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遛狗的男人
新车上任,他还宝贝得很,根本不敢离马路牙子太近, 万一哪里蹭到一点, 不知道得多心疼。
一路安安稳稳得开到别墅区, 陆听安悬了一路的心才放松下来一些。别墅区的路灯很亮, 每间隔十几米就有一盏路灯, 而且独栋别墅与独栋别墅之间的路很宽,行人很少, 刚好够他放心大胆得开。
再过一个路口,转弯进去就是陆家别墅了。
陆听安车速匀在二十五码, 一只手已经脱离了方向盘。这是他穿到这个世界以后, 第一次单独开手动挡的汽车, 开得很不错, 有秋名山车神的几分天赋了。
正暗暗自得,前面路口突然蹿出来一道残影。
陆听安只觉得眼前有东西一晃而过, 吓得他一颗心高高悬起, 轻压在油门上的脚也猛地踩下刹车。
急刹的惯性让他上半身往方向盘上一撞,幸好车速慢,不然怕是根本刹不住,胸口也得撞得青一块紫一块。
伸手揉了两把胸口,陆听安挺身寻找, 在好几米开外的靠近副驾那边的绿植丛里看到了一团小小的身影。像只大耗子。
他拧眉,把近光灯抬为远光灯。十几米开外的路都骤然亮起来,他这才看清楚,路边的那一团,是一只狗。
看品种是一只约夏克。
三十多年后,约夏克这个品种的狗还是非常受欢迎的。首先它们的个头非常小,养在家里不会占用太多地方,更不会像雪橇三傻那样张嘴撅腿就是拆。约夏克的毛很长,就像妈妈喜欢给女儿扎辫子那样,一些精致的狗主人也喜欢每天为狗子扎辫子,在它们的额头上别上一个可爱的小发夹。这个品种的狗昂贵并且不怎么好打理,但要是对它们细心耐心些,打理完出门就是狗公主狗少爷。
陆听安没有想到,在三十多年前的港城居然就已经有人开始养这种狗了。
据他了解,约夏克并不非常好养。它们体重普遍达不到三公斤,又因为血统改良时过度追求小型化,导致其骨骼发育缺陷一直被遗传了下来。它们不能从高处下跳,中大型犬能够轻易跳跃的高度对它们来说就是致命的。不仅如此。它们胆子还小,容易因为受到惊吓而引发心脏病,总而言之需要像养小孩那样细心地去对待,才能让它们健康长寿。
两辈子加在一起,陆听安都没见过几只约夏克在公园里撒欢。
这只会不顾行车,直接从路这头飞奔到另一头的狂野约夏克,陆听安着实还是第一次见。
刚开始思考到底是什么样的主人才会养出这么豪迈的小型犬,它的主人就匆匆赶来。
“安安!”
一道颀长清瘦的身影从车头经过,快步走到路边把那只约夏克拎起来放进怀里,修长的手指并拢,照着它的脑袋恨铁不成钢地拍了好几下后,那人才松口气,转头朝着陆听安车子方向看过来。
此时,陆听安还在为自己跟一只狗重名了,而感到烦恼。
男人手长脚长的,很快就绕过车头走到了驾驶位旁边。
“不好意思先生,刚才我家狗突然就挣脱绳子冲出马路了,没有吓到你吧?”男人抱歉道。
隔着一层窗户,陆听安只看到他嘴巴一张一合,便蹙眉摇下车窗。
不等他质问,男人就跟猜到他没听清一般,又道了一遍歉。
陆听安登时就哑了火。
男人手上确实紧紧地缠着一根牵引绳,绳头的扣子已经扣在了约夏克的脖子上。正如他解释的,大概就是这只约夏克太皮了,自己挣脱束缚冲到了马路中间。
索性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可挽回的事情,要是这辆车刚开第一次就拿下一血,之后的每一天他大概都得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马路杀手。
虚虚地摆了下手,陆听安原谅了他,“下次遛狗小心一些,这里可不是公园,随时有车的。”
车倒是没什么问题,可狗又小又脆,轮子蹭它一下都可能是致命的。
男人听了陆听安的话,露出了受教的谦逊表情。
“你说得对,以后不会了。”
陆听安颔首,摇上车窗之前多看了他一眼。
这个男人长得很好看。
虽然用好看这个词来形容一个男人并不那么恰当,但在之前的日子里,陆听安经常听到别人用好看来说自己。这个男人却比他更适合好看这个词,鼻子秀气又很挺,碎发盖住了不浓、宽度刚刚正好的眉毛,嘴唇薄薄的,透着很健康的粉。他的眼睛也很大,看着人的时候很温和,跟他说话做事都差不多,像春风。
得亏了男人个子高,喉结也明显,不然剪了一头短发,大概也会有人怀疑一下他的性别。当然也没有想说他是娘炮的意思,就是他的长相太雄雌莫辩了一些,当男当女都精彩。
陆听安并没有在这附近见过这样一个男人,不然他应该记得住。
不知道是不是觉得直接开走不太礼貌,在关上车窗之前,他多问了一句,“你也住在这附近吗?”
