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香港高院解除杜鹃强制令,黄家斗争筹码增加
黄家的好事不断。在明确陈晓出局的情况下,杜鹃遭香港高等法院冻结的资产也被解封了。2011年3月3日,香港证监会发布新闻稿,香港高等法院已更改对国美前主席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做出的临时强制令。不过,法院冻结黄光裕名下1655亿港元资产的强制令仍未解除。
2008年11月,黄光裕、杜鹃相继被捕后,2009年8月,香港证监会对黄光裕和杜鹃二人展开法律程序,指二人从事市场失当行为。香港高等法院发出临时强制令,冻结黄光裕、杜鹃及两家公司的相关资产,涉及金额达1655亿港元。
香港证监会指出,黄光裕及杜鹃策划国美在2008年1月及2月进行股份回购,目的是以国美的公司资金购买本来由黄光裕持有的股份,使黄光裕获得款项,偿还一笔24亿港元的私人贷款。
香港高等法院当时的这个判决令黄家的处境雪上加霜。2009年6月间,在陈晓与贝恩签订合作协议后,国美脱离黄家控制的迹象愈发明显,从此时开始,黄家留守人员开始频繁与陈晓为首的国美管理层接触,要求获知、参与国美的日常经营,但遭陈晓等人反对。
到2010年8月,黄家与陈晓矛盾公开后,为了与陈晓争夺国美控制权,因家族资金链紧张,黄家不得不开始贱卖母公司旗下资产。如果当时香港法院能够解除杜鹃的临时强制令,无疑会令黄家在与陈晓的斗争中,掌握主动权。
随着杜鹃的资产遭法院解禁,未来黄家面对突然性风险的应对能力将加强,而对于贝恩来说,再想撼动黄家对国美的控制力,无疑更加困难。由此可见,原本希望能够掌握国美控制权的贝恩,未来很可能见好就收,逢高出货离场。未来如果有一天,香港高等法院对黄光裕名下资产解禁,那时黄家的实力无疑会进一步增强。
从“国美内斗”事件中,企业家们应该注意到,随时保持足够现金流的重要性。哪怕名下资产再多,一旦发生突发性危机,资产变现很有可能会出现困难。而且,在危机发生后,如果紧急处理资产,必会遭人压价,比如黄家出售建国大饭店、国美商都等资产的时候,都遭疯狂压价,为了急于回笼资金,黄家只能打碎牙往肚里吞。巴菲特就非常强调庞大的现金流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他账面上始终保持几百亿美元的现金,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