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剑客下山,明月无影
古道,西风,没有瘦马。
夕阳西下,饿肚子的人,不在天涯。
扬州城外,道旁田埂上,一名年轻男子正在问路。只见他目光真诚、姿态谦恭,抬手冲前面深深作了个揖,诚心诚意地发问:“请问,去最近的食肆该怎么走?”
配合着他的发问,男子腹部也发出“咕噜”一声响。
“哞—”被他提问的对象缓缓转过头来,同样目光真诚、表情温润,顺便还甩着尾巴,发出一声悠长的哞叫。
“阿娘阿娘,你看那个人,为什么要跟牛说话?”
“嘘,小点声,没准是个疯子。”
路过的一对母女朝青年看了两眼,母亲赶紧牵住女儿的手加快脚步,以便远离那个奇装异服还试图跟牛说话的怪人。
来往行人大多都是这个态度,倒有个老婆婆看得于心不忍,摇头叹息:“可怜的孩子,年纪轻轻的,就傻了。”看他连件好衣裳都没得穿,披了几尺破布到处跑,想是亲娘死得早,家中老父娶了个恶毒继室进门,时时苛待原配子女。
不过弹指的工夫,老婆婆已自行编了一出“恶人终有天收”的大戏,并对跟牛说话的傻青年产生无限怜爱之情。
于是她趋上前去,打断对方仍在进行的自言自语,和蔼地表示:“孩子,这是牛,不会说话的。你要是饿了,便跟婆婆家去,婆婆给你做饭吃可好?”
“牛?”费劲转过头来,双目圆睁,一脸茫然—原来他眼前这黑乎乎的一团不是人?难怪他总觉得哪里不对。不过,山下还是有好心人的,至少身后这位就……
“啊!不……不要杀我,大侠饶命!”一看到青年的眼神,不待他开口说话,这位六十八岁高龄的老婆婆瞬间面色大变、惊恐万状,连滚带爬地跑了开去,其身姿之矫健简直令人叹为观止。
当然,在费劲眼里,刚刚所发生的一切不过是有个模糊的身影从他眼前迅速闪过,很快就与四周风景融为一体,再也分辨不出谁是谁。
“咕噜。”
“咕噜咕噜。”
腹中又响起肠鸣,费劲有些无奈地摸摸肚子,可怜兮兮的样子,不知该如何是好。这山下的人怎么跟他想象的不一样?
他初奉师父之命下山历练,在此之前一直于山间长大,从未经历过红尘繁华。
原本费少侠对所谓的凡尘俗世还充满了向往,可没想到自他下山以来,遇见的人要么躲在远处对他指指点点,要么如同见了鬼一般大喊大叫做鸟兽四散,仿佛见到了什么极为可怖的东西。
可怜这没见过世面的年轻人真是被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不,好不容易遇到个不怕他的人问路,结果对面竟是头牛。
没办法,费劲生来就有眼疾,空长了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其实三尺之外六亲不认,九尺之外人畜不分,那双眼睛唯一的作用,大概是摆着好看。
也只是自认为的好看。
至少,下山后遇到的所有人都没说好看,个个哭爹喊娘跑得飞快。始终问不到路的费劲此刻饥肠辘辘,不由得怀念起在山上无忧无虑的时光来。
师父说的果然没错,江湖险恶啊。
三个时辰前,空明山上。
“师父,您找我?”
沈空明一走进房间,就看到自己那个傻徒儿正面对房内花盆,恭恭敬敬地弯着腰。费劲今天穿了一身苍青色长袍,发间随意地束着同色木管,腰间则一无所系,袍袖被窗间溜过的风微微吹起,越发显得身姿飘逸。
如果他手中没有拎着把斧头的话。
是的,斧头,非常平常的,乡间樵夫用来砍柴的斧头,不过要更小一些。斧刃上些许斫痕,显示出青年刚刚用它干过什么。
傻徒儿,从门口走进来这个才是你师父,天天管盆栽叫师父,盆栽能传你神功吗?沈空明在内心嘀咕了半天,摇摇头,最后还是妥协地默默走到盆栽后面,假装自己一开始就在那里—不能打击徒儿。
“咳咳。”沈空明清了清嗓子,和蔼可亲地开腔,“小费,刚砍……不是,刚练完功回来?”