男人没想到他主动跟自己搭话,愣了下。不过很快反应过来,点头道:“对,其实我住在你家斜对面。算起来我们是邻居。”
他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微笑唇特别招眼。
陆听安微诧,“你知道我?”
“陆警官嘛,我想港城不知道你的人,应该不多了。”男人透过车窗缝跟陆听安对视,态度自然又礼貌,“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段慕柏。”
陆听安:“哪个白?”
段慕柏不明所以,但老实,“松柏的柏,怎么了?”
陆听安笑了一下,“没什么。”
他也是有些魔怔了,被藏匿在暗处的白少折磨得只要听到“bai”这个发音,神经就紧绷起来。
眼前的这个男人性格温和,又养了一只粘人的狗,他跟白少怎么可能会有关联呢?
“汪汪汪!”
段慕柏怀里的小狗大概是觉得无聊了,扭着身子叫了几声。
陆听安回过神来,赶紧告辞,“我先走了,你带它去玩吧,有机会再聊。”
也不是很想跟陌生人聊天,但名字是他先问的,客套话还是得讲。反正看段慕柏的样子,也不像是会缠着他聊天的。
段慕柏闻言,果然一句话都没有多说。他只是微笑着抱着狗退到路边,在车子转弯从路头拐走的时候,他轻声说了句,“再见。”
陆家别墅在道路最靠里的一栋。
陆听安开出去十多米后,往后视镜看了眼,意外发现段慕柏竟然还站在路口的路灯下,遥遥地朝着这边望着。
心里咯噔一下,定睛一看,他发现好像是自己的错觉。因为那只约夏克正在地上跑,段慕柏的视线也留在它身上,跟着摆动。
陆听安没再多想,把车开进了别院里。
而就在他车屁股消失在路口的下一秒,段慕柏再次抬头,望着陆家别墅。
-
陆家别墅,短短半天时间,就有人在喷泉的旁边搭起了一个简易的车棚。
陆沉户本来是准备在家里建个露天停车场的,可以支起大棚还能放下的那种。但是陆听安的这辆车买的迅速,他还没把这个决定落实下去,就先得搭棚了。想来想去还是先用个简单的凑活一下,下雨天不会弄脏车子就好了,至于其他的,就另说吧。
开门进屋,大厅里亮堂堂的。
陆沉户跟陆金都没睡,正在小茶几上下五子棋。
听到声音,还是陆金先往外迎了迎,笑容满面的样子。
“小少爷回来啦?我本来还想去接你,先生说那就是脱裤子跑厕所放屁,多此两举。”
陆沉户闻言,嗤了两声。
“听安也不是三岁小孩了,他会开车,哪里需要你在旁边陪同?纯是浪费油费。”话是这么说,大概也只有陆沉户自己知道,刚才心一直都是提着的,担心得不得了。现在看到陆听安平安无事得站在自己面前,心就安了。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都年底了,不能还有案子吧。”
陆听安摇了摇头,“案子没有,但是有开不完的会,接下去几天还要应付上面领导的检查,说不定也得加班加点的开会。”
陆沉户叹口气,愈发觉得自己儿子是挑了条最难的路走。
刚把他塞进警署的时候,那个职位多好?后勤组,每天就整理一下资料,送送文件再打扫一下办公室卫生,有阿海在都还轮不到听安去做这些。那不就是提前过养老生活嘛,既能用阳气养生,还作息规律了。
陆沉户反正觉得那个职位比现在这个心理侧写师好多了,不用接触尸体、不用加班是事实。
不过再仔细一想,他又觉得现在的听安是打心底里在认真过日子的,也让他这个当爹的感到无比骄傲。
“开就开吧。”陆沉户说:“再辛苦几天就放假了,到时候你选个地,咱们爷俩去国外度假。”
“厨房有佣人炖的燕窝粥,还热乎着,你去盛一碗吃,吃完早点休息。”
陆听安其实并不饿,他也没有睡前得吃点什么垫胃的习惯。
