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风起于青萍之末
重生58,兴安岭是我的猎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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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58,兴安岭是我的猎场》
第145章 风起于青萍之末
送走方兴后,王雄健拖着一身乏累回了屋。
今晚轮到他和张德发值夜,张德发守前半宿,他负责后半宿。
一进屋,王雄健就把自个儿扔到了炕上。
可刚躺下,就觉着浑身不得劲,翻来覆去,那炕席好像长了刺,咋躺都硌得慌。
他这岁数,本来就觉少,火气旺,加上脑子里跟塞了团乱麻似的,更是有只猫爪子在心里头挠,哪能睡得着。
一会儿是韩家屯那帮孙子挨了挠,这事肯定没完,指不定憋着啥坏水。
一会儿又寻思方兴那篇报道写出来,是好事还是坏事。
最后就是那个快死的土匪塞给他的信和那块大黄鱼,更是个揣在怀里的炸药包。
各种事在他脑子里来回滚,跟跑马灯一样。
在炕上烙了半天饼,王雄健彻底没了睡意。
他长出一口气,一骨碌坐起来,伸手就去够旁边的棉袄棉裤。
“叔,你嘎哈去?”
隔着正打着轻微呼噜的范建军,范建国从被窝里拱出个脑袋。
“我今晚值夜,你睡你的。”王雄健声音压得挺低:“别把你弟吵醒了……”
“我跟你一块去。”范建国说着就要爬起来。
“扯犊子!”王雄健一把给他按回被窝:“不好好睡觉,以后打猎都没劲儿。”
这话一说,范建国立马老实了。
王雄健说了,想进狩猎队,首先就得有个好身板。
他现在最怕的就是自个儿身子骨不结实,以后跟不上队伍。
王雄健憋着笑,三下五除二穿好衣服,又从墙上摘下那杆毛瑟步枪,奔着门口就去了。
他寻思着去张德发那儿换个班,顺便溜达溜达,省得在这儿胡思乱想。
推开屋门,一股冷风扑面而来。
眼瞅着都快四月了,可这夜里的风还是跟刀子似的,刮得他一哆嗦。
他刚迈出房门,轻轻把门带上,就听见远处传来一声枪响。
“砰!”
王雄健心里猛地一沉。
这枪声他熟,不是队里发的毛瑟,是老套筒!
张德发那边出事了!
王雄健浑身的汗毛瞬间就炸了起来,他二话不说,撒开丫子就朝着驯鹿圈的方向猛冲。
等他跑到鹿圈那儿,周围黑漆麻乌的,死一样寂静。
就在王雄健瞪大眼睛想看清周围是个啥情况时,就听见张德发压着嗓子,哆哆嗦嗦地问:
“谁?”
“我,王雄健。”王雄健应了一声。
“哥?”
听见王雄健的声音,张德发那根绷紧的弦才算松了点,呼出一口长气。
“咋回事,德发哥?”王雄健喘着粗气,急着问:
“有狼?”
“没狼。”张德发把枪往怀里一搂,后怕地说:
“不是狼,是人。”
“人?啥情况?说。”
“刚才我在这儿猫着,猛地听见鹿圈里有动静……”
张德发指着旁边一个方向说:
“我就借着月亮光那么一瞅,好家伙,一个黑影鬼鬼祟祟地在鹿圈边上晃悠。”
“我吼了一嗓子,那孙子撒腿就跑。我一急眼,就放了一枪,人是吓跑了,可这大半夜的,谁他妈跑这儿来?”
王雄健眉头拧成了个疙瘩:“人往哪边跑了?”
“就那头……”张德发指了指。
王雄健问:“看清长啥样没?”
“天黑得跟锅底似的,就瞅见个影子,哪能看清脸。”
张德发摇摇头:“不过瞅那身板,不像咱们屯里的人。”
“知道了。”王雄健立马安排:
“咱俩分头干。你还在这儿守着,防着那孙子杀个回马枪。”
“我过去追追,看能不能找着点啥,要是有情况,你就再放一枪。”
“好,哥。”
张德发点点头,把手里的老套筒攥得死死的。
王雄健转过身,压低身子,顺着那人跑的方向摸了过去。
他先来到鹿圈边上。
这个鹿圈是为了“将军”特意搭的,栅栏挺高,一般人想翻进来不容易。
“将军”可是全社的宝贝疙瘩,吴社长天天过来看,平时压根不让外人凑近,日子长了,屯里人都知道,没事谁也不会跑这儿来。
这大半夜摸到鹿圈这儿,不是想偷鹿,就是憋着别的坏。
借着天上那点微弱的月光,他看见地上有一串乱糟糟的脚印。
刚准备顺着追过去,王雄健心里一动,又停了下来。
他闻到空气里,好像有股说不出的怪味。
这味儿又骚又冲,还带着点说不出的腥气。
鹿圈这地方,要说有味,那也是鹿粪的味,可这味道不对。
这怪味是打哪儿来的?
王雄健蹲下身子,在黑地里借着月色仔细踅摸。
终于,他看见鹿圈的木头栅栏上,挂着一小块烂麻布。
麻布已经湿了,王雄健凑过去一闻,那股又骚又腥的味儿就是从这上头散出来的。
“德发哥!”王雄健喊了一声。
“哥,咋了?”张德发赶紧跑过来。
“你过来闻闻,这啥味儿?”王雄健指着那块麻布问他。
张德发凑过脑袋,使劲闻了闻:
“我操,啥玩意儿?这么冲鼻子!”
“你闻出是啥不?”王雄健问。
“这我哪知道。”张德发摇摇头:
“闻着有点像狼尿,可又不对劲,好像还掺了别的。”
“要不,去找赵队长问问?他老侦察兵出身,山里的道道他门儿清。”
“行。”王雄健点点头:
“你去把赵队长喊来,我去追追看。一会儿就在这儿碰头。”
“好,哥。”张德发小心翼翼地把那块麻布扯下来:
“你自个儿小心点……”
王雄健嗯了一声,扭头就顺着那人跑的方向追了下去。
这人跑的方向,不是平时走道的地儿。
又赶上开春雪化得差不多了,地上又湿又泥,那串乱糟糟的脚印在月光下看得一清二楚。
王雄健猫着腰,眼睛死死盯着地上的脚印,一路快步往前追。
手里的毛瑟步枪始终没松开,枪口微微朝下,随时准备应付突发状况。
刚才那块麻布,要是没猜错,应该是某种诱饵。
用狼尿一类的东西,把“将军”惊着,让它自个儿撞开栅栏跑出来。
到时候,人在外头守株待兔就行了。
不然,谁会在这深更半夜,偷偷摸摸地跑到鹿圈来干这事?
这纯属扯淡。
在这年头,驯鹿对集体社来说,那是比**还重要的财产。
它不光是以后搞养殖的种,更是整个集体社未来的指望。
不管是想毒死鹿,还是想偷走鹿,这行为都够得上枪毙了。
一旦查出来,非得让全屯子的人给活活打死不可。
没多大功夫,脚印就到了林子边上。
王雄健警惕起来,脚步放慢,跟只猫一样,悄无声息地踏进了这片黑漆漆的林子。
林子里静得吓人,树杈子横七竖八,把月光挡得严严实实,四周一片昏暗,地上原本清楚的脚印也看不着了。
王雄健停下脚步,回头看了看牛圈的方向,又扭头看向黑洞洞的林子里。
虽然线索断了,但他心里已经有了个大概的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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