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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慢慢转变

自从国庆去了安可的家,又得到了安小花女士的同意,穆童从之前的偶尔在安可家里留个宿,到现在直接每天都赖在安可房子里,自己那边就留了斑斑看家。 可怜斑斑每天独守空房,只有在吃饭的时候,才能见着自己铲屎官一面,生活的独孤,以及被抛弃的感觉,让它已经和墙上的大黑猫成了好朋友,穆童回去给它吃猫粮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斑斑对着黑猫警长的海报喵喵叫。 安可之前说过要学做饭,还真就不是随便说说,穆童去印尼那几天她自己在家摸索,虽然搞出了把鸡蛋放到微波炉的这种蠢事,但是好歹还是真的做出了点东西,不像之前做的东西给猪都会被嫌弃。 他俩现在也算是同居了,每天早上一起去跑步,现在渐渐往冬天过,跑完步身上暖呼呼的,再到老字号的早餐店里吃上一顿丰盛的早餐,可以说是很美滋滋了。 穆童依旧每天骑车送安可上班,安可有点心疼他,毕竟早上和晚上气温最低,开小电驴挺冷的,她坐后面还可以接受,因为穆童在前面都替她把风挡了。 她跟穆童说自己可以坐地铁,穆童就说自己正好去去身体里的邪火,一句话把安可说的脸红了,也就不和他继续讨论这个话题,而且,她自己也特别享受每天和穆童一起上下班的感觉,特别温馨,就跟老夫老妻似的。 他们中午都不回家吃饭,所以一般早上去跑步的时候,就把晚上的菜买好,连着几天都是安可做的晚饭,穆童在旁边指导,安可总是会留一道菜给穆童做,以免自己做的不好两个人至少不会没饭吃,其实安可做的虽然卖相看着不怎么样,但是味道已经比以前提升了不是一个水平了。 这天,安可做了板栗肋排,平常她都是做素菜,容易,这是第一次做稍微复杂一点的,不过穆童吃了一块就竖起了大拇指,点点头,“好吃” 安可眼睛亮了亮,咧嘴笑了笑,也夹了一块放进嘴里,是还可以。 穆童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安可便问,“拿手机干嘛?你不是让我吃饭不要看手机的吗?” 穆童手指在屏幕上飞快的点了几下,然后站起身把手机横在饭桌上,“我拍个照片给我爸妈看看,顺便刺激一下我妈。” 安可几乎是立即站起来把他的手机夺了过来,穆童一时没反应过来,手还保持着平举的姿势站在原地,不明所以的问,“干嘛呢?” 安可白了他一眼,“你才干嘛呢,我要面子的好吧。” 穆童被她这没头脑的话逗笑了,哎了一声,“不是,我给他们看看你做的菜怎么就不给你面子了,这哪跟哪啊?” 安可嘟起嘴,别过头,“反正我就是不要。” 穆童也不去拿自己的手机,坐到椅子上给自己舀了一碗汤,淡淡地说,“那今年我爸妈回来,你难不成还准备躲起来?” 安可:“……什么,你爸妈今年回国,什么时候?你怎么都没跟我讲?” 穆童好整以暇的看了她一眼,悠悠的喝了一口汤,慢慢的开口说,“今年回来过年,我妈早就想见你了,之前还说要把你收了当弟子,发扬她的黑暗料理。” 安可:“……这不是重点好不好,不是,你爸妈还有几个月就回来了,我,我还没有准备好。” 穆童放下碗,哭笑不得,“几个月还不够你准备的?人家嫁女儿也不要这么久的时间筹办吧?” 安可白了他一眼,“切,你懂什么,不跟你讲了,吃你的饭去。” 自从知道今年要见穆童的爸妈,安可就开始注意一些事情,第一件事就是她的身材,和穆童在一起之后,她胖了三斤,虽然从外表上看不出什么,但是女人嘛,不可避免会把自己的体重无限放大,安可开始刻意吃的比平时少,吃饭的时候不停地往穆童碗里夹菜,煮饭的时候少放一点米…… 她还跟林多多打听了她去见雷老爸的事,没想到林多多说的十分轻松,完全没给到她任何建议,于是她就每天缠着穆童讲他爸妈的事,没事就拿穆童的手机研究二老的朋友圈,搞得一个头两个大,十分后悔把这件事告诉她。 几天之后,安可收到了王政皓发来的消息,说他已经在机场了,准备去意大利,安可给他发了个一路顺风,然后想了想,又在后面补了一句,希望你的妻子早点好起来。 如果幸福真的是可以传递的话,她也希望自己此刻的幸福可以让更多的人快乐。 