“是,师父。”费劲认真地抱拳,“已按照您的吩咐,磨炼无名剑术一百遍。”
“哦,那你那些柴……”
“柴?”
“不,我是说你练剑的成果呢?”
单纯的小青年恍然大悟:“哦,我已经放到后院,请师父检验!”
沈空明喜滋滋地透过窗往后院瞄了几眼,见新劈的柴都码得整整齐齐,心情十分愉快:“不错,那你今天的心法练过了没有?”
费劲点头:“练过了,控制在最佳火候,保证水的温度达到了您的要求。对了,您说的新药材,山下王大哥昨天已经送来,我都给您加入其中了,就是这新药味道有些怪怪的。”
不错不错,徒儿虽然傻了点,胜在听话又呆萌。沈空明便背着手,溜溜达达到隔间,看自己香喷喷的洗澡水……才怪啊!为什么那么臭!
沈空明龇牙咧嘴地捏住鼻子,在院子里转悠了一圈,终于看到了徒儿口中已经被用掉的药材,和放在药材旁边消失无踪的一包特制花肥。
那可是最新鲜的花肥,保证撒下去花儿朵儿们枝繁叶茂,当然最新鲜也就意味着—最臭。
我的洗澡水啊!沈空明欲哭无泪,徒儿有眼疾怎么办?打!狠狠地打!
他飞速地跑回房,只见费劲乖乖地转过头—冲着另一盆盆栽的方向:“师父,您这么快就练完功了?”往常师父练内功起码要练半个时辰呢,今天竟如此快,是自己烧的水不够热?
“……”沈空明捏了半天拳头,最终还是再度挪到盆栽后面,假装自己一开始就在那里,叹着气摇着头,“没事,师父突然想起有点事忘了跟你交代。”
“请师父吩咐。”
沈空明默默地看着眼前的青年。
过了今天,这个小青年就到了弱冠之年。回想起二十年前在山间小溪捡到傻徒儿的往事,沈空明就有种“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之感。
当年那个浸在水里差点淹死只会哇哇哭的小弃婴,如今也长成了昂藏七尺的好男儿。虽然说眼睛有问题,人也有点傻,可好歹是平安长大了。
嗯,以沈空明这种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瞎养法,能平安长大确实是费劲的运气。
他们脚下这座山,在沈空明来之前没有名字,在他定居于此之后才取名叫空明山,可以说是非常偷懒的取名法。
由此可知,费劲之所以叫费劲,并不是因为他父亲姓费—弃婴哪来的父亲—而是因为,沈空明觉得给小孩取名,真的很费劲。
沈空明已年过不惑,自觉也将终老于此,不过他没打算让费劲也一直在山里当野人。
虽然这二十年来长于山间,费劲已经跟野人差不多了,整天跟野猪野兔野鸳鸯做朋友不说,连棵树都要称兄道弟一番再去砍。
当然,鉴于费劲的目力问题,谁也说不好他砍的是不是喊过兄弟的那一棵。
孩子长大了,还是该去见见世面,嗯,对。他绝对不是因为傻徒儿把花肥当药材撒进洗澡水里,绝对不是,他向苍天大地发誓。
“师父?”鉴于师父开始发呆,费劲有些忐忑。
“过来。”沈空明摆摆手,一脸语重心长地教育他,“我应该跟你讲过山下的江湖吧,也告诉过你,江湖传说中,剑术的最高境界,乃是一步一杀。”
“说过。”
“那么小费啊,你知道要练成一步一杀,最难的地方在哪里吗?”
“需要宝剑?或者秘籍?”
“不不不,都不对,一步一杀,你听听这招式名,就知道练成它的关键,是要保证你每步之内都有敌手!”
“那不是要当武林公敌?”费劲若有所思。
沈空明弯起一抹神秘微笑,用爱怜的眼神盯着徒儿头顶。可惜费劲看不出来,认真思索片刻就恍然大悟,师父不愧是师父,果然有见识!
