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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而言之,鬱小月被辭退了。
被辭退的當天,她發現自己的電動車被偷了。
那天早上,她看到天氣預報顯示一天都沒有雨,於是騎了電動車去地鐵站。等下了班回來,她發現地鐵站門口的電動車換了一批,自己的那輛也不在其中。
她以為車子被挪動了,沿路找了一圈,依舊沒有找到。
鬱小月心中茫然,逮住一個環衛工阿姨問是不是有城管來拉車,阿姨搖頭,說沒看到。
於是她重新回到地鐵站,問工作人員最近有沒有清理電動車的活動。
工作人員很無奈地回答:“車丟了是吧?最近好多丟車的。報警吧,有監控。”
鬱小月說了好幾句謝謝,轉身時很失落地嘀咕了一句:“可是我的車很破。”
只有被偷的時候,她才願意承認那輛車確實是輛破爛。
工作人員叫住了她,看起來有空跟她多說兩句:“你的車是什麽顏色?什麽樣子?”
鬱小月掏出手機,把當時賣家發給她的照片翻出來給工作人員看。
工作人員看了,一副了然的樣子:“你這車一看就是小姑娘的車。現在有些人壞得很,偷車專挑這種車偷,等警察找到了要麽砸爛了要麽成一堆零件了,根本不是為了賣錢,純惡心人。”
聞所未聞,鬱小月驚訝得說不出話來。
見她面色稚嫩,工作人員勸她:“現在風氣不好,稍微好看點的汽車在路上都被人針對。要是找不到,你下次記得買老款式的車子吧。那句話怎麽說……叫什麽什麽原則來著?”
鬱小月反應過來:“幸福者避讓原則。”
工作人員終於笑了笑,眼角有一些深深的皺紋,但鬱小月可以看出她年紀並不大,頂多三十過半。
她點點頭:“對,就是這個。”
鬱小月莫名很討厭這個原則。
這句話本來只是倒霉的人對自己的安慰,可現在卻變成了有人作惡的托詞。
她覺得這個原則是對堅強者和知足者的霸凌——因為堅韌所以在很多困境裡都挺下來了,因為知足所以很多時候會覺得幸福,因為有忍耐痛苦和獲取幸福的能力,就要被擠壓生存空間,被針對,被不斷地灌輸痛苦。
鬱小月越想越氣,憤怒的感覺遠遠超過丟車的難過,她憤恨地說:“姐姐,我真是不懂,憑什麽啊?”
被鬱小月這麽一叫,工作人員瞬間覺得有些親切,她看出也聽出鬱小月並不是本地人,又長得乖,忍不住多叮囑幾句:“有些人看不慣就要搞破壞,所以盡量在外面要藏拙。妹妹,出去打車也是,人家問工資你就往低了說,看你穿得不錯擠兌你,你就哭窮倒苦水,咱自己偷偷過得好是最重要的。”
鬱小月認同她的生存智慧,但總覺得不該是這樣的。
她不想反駁別人的好心建議,就點了點頭。
三言兩語間,工作人員已經變得有些疲憊,她最後補充道:“你趕緊去報警,說不定車子還能找回來。”
鬱小月被催著打了報警電話,說到一半,工作人員還接過電話,向警察描述了附近的監控情況。
警察讓鬱小月帶好購車和上牌的相關證明,去學校附近的派出所一趟。
一出地鐵站,下雨了。
鬱小月淋了些雨,坐上了回學校的公交車,一路上都在強迫自己不要想東想西。
她盯住窗外細雨綿綿中模糊的景色,好幾次湧上眼淚又拚命縮回去。
她在警察局填好信息,出示了手機上的證明,回答完一堆問題,然後被警察告知她們會盡力追查,只是最近確實出現了車子被惡意破壞的連環案件,讓鬱小月做好無法追回的心理準備。
鬱小月哽咽著說好。
回宿舍的路上依然要淋雨。傍晚時分,雨趁著夜色將近越下越大,鬱小月的衣服也越來越濕。
她慢吞吞地走著。
這種時候,越是覺得自己慘,越會放任自己變成苦情的人,鬱小月不想這樣,於是決定要把委屈變成憤怒,把腦子裡那些“我怎麽會淪落至此”變成“天殺的王八蛋真該死”。
所以她一邊走一邊罵罵咧咧,罵隻給她分配任務但是一點東西都不教的刻薄mentor,罵那些歧視女性歧視到電動車身上的腦殘偷車賊,罵這破雨一不帶傘就打人個措手不及,還越下越起勁。
