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see
图文公开

卷之下\十二、〔用药备旨〕 (七)去〔脏腑〕之火

属性:黄连泻心火,黄芩泻肺火,白芍药泻肝火,知母泻肾火,木通泻小肠火,黄芩泻大肠火,石膏泻胃火。柴胡泻三焦火,〔须用〕黄芩佐之;柴胡泻肝火,须用黄连佐之,胆经亦然。黄柏泻**火,又曰龙火,**〔乃〕水之府,〔故曰龙火〕也。 以上诸药,各泻各经之火,不惟止能如此,更有治病,合为君臣,处详其宜而用之,不可执而言也。
1

评论 (0)

还没有评论

在下方写下第一条评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