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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膽子很小的艾勒立刻衝上前:“馬特....他不會是凶手的!”
比爾也上前一步:“請吧?”
馬特搖了搖頭:“沒事的。”說著他摘下了手套。
那雙手確實是乾乾淨淨的,除了過分白了點,沒什麽問題。
——???到底是哪個啊?
阿爾文又轉向文森:“你和你父親最後一次接觸是在什麽時候?”
文森驚恐地話都說不清:“是在溫妮前面!吉克出來後我就進去了!我只是求他給我一點錢!我出來的時候他還活得好好的!”
阿爾文:“從那以後你就一直在大廳裡?”
文森:“對對對!溫妮、吉克、漢弗萊、艾勒都能看到我的!”
阿爾文突然一轉問題:“你是否很久沒洗過澡了?”
文森突然羞赧地低下了頭,說不出話來。
阿爾文沒有繼續向他提問,他看向溫妮。
比爾率先提問:“喬伊斯先生是在溫妮小姐從他房間出去後被發現死亡的,在這段時間內似乎沒有人闖進去過。”
溫妮站起身來跺腳,聲音尖銳:“我都說了,我沒有做!證據呢?”
阿爾文不知何時站在了溫妮的身邊,握住了她的手,把她嚇了一跳:“做什麽?!”
阿爾文低頭湊到她袖口聞了聞:“小姐的衣袖上似乎有很好聞的味道。”
溫妮臉一紅,沒拒絕他的手,但聽到這句話,收回手,嗅了嗅,一看袖口是一些汙漬。
“哎呀!剛剛喝茶,髒了我這件新衣服!”她拍拍袖口難以忍受似的。
比爾公式地道:“請將手套摘下給我們看看。”
阿爾文瞅了眼漢弗萊,漢弗萊翹著腳,雙手抱胸:“我沒什麽好查的了吧?”
阿爾文果然沒查他。
——為什麽呀?他也不能放過啊?
——感覺溫妮的可能性比較大
——不,她才是清白的,那個汙漬顏色很淺,不是酒或者血
比爾警長將溫妮絲薄的手套反覆檢查了兩遍,也沒發現有什麽問題。
當他們要將這手套還給她時,溫妮擺了擺手:“我不要了,你們拿去或者扔了吧。”
年輕的警察疑惑地撓頭:“這怎麽看出真凶呀?”
比爾:“那就要問這位聰明的偵探先生了。”
阿爾文從胸前口袋裡抽出一支鐫有漂亮玫瑰花紋樣的黑色鋼筆,搓開蓋子一條縫又很快按回去,他露出懷念般的表情,很快他將鋼筆放了回去,拍了拍口袋。
他嘴角已然噙著笑:“兩位真凶我現在已經確定了,不是什麽困難的推理。”
——什麽已經要開始推理了?通常這不是最後才乾的事情嗎?
——進度條才過了一半啊?
阿爾文向女仆道:“麻煩你去幫我們端一盆水來。”
女仆雖然不解也照做了。
阿爾文舉起自己剛剛摘下的手套,上面沾了些許血跡。
“這是白色的手套,上面沾了血跡也能看得一清二楚,但假如——這是黑色的呢——”
所有人的視線一齊轉向管家馬特。
——啊啊啊果然是他!我猜對了!!!
——他的手套是黑色的!
馬特抬起了眼睛,冷靜地反問:“這又能證明什麽呢?”
阿爾文:“從背後砸出血,血液會飛濺到頭部和上半身,衣服上也會沾上,在場唯一洗過澡的只有你,高爾夫球棒手柄上有一條中斷的血痕,說明握著它的人,手上一定沾到過血,你全身都是白色的,只有手套是黑色的,黑色手套,即便血液沾在上面,也看不出來,所以不會注意到沾了血,但是將它放在水裡,血液溶於水,就可以看清了。”
阿爾文向他伸出手唇角弧度加深:“你沒有換過手套,對嗎?”
——如果他說他換了,你待如何?
——對哦,這時候沒有橡膠手套,如果是橡膠手套就不會有這一出了
馬特面對眾人的目光歎息一聲,再次摘下手套給他,但是他卻說:“我沒有換過,你放進去試一試,你就會知道我不是真凶。”
——嗯?還有反轉?
阿爾文接過手套,放進水盆中,手稍微一擰。
清水裡出現了明顯的紅色液體。
“血!!!”溫妮大叫起來。
——咦?沒反轉?反套路?
馬特同樣瞪大了眼睛,他撐著雙手往水盆裡瞧,血液的痕跡在眼前淡化開去,但警。察和旁邊的所有人都清楚地見證了這一幕。
馬特:“不可能!不可能!我明明——!”
