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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植物人的女朋友

这样的日子又过了大概一周,特案组和扫黄组暂时都按兵不动,只等有了进一步的消息和证据再做打算。这期间,夏岚每天都要去“馨”报到,而陆博垣则风雨无阻,每天都来光顾她的生意。 有时是关起门来搂在一起聊聊天,因为他们担心包房内会有摄像头,也不敢太过敷衍。陆博垣对她真的要从头搂到尾,时不时还耳鬓厮磨,当然,这耳边的私语所说的却不是什么情话,而是小声地交流着最近她打探来的消息。 有时,也会像第一天那样,带她回去过夜。不过那以后,唐立青就没有再派人来跟踪,所以相比在包房里闲聊,还得担忧着摄像头,他俩反而更喜欢一起回到陆博垣的住所,这样反倒轻松自在一些。 不过,这种频繁的外出过夜,看在其他人的眼中,却有着另一番意味。虽然她入职的时间不长,认识的人还不算太多,可是一来就碰到了陆博垣这种高富帅的海归,几个和她一起工作的女同事都多少有些心理不平衡。所以,想从这些“同行”的嘴里打探到周琦的事情,还真是件颇有难度的事。 这天,经过走廊的时候,夏岚和陆博垣迎面遇到了一个叫阿娇的姑娘。她就是一开始Mia姐想介绍给陆博垣的那三个姑娘中的一个,可偏偏陆博垣却看不上,选了新来的夏岚。因此,每次看到他们在一起,阿娇的心里都会觉得不舒服。 擦肩而过,她冷哼着故意走过去,想要重重地撞夏岚一下。可就在她抬起手肘的一刹那,陆博垣却看出了她的想法,拽着夏岚,特意往后退了一步,将她拉进了自己的怀里。 阿娇见没有得逞,有些不高兴,可陆博垣护着她,阿娇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冷冷地瞥了他们一眼,错过身子,走了过去。 夏岚心里虽然不舒服,可这种时候,也不好说什么,只有靠在陆博垣的怀里,抿着嘴,不吭声。 这些日子,她似乎已经习惯了两个人这种“亲密接触”,对于他突然间的拥抱或是牵手,已经由开始的脸红心跳,到现在没有任何的不适应了。 习惯这件事,真的很可怕。 而这一幕,恰巧被站在走廊另一端的唐立青看了个正着。 他身为经理,其实并不需要亲自出来待客的,可有时候也会出来四处走走,视察一下大家的工作,顺便也和一些熟客交流交流感情。 今天,刚好有一位略“麻烦”的客人,需要他亲自出来接待一下,没想到,才走出办公室,就看到了这么有趣的事情。 其实,这个夏澜的出现,本来是为了填补失去周琦后所造成的生意上的亏损,可没想到她这么好命,一来就碰到了姓陆的这种大鱼,出手阔绰,也从不惹事。本来以为他就是玩玩,可看他黏着夏澜的程度,简直就像是把她当作了真正的女朋友,每晚都不落空。 他这么独揽下去,倒也不是不好,毕竟,唐立青也乐意做这种长期牢固的买卖。可怕就怕俩人真的日久生情,把他这个中间人当作透明的,撇开他,双宿双栖去了。 那样的话,他可就是人财两空了。 看来需要他出面打压一下,也让这新来的小姑娘知道知道,到底谁才是老板。 心里这么打算着,面上却不动声色,甚至在经过俩人的时候,还主动伸手,打了招呼。 “陆先生,又见面了啊!” “你好,”陆博垣虽然很清楚唐立青的身份,但是之前只和他见过一次,根本算不上熟悉,“唐经理。” 唐立青笑了,虽然他的个子也不矮,可比起陆博垣来,还是差了一截。从他身边经过,自然免不了打量一番,近看,这姓陆的确实很帅,也怪不得这几日那群莺莺燕燕总是提起他,就连阅人无数的Mia姐说起他来,也是两眼放光。 而抛开外貌,这姓陆的竟然还有一番背景,家境优越。哪像他,能爬到今天这个位子,吃了多少苦,看了多少人的脸色…… 想到这里,还真是让人心里多了几分不爽。 “太见外了,咱们年纪也差不多,叫我小唐就行了!” 两个人寒暄了一下,就在走廊里错身,各自分开了。 唐立青忙着去见那位有事相谈的客人,而陆博垣自然又买断了夏岚的时间,要带她回去过夜。 陆博垣去取车,夏岚则暂时和他分手,回到员工休息室的储物柜拿东西。 她今天没有穿高跟鞋,而是穿了双漂亮的、珍珠白的平底靴,因此走路很轻,几乎听不到脚步声。转过走廊,马上就要进入休息室的时候,却突然听到里面传来两个人在窃窃私语的声音。 夏岚本身是不喜欢听八卦的,可现在身份不同,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收集证据与消息。何况,她刚刚明确地听到了最想要听的那个名字,于是停下了脚步,侧了侧身,站在了休息室的大门旁。 “周琦以前一直跟的就是那个老头儿啊,难道你不知道吗?” “知道是知道,可是,我听说周琦死了,该不会就是那老家伙干的吧!” “这个啊……”那女孩犹豫了一阵儿,最终还是说道,“我可就告诉你一个人,你别说出去。” “唉,你看我是那种嘴巴不严的人吗!” “其实,那老头儿包了周琦,不是自己用。” “啊!那是帮谁包的?” “是给他儿子。” “不是吧,这么变态!给自己的儿子找小姐?” “周琦那样儿,不是挺能骗人的吗,不知道的,还当是个正经的女学生呢,其实还不就是个‘绿茶’。” “那这个老头儿这么做,是不是有什么目的啊?” 里面沉默了一会儿。 “那就不好说了,不过,我听周琦提过,她说……” “说什么?” “她说那老头儿就是个变态!” “变态?该不会是跟他儿子一起……” “那倒没有,而且只是这样的话,也不算什么啊。” 只是这样……不算什么…… 夏岚瞠目,这群姑娘的接受能力还真不是一般的强!但当她听到接下来的那一番话时,却真真正正地吓了一跳,完全呆了。 “不是这样,那是怎样?” “周琦说,他那个儿子啊……是个植物人。” “什么?植物人!” 此话一出,别说屋里那正在和她说话的姑娘了,就连在门口偷听的夏岚,也是大吃一惊。 “你没开玩笑吧,植物人找什么小姐!” “所以才说变态啊,那老头儿想找个姑娘给自己的植物人儿子当女朋友。” “那……那周琦也干?” “给钱有什么不能干的!再说开始时,听说也还算正常,就是去医院陪他儿子坐一坐,说说话,念念故事书什么的,钱好来得很。” “哦,我记得,那阵子周琦开玩笑说,自己的男朋友是个睡王子,说的就是这个人吧?” “嗯,就是他,我还看过照片呢,是她拍的,那男孩长得还挺不错的,可能是常年在病**躺着,白白净净的,年纪好像也不大。” 听她这么一说,另外一个女孩反倒有些羡慕了起来,“要真是这样的话,倒也不错啊,而且说不定真能把那男的唤醒呢!” “别逗了,你偶像剧看太多了!植物人哪是说醒就醒过来的!不过……听说后来又有了别的要求,总之,周琦就不高兴了,说给多少钱也不做了,受不了!” “啊?到底是什么要求啊!” “周琦没说,我也不知道,不过她当时挺生气的,后来又过了一阵子,她找了个新客人,这件事也就淡了。” 接下来,又是一阵沉默。 良久,屋里才又传出低低的声音:“那周琦,真的不是那个老头儿杀的?” “应该不是,他岁数也不小了,而且挺有钱的,犯不着为了这点事儿就杀人……再说,要真是他干的,哪还有脸回来找唐经理要新人。” 要新人? 夏岚蹙眉,这话的意思是,那老头儿今天又过来了,而且是叫唐立青再帮他物色一个姑娘给自己的植物人儿子当女朋友。 不知为什么,她心里觉得,周琦被害这件事,和这老头儿以及他那“睡王子”的儿子,有着不可忽视的联系。 她这么想着,当下就做出了决定,掏出手机,给陆博垣发了一条微信,说是有事情,过一会儿再去停车场找他。 唐立青的办公室没有人,夏岚知道,他肯定是上了二楼的贵宾室。她只上过二楼一次,因为都是关着门的,因此她也不太清楚里面招待的都是些什么人,只知道,一般客人确实上不来。