听得出来陆沉户话语中的关心,他也没拒绝,应了声。
刚刚转身要走,余光瞥见了茶几上放着的一张大红色的请柬。
“谁家办喜事?”他问。
多问,在陆听安穿过来以后已经变成他的习惯了。他对这个年代的港城了解太少,豪门大院的更是不认识几户。所以只要有机会,他都会向陆沉户打探打探。
陆沉户对他总是很有耐心的,只要他问,便会一五一十地答。讲着讲着,难免就多说一些豪门八卦。
这回也是如此。
陆听安一问,陆沉户便给了那张请柬一个余光。
他“哦”了声,“你说这个啊,不是什么大喜事,就裴家的周年庆,赶上他家叶老太太过生,大办一场。”
陆听安点了点头,在脑中搜寻了一圈关于裴家的信息。
结果当然是什么都没搜出来,印象中完全就没有这个姓。他没发表什么感言,不说知道,也不说不知道,去厨房盛了小半碗燕窝粥后,坐回沙发,慢慢喝。
陆沉户看了他两眼,问:“你对裴家人还感兴趣?”
一个“还”字让陆听安神经一紧。他之前对裴家人感兴趣过吗?什么时候,不会又是传说中的前男友吧……要是再出现一个像钱莱这样的,他真是一个头两个大了。
他模棱两可地回复陆沉户,“没什么兴趣,就是有些好奇。我们家跟裴家还有生意上的往来?”
闻言,陆沉户脸色微微一变,“没什么往来,裴家人并不适合做生意,虽然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没错,但是像裴家这样的,完全可以用自私自利来形容,稍不留神就被他们给卖了。”
这么多年来,裴家生意上的伙伴没断过。这也可以理解,裴宏历那人特别敢干,经商头脑也不差,只要他去做的生意就总能把利益最大化。跟他合作就像坐上了海盗船,只要自身利益够大,那就是互利共赢,裴宏历不吝啬于两家一起挣钱,但要是自身优势一般,想要依附在裴氏身上分一杯羹,那完了,只要抱着这个念头去跟裴氏合作,最后公司的下场就只有一个死字。
陆家这几年除了酒店行业外,其他行业也在涉足,其中好几项跟裴氏都能合作得来,裴氏也递过橄榄枝。但是陆沉户从来就没动过合作的心。
他这人啊,就算在商场上交不到知心朋友,也至少在合作的时候愿意把后背交给合作方,裴氏这种会背后捅刀子的,靠边站去吧。
话匣子稍微打开一些,陆沉户的话题就扩散开去了,“裴家那老太太,叶惊秋你是知道的吧?裴江昭他母亲。”
叶惊秋…裴江昭…
这些名字从陆沉户口中说出来,一说一个不吱声。
陆沉户没道理随便就说个名字给他听,特别是话题围绕着叶惊秋的时候。显然这个裴江昭就是原主的旧识了。
陆听安泰然自若地点了点头,没有泄露出半点疑惑不解的表情。
“叶老太太,略知一二。”
“别说你只对她略知一二,这几年来,我都没得到她多少消息。自从她丈夫裴方朝死后,她就深居简出,根本就不太愿意跟外界交流了,和那些富太太们也断了来往。”
“但是她这人吧,从三十年前开始就在港城留下了不少传奇,以至于就算人没见着,跟她有关的传闻我没少听。”
叶惊秋在三十多年前是港城名媛,喜欢她的人那叫一个多。后来得知她怀了个穷小子的孩子,居然还结婚了,不知道有多少人因此痛心疾首。早知道连一个穷鬼都有机会,他们那么收敛干什么?何必顾忌薛家的面子,追就完了,万一就运气好抱得美人归了呢。
可惜说什么都迟了,那个年代的港城啊,越是叶惊秋这样的大户,就越在意颜面。既然已经跟裴方朝有了结晶,不结婚也得结,叶家人捏着鼻子认下了这个上门女婿。
裴宏历长到三五岁的时候,裴方朝差不多已经坐到高管的位置。叶惊ῳ*秋的父亲当时身体已经大不如从前,大儿子也因为愚笨而经营垮了一家分公司。
