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港岛婚礼
会所OL:豪门婚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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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所OL:豪门婚宠》
第130章 港岛婚礼
方于凤卿的助理阿豪驾着她的“坐驾”,一辆深紫罗兰色“宾利雅致”将方陈二人接回了位于港岛浅水湾道的海景别墅。
在这个陈溪总感觉像是进了高级会馆的方家府邸中,她见到了未来的小叔子方浩良,但听说小姑子方浩佳在法国不慎得了急性肺炎,正在医院养病,也不便参加婚礼,于是暂时没有机会见面。之后倒是收到,方浩佳给大哥及未来大嫂发来的一封热情洋溢的电子贺卡。
方浩良似乎比去年出席酒会的时候更胖了一些,还是很白很“奶油”,笑笑的样子真的如刘小慈所说:不像个正经人。而半长的头发用发蜡抹得很是光亮,不免令陈溪想起某次听酒店一个部门的礼仪培训,讲课的男孩子调侃说,头发绝对不能乱,要抹得光滑到苍蝇站在上面都得“劈叉”……她想着想着便掩不住笑意,怕对方看出来,连忙搭配了几句寒暄之辞,转头看看方浩儒简洁利落的发型,心想还是他顺眼许多。
据说方浩良目前正在全家人的监督之下练习说国语,于是陈溪在餐桌边听来的家庭对话,有方浩儒略带北京音的标准普通话;有方于凤卿、姜楚楚温和与尖细的两种台湾腔,还有方浩良自成一派的港式夹生国语,就如同夏季傍晚池塘中一片杂不合拍、散不成调的蛙鸣,难找和谐之音。她看着每个人脸上那种被华丽灯火映得灿烂的光彩,无法分辨那些笑意僵挺的“面具”后面,究竟是家人间的“相生”,还是“相克”?
曾听方浩儒说过,方氏最早靠能源及军火贸易起家,方浩儒出生那年,方父将生意重点移至北京,帮助中国军队进口军用设备,于是方浩儒跟随父亲多半时间生活在北京,而弟弟妹妹出生后,由母亲在香港照顾长大,因此弟妹两人与母亲更为亲近。然而,陈溪却一直没忘记去年酒会上,方于凤卿关注大儿子时的那种母亲特有的陶醉眼神。此时餐桌前,尽管母亲坐在小儿子身边不时替他剥去虾壳,可对他的关爱内容,只是让他多吃一点……席间的话题谈论到方父生前是香港“太平绅士”,曾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及法政活动。当方于凤卿说起方家将来还是要扬续这种声望的时候,总是会将期待的目光投给坐在对面的大儿子。
晚上,陈溪借故累了要休息,早早将方浩儒赶回他的房间,独自一人坐下,想要沉淀一下纷乱的心绪。
她住的是最好的一间客房,玻璃围栏的阳台,能将美丽的海景毫无折扣地呈到眼前。推开玻璃门走到阳台上,陈溪眺望着远方天海交界处璀璨迷人的夜景。那暗沉的云色,难掩纸醉金迷的**,紫蓝紫蓝的海面正在被岸边五光十色的霓虹挑逗着,仿佛有人将一条艳丽珍贵的宝石项链展于面前,准备围戴在她的颈上,那起伏的面容不由映染上了浮华的光彩,海面下则分明涌动着一种穷奢极欲的沉沦。唯有悠悠**过的海风,带来与波涛合奏的天籁之音,未沾浸一丝人世嘈杂,依然沿袭着天地间的自然作派。
陈溪觉得自己,就如同是正在睡梦中漫游奇境的爱丽丝。梦境中的人们除了方浩儒,都像是扑克牌上的人物,穿着华丽的衣饰,却总是一副平板而没有生气的表情。他们生活在一个奇幻又荒诞的国度里,金钱对于他们,就像是随处可得的氧气,他们的一切都依赖于这种“氧气”,却从不担心某天会否“缺氧”……或许她有一天醒来,眼前的一切都不复存在,甚至连方浩儒充满爱意的眼神也会倏然匿迹。
她躺在柔软的**,却感到身子如没有肉体的灵魂一般飘浮无根,一种似有似无的压力正在从四周围拢过来,一点一点地逼近她。
最终,她在彷徨之中沉沉睡去,与身处的奢靡一起醉倒。
翌日的早餐后,方浩良夫妇邀请方浩儒、陈溪一起出海。陈溪得知出海的游艇是方浩良的,便直接说不喜欢吹海风,又回敬了方姜楚楚一个冷冰冰的微笑。
整个上午,陈溪一直在方浩儒的房间里看影碟。
方浩儒上午跟母亲商量关于婚礼宴席中重要客人的招待安排,之后回到自己房间。他推开房门,见陈溪仍然盘腿坐在沙发上,搂着个曲奇盒子,边吃边看电影。
他走过去在她身旁坐下,“我看你早餐几乎没吃什么,是不是不合你口味?现在饿了就吃这些。”
“不是不合口味,而是见了那个Amanda就没胃口了,一直听她喋喋不休的,再丰盛的早餐也都被浪费掉了!自恃是富贵出身,怎么会生得这般贫嘴贱舌?你们早应该用胶带把她的嘴封上,要我说干脆做个特大号的包子,一口噎死她算了!”