就连她这种工作人员,也需要和门口的守卫打了招呼,说明来意才能上来。 本来,那犹如高铁塔的守卫是不打算放她上去的,但是她说是来找唐经理的,有重要的事情,对方犹豫了一下,可能见她这么娇小,也不会惹什么事儿,就通融了,把她放了过去。 夏岚上了楼,这里的走廊比起楼下亮了不少,装潢也是古香古色的,更显出几分文雅。 空气里,有股淡淡的檀香,不知是从哪个房间里还传来了阵阵乐声,好像是古筝之类的…… 其实抛开内幕不谈,乍看之下,这会所还真带了几分高雅的格调。 此刻,夏岚觉得自己有些冲动了,毕竟还不知道要怎么和唐立青说。难道就开门见山地说,让我去给那植物人做女朋友吧? 这样的话,就算唐立青肯,那老头儿也不见得答应啊…… 不过过了这个村儿就没有这个店了,她得抓住一切机会,否则放走了他,下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了。毕竟,想从姓唐的嘴里撬到可靠的信息,是不太可能的。 想到这里,夏岚不禁加快了脚步。 谁知就在马上要拐到贵宾室门口的时候,在转角处,她看到那扇大门打开了。 唐立青和一个穿着西装的老男人一起走了出来。唐立青脸上仍挂着招牌式的笑容,那老男人沉默着,昏黄的灯光下也看不清是什么样的表情。 对方也看到了她,在走廊里停下了脚步。 “Sunny,过来一下!” 就在她愣神的时候,唐立青突然朝她招了招手,然后也不等她反应,拉了她的肩膀,把她往前带了几步。 “江老,这是我们这里新来的,您看怎么样?” 夏岚抬起头,看着他口中的那位“江老”。此人看起来年纪不算太大,也就50岁左右的年纪,头发也只有鬓角处微微有些泛白,个子不高,有些瘦骨嶙峋。鼻子上架了一副玳瑁的老花镜,穿着剪裁合体的西装三件套,颇有些仙风道骨的感觉。 此刻,他正含笑地打量着她。眼神中,完全没有普通客人那种猥琐下作。说真的,夏岚觉得,看到他,就好像是回到了学校,正在和什么老教授打着招呼,一派和蔼可亲的样子。 “江先生,您好。” 她伸出手,毕恭毕敬道。 “你好啊,夏小姐。” 出乎意料地,他竟然知道她。 “真是百闻不如一见,你比我想象中还要漂亮得多。” 夏岚愣了愣,但随即又笑了,与对方简单地握了握手,“是我冒昧了,突然上来,没打搅您和唐经理谈事情吧?” “没有,刚好谈完,小唐也跟我提起了你呢!没想到,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俩人的脸上都带着微笑,说话的态度和语气也都是恭恭敬敬、客客气气的,怎么看都不像是在谈这种买卖,倒真的犹如夏岚所想的那样,像极了学校里的老教授和女学生之间的对话。 “来,Sunny,我给你介绍一下。”唐立青此时也换了一副谦卑有礼的表情,走过来,帮忙引荐道,“江老,万信集团的负责人,咱们这里的贵宾!” “唉,不要说什么贵宾,我其实也不怎么来的。” 不知为什么,他脸上流露出的表情,明显有些厌恶,好像他之所以会来这里,全是出于被逼无奈,根本不是自己想来的。 甚至,夏岚在他稍纵即逝的眼神里,还看到了一丝丝的不屑与哀怨。 万信集团? 夏岚当然知道,这是B城有名的大企业。难怪这男人一来就进贵宾室了…… “对了,你突然上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哦,也没什么,就是这几天一直想找您说说我这个合同的事儿。”夏岚笑了笑,将刚才灵光一闪,突然想好的借口抛了出来,“来了也有一周了,不知道试用期过了没有?” “啊,这个啊,你不找我,我也想找你呢,早就准备好了!” “真的吗?”夏岚尽量表现出高兴的表情,雀跃道。 “嗯,不过……”唐立青欲言又止,看了看旁边的江老先生,轻轻地使了一个眼色,“您可还满意?” 