裴方朝在经营公司上展露出了天赋,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叶父的燃眉之急。哪怕只是一个上门女婿,那好歹进了门就是自家人,让他来经营管理公司,总好过最后找个侄子外甥什么的来管,万一他百年之后叶氏落到了外人手中,那他到地底下都不会安心的。
叶父当时已经是相信了裴方朝的,毕竟这个年轻人表现得不错,对叶惊秋好,对家庭负责,还能有充足的经历管理公司。
只是狼子野心,任由他想破脑袋,也想不到裴方朝做了这么多只不过是为了放松他们的警惕,他的真正目的,是一整个叶氏。
没两年叶父中风进了医院,裴方朝都不愿意等到他死,就筹划着把叶氏改为裴氏,并且把很多叶家亲眷都赶出了公司,换上了一批他自己关系不错的朋友。
他的理由也很简单,只要叶氏有一天姓叶,他这个姓裴的始终就是个外人,多的是人不服他。还有那些叶家的亲眷,他们就像鬣狗,就等着叶父死后能把叶氏抽筋拔骨,留着他们就是留着一群祸患,要想叶氏好,也得把他们剔除。
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叶父才刚恢复一点意识,除了眼睛跟其他几根手指能动以外,其他部位都失去了知觉。
也不知道叶惊秋怎么想的,居然把裴方朝在做的事情跟病床上的叶父说了,气得人差点活蹦乱跳起来。
裴方朝没有亲自出面,全程都是叶惊秋在中间周旋,她解释说改姓只是暂时的,等裴方朝位置坐稳,公司向上发展,就会再把姓给改回来。
事实证明裴方朝是骗她的,一直到现在,公司都没有再改过姓。而叶父也在那一次被气得一命呜呼,本来医生说他这个情况在病床上还能熬一到两年,被裴方朝和叶惊秋那么一作,他不到半个月就撒手人寰。
女儿女婿把当爹的气死了,这种事传出来既丢人又不孝。叶惊秋夫妻俩当然是想把这件事给压下去,那为什么会传了出来呢?还得提一嘴叶惊秋那个没用的大哥。
企业姓叶的时候,就算他不上班每天浑浑噩噩,那他既然是叶家的孩子,就能心安理得地拿叶家的钱花。不用上班还有钱拿的日子自然舒坦。等叶氏一变了姓,事情就变得截然不同了,但凡是要钱,裴方朝就一副我辛苦挣钱都被你败光了的无奈样子,就连叶惊秋都是一副对他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这让叶大哥如何受得了?正好他知道内情,于是就把两人气死老爷子这事给捅出去了。
当时刚改了名的裴氏动荡了一段时间,得亏了裴方朝手段确实了得,这才把手头上的生意都救了回来。而叶家大哥,也是在那时候被人从叶家赶了出去。
叶家的那点事在港城都快传遍了。陆沉户在酒桌上都听别人聊起来好几次。
当时听完倒也没有想太多,只是觉得这叶家和裴家真是卧龙凤雏聚一堆了。
一个靠着岳父家才能进港城豪门圈的上门女婿不懂感恩就算了,花大精力养大的女儿还是个恋爱脑,允许男方不尊重自己导致未婚先孕,居然还听信男人的鬼话同意改了家族企业的姓,连仅剩的亲人都不认。
至于叶家大哥也是个笨的,怎么会有人连家丑不可外扬这个道理都不懂。要是他真为了叶氏好,就还是自己去把公司拿回来,而不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念头去外面传叶惊秋怎么气死了叶老,导致这一家人的名声都臭了。
陆沉户当然不会多嘴多舌地去说叶家人坏话,他只是想提醒陆听安,如果可以,尽可能离那群人远一点,免得平白惹一身骚。
“咱们家清清白白的,生意上都不愿意跟他们来往。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刚刚突然有裴家人送来了这封请柬,还特别强调说一定要让你去。”
陆听安拿着勺子的手一顿,诧异转头,“我吗?”