“所以,下山去吧,去看看山下的江湖。等到练成一步一杀,再回来见我。”沈空明伸手摸了摸下巴上并不存在的胡须,装模作样地晃着头。
嗯,很像世外高人。
“可是师父……”费劲有点犹豫。
要知道这整座山上只有他和师父两个活人,师父又体弱多病,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歪在榻上好端端地都叫这里痛那里痛,向来都是由他来照顾师父的饮食起居,如果他下山了,师父怎么办?万一师父饿死了可怎么好!
费劲有点忧伤地望着盆栽。
盆栽后的沈空明一头雾水:你这满脸我要死了的表情是怎么回事!
不等他发问,费劲已经诚恳地说道:“师父,我不下山,我要照顾你一辈子。”
沈空明抬头望天,虽然只看到房顶,看不到天空。
他错了,他真的错了,他一开始就不该偷懒装病把什么事都推给费劲做,没事还躺在**哼哼唧唧伤个春悲个秋,现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傻徒弟不肯下山了!
不行,一定要想个办法。
“咳咳,咳咳。”沈空明连忙咳嗽起来,费劲大惊失色,赶紧搀着眼前的黑影往床榻边走,更加坚定了不能放师父不管的决心,就听对方说:“徒儿,有件事,其实我一直瞒着你。”
反正费劲也看不清,沈空明就不挤眼泪了,调整声线虚弱地说:“其实,师父的内伤越来越严重,如果没有灵药‘晓笼霞’,可能天不假年啊。”
“小、小龙虾?”听上去仿佛是种很好吃的东西。
“不,是晓笼霞!江湖里一直流传着它的传说,你如果下山,就咳咳,咳咳。”
不等沈空明说完,费劲霍然站起:“师父你放心,徒儿一定为您寻来晓笼霞!”
干得漂亮,沈空明弯弯嘴角,指着费劲腰间斧头:“这柄剑,名为渻砾,是由为师的为师的为师所传,今天,师父就将这柄祖传宝剑传于你,江湖险恶,你一定要小心。”
费劲大为感动,心想师父果然是世界上待我最好的人,原来我天天手拿宝剑而不自知,这柄剑形状如此别具一格,剑刃又如此锋利,不愧是祖传宝剑。
为了师父,我一定要练成一步一杀,拿到灵药,成为江湖中鼎鼎大名的武林公敌!
费劲就是这么下山的,下山时,唯一人一剑一身宽松长袍一沓巨额银票,以及两袖清风而已。
与所有初入江湖的年轻人一样,费少侠意气风发、踌躇满志。只不过旁人是要当名满武林的侠士侠女,他却想做那恶名昭彰的武林公敌。
然而他的雄心很快便被现实用一盆凉水扑灭—肚子饿了,吃不上饭;没有舆图,认不得路;想要问道,眼前只有“哞哞”叫的老牛与他相对无言。
等下,这算不算已经成为武林公敌了呢?费劲思考了片刻,认定不算,毕竟行来所见都是些普通百姓,并未遇见江湖人士。在百姓中称王称霸,那就不是武林公敌,而是混混恶霸,卑鄙,无耻。
他默默按着腰间祖传大宝剑,暗下决心,必不折辱师祖威名。
只是……威名归威名,饭还是要吃的。
小青年茫然四顾,嘴里开始紧张地碎碎念:“师父说过,在山下不能乱吃东西,要是饿了,须寻酒楼食肆,付了钱银方可饱肚。但,酒楼食肆到底在哪儿?长什么样?也不知好不好看。”
他声音极低,本该无人听见,此刻却闻得身后“扑哧”一声,有个男人的声音响起:“你顺着这条大路径直走,前面便是扬州城,城中有家望亭春,醉蟹做得极好。”那声音顿了顿,又含了些许笑意,意味深长,“长得也好看。”
费劲心中欣喜,正要回头道谢,只觉得眼前模糊跃近一道红影,热烈至极的颜色随着振衣声铺陈开来,顿时将他眼中世界染成大片纯粹的红。
是欢悦耀眼的颜色。
也是血腥杀意的颜色。
更是惊鸿一瞥的颜色。
费劲只不过眨了眨眼睛,对方却已离开他的视线,甚至没来得及让他凑近细辨下轮廓。
“好大一片红啊。”费劲喃喃,又觉得哪里不对,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啊呀,是个江湖人!”
