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拒绝
“你说什么?”
“推迟上新…嗯可以,好好打磨打磨工艺。”
“对了,我让你找的会点金绣染法的手艺人你找到了没有?”
沈柔回头,内心紧绷的弦立刻放松。
还好,温霆湛戴了耳机,只是在打电话而已。
“没找到?”
“那还不赶紧去找?国内会这种工艺的人凤毛麟角。”
“要是能将这种工艺运用到新一季的产品上,那一定是个大爆点!”
温霆湛按了按太阳穴,将兜里擦了灰的手工绣帕随手扔进了垃圾桶里。
绣帕坠落的某一瞬间,在天花板上水晶灯光的照耀下,却发出了令人夺目的闪闪金光。
电话挂断,温霆湛十分疲惫地坐在了沙发上。
为了找会点金绣染法的手艺人,他已经找了整整一年了。无论是参观发源地,还是拜访老工匠,无一都是无功而返。
点金绣染法古老而美丽,蕴含着古朴典雅的中式审美。任何一件衣裳如能加上这样的点缀,那绝对是锦上添花,会吸引很多眼球!
但由于工艺繁琐,现在会这项手艺的人特别特别少。
拜访多地,唯一一个会此法的人已经满头白发,他以身体不堪劳累为由婉拒了温霆湛的邀请。
临走之际,老人告诉温霆湛他还有个技艺不输于他的徒弟。
简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存在,不仅将点金绣染的技艺练得炉火纯青,更是在此基础上创新出了更加细腻灵巧的处理方法。
可惜,她过早地回归了家庭,一身手艺无处施展,真是令人惋惜。
温霆湛看过这位老师傅的作品,在国内简直是首屈一指的存在。
但…他的徒弟比他还厉害吗?
温霆湛垂眸,他暗下决心无论花多大的代价也要把这个人给找出来!
“霆湛,霆湛?”
沈柔把脚下的纸团向内踢了踢后轻轻摘下了温霆湛的耳机。
一声软糯娇甜的声音令人骨头都酥软了。
“霆湛?新一季的走秀,我想穿温氏压轴的那件衣服。”
“好不好嘛?”
沈柔左摇右晃,摆了摆温霆湛的胳膊。
“人家为了穿上那件衣服,健身锻炼清淡饮食好几周了呢。台步走了又走,脚踝都肿了呢!”沈柔说着凹了凹造型,她穿的裙子款式刚好将她完美的身材曲线给凸现出来。
“那件衣服还没做出来。你跳舞出身,身形好,如果那件衣服能做出来,那肯定会定你。”
沈柔得意地咧了咧嘴角,也不枉她如此煞费苦心了。
“妈妈…妈妈…”
一旁的温烨宴又开始低语,额头和鼻尖挂着汗珠,嘴角的口水又流了出来。
沈柔一面对着温霆湛假笑,一面猛吸一口气,向温烨宴凑近。
“小宝乖乖,小柔阿姨在这里呢!”说着,沈柔屏住呼吸,拿衣袖先在温烨宴的嘴角轻柔地点了几下,然后轻轻擦去了边角的口水。
“不要你!臭怪兽!闪开!我要妈妈!”
温烨宴猛一摆手,沈柔明显是没有料到,她被推倒在地,细嫩的皮肤上立刻留下了几道红印。
“烨宴!”温霆湛怒吼,温烨宴才懵懵懂懂地醒来,他揉了揉眼睛。
“你把小柔阿姨给吓到了,快道歉!”
温烨宴看了看摔倒在地的沈柔,不屑地笑了笑。
才六岁的他已经有了和温霆湛一样玩世不恭的神情。
“对不起,小柔阿姨。”
后两个字,温烨宴的咬字格外清楚。
“她什么时候回来?我还是比较习惯她哄我睡觉。”
“谁?”
“你老婆。”
温霆湛面露尴尬之色,“没大没小,那不你妈吗?我以为谁呢!”
“不用担心,她过几天就回来了,你赶紧回屋去!”