陆沉户面色凝重了些许,“送请柬的人是这么说的。我问为什么,他还解释说叶老太太最近特别喜欢看法制节目,希望你能大驾光临。”
陆听安闻言,额头落下几根黑线。
因为看法制节目,所以邀请他参加?怎么听起来这么奇怪呢,他是警察,又不是明星。
上辈子倒是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有一位他的榜一大姐过生日,给他打赏了将近一百万,希望他能去参加她的生日会。
那个钱要是普通的礼物打赏的话,他还不会觉得有什么,但那个钱被安上要求以后,陆听安就觉得惶恐了。他哪敢真的跟榜一大姐见面?他当网红那几年,连个微信都不敢随便加。
将近一百万的礼物,跟平台分成后他拿了几十万,为了不让人误会,他连夜把钱退了回去。退了钱后他还觉得自己挺不识抬举的,他应该提前说清楚自己的原则免得别人亏钱,所以思考了一整夜以后,他在第二天又多给退了二十万,也算是对榜一大姐表达一下歉意吧。
那次事情之后,粉丝都知道了他什么事做什么事不做,原以为这种“假清高”的行为挺招人嫌的,没想到那次事情之后不仅没有掉粉,还涨了好几十万。
穿书以后再发生了一次类似的事情,陆听安既觉得稀奇,又有点无语。
陆沉户转头看他,“你不会去的吧?”
陆听安想都没想就道:“不去。”他是警察,又不是在宴会上整活的。陆家跟裴家都没什么生意来往,他去干什么?在别人吃好喝好的时候来段陆sir有说法吗?
他放下碗起身,补充了一句,“除非那里有案子。”
陆沉户扬声“嘿”了声,不痛不痒地训斥了一句,“你这孩子不要乱说话,就算不去参加,也不能咒人家不是?怎么说也是生辰宴,别案子不案子的。”
陆听安自知说的这句话不好,笑了一下以示抱歉。
陆沉户当然也不是真的怪他,他稍稍抬起身子,把桌上的请柬拿过来丢进垃圾桶后,对陆听安摆摆手,“你上去睡觉吧,碗就先放这,一会我上楼前拿去厨房。”
陆听安确实有点困了。
他伸了个懒腰,起身往楼梯口的方向走。
有了两步,他脑中突然就浮现出了一张雌雄莫辨的脸。
他脚步一顿,重新转身,“爸,我们邻居住的都是谁,你知道吗?”
陆沉户不知道他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也没多想,道:“13幢住的是你李叔嘛,□□。15幢是一个女人,不知道是什么人养的二奶,去年的时候还生了个儿子。”
陆听安手朝着东南方向一指,“那户呢?”
陆家的邻居不是四面八方都有,跟风水有关,陆家的背后是一条人造小溪,呈现半弧形的包裹形态。大概就是一个聚财的说法。
所以陆听安一指,陆沉户脑中就有一个大概的印象了。
“那里住的人啊,我还真不是很清楚。印象里是个老头,坐轮椅的,平时也不怎么出门。”
陆听安眉头一皱,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
“是老头?”