下山后遇见的第一个江湖人士,还没跟他打上一架就让对方跑了!费劲连祖传大宝剑都还没抽出来呢。
果然还是混江湖的经验太不足了,等他吃饱了,一定好好去当武林公敌。
嗯,先吃饭。
扬州城中,望亭春酒楼。
望亭春是扬州城内最有名的酒楼,大厨做得一手好菜,尤其那道醉蟹,真真滋味入骨,叫人流连忘返。有这样的好吃食,这店中自然日日客似云来,若不提前知会,便是等到日落西山也没有位置。
望亭春中的掌柜和小二们也早已习惯酒楼内外这番热闹景象,不过今天似乎格外热闹,而且热闹的地方有点……不太对劲?
何掌柜看门外的人越聚越多,却偏偏都围在门口,既不进来也不出去,只管直着脖子在那儿朝天看,心里顿生疑窦,忍不住招手叫小二过来:“去看看发生什么事,把客人的路都堵了。若是无事,叫人都赶紧散了,别耽误我们做生意。”
小二也早觉得好奇,连忙跑出去想驱散人群:“诸位,诸位让一让,请让一让……咦?”自觉见过不少世面的店小二也惊呆了,死死盯着自家大门,不敢置信地揉了揉眼睛。
门上面是不是有个人?
“这位客官,您趴在蔽店牌匾上作甚?赶紧下来!不对,这……这是怎么趴上去的?”牌匾可是悬在房门上啊,这里又没梯子又没垫脚之处的,这人怎么上去的,还姿态如此……如此不雅地凑在上面?
费劲怎么上去的?费劲跳上去的。
他先前得那好心人指点,一路进了扬州城,从未下过山的青年差点被眼前涌动的人间繁华迷了眼,即便他看不清楚,也能感受到那种难以言说的气氛。
最关键的是,这城如此之大,要如何去找传说中的“望亭春”?
那只能凑近点,再凑近点,更近点,好了够了,没错,牌匾上三个大字正是“望亭春”。费少侠眼前一亮:就是这里了,吃饭的地方!
于是费劲兴高采烈地从牌匾上一跃而下,转头望着黑压压的人群,准备说他要吃饭。然而他刚一落地,还没来得及说话,刚刚还看热闹看得津津有味的众人就“哗啦”一声全跑了。
只有靠得最近的店小二被费劲伸手搭在肩上,没来得及脱身,顿时面色苍白瑟瑟发抖“扑通”一声跪了下去,眼含热泪号道:“大侠饶命,小人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求阁下放小人一马吧!”
费劲一头雾水,但还是开口说道:“你好,我要吃饭。”
小二纳头便拜:“大侠,本店没有人肉!”
“没有人肉就来点别的什么……咦,山下时兴吃人肉?这不太好吧。”
小二偷眼去看费劲腰间别着的斧头,看斧头刃儿上那红色的东西,是血吧,肯定是血吧,这必须是个杀人越货的江洋大盗啊。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居然带着杀人凶器到处跑,真是悍匪。
看他年纪轻轻,身上杀气这般重,看这眼、这眉、这眼神,这不就是看死人的眼神!娘啊我要被杀掉当菜吃了,这悍匪还假情假意地说什么吃人肉不好,虚伪。
费劲看不清小二那伤心欲绝的表情,只感觉山下的人动不动就跪下来行礼这风俗不太好,居然还流行吃人肉?江湖,真的好险恶。
望亭春掌柜并没亲眼看见门外那场闹剧,等了半天,只看到小二隐约跪在那里哭哭啼啼,心下烦躁,便高声说:“叫你让人别堵了门,在那儿学小娘们儿唱戏干什么!有客人就迎进来,这副样子成何体统。”
费劲闻言很高兴,看来里面那个才是老板,便不再理会跪在面前的是谁,抬脚跨进店里:“你好,我要吃饭。”肚子真的已经“咕噜咕噜”叫好久了。
他想了想,又认真加了一句:“我不吃人肉,不用上这个。”
掌柜初时还低着头算账,听见“人肉”二字,莫名其妙一抬头,差点没被费劲的眼神给吓死。
掌柜双腿一软,差点也给费劲跪了。好在他终究比跑堂小二多吃了几年盐,还能强忍着颤颤巍巍把钱匣子拿出来,推到费劲面前:“大侠,钱都在这里了,您看看满不满意。”
费劲不明所以地看了眼钱匣:“我不要钱,我要吃饭。”吃饭不是应该要给钱吗?费劲想了想,他认为大概是这家酒楼怕他赖账,便把银票掏出来摊开:“看,我有钱,我会付钱的。”
这下更坐实了掌柜关于江洋大盗的揣测,寻常人哪个带这么厚一沓巨额银票在街上走?这分明是刚血洗了哪个村哪个镇,得意扬扬出来挥霍了。
苍天大地啊,他这是做了什么孽,遇上这档子事。万一惹怒了这位大爷,岂不是要血溅当场?