方浩儒忍俊不住,“宝贝儿,不能这样恶毒……”他摸着她的头发,却仍不停发笑,方姜楚楚有时确实让人反感,但他一个男人也无法与其计较,听到陈溪直来直去的牢骚,反倒有种过瘾的痛快。
“那——下次我用棉花把自己的耳朵堵上,总可以了吧?烦死她了!”陈溪努努嘴。
“你真的打算就在这里看一天电影?不闷啊?”
她高傲地翘起下巴,“我宁愿坐在这里,也不会坐他们的船出海,否则一路上Amanda还不知要吹嘘多久,比《大话西游》里的唐僧还啰嗦,我怕受不了要跳海……”
“呵呵,其实没必要这么较劲,那艘游艇其实是妈和我一起送给浩良的生日礼物,Amanda也知道,不会在你面前吹什么牛的。”
“反正不是你的,我就不去。”
“我对游艇不感兴趣,所以没有买过。你要是想出海,我们将来也可以买一艘。”
“那倒不必,没有游艇又不是出不了海。你不喜欢,买了也是多余,因为我也不感兴趣。要出海就去买票,还可以选各种各样的船呢!”
方浩儒笑笑,又摸了摸她的头发。
“咦,对了,这是你什么时候的照片?我刚才就看到了,可你不在。”陈溪从沙发边的角几拿过一个相框,里面镶着一张方浩儒牵着一匹栗色骏马的照片。
“噢,这是我养的马,名字叫Lightning,英国纯血,今年11岁了,漂亮吗?”方浩儒的眼神里闪出一丝自豪。
“Lightning,就是‘闪电’?它跑得能快过闪电吗?”
“傻瓜,只是取一种意境嘛,你看它的前脸这道白斑,像不像闪电?”
“切,什么呀!鼻子上有块白就叫‘闪电’啦,你见过人家唱戏没有?七品芝麻官的鼻子上也有一块白,比这个还好看呢!我看谁叫它‘闪电’,谁才是傻瓜!”
“你是不是想挨揍啊?总跟我抬杠……”他突然搂紧她使劲用鼻子顶她的脸,她被弄得很痒,咯咯笑个不停。
“哎——这样吧!下午我带你去骑马,我也很久没看它了,正好让它也认识认识你。”
陈溪看着照片上身形矫健的马摇了摇头,“算了吧!我不会骑马,万一摔得鼻青脸肿的过几天就没法见人了。你要是想它了,就自己去吧!”
“你不去,我也不去了。”
她望着相片叹了口气,“唉,还说这马是你养的,看来无非就是挂在你的名下,你从来就不照顾它,可能一年也见不了几次,见了面,它还认识你吗?”
“什么话!它小的时候我也喂养过它,有次生病,我就睡在马房里,一通宵都守着它。马是很有灵性的动物,谁对它好,谁对它不好,它非常清楚。一旦有了感情,它就会一直牵挂着你。这次是因为有你,以前我每次回来香港都会去看它,骑着它一起跑几圈。你知道吗?每次它远远地就能认出我,接着就欢呼跳跃着迎接我,那种感觉很有意思。”
“你怎么喜欢养马?养只狗见了你同样也会摇尾巴呀。”陈溪对着相片,左右晃着头,来回端详着那个栗色的东东,想象它跳跃的样子。
“嘿嘿,那可不一样。马是一种很有个性的动物,率直奔放,不愿受羁绊,尤其是纯血马,性子烈,很难驾驭。而一旦它跟你建立了一种感情,那就会是忠贞不渝的。虽说狗也是一样忠诚,但它是一种盲从,马就不同了,你怠慢了它,它照样会发脾气。其实养马的花销甚至大过买一艘游艇,但是养马的乐趣,要比驾着游艇出海来得更为真切,你和它尽管语言不通,相互之间仍可以传递一种情感。它对你的感情很纯粹,不虚伪,没有掺杂任何的世故或者心计。尤其是骑在它的背上一起奔跑,你会觉得,自己其实和它是共生共存的,甚至你对它的依赖,要多过它对你的……这种感觉,养狗是体会不到的。”
方浩儒不经意地斜过眼睛睇睨陈溪,脸上掠过一丝笑意,妙然发现,面前天性率真的女孩,其实就是一匹我行我素,不甘束缚的小马。
“不过你常年在北京,所以多数时间它都是和你分开的,不是吗?”她依然盯着照片。
方浩儒也叹了口气,“马是崇尚自由的动物,需要很大的活动空间,这里肯定是没条件建马房的,只能把它寄养在马场。它已习惯香港,带它去北京恐怕很难适应。不过在马场也好,那里会有许多同伴,它不会寂寞。”
“这是你用来安慰自己的话吧!”陈溪瞥了他一眼,“我小时候不喜欢去幼儿园,我妈妈就告诉我:‘幼儿园里有好多小朋友,你不会寂寞。’也许她是对的,让我和其他的孩子一起成长没什么坏处。可是我当时并不情愿去,我就想和爸爸妈妈呆在一起,离开他们就很难过。如果你的马只在乎你,你偏要把它丢给别人去养,纵然好吃好喝的,也别想着它会快乐。父母送孩子去幼儿园,还算是有正常的理由。可你们有钱人就不同了,你们喜欢就花钱去买,什么美好的东西都希望拥有,可是动物和人一样有自己的感受,你们要求它绝对忠诚,却总是无视它的情感。高兴了看它两眼,没空了就把它丢到一边……真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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