那姓江的又转头将夏岚上下打量了一番,点了点头,表示满意。 夏岚虽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意思,但也明白,唐立青这是又做了一笔买卖,将自己卖给了他。不过,这也正好中了她的下怀,因此并不生气,反而多了几分高兴,脸上的表情也比刚才更加柔和了一些。 几个人又寒暄了几句,夏岚便跟着唐立青一起将江先生送了出去。一直将他送到了停车场,见他上了车,这才作罢。 随后,她也不急着去找陆博垣,而是跟着唐立青又回到了他的办公室。 唐立青说到做到,竟然真的拿了合同给她签。这合同写得虽然含蓄,但却条理清晰,夏岚签了字,唐立青也签了字,并盖了公章,然后一式两份,两个人各执一份。 夏岚心里暗暗高兴,不管怎么说,这证据是落下了。即便周琦的死暂时还没查出什么,可这合同却能帮了他们的大忙,成为他们胁迫唐立青配合调查的重要保障。 见她喜形于色,那唐立青也顺势提起了刚刚那位姓江的老先生。 这江老先生,本名叫江万信。他确实也如自己所说的,并不怎么来这里,即便加上这次,也不过是他第三次来访。 他第一次来,就是为了帮自己的植物人儿子找一个女朋友。 而说到这里,竟然还真有一番故事,而且还极富戏剧性。 原来,江万信今年53岁,他在45岁之前,一直是个工作狂。他白手起家,开创了今天的事业,但是对自己的个人生活却并不在意,因此直到45岁,才交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女朋友。 他的这个女朋友,也就是他现在的太太。对方姓金,比他小了6岁,长得一般,学历也不高,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中年妇女,而且还离过婚,带了个9岁的儿子。 而这个儿子,就是大家口中的“睡王子”,那个植物人富二代。 他的名字叫金旭,后来因为母亲和江万信结婚,故而改了姓,改名为江旭。 两人认识的时候,小旭已经是个植物人了。据说,他是在去上学的路上被车撞了,结果,那个撞了他的家伙还逃逸了,这件事当时曾经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上了报纸,也有一些好心人进行了捐助。 江万信很有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认识了他们母子。 不知道为什么,他对小旭这个孩子特别上心,除了捐钱,还经常去医院看望他。一来二去,就和小旭的母亲走到了一起。 后来的故事,就真的像是童话一般。俩人婚后相敬如宾,金女士虽然样貌一般,但为人却比较泼辣能干,甚至在事业上也给予了江万信一定的帮助,成了他的贤内助。而江万信也一如既往地照顾着他们母子,并没有因为小旭是个植物人就嫌弃他,相反还投入了大量的金钱和人力物力,给了他最好的治疗环境。 可即便是这样,小旭还是没有醒过来,这一躺,8年就过去了。 江万信不甘心,他年纪大了,已经不奢望再有什么后了,他只有小旭一个儿子,因此,他一定要给他最好的。即使他醒不过来,他也要让他和别的同龄孩子一样,过得幸福而快乐。 小旭昏迷的时候只有9岁,家庭条件也不是特别好。所以后来,江万信给他买了很多的玩具,都是当时的小男孩喜欢的。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去。 那荏弱的9岁孩童,在他无微不至的照顾下,安然地成长为一个17岁的英俊少年。 他的病情一直没有好转,但也出奇地没有恶化,一直停留在那个阶段。就像是一个熟睡的王子,真的在等待他真爱的公主,以一吻来唤醒那已经渐渐长大的身躯。 可又有谁会来爱一个植物人呢? 江万信病急乱投医,在熟人的推荐下,第一次来到了“馨”。 