何掌柜心都在滴血,只能不情不愿地摸出身上的荷包,又打开抽屉下的暗格,把这么多年昧下的进账都交出来:“大侠,小人所有的钱财都在这里了,您请高抬贵手,放过我吧。”
边说边对店中其余瑟瑟发抖的小二们使眼色,很快,费劲面前就堆满了荷包、钱袋、银匣和臭袜子。
至于为什么有臭袜子—因为里面藏着私房钱。
费少侠被臭得直恶心。
他完全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难道是师父在山上住得太久,已经跟不上山下的潮流?
好吧,入乡随俗,既如此,给钱就拿吧。
但那臭袜子不能要,影响食欲。
众人见他拿了钱,皆大松一口气,心想这煞星得了银子总该走了吧?虽说破财,至少免灾,不必心疼……可还是很心疼,那么多钱!
就见费劲拢好钱,大大方方往桌子边一坐,转头道:“有什么好吃的都拿上来,对了,要个醉蟹。”完全没有要离开的打算。
何掌柜脸色青白:好亏。拿了钱不算,还想吃白食。
望亭春大厨为了保命,使出浑身解数做了一席淮扬宴,堆了满满一桌。
从前在山上都是费劲做饭,他也没有什么秘方,只懂把食材煮煮熟,再扔点调料,因而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顿时幸福得无以复加,还顺手拉住厨师,要他介绍哪个是醉蟹。
大厨两股战战,撑着桌子向何掌柜使眼色,却望见何掌柜满脸“英雄你撑住”的惨烈表情,暗暗从后门溜了出去。
大厨忽然觉得自己老了,也许,他应该洗手不干,回家去含饴弄孙、颐养天年,可惜,他儿子还没能给他生个孙子,早知如此,就该许他纳个美妾……
“嘎嘣!”清脆的响声打断了大厨的自怜,就见费劲嘴里咬着螃蟹皱着眉,疑惑地屈指敲敲螃蟹壳。哇,这个醉蟹,居然这么硬的。
妈呀,果然是悍匪,螃蟹居然连壳吃!
当望亭春的窗被“咣当”踹开,有位美丽少女身披粉衣、手挽粉绸,衣袂飘飘从天而降时,看到的正是这么一幅“凶恶”的画面。
“何方贼子,竟敢在我三分坞地盘上为非作歹、欺压百姓?劝你速速交出劫掠银财,本姑娘便饶你不死!”
粉衣少女在半空中优雅地转了个圈,裙摆如花瓣绽放,轻盈地立在桌上,居高临下娇斥一声,顺便不忘将披帛挽起,以免胡乱垂下使得身姿不够优美。
少女的这些动作正好对着费劲那张桌,因此看到了青年直接啃螃蟹壳的蠢样。
粗俗悍匪就是粗俗悍匪,竟连螃蟹壳都直接往嘴里送,也不怕硌了牙,下半辈子做个漏风大盗。
跟在少女后面进门的正是那之前溜出去的何掌柜,原来他不是不讲义气抛了厨师和小二们先行遁逃,而是搬救兵去了。
如今救兵搬来,他也自觉有了底气,于是挺起胸膛,远远站在门槛外,粗声粗气附和:“没错!小小贼子,你可知这位女侠是谁?”
费劲嘴里咬着螃蟹摇摇头,十分给面子地乖乖接话:“是谁?”
