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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八 治金疮禁忌方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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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心方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它小说 › 《医心方》 卷第十八 治金疮禁忌方第十三 内容:《葛氏方》云∶金疮,忌 怒,大言,大笑,思想阴阳,行动作力,多食饮咸酸、饮酒、热羹 ,皆使疮痛。疮瘥后百日、半年,乃稍稍复常耳。 又云∶若多饮粥辈,则血溢出杀人。 《陶景本草注》云∶金疮禁食猪肉、梨。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quanben.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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