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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药膳基本知识

什么是药膳 ◎ 药膳的起源和发展 ◎ 药膳的特点 ◎ 药膳的分类 ◎ 药膳食品的烹调方法 ◎ 药膳的应用原则 ◎ 药膳的配伍禁忌 ◎ 什么是药膳 药膳是以中药和食物为原料,经过烹饪加工制成的一种具有食疗作用的膳食。它是中国传统的医学知识与烹调经验相结合的产物。但它也不是食物与中药的简单相加,而是在中医辨证施治理论指导下,用中药、食物和调料三者精制而成的。 药膳食品“寓医于食”,既将药物作为食物,又将食物赋以药用,药借食力,食助药威,变“良药苦口”为“良药可口”;既具有营养价值,又可防病治病、保健强身、延年益寿。所以说药膳是充分发挥中药效能的美味佳肴,特别能满足人们“厌于药,喜于食”的天性,且易于普及,取材广泛,可在家庭自制,是一种深受百姓喜爱的中药和膳食的特殊剂型,也是人类对食物不断深入研究和开发的重要课题。 药膳在中国源远流长,历来有“药补不如食补”之说,其取材广泛,用料考究,制作严谨,品种丰富,风味独特。药膳选取入食的药材一般以植物性原料居多,经过前期加工,去除异味后方可使用。在配料时一般因人而异,根据就餐者个人不同的生理状况配以不同的药材,以达到健身强体,治病疗伤的功用。 ◎ 药膳的起源和发展 药膳在中国可谓源远流长。古代关于“神农尝百草”的传说,反映了早在远古时代华夏民族就开始探索食物和药物的功用,先人们为了生存的需要,在自然界到处觅食,长此以往,他们发现有些动物、植物不但可以作为食物充饥,而且更具有某种药用的价值,这种把食物与药物合二为一的现象就形成了药膳的源头和雏形,也就是所谓的“药食同源”。 那么真正意义的药膳在我国究竟起源于何时,又是如何发展演变的呢?我国自文字出现以后,甲骨文与金文中就已经有了药字与膳字。而将药字与膳字连起来使用,形成药膳这个词,则最早见于《后汉书·烈女传》。其中有“母亲调药膳思情笃密”这样的字句。《宋史·张观传》还有“蚤起奉药膳”的记载。这些记载证明,至少在一千多年前,我国已出现药膳其名。 公元前一千多年的周朝,宫廷医生分为四科,其中的“食医”,即通过调配膳食为帝王的养生、保健服务。从汉代起,我国就有药膳的记载,唐代名医孙思邈的《千金药方·食治篇》中就精辟地指出:“凡欲治病,先从食疗,既食疗愈,后乃用药尔。”可见我国的饮食疗法源远流长。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的不断提高,餐桌文化更是摆脱了米面温饱,摒弃了大鱼大肉,既而跨进了一个吃出健康、吃出美丽、品出文化的“新饮食时代”!而配合它的来临,传承的药膳更是从原料到品种,都有了迅速而全面的发展和完善,它的实用价值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正是在这种大趋势下,引发了国际、国内学术界及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对中国药膳这种特殊商(食)品的广泛关注,希望更多地开展这方面的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国药膳不断发扬光大,走向世界,为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健康作出贡献。 如今,很多中医研究机构都已经开始了有关药膳的科学研究,许多营养学专家、药膳学专家,也纷纷就膳食养生之道著书立说。随之而来的药粥、药酒、药茶,药膳罐头、保健饮料等相关产品相继而生,且成功地打开了市场。这其中,最被专家和消费者津津乐道的当数——养生药膳。 ◎ 药膳的特点 药膳顾名思义,既是食物,也是药物,它具有以下特点。 ◎药膳以中医理论为基础,辨证施膳 药膳的施用是以中医的整体观念和辨证施治的理论为根据,按治病求本、扶正祛邪、调整阴阳、因时因地因人而治的治疗原则运用的。