何掌柜扬扬自得地介绍:“算你倒霉。她可是我们扬州城第一大派‘三分坞’最最出名的‘明月仙子’楚女侠,一身武功名震武林,如今有她主持公道,你在劫难逃。”
女侠?
费劲愣了愣,心想这位女侠倒是特别,声音听上去与其余女子不同。虽然他从小到大所见过的女子也只有空明山下猎户王大哥的妻子王大嫂,一根手指头就能数过来。
“嘶。”费少侠吸了口气,这醉蟹好吃是好吃,就是太硬,硌得牙疼。
要不下次先拿剑砍砍碎再吃?他这么想着,就看了一眼腰间的“宝剑”。
而那厢何掌柜抬出武林名门三分坞的名头,本以为会吓得这悍匪屁滚尿流,没想到对方八风不动,还凶恶地边“嘎嘣嘎嘣”硬嚼螃蟹边拿眼去看腰间血迹斑斑的凶器,顿时倒抽一口冷气。
这……连三分坞都不怕,自己是不是不应该有了“明月仙子”撑腰就跑进来凑热闹?万一楚女侠打不过—何掌柜拿眼去觑粉衣少女。
楚姿这个精彩亮相摆了半天,不仅没能收获对面小毛贼惊艳的目光和赞美,反而被只螃蟹抢去风头,顿时也有些气不顺,便冷笑一声道:“谋财害命在先,不知悔改在后,今日我便替天行道,收了你这恶贼!”
她扬起声调说得响亮,立刻迎来店内店外一阵掌声。
这会儿费劲却突然反应过来,咦,刚才这浑身粉坨坨的姑娘飞进来用的是轻功啊,那岂不是江湖人士?虽然听不懂她在说啥,不过不要紧,是江湖人就好。
终于遇见了江湖同道,费劲立刻精神抖擞,螃蟹也不嚼了菜也不吃了,连忙站起身来,十分有礼地对楚姿抱拳,认真请求:“女侠,请做我的第一个手下败将,非常感谢!”
他自己觉得态度非常好,礼貌又恭敬,说话还带敬语,实在是不能更有诚意,却把“明月仙子”给气了个七窍生烟。
想她堂堂三分坞大师姐,又是掌门之女,行走江湖无往不利,无论哪个少侠见了都要客气三分,结果今天出来抓个小毛贼,这家伙对她说什么?
手下败将?笑话!今天就让他感受一下什么叫绝望。
心中大怒的“明月仙子”也不多说废话,轻喝一声就欺身上前,直接向费劲捶去。
没错,三分坞以近身打斗的拳脚功夫闻名天下,拳法名“花拳”,腿法名“绣腿”,合称正是“花拳绣腿功”。
别听这武功名字缠缠绵绵像女子闺阁中练来解闷的玩意儿,其实招式凶狠毒辣,内中又蕴含蚀骨侵髓的绵绵内劲,若是结结实实中上一拳一腿,任你功夫多高都要留下内伤,轻则吐血重则身亡。
因此即便叫着这么柔情似水的名字,江湖中人都不敢轻易招惹三分坞弟子。
如今楚姿自觉被挑衅了,手下未留力道,一拳直取费劲胸口。眼看就要砸实,只听费劲“啊呀”一声,轻轻巧巧往后一跃,便脱离了拳势范围。
那身法也不知是什么,明明不见对方有什么特殊动作,却轻奇妙诡,难以捉摸。“明月仙子”立刻收了小觑之心,也认真起来。
费劲却还在为那醉蟹牙酸,心想这山下的人真是不同寻常,这么硬的东西竟是道名菜,下回一定要拿剑砍碎。至于眼前,还是比武要紧。
头次与外人对战,青年满心兴奋,模糊中只感觉对面的粉坨坨什么武器都没拿,肉身破空的声音传来。
他并没有什么“大丈夫要让着姑娘”和“拿兵器的要让着空手人士”这类想法,伸手拔出腰间斧头,高喊一声“看剑”便迎了上去。
楚姿本来沉心凝气,只想把这家伙揍个半死,却被对方举起斧头喊“看剑”的傻劲儿惊岔了气,一时间笑也不是,怒也不是,恨不得拿自己这双粉拳捶烂对方胸口。
“你!你这个贼子真是!”内力都被笑憋回去了,差点未战先内伤。
莫非这就是他的战术?好卑鄙。
已经瞬间被套上既白痴又卑鄙名头的费劲却浑然不觉。
他自出生以来,只跟教他武功的师父对过招。师父体弱多病,一个月内没十天身体无恙,费劲也从来不敢对师父下重手。因而这还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对战。
楚姿武功不弱,拳法也十分精妙,费劲是越战越开心,且感觉新鲜,便跟那刘姥姥进大观园似的看什么都要惊呼几声。
店里店外只听见他斧头砍得虎虎生风还大呼小叫,一会儿“女侠你这拳头好厉害”,一会儿“女侠你这腿好棒”,一会儿“女侠你这力道刚刚好,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花拳绣腿吗”……
门外的何掌柜抽了抽嘴角,这话怎么越听越不对劲?