“霆湛!你别吼烨宴,他还是个小孩子嘛。”沈柔摆起她那标志性的假笑,“烨宴赶紧回屋去睡觉吧,我还有点事要和你爸爸说。”
沈柔故作费劲之态,扭扭捏捏半天才起身。
“小柔不好意思啊,烨宴应该是做噩梦了,平常都是顾钰绮想办法安抚烨宴,但现在…你也知道。”
“霆湛,没关系的。我们都是从小孩子过来的嘛。我一点也不在意,再说我最喜欢小孩子了!”
“唉…小柔你真的是善解人意,顾钰绮要是有你一半贴心,至于会闹到现在这种地步吗?”温霆湛放下手机,无意之中瞥到了地上的一个纸团。
“唔…这怎么有纸团?王嫂怎么打扫的卫生?”
沈柔咬了咬嘴唇。
“不怪王嫂怪我怪我!”沈柔连声回应,身子不觉前倾,“烨宴睡得不踏实,接连出冷汗流口水,我给他收拾完没来得及扔。”
温霆湛有些嗔怒,微蹙眉,“王嫂也真的,这种事情怎么能让你来做,我给她发工资是干什么的!下次直接使唤她就好了,你这双手是用来弹钢琴、摸舞杆的,不是用来干这些事的。”
沈柔松了口气,侥幸地笑了笑,十分自然地扶温霆湛回房休息。
翌日,上午九点,欧枫集团。
“拒绝了?”
“你们有没有跟她说,只要她进来了,待遇直接给她拉到满级?”
欧阳旭枫不可置信地连连叹息,他来回踱步。
“说了,而且我还特意又强调了一遍。”
“然后呢?”
“然后,她…就又拒绝了。”
“你们说自己是欧枫的人了吗?她别以为遇到了骗子?”
“说了,而且我还让她上网查呢!”说完,助理委屈地垂下头。
欧阳旭枫叹了口气,摆了摆手,示意助理退下。
“拒绝了?”欧阳旭枫挠了挠头,他看着面前一望无际的海景,即使一年一度的帆船大赛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他也失了兴趣。他开始对那个叫顾钰绮的女人产生好奇。
这是他第一次遇见对金钱不感兴趣的女人。
他想不明白,联系她的人可是欧枫。
国内数一数二的品牌,在服装领域更是第一梯队的巨头,多少人可遇不可求的机会她居然…直接给拒掉了?
“难道说…我们品牌的宣传力度不行,她不知道我们的名号吗?”
“不对啊,光宣传我们就砸了几十个亿…”
“看来还是要加强啊!”
欧阳旭枫拿起那块毛巾,轻轻摩挲了片刻,暗下决心还是得再去找她一次。
律师所。
“顾女士,我有必要提醒您一句。基于您和温总婚前签好的协议,离婚后您可能分不到多少财产,这对您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十分不利。”
顾钰绮审视着律师刚刚起草好的离婚协议书,点了点头。
当初,她和温霆湛正处于热恋期。
当温霆湛拿着合同找她时,他说都是为了公司利益不得已而为之。基于对他的百分百信任,顾钰绮想都没想直接就签了。
那时的她根本没想到,爱情的保质期那么短,她以为她会和他恩恩爱爱到白头,结果他们连七年之痒都还没面对就要离婚了。
真的是,年少的天真为以后埋下了隐患。
她现在要为几年前的冲动买单了。
“律师,有什么办法能让我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大点?”
“除了看您丈夫的意愿外,我们还需要遵从孩子的意愿。您有一儿一女,儿子已经六岁的话,您可以多做做他的工作,看看他的意愿。至于女儿嘛……”
顾钰绮握协议的手不禁紧了紧。
儿子的话…可能不想跟她吧?
毕竟,他现在和沈柔的亲密程度要远远大过于自己。
比起自己,沈柔更像是他的亲妈一样。
“顾女士,我会再多仔细研究一下您签署的那份协议,看有没有什么漏洞。”
但语未必,律师抬了抬眼镜框,面露难色地询问道:“不过顾女士,那份协议的有些条款太过于刁钻,您还是要做好最坏的打算。”
顾钰绮无言只是垂眸。
不就是净身出户吗?