在用药和食物的选择上,必须依据辨证论治原则,在正确辨证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治疗原则,选药组方或选食配膳,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在中医看来,每一种食物都如同中药一样,具有不同的性味,可以根据人们的体质和患者的病症进行辨证施膳,这是药膳食疗的精髓,也是唯一与现代营养学不同的独特之处。凡是气虚的,当用补气药膳;凡是血虚的,当用补血药膳。 药膳既不是一般的中药方剂,又有别于普通食物,它强调中药和食物的合理调配,在药物或食物的配伍组方上,按药物食物的性质,有目的地进行选择调配组合,而不是随意凑合。 因此,在食用药膳时应在辨证论治的原则下,掌握正确的诊断,选用对症的食物和药材,才能发挥药膳的作用,才能达到防病治病、强身益寿、美容美体的目的。 ◎药膳以中国传统烹调工艺为手段 药膳的主要原料是药物和食物,它必须寓药于食、寓性于味,融药物功效与食物美味于一体。因此,它也就必须以精湛的烹调艺术为手段,借助炖、焖、煨、蒸、熬、煮、炒、卤、烧等中国传统的烹调方法,尽可能地保证食物成分不被破坏,充分发挥食品、药物的有效作用。 同时按患者身体的需要进行中药的调补、选料。对所选用的中药应根据药物的不同,采用不同的炮制、加工方法及分离提取法,以保证制成的食品既具有一般美食的色、香、味、形,又可在享受美味的同时达到治病、保健和强身的目的。 ◎药膳以防病治病、强身养生为目的 这是有别于药物治疗的特点之一。药膳多为平和之品,药膳与治病服药不同,它是在治疗疾病期间,通过对症选择性地进食,对疾病加以调养,清除体内风、寒、暑、湿、燥、火等邪气,辅助药物发挥疗效。对于无病之人,用药膳调节机体阴阳、寒热、虚实,可起到防病强身、延年益寿之效。 食物之所以能够治疗疾病,主要是因为它具有药物的功能,并且具有和药物一样的性能,也包括“性”、“味”、“归经”等内容,在中医理论指导下,根据阴阳、五行、脏腑、病因、病机等来辨证施食,从而达到保健强身、防治疾病的目的。 ◎药膳可口,服食方便 由于中药汤剂多有苦味,故民间有“良药苦口”之说。有些人,特别是儿童多畏其苦而拒绝服药。而药膳使用的多为药、食两用之品,且有食品的色、香、味等特性,即使加入了部分药材,由于注意了药物性味的选择,并通过与食物的调配及精细的烹调,仍可制成美味可口的药膳,满足了人们“厌于药,喜于食”的天性。其取材广泛,易于普及。 ◎ 药膳的分类 药膳经过千百年的演变、积累和创造,现已形成种类繁多的一系列特殊膳食。纵观古代医籍文献中的分类方法记载,结合现代药膳加工、烹调技术引入药膳后所产生的影响,按药膳食品的治疗作用、制作方法和药膳食品原料等方面进行如下分类: ◎按药膳的功效特点分类 ?茺养生保健药膳。 主要包括减肥药膳、美容药膳、增智药膳、增力药膳、明目药膳、聪耳药膳、益寿药膳及防病与抗衰老药膳等。 ?茺治病或辅助治疗药膳。 此类药膳是在专业药膳师或临床医师指导下,遵循辨证施膳的原则而制成的药膳。如解表药膳、祛痰止咳平喘药膳、健脾助消药膳、清热生津药膳、益阳祛寒药膳、泻下通便药膳、理气止痛药膳、安神助眠药膳等。 ◎按原料的性质和制作方法分类 ?茺米面食类。 以米、面粉为基本原料,加入一定量的药材制成的馒头、面条、米饭、汤圆、包子、馄饨等各种膳食。 ?茺菜肴类。 以肉、菜、蛋、鱼、海鲜等为基本原料,加入药材制成冷菜、蒸菜、炖菜、炒菜、榨菜、卤菜等各种菜肴。 ?茺粥食类。 以米、麦、豆、蔬菜等为基本原料,加入中药成分,如枸杞子、山楂、百合、冬虫夏草、地黄等煮成的半流体饮食。 ?茺糕点类。 此类药膳是按糕点的制作方法制成,花样繁多。如茯苓饼、栗子膏、核桃酥等。 ?茺汤羹类。 以肉、蛋、奶、海鲜、食用菌等原料为主,煮、炖、煲而成的较稠厚的汤液。 ?茺饮料类。 将药物和食物浸泡和压榨,煎煮或蒸馏制成的一种专供饮用的**。