三分坞是扬州城最大的门派,势力通天,“明月仙子”更是此处百姓心中武功第二人—第一人是三分坞掌门。这许多年来,从未有谁能将楚姿挑落马下,更别提戏弄楚姿了,何掌柜现在觉得大大的不妙。
然而离得更远些的百姓却听不真切,只隐约感觉店内打斗激烈,那个“悍匪”时不时就喊什么厉害好棒,大约是在向楚女侠讨饶,就都高兴起来,觉得今天的扬州城也将在三分坞保护下过得安宁平静。
直到楚姿从望亭春窗间飞出,外面立刻响起了热烈的欢呼声,目送仙子袅袅离去。
然而当众人涌进酒楼里,想看看“悍匪”凄惨模样时,却都傻眼了—悍匪“凶神恶煞”地坐在桌前,正拿着把血迹斑斑的斧头砍螃蟹。
看上去不仅没受伤,气质还更加凶残。
楚姿认为自己不仅败了,还被羞辱了。
当时,因为楚姿都是近身招式,费劲也把“宝剑”舞得进退自如,两人距离越来越近,终于,他那模糊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些比较清晰的东西。
一排花。
一排红花。
一排桃红色的、整整齐齐的花,一溜插在楚姿发间,别提多整齐了,当真乖巧可爱。
其实费劲的师父心血**时也爱簪花,不过最多簪上一朵,像这样把一排七朵花满满往头上插的行为,记得沈空明说过,那叫花痴。
但费劲觉得还挺好看,又喜庆,便诚心诚意地赞美:“山下的女侠果然特别会打扮,品位与王大哥家的嫂子完全不同,连花痴都花得很特别。”
他是诚心诚意,楚姿却差点要吐血,自觉高明的武功在对方乱七八糟砍柴一样的“剑法”下无法招架不说,还要被人如此羞辱。
于是,真的成为他人手下败将的“明月仙子”又羞又恼,捂着脸像来时一样跳窗逃跑,瞬间绝尘而去。
幸好逃跑时也保持住了优雅美丽的身姿,没让扬州城百姓们看出狼狈姿态。
现在轮到望亭春的何掌柜欲哭无泪了。
他本以为请来三分坞的“明月仙子”可使酒楼安然度过今天这一劫,万万没想到这悍匪武功如此厉害,竟将楚女侠都打了出去。
那么如今,请来楚姿的他岂不是成了对方的眼中钉、肉中刺?
不不不,好好伺候这位大爷,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下定决心的何掌柜强行压下内心恐惧,侧着身子小步挪到费劲桌前,点头哈腰地赔笑:“大侠这菜用得如何?要是不够,我再让厨下做,保证不要您一分钱!”
被无端再度拖下水的大厨:“啥?”
何掌柜懒得理他,却惊觉自己说错了话,赶紧补救:“不不不,我是说您要是想要,我保证把这里所有人的荷包都抢过来孝敬您!”
还提什么免饭钱,人家本来就不打算给的,之前还拿走了他和小二的所有银子。现在,也只能叫里里外外这些不走运的看客也跟着出点血了,争取让大爷开心、让大爷满意、让大爷忘记吃人肉这茬!
