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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伦敦真的下血了!

爱德华一看见玫瑰从他那公寓走出来就犹如幽灵般的混入人群中,悄悄的尾随在后。他一边走一边暗自思索,“她迟迟不下来,就是想把我的耐心耗尽,等到她下来后就急急忙忙的出手。我一旦心浮气躁,就容易犯错,而她就有机可乘。若是如此,她应该还有其他安排,绝不会就如此简单,一个人单枪匹马下来。” 爱德华虽然全神贯注着玫瑰,但高手如他,依然没有放过身边人群的一举一动,所以他很快就察觉到少了一个人。“还有那个不自量力的小子呢?哼,我知道了,她们想化明为暗,先把我引出来,然后来招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那小子肯定已经用别的方法下来了,此时正在暗处搜索我。” 他已经改头换面,从外表是绝对看不出他就是爱德华,看起来只是千百个旅客之一而已。他一边尾随着玫瑰,一边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心要把晴逸从人群里找出来,但却一无所获。“哼!那小子明明只是个菜鸟,我怎么可能找不到他呢?难道我猜错了?不会的!那小妞是个高手中的高手,她绝不会不用上这旗子。哪怕那小子起不到作用,她也会利用他来分散我的注意力……” 正如爱德华刚才所说,这条街道是游人必到之处,虽然天色已晚,但人来人往的,好不热闹。他选择这条街作为决战地点原因有二,首先是他居住在此已久,对这一带每个角落都非常熟悉,占了地利;第二就是这里人头攒动,虽然不至于人贴人,但只要他混入人群中,就不容易被对手认出。他的想法一点都没错,可是他算漏了一点-他的对手也同样的容易湮没于人海中。他因为分神去寻找晴逸,稍不留神就突然发现玫瑰已经消失在自己视线中。 爱德华心中一沉,晓得自己中计了,“那小子根本就没有出来!那小妞是和我玩心理战,让我以为还有一人,以此令我分心!她此刻必定就在我身边,寻机伏击!”他猛然转身,但并没有从身后人群中看见玫瑰。 爱德华手掌心开始冒汗了,马上再转个身,这次果然看见一身黑色皮夹克的玫瑰就在面前,正在挥拳攻击自己胸口。他赶紧出招攻敌必救,手上多了一把匕首,往玫瑰手腕划过去。玫瑰眼明手快,把手一缩,同时往后一退,闪到其他游客身后。等到爱德华把那几个倒楣的游客推开时,她已经再次消失于人海中。 爱德华额头上的冷汗更加多了,“她是如何把我认出来的?对了,一定是刚才我不停的在寻找另一个小子,被她看出了破绽……”他一边想,一边不停的在原地打转,以防玫瑰突然在他背后出现给予他致命一击。他金睛火眼般的四处张望,终于又看见了那件黑色皮夹克就在不远处一闪而过。他原来是个飞刀好手,一旦发现敌踪,手上匕首马上脱手而出,穿过好几个行人,箭一般的往玫瑰射过去。 “妳一闪避,在妳身后的无辜者就会中刀!妳这小妞自命英雄,我就看妳如何取舍。”匕首一发出,爱德华人也随着武器飞步冲上去,手上又多了两把匕首。 玫瑰艺高人胆大,也不闪躲,只是飞快的把皮夹克脱下来,凌空一捲,把匕首捲着。此时爱德华已经冲到她身前,两把匕首一起刺过去,与她近身搏斗。玫瑰随手一捡,把皮夹克上那把匕首握在手里,挥刀与爱德华短兵相接。 两人在短短几秒钟就交换了十数刀。爱德华的确是个使刀的高手,每一刀都直攻玫瑰身上要害,幸好后者也并非省油的灯,虽然是一刀对双刀,但依然做到攻守兼备。由于她们俩是贴身比刀,而且出招奇快,路过的人若非留心注意,根本就不晓得一场生死格斗正在进行中,只看见一个美丽中带点酷的少女与一个游客打扮的男子(爱德华的乔装)在手来手往,也不知道她们在干什么,只有偶尔在路灯下反照的刀光透露了一丝半点的杀意。 十来招后,玫瑰突然把皮夹克一扬,爱德华眼前顿时一黑。他担心玫瑰会趁机出刀,马上往后急退。他身手敏捷,虽然没有往后看,但竟然没有撞到任何人。等到皮夹克落到地上时,他才发现玫瑰又不见了。一时之间,他不由气得牙痒痒,“这小妞存心要打游击战!哼,我就不相信妳能够逃得过我的刀锋!” 经过了刚才的短暂但凶险的交锋后,爱德华逐渐冷静下来了。他毕竟是个经验丰富的杀手,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个一等一的高手,必须要沉着应对才有胜算。他突然想起那天看的考文特广场被袭击的视频,当时虽然有不少摄像头,但竟然没有任何一部成功拍下玫瑰的正面。换句话说,她是个非常懂得以周围环境掩护自己的人,很有可能现在正贴在某些行人身后,逐步逐步的靠近爱德华。 