他知道,钱可以解决的问题,都算不上是问题。可比起那些见钱眼开的庸脂俗粉,他想要给小旭的是一个真真正正的美丽却不庸俗的少女。 所以,他认识了周琦。 这个任谁第一眼看了,都觉得清纯可爱的女孩。 尽管,她早就脏到了骨子里。 “我听说周琦死了,这件事儿,该不会和那位江老先生有关吧?” 尽管明知道唐立青不会正面回答自己,可夏岚还是摆出一副担忧的样子问道。 唐立青皱了眉头,“你别听她们胡说!咱们虽然是做这种生意的,可杀人不是小事儿,而且无冤无仇的,也不可能把你们推过去送死!” 言下之意,也就是这周琦之死,与那江万信无关了? “那这周琦,又是怎么死的?”夏岚点了点头,表示相信,可还是忍不住八卦道,“我听说,她死前,可是接过江先生的生意的。” “接是接了,可做得时间也不太长,就两个月左右,而且也不是每天都去,好像一周也就去一两次,开始,也无非就是帮着江先生的儿子读读书,聊聊天罢了。” “开始?” 见她不放心地继续追问,唐立青也不隐瞒,毕竟这事儿周琦自己也说出去过,算是个公开的秘密,因此也没什么不能向外人说的。只是,他这次想让夏澜接了周琦的班,去接江万信这单子,有些事还是说得婉转些比较好。 “嗯,说是后来,江先生要求她像对待真的男朋友那样对待自己的儿子。” 真的男朋友? “难道说……” “是啊,无非就是拉个手啊,亲一亲什么的,平时也都做惯了,只是换了个植物人,就矫情起来了。”唐立青故意看向别处,漫不经心地说道。其实,他这么说,也算是含蓄了,有些事,当时周琦没有跟别人说,却单独告诉了他。 那个江万信,后来确实是有点过分了。虽然唐立青也说,平时也是做惯了这行,换个植物人,怎么就矫情起来?可说真的,正常人还真干不出他说的那些事来。 可这一摞摞的介绍费摆在面前,哪有不赚的道理! 就算是夏澜日后也要闹着罢工,可起码这先前的介绍费,他也是能赚上一笔的。 见她不说话,唐立青又做出了进一步的威逼利诱,伸出手,敲了敲那刚刚签好的合同。 “Sunny啊,我知道你在那姓陆的身上也赚了不少,可你总要想清楚,是不是就拽着他一个客人不放?还是说,有到手的生意,你也不想做?” “这么说,唐经理是要帮我搭上江先生这条线了?” 唐立青笑了,和她说话,果然不用太绕弯子,他第一眼见到她就喜欢,也是因为她没有那么多虚头巴脑的,说话做事都够痛快。 “你想接吗?要我说,一周只有一两天,具体时间也由着你安排,陪个病人怎么都比陪个活人简单。” 这话里话外的意思,已经是相当明显了。 可夏岚却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在这个时候站起了身,“陆先生还在等我呢,我先走了,您说的这单生意,我得想想才能给您答复。” “还想什么,钱可不少呢!” “少不少的,也得想想,我虽然爱财,但也不能不要命,周琦怎么死的还不知道,您就敢打包票,不是那姓江的做的?” “哈?就他!”唐立青向后靠进椅子里,脸上闪过一丝不屑,“一个糟老头子,又养尊处优那么多年了,你觉得他能干出杀人的事儿来吗!” 夏岚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他,看起来,他是真的不知道周琦是怎么死的。确实,他们当初来调查的时候,也只是说她被害了,却没有说是怎么死的,更没有说是被人碎尸了。唐立青如果知情的话,应该不会是现在的这副表情。 夏岚也没再说什么,笑了笑,就退出了他的办公室。 唐立青见她真的走了,心里有些不悦,可转念一想,哪有白来的钱不赚的道理。她想来也就是跟自己玩玩欲擒故纵,想要坐地起价罢了。 适当地加一些钱,倒也无所谓,难得那江老头看中了她。他虽然给钱多,可真的太挑剔,不是什么姑娘都能进他的法眼的,所以周琦失踪以后,他又来过一次,却在看了所有人的花名册和照片后,空手而归。 