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药品的通用名购买
居家节约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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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节约全书》
■按照药品的通用名购买
我国药品使用的合法名称为通用名和商品名。同一种成分的药品只有一个通用名,应当标于药品包装或说明书最显著的位置。药品的商品名常印在通用名的上部,字体不应大于通用名的1/2。
目前,临**常用的药品不超过2000种,但相对应的商品名竟多达万余种。同一种药少则有三四个商品名,多则十余个、数十个。有的药厂将同一种药换个商品名,以“新药”的身份大肆广告宣传,同时价格上涨。这不仅导致患者花冤枉钱,还可能因重复用药发生不良反应。
药用成分、作用和剂量完全相同的药品,生产厂家不同、商品名不同,价格相差悬殊。例如抗菌素左氧氟沙星的一个商品名为利复星的价格是每片1.5元,另一个商品名为可乐必妥的价格是每片4.5元。又如扑热息痛(对乙酰氨基酚)每片0.18元,而成分、作用和剂量相同的百服宁每片0.8元。患者在购药时,可按照药品的通用名选择价廉的同种药物,不要被眼花缭乱的商品名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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