晚上段慕柏给他指过方向,就是东南方向的那栋别墅没错。如果别墅里一直住的是个老头的话,段慕柏住在哪里,他又为什么要对他说谎?
陆沉户看着陆听安的表情,也不由得被带起来了一些情绪,“怎么突然问起这个问题来了,那户人家有什么问题?”
陆听安摇头,“问题倒也没有。不过我晚上的时候碰到那家的住户了,是个跟我差不多的年轻人。”
“是吗?”陆沉户微诧,“那年轻人叫什么名字啊?”
陆听安答,“他说他叫段慕柏。”
陆沉户点头,又稍微思索了一阵后,他了然点头,“那也没错了,住那里的老头好像也姓段,应该是他的孙子。没想到这个时间点,你还能在路上跟邻居碰面。挺好的,邻里邻居的以后保不住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广结善缘总没错。”
这话不是第一次从陆沉户口中听到了,陆听安没表达什么意见。
其实也没错的,不管是向上社交还是向下社交,最后都是希望对方能够帮到自己嘛,不管是情绪方面还是其他方面。
陆听安应了一声后,转身上楼。
……
陆听安上楼后没多久,陆沉户也收了桌上的棋子,准备上楼休息。
他把桌上的空碗拿到厨房,出来时,突然有什么从脑中一闪而过。
他停顿在原地,重新回忆了一下刚才陆听安说的话。
“段…段慕柏?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悉,好像在哪里听到过?”
他想了很多,但还是没有回忆起什么来。跟陆家合作的人中也有姓段的,做的是小本的木产生意,好像没有一个叫段慕柏的。
既然想不起来,陆沉户也就算了,没再继续回忆。
年纪大了以后,他的记性越来越不如从前。这个叫段慕柏的,跟听安差不多年纪的话,很有可能小时候还抱过。
不过也不重要,既然是邻居,大不了以后见面了再问问。
陆沉户关了灯上楼,爬楼梯时他还想,人果然不能不服老,等忙过这段时间去医院做个体检,再买点保健品吃吃,补补脑。
*
夜渐深,宽大柔软的床上,陆听安已然熟睡。
小夜灯昏黄的光软软地打在他脸上,却没办法抚平一些他紧皱的眉头。
他的手臂平摊在被子上,不知道做了什么梦,手指紧紧地抓住床单,用力到连指甲都有些泛白。
离了顾应州,陆听安不出意外地又梦魇了。
这次不知道是什么梦,低头往身上看的时候,发现他穿的竟然不是睡衣了。胸前和腿都有细微的束缚感,原来是穿了套西装,扣着扣子系着领带。
陆听安觉得有些不舒服。
这套西装不太像是他的尺寸,他这么瘦一条人穿这套居然都觉得紧,想来适合这套衣服的人得比他瘦小一些。
他松开了前胸的扣子,再把领带解下来丢掉,才觉得舒服一些。
他自语道:“我这是要去参加什么宴会吗?”
他想起了晚上的那张请柬。
不敢保证这个梦跟裴家的晚宴有关,但是这两者的时间线挨得这么紧,真的很难不让人将它们联想到一起。
像是为了应证他的猜想,眼前的雾气散开去了,露出了一扇大开的铁门。
铁门外面是孤身一人的陆听安和朦胧的大路,铁门里面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场景,灯红酒绿,觥筹交错。
陆听安看到了一大群背对着他的人,他们都穿得非常光鲜,男士都是西装革履,手腕套着名牌手表、脚上穿着锃光发亮的皮鞋;女士们也都非常美丽,有的穿贴身旗袍,肩头披一件貂毛披肩,性感不失端庄,或者是穿着鱼尾裙,走起来矜持优雅……
陆听安不知道是受到了什么蛊惑,他看着那群背对着他的千金少爷们,居然情不自禁地抬腿走过了那条分界线。也就是那道铁门。
几乎是他走进场地的瞬间,“bong”的一声响,一道煞白的光打在了他身上。就如同站在舞台上表演那样,他成了全场的焦点。
陆听安:“……”
倒不是社恐,可是这样的情景是不是有点夸张了?他还不想这么高调啊,这又不是专门给他举办的宴会。
陆听安往旁边躲了几步。
按理说,在舞台上要想被灯光照亮,事先都得踩点,还要有灯光师的帮忙。他躲开的话,总不会这么招眼了吧?