她用六年看清楚了一个人的真面目,投进去了所有青春年华却没得到一丝一毫,虽然不值,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叮铃铃——”
“抱歉,失陪一下。”
顾钰绮起身,是林姗姗的电话。
“顾总,我…有个事情要给你说一下哈,你别生气。”
电话那头的林姗姗支支吾吾,吞吞吐吐半天。
顾钰绮已经猜到了七八分。
“近几年服装产业不景气,之前的小伙伴有的已经转行了,还继续留在这个行业的,要么已经入职了…温氏或者欧枫。”
“要么去了小的工作室,有着稳定的收入。他们大多已经成家立业,不愿辞职跟着你单干,他们说…风险太大了。”
林姗姗的声音越来越小,到后面几近没有。
“不过顾总,我还是找来了一个小伙伴呢!”
“他是我堂弟,林之澎,今年刚本科毕业。”
“他之前不在咱们工作室干,但他是你的小迷弟,受你的鼓舞才学了服装设计呢!他听说你要重回职场可高兴了呢!”
“吵着嚷着要加入嘿!”
顾钰绮苦笑,她早就猜到了重组工作室会不容易。
一晃六年,当初的伙伴们大多数都已经三十出头了,有的还奔四十了,他们都不再像之前那样年轻热血,当初那颗愿意冒险、敢闯敢拼的心也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消失。
房贷、车贷、各种贷的压力下,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重担也越来越重,寻求稳定必然是没错的。
她理解。
“珊珊,你联系上方欢了吗?”
方欢是她的大学同学,是她的前闺蜜。二人一起走过风风雨雨:在发霉的地下室吃泡面、画设计图;单枪匹马,和以次充好的厂商斗智斗勇;被婉拒后,二人穿着设计好的衣服在废弃的广场上走秀……
历经几年,在二人的共同努力下,这个牌子才越做越大。
可以说,顾钰绮的成功也离不开方欢的那一份。
但顾钰绮为爱隐退后,方欢怒其不争,和她大吵了一架,二人都说出了最伤彼此的话,之后就互删了联系方式。
再之后工作室就开始走上了下坡路……
一开始,顾钰绮也会怨恨方欢,自己找到了真爱为什么不能走,她笑方欢再不结婚就是个没人要的老姑娘,没尝过爱情的甜才会迷恋事业的苦。
方欢却指着顾钰绮的鼻子骂她是滩不争气的烂泥!
顾钰绮现在才明白那时的方欢才是真正的人间清醒。
要是她当时听从方欢的话,现在的她说不定没了爱情的倚仗却还能投入事业的怀抱。
“联系是联系上了…”
“只不过方欢姐现在在温氏,是他们的顶尖设计师。”
顾钰绮愣在原地,拿电话的手开始发抖。
方欢…现在在温氏?
她在温霆湛的公司?
“那…能把她的联系电话给我吗?我想见见她。”
林姗姗犹犹豫豫,最后还是把方欢的电话给了顾钰绮,电话挂断之前她补充了一句:“顾总,您还是别打了……”
“我当时给方欢姐打电话的时候,一说工作室这件事她就秒挂了。”
“您当时把她伤得太深了。”
顾钰绮轻笑,半开玩笑地回复:“她当时不也骂我了吗?我也被伤得很深啊!”
“顾总,您可能都不记得了,方欢姐家庭条件不好,您当时无意间的一句话让方欢姐难受了好久,简直是戳心窝子的话!”
戳心窝子的话?
可我…忘记了啊…
顾钰绮呆愣在原地,她不记得林姗姗后面又说了什么,只记得电话挂断后她立刻给方欢打了过去。
我…到底说了什么话会让她难受那么久?
手指哆嗦半天后顾钰绮才点了通话按钮,她的心提了起来。
电话嘟嘟半天,在她以为不会接的时候,电话却通了。
“喂?”熟悉的声音响起,立刻触发了顾钰绮的回忆。
一别六年,即使先前不说这是方欢的号码,顾钰绮敢肯定她还是能凭这声音认出来。
“是我。”
良久沉默后,顾钰绮怀疑对方是否在听。
“约个时间…”
“见面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