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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陈晓野心升级,欲将国美实施MBO

随着局势发展越来越有利于陈晓,他开始有恃无恐地计划将国美完全私吞掉。当时,陈晓透露,他认为未来“新浪模式”是国美可以借鉴的。但是前提是要通过定向增发股票将大股东黄光裕的股权稀释。 所谓的“新浪模式”就是管理层收购公司(MBO)。新浪总裁曹国伟联合新浪高管组成在英属维尔金群岛注册成立新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New-Wave Investm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股东包括新浪高管团队和中信资本,红杉中国以及方源资本等3家私募基金,管理团队持有普通股股票,私募基金持有优先股股票。各家私募基金将指派一位董事加入新浪投资控股董事会,而新浪管理层有权指派4位董事,从而占有董事会的多数席位并对新浪投资控股公司拥有控制权。 2009年11月22日,新浪向新浪投资控股发售560万股新股,涉及金额共18亿美金。出售完成后,新浪投资控股持有新浪94%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新浪总裁曹国伟由管理层转型为股东。曹国伟于1999年加入新浪,任主管财务的副总裁,后担任CFO和CEO及总裁等职务。“没有一个人比我对新浪业务懂得更透彻;对各条业务线的整体运作,没有人能够接近我。”曹国伟曾经对媒体如此表态。 陈晓想借用这个模式,如果贝恩和陈晓控制的董事会觉得时机合适,可以由陈晓等高管团队组建一个BVI公司,再由贝恩、国美管理团队、其他投资者共同成为股东,然后,再由国美向这个BVI公司定向增发股票。 根据周年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的发行、配售和回购股票的一般授权,董事会有权采用供股或定向增发的方式发行新股,新发股票比率不得超过公告日止股票总数的20%。也就是说,董事会可以向BVI公司增发20%的股票。增发完成后,BVI公司、陈晓和贝恩联手将成为国美一致行动人,成为事实上的国美第一大股东,而黄光裕在国美的股票将会被稀释。 一旦陈晓采用“新浪模式”将国美MBO,那么他就成为国美实至名归的绝对领导人。而贝恩数年之后,可以将自身持有的股权转手与其他投资者,获得高额利润套现离场。 其实“新浪模式”并非新创,2007年,联想旗下的神州数码首先采用类似方式将企业MBO。神州数码董事长兼CEO郭为等管理层首先成立一家投资公司KIL,郭为个人绝对控股KIL,正如曹国伟为首的新浪管理层绝对控股新浪投资控股。然后,郭为引进私募基金软银赛富、弘毅、IDG等三家公司参与MBO,联想控股等老股东向KIL等投资者转让股权。MBO完成后,软银赛富持有神州数码2015%,成为第一大股东;联想控股则由MBO前的4743%降至1783%,降为第二大股东;KIL为1029%,成为第三大股东;弘毅投资为882%,成为第四大股东;IDG为325%;原来的第二大股东GA售出全部股份。 不过,新浪、神州数码的模式不一定适用于国美,陈晓的如意算盘打错了。新浪有其特殊性,长期以来,新浪股权比率较为分散,没有强势的大股东,2001年新浪创始人王志东被董事会强行罢免了总裁位置后,新浪没有领袖人物,各路资本逐鹿新浪,最后都只能高高兴兴地来,灰头土脸地走,而董事长、总裁也是跑马灯一样地换。 即便如陈天桥这样强势的人物,在掌握了新浪近20%的股权时,也没有办法强行将新浪的控制权拿下。因为股东的弱势,最终管理层凭借事实上对企业的控制权将新浪掌握在手里,因此,管理层将新浪MBO符合新浪的未来发展,管理层既是公司股东又是管理者的双重身份,有利于驱动高管为公司卖力。 神州数码则是另外一种情况。如果没有柳传志的认可,郭为是不可能将神州数码MBO的。柳传志是联想的精神领袖和实际控制人,郭为等管理层的股票是柳传志心甘情愿拿出来激励下属的。 而陈晓面临的则与以上情况完全不同。黄光裕是国美实际创始人、是国美第一大股东,虽然黄光裕入狱,但是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他可以通过代理人在国美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表达自己的意见。但是,陈晓等管理层则不管大股东的强烈反对,强行按照管理层的意志来运作国美,这种做法与曹国伟、郭为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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