到最後,她發現自己最想罵的是安以楓。為什麽總是讓自己覺得可以依賴她了,又一聲不吭地走開,不,是一聲不吭地看自己走開。
可是罵著罵著,鬱小月覺得自己好像才是該被罵的那個。
是她不想承認自己喜歡女生,不想在世俗眼裡變成一個邊緣人,不想再過那種看別人眼色的日子,不想當一個“特別”的人。
她選擇和安以楓在一起,但又不想承擔任何風險。鬱小月隻願意在安以楓給的順遂裡去愛她,不願意在外界的壓力下去愛她。
就像今天地鐵站裡的工作人員說的一樣,鬱小月覺得和安以楓藏著、偷著幸福就好,沒必要告訴任何人,沒必要確定任何立場,更沒必要為了給安以楓一個“名分”,而接受任何會被歧視的可能。
她就是拿自己最討厭的幸福避讓者原則欺負安以楓。
鬱小月這才放任自己哭了起來。
她意識到自己是一個膽小鬼,而且短期內沒有去勇敢的能力。
邊哭,鬱小月覺得該把這場雨從王八蛋的行列裡去掉,因為它勤勤懇懇地藏住了自己的眼淚,才不讓她走在校園裡顯得太過狼狽。
“小月。”
聽到有人叫她,鬱小月猛地一轉頭,看到方如錦舉著傘,從圖書館的方向小跑著朝自己追過來。
心裡怪怪的。
方如錦的傘隔絕了雨,也讓鬱小月不得不憋住眼淚。
“怎麽啦?”方如錦在包裡掏出紙巾,體貼至極地抽出來,遞給鬱小月。
可惡,還是被發現了。
鬱小月不知道就連雨都蓋不住她身上這股淒涼勁,還要裝作非常灑脫的樣子說:“沒啥,就是淋了一點雨。”
方如錦看著她哭得通紅的眼睛、鼻尖和眉毛,很識相地沒有戳穿她:“噢,那快擦擦吧。”
鬱小月接過紙,裝模作樣地擦擦額頭,又抹了抹鬢角,趁方如錦不注意,才狠狠把黏糊糊的眼淚擦掉了。
方如錦比她高個一兩厘米,撐傘的高度也剛剛好,還不動聲色地把傘往鬱小月這邊挪了挪。
只是傘下面積不大,兩個人挨著,鬱小月濕掉的衣服時不時蹭到方如錦舉傘的手臂,讓她有些尷尬。
“如錦,我來舉吧,你看我把你胳膊都蹭濕了。”鬱小月很不好意思地開口。
方如錦愣了一下,淺淺笑道:“沒關系。”
過了一會,她似是開玩笑,又似認真地補了一句:“我喜歡幫人撐傘,尤其是你。”
鬱小月的冷汗都要流下來了。
跟秦思英吵架那天的事情她也告訴了馬紅果,馬紅果很嚴肅地告訴她,方如錦一定對她有超過朋友的好感。
鬱小月不是遲鈍的人,馬紅果也不是,她相信她們兩個人的判斷。
跟安以楓分手之後的這些天,她沒有力氣去思考關於方如錦的事情,但今天好巧不巧遇到了,她不想一直裝傻接受方如錦的示好。
說實話,方如錦長得非常像刻板印象裡的漂亮直女,她身上幾乎沒有任何可以被識別為女同的元素。
她做長款美甲,留大波浪卷發,最常見的穿搭就是各種各樣溫柔風的裙子,是那種在地鐵上會被十個通勤男追著要微信的類型。
大三這一年,她確實總對鬱小月說些模棱兩可的、可以被稱作曖昧的話,但鑒於她直得不能再直的外表,鬱小月實在沒往這方面想過。
更何況,她覺得方如錦要是真喜歡女生,也不會喜歡自己這種類型的。
即使在腦子裡把方如錦已經分手的前任刻畫成一位女性,鬱小月也忍不住想象成一個短發的、很酷的類型。
面對方如錦又一次的言語試探,鬱小月決定直接攤牌:“如錦,你是喜歡女生嗎?”
沒想到方如錦連眼睛都沒眨一下:“是啊。”
鬱小月倒是替她愣了。
“不,我說的不是那種‘世界離了女孩子轉不了’或者‘最喜歡香香軟軟的女孩子啦’的那種喜歡……”
方如錦被鬱小月的話逗笑了:“我是女同。你舉的這些例子,我也聽不慣。”
“那你之前交往的……”鬱小月邊問,邊覺得自己實在是沒有邊界感。
“是女生,”方如錦很輕地呼出一口氣,拿眼睛去看鬱小月,“妹妹類型的女生。”
鬱小月方寸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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