这次能看上Sunny,却不知是她造化,还是她的劫难了。 至于为什么说是劫难,想到这里,他不禁拿起放在桌上的手机,将界面调到了信息栏。里面正好有一条新消息,而发来信息的人,则恰恰也是这场交易里起着重要作用的一位—那个将江万信推荐到“馨”来找小姐的不是别人,正是金雅琴。 她是江万信的妻子,也是江旭的母亲。而且,还是这会所里的常客,他唐立青的“干妈”。 至于为什么她会介绍自己的老公来店里,夫妇俩又是怎么在替儿子找“女人”这件事上达成的共识,说起来,还真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内幕。 既然是内幕,别人自然不会知情。 但是金雅琴的干儿子唐立青,却是清楚这其中的秘密的。这对夫妇的关系远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他们这段孽缘当真是比电视剧还要精彩!如果一定要用一句话来总结,那就是,江万信有把柄在金雅琴的手里,所以,他必须给金雅琴面子,也必须顺着她的心意。 他们两个在外人眼中,就像是一对恩爱夫妻,可私下里,两个人甚至不住在一起。 不过,貌合神离的夫妇也不是仅此一对,何况还是这种有钱人。无非也就是吃饱了撑的,闲的没事干,各玩各的,互不干预罢了。 这种人,他见得多了,因此,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 反正,只要不影响他做生意就好。只要有钱赚,他又何乐而不为呢? 那是一个极其安静的下午,干净的纱帘,深秋的阳光。 窗台上,摆着几盆可爱的绿植,阳光洒在玻璃鱼缸上,里面有两条红色的金鱼,它们在水中悠闲地游来游去,吐着泡泡。 这里的一切都是白色的。 白色的窗帘,白色的沙发,白色的病床和床单……就连躺在那里的江旭,也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衣。看起来,安详而静逸。 他双目紧闭,可面容看起来却非常平和,并不像是个病人,反倒更像是在午睡。 至少有一点,那周琦并没有说错。 他真的长得很帅,因此,即便说他是个王子也不为过。 虽然已经昏迷了多年,但是他的发型却是时下流行的样式,甚至还漂染成了棕色。至于这件白色的睡衣,也是经典款,看起来一点也没有落伍的感觉。 长长的睫毛,高挺的鼻梁……那双眼睛虽然没有睁开,但是夏岚相信,如果他能睁开眼,眼神一定非常清澈、明亮。 “怎么样,对我们小旭印象还好吧?小旭有工人照顾的,不过今天你第一次来,我就叫她回去休息了,要是有什么需要,你别客气,直接跟我说。” 江万信帮夏岚倒了一杯水,递过来。脸上的笑容相当和蔼,即便江旭并不是他的亲儿子,可他夸赞起江旭来,那种自豪感却一点也不亚于亲生的父子。 夏岚点了点头,接过他手中的水杯,朝他微微一笑,表示自己满意。 “江叔叔,哦,您不介意我这么叫您吧?” 她说话的时候,客气有礼,态度也很谦卑。如果不是知道真相,真的怎么看她都不像是做那种行业的。但至少,她比那个周琦看起来强多了,因此江万信愈加满意起来。 “不介意,你以后就这么叫我吧!” “嗯,那您就叫我澜澜吧,别叫我Sunny,我不喜欢那个名字。”她说完,故意叹了一口气,好像自己之所以会去会所上班,都是迫不得已。 当然,也确实是迫不得已啊!不过,一想到自己最近越来越高超的演技,就连夏岚自己也不禁汗颜。 唉,赶紧结束这卧底生涯,让她回归吧! “好,你是好孩子,我都知道。” 果不其然,江万信真的露出了惋惜和同情的表情,安慰她道。 “江叔叔,江旭他……是怎么变成这样的?” “哦,这个啊,他以前遇到了车祸,后来就一直没有醒过来。” “撞他的那个人呢?