这段时间的工作比较忙,有时候还要加班,她和张远达虽然没有被派到外地去采访什么新闻,但是依旧忙的脚不沾地,她还好,毕竟穆童的时间有弹性,要是要加班她就提前跟穆童讲一下,要是实在晚了,就搭一搭张远达的顺风车。 不过张远达有些苦闷,因为他每天还要抽出时间到温琳那里去拍照片,已经拍了快50张了,温琳没有半点说满意的意思,张远达也没有要放弃的迹象,安可有时候都忍不住想去找温琳谈谈,但是想一想还是算了,毕竟这事说到底也是张远达自己要干的,温琳也没强迫他,她进去掺和一脚挺没事找事干的。 从印尼回来,温琳也没再去找过穆童,她当时就是心血**,随便玩玩而已,说白了只是有点嫉妒穆童和安可之间的感情,实际上也没把穆童放在心里,或者说,这么多年她根本就没把谁放在心上过。 现在她每天都会来甜品店,要么在后厨做一点甜品,要么跟店员用德语聊聊天,再不济就抱着丽塔坐到外面晒太阳。 这样的状态从来没在她身上见到过,要是搁在平时没事,她根本不会在店里待太久,要么就去逛商场,要么就去美容院,像这样一整天都呆在店里真的罕见,连店员都忍不住问她最近是怎么了。 温琳只是淡淡笑笑,并不回答,并不是她不想回答,而是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好像开始期待每天在店里见到那个一直被自己嫌弃的人,站在门外,手里举着一个相机,不停的找焦点,找角度,找光线,最后镜头总是会停留在她的旁边,喀嚓一声。 她开始喜欢这个声音,就像是为她一个人而响的声音。 她去找之前随意乱丢的照片,有些被店员细心地收了起来,平展如新,而一些在她家里的,边角或多或少的有了一些折痕,甚至有几张一看就是被丽塔弄坏的,上面布满了爪子印,破破烂烂的,温琳想发火,但是又不知道火气该往哪里撒,毕竟当初是她自己丢给丽塔玩的,说到底还是她自己弄坏的。 温琳叹了口气,看着一旁大树投下的影子,她这几天养成了一个习惯,通过大树的影子来判断时间,一般张远达会在影子到她脚边的时候过来,今天,树影已经快到另一边的桌脚了,他还没有来。 她的心里涌上了一股说不出的感觉,她知道张远达每天都是趁着工作间隙来她这边,因为等他下班的时候,光线不太好,拍不出好看的照片,他一直都没忘她的要求,拍出让她满意的照片。 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对他说出满意两个字,因为随着这两个字一起的,是一种允诺,她还不确定自己对张远达究竟抱着何种的心态,正是由于这份不确定,她一直保持沉默。 她有自己的骄傲,有时候,她甚至有些高傲,她觉得当自己说出那两个字的时候,是一种退让,是对过去自己的一种否认,这让她一时还难以接受。 过去的自己那么坚强,对一切悲喜都冷漠而疏离,始终将自己作为一个旁观者,无论看的是喜剧还是悲剧,她都无动于衷,就算投身于一段感情,也只是一场游戏,不存在什么输赢,只是好玩,看着别人的情感掌握在自己手里,那种快乐,让她沉迷,无法自拔。 就在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的时候,耳边响起脚步声,那是她熟悉的声音,帆布鞋在水泥地上摩擦的声音,张远达喜欢穿帆布鞋,各种颜色的,就像她喜欢戴各种各样的帽子,他们都喜欢色彩。 她一抬头,果然看见了举着相机的张远达,镜头正对着她的方向,她静静地注视了那边良久,然后,她唇角微扬。 镜头里的画面上,阳光正好,暖融融的洒在微凉空气里,泛黄的枯叶簌簌落下,宛若一片片的枯叶蝶,落在斑斓的外衣上,那个树下古灵精怪的女孩,怀里抱着一只雪白的波斯猫,手边是半块慕斯蛋糕,白皙小巧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甜甜的笑容,对着这边,对着镜头,对着他。 他的心剧烈的收缩了一下,抓着相机的手,微不可察的一顿,然后,他迅速按下快门,将那抹微笑永远保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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