不过他忘记了,这是梦魇。现实中需要讲逻辑,梦里却不需要。
果然随着他的动作,那道白光也追了过来,不依不饶地把他的黑西装都给照得白花花。
这不是可怕的,更可怕的是他看到原本背对着他的那群人,居然齐刷刷得、像提线木偶一般一卡一顿地朝着他转了过来。
看清他们的脸时,陆听安面色一变,倒吸一口冷气。
这是怎么样的一群人啊!说是人,那也只是因为他们都穿着衣服,有个人的形状。
可是他们的“脸”上,长着几乎相同的“五官”。眼睛都是灰蒙蒙的一片,像韩国丧尸电影里的丧尸,盯着人看的时候没有半点情绪,眼眶深深地凹进去,显得眼珠很凸出。
他们的脸上是没有肉的,一丝都没有,看起来完全就是一张人皮贴在了骨头上。所以在完全看得清骨头的同时,说他们是骷髅又有点不合理。
陆听安脑中一片空白。
在这种时候,他哪里还管得上这柱灯光?
他下意识的抬起自己的双手抚摸在脸上。幸好,虽然手指触碰到的是冰冷的皮肤,但是往下按的时候是软的,有肉感。
第一回 陆听安觉得自己其实也没那么瘦,跟这群人皮骷髅比起来,他一点都不瘦,他可太胖了。
陆听安不知道这个梦境是什么意思,这群人皮骷髅又意味着什么。秉持着敌不动我不动的理念,他在原地站了五分钟。
人皮骷髅们没有动,只是用那双空洞无神的眼睛紧紧地盯着他。
陆听安站得腿酸,他开始尝试走动。一开始走得很慢,后来加快脚步,最后他还抬腿跳跃了两下。
然后他惊奇得发现,人皮骷髅们是不动的,他们的脚下就跟插了根叉子一般,不管他往哪个方向走,他们都只是转动,找到他身处的位置后,接着盯他。
要是目光能杀人,陆听安觉得自己大概在这里被杀死几千次几万次了。
这样耗着也不是办法,他在心里给自己打了几句气,随后抬腿往更深的人群中走去。
很好,也没有人来碰他。
陆听安胆子大起来,他观察起四周。随着他的深入,周围的景和物都变得清洗起来,欧洲风格的桌子上摆着的是各式各样的甜品,还有被切成块的绵软的鹅肝。
这确实是一场宴会没错。
在人群的右手边,是一个游泳池。游泳池好几十米长,两边是弧形的。
陆听安往那边靠近了一些,突然他发现泳池里的水变了。
透明色的水从他脚边的位置开始变了颜色,像是一盆血从岸边泼进了泳池里,大片的鲜红色下沉,一丝一丝的血被稀释成粉红色后,往泳池中央扩散开去。
“啊!!!!”
人群中,不知道是谁尖叫了一声。
这也不像是尖叫,并没有清晰的音节发音,反而像被人掐着拉响了发音弦。
有了一声,接二连三的叫声都响了起来。刺耳,又恐怖。
陆听安觉得自己的耳朵受到了音浪的攻击,他想要捂住耳朵,余光却瞥见那群人皮骷髅都动起来。
他们的嘴大张着,形成一个漆黑的能够往里面看的黑洞。那难听的声音就是从这一张张嘴里发出来的。
粗略一看,他们的头就像有三个洞的倒三角。
不等陆听安多想,他们的动作突然快起来。所有人都双手朝前伸展,做出一个扑的动作,离陆听安最近的一个蛋糕裙女人最先扑到他身上。
她没有肉,体重太轻了,并没有砸倒陆听安。
可是接二连三的,越来越多的人皮骷髅涌过来,他再也承受不住,朝着染血的泳池倒了下去……
“噗通哗啦”的,只听到一声又一声人入水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