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解围!佣兵莫名
“魔武技——暴烈旋风斩”
平地响起一声怒喝。
紧接着,一阵极强的旋风环绕而至,让人周身都能感受到风的吹袭,睁开早已闭上的双眼,眼前的景象让我迷惑了。
就在我和女孩的四周,一股强烈的风包围着我们,从而使嗜血蜂无法接近,不但如此,这股强烈的风显然是具有攻击性,因为嗜血蜂一靠近风阵,就会被风刮裂得四分五裂,可见这股风是由像魔法中的风刃组成,可我感受到的却不是风系魔法的波动,这股风似乎是以另一种形式在维持着。
我们两人就处在风阵中心,外面的风丝毫伤不到我们,光是这种控制力就有够强的。
不到一会儿,那铺天盖地的蜂群就成了地上数层厚的尸体,没想到刚刚还是将死的局面竟会因此而扭转。
嗜血蜂群没了,那股强风也消失了。
“这……这,这是怎么一回事?”金发女孩也从我的怀中抬起头,一看见周围的情况,深感震惊。
“我也不知道!”我回答,“只是刚刚似乎有一股很强的风力攻击,但我能肯定那不是魔法攻击,我根本没有感受到魔法波动。”
金发女孩一听此言,略有所思,但马上意识到仍然很暧昧的让我抱在怀里,脸红红的马上站起来,害羞地说:“那个,刚才谢谢了,其实,你……这个……怎么说好呢?你我互不相识,刚才你不必要为了救我而让自己的生命面对危险的,我……”
“不,你说的不对!”我打断了她的话,“即使互不相识,即使彼此陌生,但看见有人落难而不知伸手援助,我不认为这种事我能做得出来,何况……何况……”我发觉我的脸有点发烫,“何况,何况你就是我梦中的天使呢!”
此话一出,连我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拜托!认识人家还不到半个小时,就能这么说了,我的脸皮有那么厚吗?我自己都不知道啊?
果真,那金发女孩一听这话,脸上本已消失的羞却又瞬间布满红霞,害羞得说话都支支吾吾。
“你……你是说笑的吧!我们从未见过面,我……我怎么可能说是你说的什么‘梦中的天使’,你……你就不要再这样说了。”
“以前的认识就真的那么重要吗?”我大声反驳,情绪有些激动。
“哈哈哈!小子,说得好,以前认不认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把握眼前人啊!你说我说得对吗?亚颜!”
这个人的回答顿时把我们两个人都吓坏了,怎么附近会有人呢?
随即,一个肩扛一把巨剑的壮汉从旁边的林子里走出来,刚才答话的就是他了。
巨剑,顾名思义就是巨大的剑,一般的巨剑长度是1.8至2米左右,剑身约手掌宽,是近战中威力极强的武器。
但这位壮汉的巨剑更是惊人,单看剑的长度,起码有2.5米,更别说那足有两巴掌宽的剑身,可见此人的臂力绝对惊人。
但……等等,刚才这个壮汉说什么来着,亚颜?亚颜不是达克大叔的女儿吗?难道……难道是……我看向身旁金发女孩,问:“你……你……你该不会就是亚颜吧?”
“咦!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是叫亚颜啊!是不是你刚刚听到了莫名伯伯的话才知道的?”
“你……你真的是亚颜?”我不死心的再问一次。
“是的,没错,我就是亚颜!”金发女孩肯定的回答。
我无语,我发呆,我脸红,我好想直接从地上找条缝钻进去,我……我刚才竟然向亚颜说了那些话,我的天啊!我的地啊!我方栊的一世英明就要毁于一旦了。
“你就是方栊吧?”那位亚颜所说的莫名伯伯,也就是那个巨剑壮汉向我问道。
“是的,我是方栊,莫名伯伯!”我回答。
“呵呵呵!很精神嘛!小伙子!达克都告诉我,所以我才来顺便过来乌鲁山看看,没想到刚好碰见刚才的情景,小子,刚才的情况很危险啊!如果不是我及时用暴烈旋风斩,恐怕你和亚颜都成了两副骨架了。”莫名伯伯郑重其事的说。
原来刚才的攻击是莫名伯伯弄出来的,叫“暴烈旋风斩”啊!厉害!刚才那招的攻击力那可不是盖的,强极了!
“那个,莫名伯伯,”我还是有点疑惑,“我刚才您的攻击中有感受到风元素,但却没有感受到释放魔法所应产生的魔力波动,所以我断定刚才那招‘暴烈旋风斩’不是魔法,但也不像是普通的武技,您能告诉我那是什么绝招吗?”
“呵呵!小伙子不错啊,能看得出区别,看来达克所说的没错,你的领悟力很强,我告诉你吧,刚才那招不是魔法,也不是单纯的武技,是魔武技。”莫名伯伯答道。
“魔武技?”这对我来说可是一个新名词。
“是的,就是魔武技,魔武技就是在武技中融入魔法元素,从而是魔法和武技合理的结合,起到合击倍增威力的作用,但有一点必须事先声明,魔武技的存在并不是意味着单一的魔法或武技就不如魔武技,每个人都自己所擅长的攻击方式,魔法也好,武技也好,就算是魔武技也只是一种方式,好不好用,能不能用,还是得看个人的因素来决定。”莫名伯伯解释到这里,让我对魔法武技的认知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谢谢莫名伯伯,受教了!”我真诚的感谢。
“呵呵呵呵!还说什么受不受教呢!得了吧,我可受不了那么文质彬彬,一起走吧,回木屋去,省得他们担心,还有你,亚颜,也一起走,反正我们都是要去你家。”莫名伯伯豪爽的说。
“哦!”亚颜轻应了声,此时的她心中正猜测着这个黑发男孩的身份,一想到刚才两人紧拥的情景,心中就会怦然心动,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走在回木屋的路上,亚颜一路只是静静的走着,而我和莫名伯伯却很谈得来,两个人聊了非常多,我知道了莫名伯伯是一名资深的佣兵,还知道了他和达克大叔是从小到大的死党等等很多的事。
我对佣兵这个职业到是产生了兴趣。
在我原先的世界里,很多的玄幻小说都有介绍佣兵这个职业,和莫名伯伯所说的情况也是相差不多。
佣兵,就是接受雇佣的自由战士,受雇佣的任务往往可分为这几种类型:护送物品(人也算在内)、镇守某地、寻找物品(人也算在内),也有某些任务是比较特别的。
佣兵按等级分为白板佣兵、赤铁佣兵、青铜佣兵、蓝银佣兵、黄金佣兵、精钢佣兵以及佣兵的最高等级彩钻佣兵,普通的白板佣兵必须通过不断的接受任务,并成功的完成任务,才能拥有晋升佣兵等级的条件。
不知不觉间,我们走回了木屋,当天健他们看到我和两个不认识的人一起回来,都感到十分诧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