阿爾文微笑著反問:“哦?你明明什麽?”
馬特瞳孔震顫著:“——我——我——”
比爾警長:“你剛剛說你沒換過手套!”
馬特:“不——我換過!我真的換過!不可能會出現血跡!不可能!”
阿爾文甩了甩手上的水滴,笑容詭譎,映著馬特恐怖的表情:“那麽——你又是為什麽要換手套?為什麽要撒謊說沒換過?”
——所以說一開始就該說換過的呀!
——他這麽篤定自己的手套上沒血跡的,就是因為他知道自己換過吧?所以肯定會說沒換過,這樣可信度更高一些。
——但是他既然真的換過了,為什麽還會有血?
——這該不會是阿爾文使計詐他的吧?
馬特神情眼見著委頓了下來:“我......我洗澡就會換全身的衣服,沒道理手套不換,說沒換過就是.....就是我覺得這樣可以消除嫌疑,上面不可能有血跡.......真的.....”
比爾閉了閉眼:“別狡辯了,不可能沒有血跡憑空出現血跡,物證和我們這些人證都在此了。”
馬特絕望地攤坐在了地上,雙手捂著臉,艾勒悲傷地扶住他的肩膀。
——好吧沒有反轉,犯人他招了
馬特:“我.....我一開始是真的想殺了他,但是我打完我就害怕了,我就逃了,可是我沒想到,他沒被我打死,反而被別人給毒死了,說到底,他也是我的親生父親啊!”
四個子女:“什麽?!”
——我去?!
——懸疑變狗血家庭倫理
馬特雙目通紅地恨聲說:“我母親死了之後,看到她的信件,我才知道,喬伊斯就是我父親,他曾是我母親以前的顧客之一,但是他就這樣留下懷孕的母親,拋棄了她,害得她窮困一生,他自己卻享樂窮奢,我那天在溫妮出去後,用備用鑰匙開進去找他說了這件事,問他認不認識我母親,他記得,卻將我母親羞辱了一番,完全不知道站在他前面的就是他們的兒子!”
——說實話,殺得好
溫妮驚慌地退避開這個情緒不穩定的殺人犯,往阿爾文身邊湊:“那還有第二個人呢?”
阿爾文慢悠悠地抬起手,指向了一個人。
漢弗萊大驚失色:“你!”
——啊????
阿爾文從衣服內袋裡取出一個信封,交給比爾警長,語氣輕松:“我在路上遇見他的時候,他給我的費用,全部都在這裡了,我們是直接過來的。按照他的說法是,想讓我幫他將罪嫁禍給他的兩個哥哥,這樣他們就沒辦法繼承財產了,他一個人就可以獨佔這個財產。”
比爾從信封中取出一疊紙幣。
漢弗萊磨牙:“你有什麽證據?”
——哈哈哈哈傻樣,你這個樣子不就是最好的證據?
阿爾文不屑地一笑:“你取錢的銀行,去問問不就知道了?”
漢弗萊兩眼一翻,失魂落魄地坐在了地上。
——哈哈哈哈,二殺!
——但是總感覺這推理也太過於簡單了吧?這是照著答案寫過程啊
——那他前面的那些推理都是用來幹嘛的?裝逼用?
阿爾文:“如果你要別的證據,也有——你把襪子脫下來,放水裡一試便知。”
比爾:“為什麽?”
阿爾文把視線放低了:“這個房間地上有軟墊,一般進來是要脫掉鞋子的,他進來之前應該還不知道父親被毆打了,準備先安撫一下,勸誘他喝下酒的,所以沒穿鞋子。地面上有幾滴血很薄很淺,被人蹭走了,看痕跡也不可能是鞋子。毒殺了喬伊斯,跑出來之後,他為了掩蓋身上的紅酒,換了一模一樣的一套新的衣服,只不過大家沒看出來,我看他身上的折痕就知道了,但他去的那條街沒有賣襪子的店,最近的鞋襪店在十幾裡外,所以不可能有機會換,更何況,之後有直接與我同來了。”
比爾狐疑地望著他:“那你怎麽一開始不說?”
阿爾文略帶深意地看著他:“如果我一開始就對你們說,這個人在道路上收買我,讓我給他做假證,你們會信我嗎?就算錢可以問銀行,他也可以說是我們以前的委托的費用,我和他的朋友真的認識,不過現在看來,他好像沒這個腦子。我並不知道這裡的具體情況,總要看完才明白,真凶不止一個,如果我一開始就說了那前面那個怎麽抓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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