想到这一点,原本已经冷静下来的爱德华又开始紧张了,一时之间有了种草木皆兵的感觉,唯有全神戒備,盯着前后左右每一个经过他身边的人。他观察了良久,也毫无所获,但玫瑰突然就从一个大胖子身后冒出来,手上依然握着那把匕首,一连几刀朝着爱德华刺过去,然后又消失在人海中。 玫瑰这一下攻其无备,虽然没有刺中爱德华要害,但已在他手臂上划了一道刀口。看着自己手臂上的血,爱德华吃惊了,「我被那小妞划了一刀!」他伤势不严重,但一直都以为自己胜券在握的他,自信心开始有点崩塌了。 他突然狠狠地在自己肩膀上划了一刀,以痛楚来激发自己的战意,刺激自己的神经,加强自己的灵敏度。他把沾了血的刀锋放在嘴边,伸出舌头舔了舔,双眼射出了杀意。他喃喃自语,“我待会要尝尝那小妞的鲜血……我要妳流血不止而死!”他肩膀上滴着血,经过的路人都好奇的看着他,但一看见他狰狞的面孔后都急步走开,不想惹祸上身。 爱德华全神贯注,果然在人群中发现了玫瑰的身影。他马上一声不响,游鱼般的穿过一个又一个的游人,静悄悄的接近玫瑰。他双手紧握着匕首,浑身肌肉都绷得死紧,做好准备要给玫瑰致命一击。玫瑰也察觉到自己行踪暴露了,她不仅仅不再躲藏,反而朝着爱德华奔过去。两人身手敏捷,在拥挤的人群中依然能够在人与人的间隙中穿过,往对方快速靠近。 “决一死战吧!”爱德华方才一直处以被动的状态,现在终于有机会与玫瑰正面交锋,不由兴奋不已,恨不得把玫瑰马上毙于刀下。两人之间的距离逐渐缩短,就在他们离对方只有几尺之遥时,玫瑰突然急速左转,再次把距离拉远。 爱德华不禁恨得牙痒痒的,“臭小妞,别想逃出我的手掌心!”他知道玫瑰是蓄意不与他正面对战,不停的以游击战来激怒他,令他露出破绽,然后才出手击杀自己,只好尽量沉着气,也同样转身追上去。 他速度好快,眨眼之间就追上去与玫瑰并行疾跑,两把匕首不停的在行人与行人之间的间隙穿插,一刺不中就在下一个行人身后再出刀,而玫瑰也同样的以匕首还击。他们两人出刀奇快也奇准,每一刀都是在行人的衣服前擦过,往对方刺过去。 路人们只是看见他们两人不停的往对方伸手又缩手,并没有意识到锋利的匕首与自己擦身而过。只有一个行人突然感到脸上一阵凉意,伸手一摸才发现手掌心一片红。他把手掌心放在鼻子前面就嗅到了一阵血腥味。他赶紧转头一看,却发现刚才那一对男女早已在几十码之外了。他摇了摇头,心想事不关己己不劳心,还是继续按照自己的路线往前走吧! 爱德华与玫瑰过了好几招后两人都挂彩了,不分胜负,前者腰间流着血而后者手臂上中刀了,但都伤的不重,并没有影响到双方的战斗力。虽然是胜负未分,但持着两把匕首的爱德华始终占了便宜,一直采取着攻势,每一刀都是朝着玫瑰身上要害攻击,玫瑰一旦不小心就会命丧当场。 两人不断的刀来刀往,逐渐往那街道尽头的一座喷水池靠过去。那喷水池是这街道的一个亮点,到此一游的游客一般都会拍照留念,不喜欢拍照的人也起码会走过去看一看,此时就有一堆人围在水池前面。眼看她们两人快要冲到那堆人时,玫瑰忽然往后一退,缩进身后人群中。 “想逃?”爱德华以为玫瑰胆怯了,立马乘胜追击,快步往前冲刺。他一向行动快捷,总是能够从游人与游人之间穿过,可是这一次却出了差错-在他身前的一个男子突然停步,原本已经计算好了会在那人身后穿过的爱德华因此与那人撞上了。 爱德华马步甚稳,但也顿了顿。他一把那人推开,就看见玫瑰出现在自己面前,同时还感到咽喉一凉。他心知糟糕了,但为时已晚,一朵血花忽然在他眼前冒起,告诉他自己已经中刀了。他想要挥刀,但浑身乏力,只能轻轻的摆了摆匕首。他的身躯往下倒,在还没有掉到地上之前,他看清楚了刚才与自己相撞那人的样貌-竟然就是自己找了好一阵子却没有找到的晴逸。霎时之间,他明白了,玫瑰从公寓下来之后,晴逸确实也下来了,但他并没有跟踪自己,而是独自来到了这个与玫瑰约好了的地点,在她们两人杀到时,替她制造了一个杀敌的机会。 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就是以为自己比对手熟悉这一带,占了地利的便宜。可是他却没有想到毕业于伦敦帝国理工的晴逸其实也来过这里游览,对这一带也不陌生。当他意识到自己依然低估了敌人时,一切已成定局,这场决斗已经分出了生死。 在爱德华附近的游客突然感到有雨点滴在自己额头上。他们伸手一摸,发现竟然是血。大惊失色的游客们,异口同声的惊呼,“伦敦在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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