如山楂汁、生脉饮、萝卜汁、安神饮等。 ?茺茶类。 将药物直接冲泡而成的**,如**茶、决明子茶、山楂茶等。 ?茺蜜饯类。 以植物的干、鲜果实或果皮为原料,经药液煎煮后,再加入适量的蜂蜜或白糖而制成,如陈皮、果丹皮、阿胶枣等。 ◎ 药膳食品的烹调方法 中国药膳的烹调方法非常讲究,十分复杂,有熬、烩、汆、焖、烧、蒸、煮、卤、炸;还有炒、煎、烙、浸、煨、煸、烤等近20余种手艺。现代营养学家对熏烤、腌制、油煎、油炸的烹调方法持否定意见,认为蛋白质与脂肪一经炸、烤、爆处理会产生致癌物质。科学的发展,促进了烹调技术的改进,对传统的不利于健康的烹调方法应剔除。以下介绍几种可选择的适合人体生理要求的烹调方法: ◎炖 有隔水炖和不隔水炖之分。隔水炖是加好汤和料封口,把容器放入锅中,武火炖3小时即可;不隔水炖为直接武火煮沸,撇去浮沫,再用文火炖至酥烂。其法所制药膳特点是质地软烂,原汁原味。如雪花鸡汤、十全大补汤等的制作方法。 ◎熬 先在锅内加底油烧热后,放入主料稍炒,再加汤及调味品,后用文火煮烂。熬的时间比炖的时间更长,一般都在3小时以上,多适用烹制含胶质重的原料。此法所制药膳的特点汁稠味浓。如冰糖银耳汤的制法。 ◎烩 将多种原料用汤和调料混合烹制成的一种汤汁菜。 ◎汆 将汤和水用武火煮沸,投下药料及食料,加以调味即可。 ◎焖 先在锅内放油,将食物和药物同时放入,炒成半成品,加姜、葱、花椒、汤及调味品,盖锅盖,用文火焖烂。其法所制药膳特点是酥烂、汁浓、味厚。如枣杏焖鸡、参芪鸭条等的制作方法。 ◎烧 将原料放入有少量油的锅中加调料煸炒,进行调味、调色,待颜色转深放入调味品及汤(或水),用武火烧开,文火焖透,烧至汤汁稠浓。 ◎蒸 将食物与药物拌好调料后,放入容器中,利用水蒸汽加热烹熟的方法。 ◎煮 将原料放入锅内,加适量汤或水,先用武火烧开,改文火烧熟即可。适用于体小、质软一类的原料。其法所制药膳的特点口味清鲜,煮的时间比炖的短。如石斛花生的制法。 ◎卤 先调好白卤或红卤,然后将原料加工,放入卤汁中,用文火煮烂,使之渗透卤汁至酥烂。 ◎炸 将油用武火烧至七八成熟,再将原料下锅,注意翻动,防过热烧焦,通常炸至橘黄色即可。本法所制药膳特点是香酥肥嫩,如淮山肉麻元的制法。 ◎ 药膳的应用原则 药膳具有丰富饮食、保健养生、治病防病等多方面的作用,在应用中应遵循一定的原则,不应滥用。应正确对待药膳与药物的关系。药物是去病救疾的,见效快,重在治病;药膳多用以养生防病,见效慢,重在养与防。 药膳不能代替药物疗法,但是药膳在保健、养生、康复中却有很重要的地位,尤其是针对慢性病、老年病,还有部分妇、儿疾病能使人们在享受美味的同时,得到保养调理与治疗。 药膳的食用有以下四大原则: ◎辨证用膳 中医讲辨证施治,药膳的应用也应在辨证的基础上选料配伍,如血虚的病人多选用补血的食物,如大枣、花生等,阴虚的病人多使用枸杞子、百合、麦冬等。只有辨证用料,才能发挥药膳的保健作用。 ◎因时而异 中医认为,人与日月相应,人的脏腑气血的运行和自然界的气候变化密切相关。“用寒远寒,用热远热”,意思是说在采用性质寒凉的药物时,应避开寒冷的冬天,而采用性质温热的药物时,应避开炎热的夏天。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药膳。 ◎因人用膳 药膳的食用除因时而异外还应因人而异,即应根据人的体质、年龄、性别等方面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宜的药膳。 人的年龄不同,其生理状况有明显的差别。人体的结构、机能和代谢随着年龄增长而改变,选择药膳养生当然应有所区别。小儿体质娇嫩,选择原料不宜大寒大热,老人多肝肾不足,用药不宜温燥,孕妇恐动胎气,不宜用活血滑利之品。这都是在药膳中应注意的。 ◎因地而异 药膳顺乎自然,除了顺应四时气候外,还应顺应四方地理。不同的地区,气候条件、生活习惯有一定差异,人体生理活动和病理变化亦有不同。有的地处潮湿,饮食多温燥辛辣,有的地处寒冷,饮食多热而滋腻,而南方的广东饮食则多清凉甘淡。