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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6误区

居家节约全书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它小说 › 《居家节约全书》 ■家庭财产保险6误区 1.视保险为赌博。 有些人错误地认为,灾难不一定就会降临到自己头上。因而拒绝进行财产保险。其实,这种侥幸心理是在拿自己的财富冒险。 2.保险金等于赔偿金。 在许多财产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中都明确规定,该险种的最高保险金额为多少,但在具体的理赔过程中,还要根据被保险标的的损伤或破坏的程度而定,因而保户得到的实际理赔金额,一般都小于保险金额。 3.超额投保。 就是投保财产保险时,确定的保险金额大于所保财产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在定损中,是按财产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确定赔偿金额,损失多少赔多少。你越过的部分是无效投保,白缴保费。 4.不能履行如实告知。 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保险公司只能根据投保人的陈述和提供的资料判断风险的大小,这就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不遗漏、不隐瞒、不欺诈。 若因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以致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解除保险合同。 5.标的变化不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 保险公司承担的是保险标的随时可能遭遇风险的经济赔偿责任。因此,对涉及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变化等相关内容具有密切的利害关系。对于合同内容的变更,投保人必须征得保险公司的审核同意,签发批单或对原保单进行批注后才产生法律效力。 6.投保后,投保人可以高枕无忧。 有一些保户认为,投保后,危险都交给保险公司了。根据财产保险合同规定,参加保险的人有维护财产安全的义务。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要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施救措施,将财产损失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quanben.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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