有没有抓到!” “这个……”江万信的表情似乎不太好,显然,他并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没有,不过已经不重要了,小旭现在也挺好的。” “嗯,江叔叔你放心,”夏岚点点头,这一次,她说的倒都是心里话,“您把江旭照顾得这么好,他一定会好起来的!” “你真的这么想?”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听到这样的话了,即便当时找了周琦来,她收了钱,也做了他要求的事,但这种话却从没有说过。 时间太久了,久到医生放弃了,私人护理放弃了,最后,连金雅琴也…… 没有人相信江旭还会醒过来,除了他。 但是眼前的这个女孩,明明只是第一次见面,却跟他说出了这样的话!他能看出她的诚恳,不由心里一阵感动。 “其实,我平时挺喜欢看推理小说的,您这里有吗?” “这种啊?”江万信皱了皱眉,“好像还真没有。” 夏岚点了点头,“没事,我手机里有。” 关于这一点,他们也是早有准备的。也亏了她平时爱看这类型的小说,所以当陆博垣要求大家找一些有“分尸”内容的文章时,她很快就找到了符合要求的。 现在,她要做的就是当着江万信的面,念一些相关的文章给江旭听,观察一下江万信的表情,顺便试探一下他对周琦的态度,看看他是否有可疑。 看起来他对江旭这么关心,待人接物又这么和蔼,怎么都不像是个杀人分尸的罪犯。但人不可貌相,现在嫌疑最大的却还是他。 她见江万信没有阻拦的意思,就从包里掏出手机,坐在病床边的椅子上开始读了起来。 小说有点长,她读了半个多小时,也只是读了一小部分。中间还停下来喝了一次水,这期间,江万信一直很安静,并没有打搅她,仿佛也在听着故事。 “今天,就读到这里吧!”夏岚说着,站起了身,但却没有要走的意思,而是从包里又掏出了一条崭新的小毛巾,“江叔叔,我帮江旭擦擦手,活动活动身体吧!” “啊?”他没想到她会这么主动,甚至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我说帮他擦擦手,活动一下身体,老这么躺着,也不太好,适当动动,对他有好处。” “哦,好啊,那就麻烦你了!” 其实,夏岚现在帮江旭做的,无非也都是一些普通的护工会做的。帮他读书,帮他擦手,活动僵硬的四肢……可在江万信看来,却头一次有年轻的女孩这么主动地提出做这些事,他把这理解为,她是真的很喜欢江旭。 能找到这个女孩,他真是捡到宝了! 夏岚走到洗手间,用温水将毛巾打湿,然后回到病床前,轻轻地掀开江旭的被子。 他比想象中还要更加瘦弱。因为常年卧床,他的手脚都很细,皮肤也非常白皙。没有同龄男孩的那种力量感,反而更像是个纤弱的女孩。夏岚帮他擦过手,又把自己的手和他的手握在一起,十指相扣,轻轻地按压。 这些都是她以前照顾生病的外婆时学到的,虽然帮助不是很大,但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强一些。捏完了手,又轻轻地按摩了手臂和肩膀。 毕竟是第一次见面,她还没有自来熟到去掀开人家被子,连下半身也按摩的境界。即便他只是个植物人,她也不好意思这么做。 但是江万信却露出了满意的微笑,“辛苦你了!” “哪里,这是我应该做的。” “啊!” “什么?” “你……”江万信有些踌躇,但最终还是握住了她的手,一脸恳切地问道,“你能跟我们家小旭过夜吗?” “他真的这么说的?”孙燕一脸的惊讶,拉着夏岚尖叫道,“那老东西是不是脑子不好使啊!” 她点了点头,“是这么说的,不过我觉得他挺客气的。而且我觉得那孩子也挺可怜的,年纪轻轻的,就成了植物人,以后能不能醒过来,我看也是个事儿。” “你这么说,难道还真打算和他上床啊!” “怎么可能!就算我再贪钱,也没到那个地步吧!”