在应用药膳选料时也是同样的道理。 ◎ 药膳的配伍禁忌 药膳要注意以下一些配伍禁忌。 ◎药物与药物配伍禁忌 药膳的主要原料之一是中药。目前临床应用的5 000多种常用中药中,有500余种可作为药膳原料。如冬虫夏草、人参、当归、天麻、杜仲、枸杞子等。这些药物在与食物配伍、炮制和应用时都需要遵循中医理论,使它们之间的作用互相补充、协调,否则就会出现差错或影响效果。因此,中国传统医学对药膳应用有严格的禁忌。 药膳的药物配伍禁忌遵循中药本草学理论,一般参考“十八反”和“十九畏”。 ?茺“十八反”的具体内容: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茺“十九畏”的具体内容: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肉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以上配伍禁忌,可作为用药参考,但非绝对如此。在古今配方应用中也有一些“反畏”同用的,如党参与五灵脂同用可以补脾胃、止疼痛,这些必须要在有经验的临床医师的指导下应用。 ◎药物与食物配伍禁忌 药物与食物的配伍禁忌是古人的经验总结,后人多遵从于此。其中有些禁忌虽还有待于科学证明,但在没有得出可靠的结论以前还应参照传统说法,以慎用为宜。一般用发汗药应禁生冷,调理脾胃药禁油腻,消肿理气药禁豆类,止咳平喘药禁鱼腥,止泻药禁瓜果。这些禁忌主要包括: 猪肉反乌梅、桔梗、黄连、百合、苍术。 羊肉反半夏、菖蒲。 狗肉反商陆,忌杏仁。 鲫鱼反厚朴,忌麦冬。 猪血忌地黄、何首乌。 猪心忌吴茱萸。 鲤鱼忌朱砂。 雀肉忌白术、李子。 葱忌地黄、何首乌、蜜。 蒜忌地黄、何首乌。 萝卜忌地黄、何首乌。 醋忌茯苓。 土茯苓、威灵仙忌茶等。 地黄忌猪血、萝卜、蒜、葱、何首乌、蜜。 牛膝忌牛肉。 薄荷忌鳖肉。 鳖甲忌苋菜。 人参忌萝卜、龟肉。 白术、苍术忌雀肉、青鱼、桃、李、白菜、芫荽、大蒜。 甘草忌猪肉、白菜、海菜。 以上这些可供临床应用参考。 ◎食物与食物配伍禁忌 古人对食物与食物的配伍也有一些忌讳,其道理虽不充分,但在药膳应用中可作参考。这些禁忌是: 猪肉忌羊肝、荞麦、鸽肉、鳖肉、鲫鱼、田螺、豆类、梅子。 羊肉忌食醋、乳酪、豆酱、荞麦、南瓜。 狗肉忌鲤鱼、鳝鱼、大蒜、葱、茶。 鲫鱼忌芥菜、猪肝。 猪肝忌荞麦、豆酱、鱼肉、鹌鹑、雀肉、番茄、辣椒、毛豆、山楂。 鲤鱼忌狗肉、赤小豆、咸菜、鸡蛋。 龟肉忌苋菜、酒、果。 鳝鱼忌狗肉、狗血。 猪血忌黄豆。 鸭蛋忌桑葚子、李子。 鸡肉忌芥末、糯米、李子。 鳖肉忌猪肉、兔肉、鸭肉、苋菜、鸡蛋。 牛肉忌栗子。 牛肝忌鲇鱼、鳗鱼。 牛奶忌红糖、橘子、巧克力、钙粉、豆浆、米汤。 羊肝忌猪肉、竹笋。 兔肉忌生姜、芥末、橘子、鳖肉、鸡蛋。 虾忌番茄、维生素C。 蟹忌柿、梨、花生、茄子、泥鳅、香瓜、石榴、桑葚。 芹菜忌黄瓜、蚬、蛤、毛蚶、蟹。 ◎病人忌口 忌口是中医理论与实践的一个内容,主要包括两类: ?茺某种病忌某类食物。 如肝病忌辛辣;心病忌咸;水肿忌盐;骨病忌酸甘;胆病忌油腻;寒病忌瓜果;疮疖忌鱼虾;头晕、失眠忌胡椒、辣椒、茶等。 ?茺某类病忌某种食物。 如凡症见阴虚内热、痰火内盛、津液耗伤的病人忌食姜、椒、羊肉之温燥发热饮食;凡感冒未愈、喉疾、目疾、疮疡、痧痘之后,当忌食芥、蒜、蟹、鸡蛋等发风动气之品;凡属湿热内盛之人,当忌食饴糖、猪肉、酪酥、米酒等助湿生热之饮食;凡中寒脾虚、大病、产后之人,当忌食西瓜、李子、田螺、蟹、蚌等积冷损阳之饮食;凡各种失血、痔疮、孕妇等人忌食慈姑、胡椒等动血之饮食;妊娠期禁用破血通经、剧毒、催吐及辛热、滑利之品。 忌口之说有些已被证明是有道理的,有些则不合实际,在药膳应用中可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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