漠的背景,眼里似乎含了一些泪光。可是她咬了咬牙,不服气地又跟了过去。
她小声嘀咕说:“不就是颗冷钉子吗?我就跟烦你!”
郑铎上了楼,又下了楼,来来回回几次,任晓凡一直跟在身后。他去和同事说话,她就守在门外,一刻也不敢放松。仿佛她不是在采访,而是在跟踪疑犯。
这一次,郑铎走过她身边的时候,终于停了下来,直视着她,问:“你这么年轻漂亮的小姑娘,跟什么新闻不好,为什么偏要跟凶杀案?难道你不知道每一场凶杀案背后,都处处藏着危机吗?”
任晓凡倔犟地一甩头:“所以我才有责任要来了解案情,让广大市民未雨绸缪,做好防护工作!”
郑铎点了点头:“说得也是。不过你究竟有没有这个胆识,试试才知道。”
说着,头也不回地向走廊尽头走去。任晓凡迟疑了片刻,还是果断地跟了过去。
门打开,屋里透出些许寒意。
郑铎说:“这是解剖室,里面一间是停尸房,停放的都是死于命案的尸体。如果你能在不开灯的情况下,单独在里面待上一个小时,我再考虑接受你的访问。”
任晓凡疑惑地向屋里看了一眼,黑咕隆咚的。不知道这屋子是什么构造,大白天的也透不进一丝光线。
任晓凡双腿有些发软,可是那股不服输的掘气仍然占了上风,她一甩头,做出视死如归状,先一步迈了进去。
郑铎开了灯,陪她走到里间。——这果然是停尸房。一张张尸**躺着一具具尸体。白白的被单下显现出一具具人形轮廓。
任晓凡心下一寒,所有恐怖片里的镜头一齐映在了脑里。她几乎怀疑就在下一秒,某一具尸体就会突然坐起来,露出惨不忍睹的脸,朝她咧嘴一笑。
郑铎却走到一只空床边,掀开被单,问:“有没有胆子躺上去?一个小时后我来接你。”
任晓凡看着郑铎寒冰一样的表情,终于冷哼一声,闭着眼摸上了床。
而后,是关灯的声音,眼前瞬时一片漆黑。再有几声轻轻的脚步远去,门“啪”地一声关上了。
时间,近乎静止。没有钟表,任晓凡在心里却响起了“嘀哒嘀哒”时钟走动的声音。
想点什么呢?她想,一定得想些什么呀,好分散注意力,就想想下班后去买些什么吧。表姐可是放了话的,喜欢的都可以去挑。那么……昨天试过的那套衣服可不可以?是不是太贵了?还有……如果顺便再挑几样化妆品的话……会不会显得太贪心?
林姐是一个非常注重外表的上司,现在我的能力已经被她看好了,如果我再漂漂亮亮地出现在她面前,她是不是会更赏识我呢?……任晓凡努力地让自己想着这些开心的事情,可是身体的寒冷却无法被意志所转移。
那种寒冷的气息,不知不觉又将她的思维拉回到现实。
这里实在是很静。外面的杂音一丁点也传不进来,她甚至能清楚地听到自己呼吸的声音。
呼吸?
任晓凡不禁打了一个寒噤。
她突然想到,她是在和一群死人躺在一起啊。这多大的一间房里,只有她一人倘有呼吸。如果世上真有鬼魂,那么她的呼吸无异就是这黑暗中生与死最大的区分。
它们会很快找到她吗?然后呢?它们会怎么对她?
她甚至已经感觉到几个游离的身影飘浮至她的床头,就站在她的脑后,身侧,脚边……是不是还有一双手,已经摸在了她的身上?
她的头皮开始发麻,脚也不由自主地向被单里缩了缩。
她屏住了呼吸,肩膀开始僵硬,不敢动弹。
茶室里,莫洪开始坐立不安。
任晓凡已经进去了一个多小时,却依然没有给他任何消息。打她手机也没有信号,会不会出了什么事?
跑新闻这么多年,他太了解那帮警察对媒体的敌视。在他们眼里,媒体就是唯恐天下不乱的罪魁祸手,就是让他们不停泄密,让凶手得以遁行的最大帮凶。万一那个丫头真的惹恼了警察,随便一句“防碍司法公正”就可以明正言顺地扣压她二十四小时。——那丫头还是新手,林姐把她交到自己手里,万一真出了什么事,他怎么担待得起?
想到这里,他再也忍耐不住了。埋了单,把器材寄存到了收银台,就匆匆进了警局。
不知道过了多久,任晓凡瞪着一双眼睛,怒视着眼前的黑暗。
还好,因为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她略略能看到屋里物件的轮廓。虽然她明知这是停尸房,身边和她一样平躺着好几具尸体,可是经过多番尝试,她还是发现,睁着眼虽然很心惊,却可以用目光警觉地扫视着那些可疑的阴影,让内心稍稍有一些安全感,比起闭眼之后那挥之不去的想像和莫名恐惧要好得多。
但是睁眼的代价就是,她需要一刻不停地用眼睛四处扫射。
因为当她直视某一处阴影,她会断定,它是静止的、安全的。可是余光里的阴影部分,却又成了游离中的鬼魅,她必须将目光迅速转移到它们身上,传递给大脑安全的信息,如此反复……时间过得真慢呵。任晓凡想。还差多少时间才到一小时呢?要不然……再看一眼手机?
每一次打开手机,都是一次纠结。
第一次,她是为了照明。可是那惨蓝的微光亮起后,她立即后悔了。因为在那微光照射之下,眼前反而变得蒙胧,并且那蓝幽幽的颜色,本身就像是一个噩梦。任晓凡暗下决心,只要一出去,就把手机屏幕的颜色给改了!还是换成黄色吧,或者干脆白色。看习惯了日光灯的颜色,也许这两种还能接受一些。反正一定不能要红色或者绿色,那两种颜色,简直比蓝色还可怕一万倍。
后来再打开手机,则是为了看时间了。
每一次,都会在心里犹豫几下:要不要等等再看?可是真的很想知道时间呀!
当决定打开手机,她总是快速地抬手,将手机举到面前,然后打开滑盖,迅速地扫一眼时间,就将眼睛移转到一边去。手机也随之合上。
到了最后,这一系列动作已经有了一气呵成的意味。
而这一次,当她刚打开手机,眼睛还没来得及落到时间上,手里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传出那支凄厉的歌声:“死了都要爱——”
任晓凡没有丝毫准备,“啊——”地尖叫一声,晕了过去。
门外,杜钦火急火撩地冲了进来,身后跟着满脸焦急的莫洪。
灯光刹时大亮,杜钦抱起**的任晓凡,匆匆跑了出去,迎面正碰上跟过来的郑铎。
杜钦大吼道:“你这样对待一个女孩子,是不是太过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