夏岚摇着头,然后,又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说道,“对了,燕子,你在会所时间长,我听说,这江万信以前找的是个叫周琦的,她好像也是咱们学校的吧!你认识她吗?” 孙燕撇了撇嘴,一脸的不屑,“认识倒是认识,不熟。” “哦,我听会所其他人说,她好像是死了,你说,她该不会是被江万信杀的吧!” “那谁知道,你问老唐没?他要是说不是,那就不是。” “问是问了,他也说不可能,可……”夏岚摆出一副不放心的样子,“毕竟他是做生意的,能赚钱就行,怎么会管底下人的死活!”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孙燕见她吓得脸都白了,似乎很是担心的样子,于是发善心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你也别太担心,这事儿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什么办法?”夏岚仿佛抓住救命稻草一般,一把拉住了她的手,“燕子,你可得帮我啊!” “找老唐啊!” “找他能有用?” “当然有用了!你不知道吧,嘿嘿,我告诉你啊……”她说着,朝夏岚努了努嘴,接着又转过头,朝着唐立青办公室的方向望去,“其实,那江万信的老婆,就是老唐的干妈。” “什么!” 夏岚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说的,这都是真的吗?如果是真的,那这到底是唱得哪出啊! “我求唐立青,他就能帮我?” “嘿嘿,这个嘛……”孙燕笑得有些暧昧,“天下自然没有白吃的午餐了。” 果然,这个唐立青也不是什么好人。 针对他,特案组和扫黄组都曾经做了相当全面的调查。 他的原名叫唐靖,B城本市人,今年27岁。原来也是做皮肉生意出身的,而且早年的时候,还是业内相当有名的一位狠角色。关于他的传闻有很多,比如有人曾经为了帮他过生日,砸了几万块钱包场子;还有人说,曾经有两位阔太太,为了他而大打出手,最后还闹出了人命官司…… 他后来赚够了,就不再自己出来接客了,而是退居幕后,走向了管理阶层。当然,这一切都与他早年打下的人际关系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联。可他能坚持到现在这个地位,除了姿色,却还有另外一样撒手锏。他就是靠这个,才能肆无忌惮地走到了今天。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 不管你表面有多风光,可内心总会有着小小的黑暗。 没有不透风的墙,阳光更不可能照遍每一个角落。 唐立青见过太多太多的人,他做这行做得越久,也就越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东西。 在他的办公室里,有一个小小的保险柜,那里存放着的却不是钞票,也不是贵重的首饰或是存折、支票。他有几个移动硬盘,每过一段日子,他就会把电脑里重要的东西进行备份,然后锁进保险柜里。 照片、短信记录、微信消息、录音、视频…… 渐渐地,他甚至养成了一种奇怪嗜好,比起赚钱,他更喜欢收集客人的隐私。而这些被藏在保险柜的小故事,也着实帮了他的大忙。财富、交情、面子……还有那因为他而引发的人命官司,就因为他收集的视频,明明是因他而起,最后却变得跟他完全没有任何的关系,撇了个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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