本来只想看热闹的百姓:……不用抢不用抢,他们自愿奉上。
笑话,区区一个荷包,哪有命重要。
结果是砍完螃蟹的费劲一抬头,就看到眼前堆积如山的钱袋荷包。
这山下的风俗实在是太不对了吧?吃饱了又打完架的费少侠开始思考,始终还是觉得吃饭不给钱不对,于是问何掌柜:“师父说吃饭一定要给钱的,你不愿意收我钱,是不是看不起我?”
只听“扑通”一声,望亭春的掌柜翻着白眼晕倒在地。
今后要让扬州城的百姓回忆这一天,大概就是一个“惨”字。
就在望亭春内外一片愁云惨雾之时,有人在店门外笑了一声。
笑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在费劲面前,人人都战战兢兢,哪敢发出半点声音引这煞神注意,因此笑声刚起,便有不少人抬头想看看是哪位勇士如此有胆,竟不惧捋老虎须。
众目睽睽之下,只见某道身形潇洒走入店中,极艳的红袍松松散散披在身上,当风扬起便有冯虚御风之态,颇得魏晋风流。
衣中若隐若现的身姿,倒比之前“明月仙子”刻意的优雅更引人注目。
众人忙着看美男子,连之前忧惧之心都淡了去,只想着扬州城里何时出了这般人物,他们竟全然不知。只看他腰间悬着一把剑,显示出江湖中人的身份,大约是三分坞的客人。
可怜何掌柜已晕在地上,没法招呼来者,来者倒是全不在意,径自走到费劲对面坐下,伸出两只保养得十分精心的手,“啪啪啪”鼓起掌来。
酒楼里立刻响起此起彼伏的抽气声。
这好好一个风流倜傥的俊美男子,怎么如此缺心眼,不懂看氛围闯进龙潭虎穴不说,还专挑悍匪的桌子坐,甚至打扰他啃螃蟹?
小心那贼子螃蟹不啃了,啃下他一根手指来!
完全不知自己在百姓心中形象越来越差直向吃人魔头逼近的费劲还在疑惑何掌柜为什么突然赖在地上,就听见有个男人鼓掌笑道:“这位兄台真是十分有趣,叫人见之忘俗。”
他一转头,就看到了熟悉张扬的大红颜色,就那么蛮不讲理地生生撞进他眼中。
听声音,好像是城外指点过他的好心人。
如今对方坐得近了,费劲才勉强看清模样,此人却跟山下那些奇装异服的人不同,也跟他一般穿着舒适宽大的袍子,除了颜色太正过于耀目之外,当真让人倍感亲切。
单纯的费少侠立刻心生好感,手忙脚乱地拿起“宝剑”靠过去,诚恳地发出请求:“这位少侠,能不能麻烦你做我的手下败将?费劲万分感谢!”
红衣人刚拍完手,正拿了酒杯自斟自饮,闻言差点没把美酒给喷出来,乐得前仰后合,上下打量着费劲说:“阁下姓费名劲?好名字。不过费少侠,你拿这种向佳人求亲的语气跟人说话,难免会引起一些……小误会。”
“误会?什么误会?”其实费劲本来是想问什么叫“求亲”的,不过直觉场合不太对,最终没问出口,只暗暗存在心里。
红衣人摇摇头,轻描淡写地把话题岔了开去:“这只是件小事,少侠以后自然会知道。至于比武,压后再说不迟,美酒佳肴当前,不要辜负了此番风月。”
他举杯,见费劲满脸茫然,大概也不理解美酒佳肴又跟风月扯上什么关系,更笑得开心:“江湖之大有缘相逢,不如这顿我请客,少侠请收了斧头吧。”
费劲听话地“哦”了一声,把斧头别回腰间,过了会儿才反应迟钝地解释:“不是斧头,是宝剑。”
“啊?”这回轮到神秘红衣男子愣怔了。
费少侠指指腰间,再度强调:“这是宝剑,我师父传给我的,祖传大宝剑。”
“哈哈哈哈,你果然有趣,太有趣了。”
围观的百姓们:“这就聊起来了?”
“是聊起来了。”
“那要不,我们趁机跑吧?”
“跑吧。”
于是等红衣男子笑完,望亭春中就只剩下他和费劲,还有无处可逃的小二与大厨。
后厨师傅其实也挺想跑的,奈何这位魏晋美男子说请客就真请客,还让他再做几道好菜来,弄得他在厨房长吁短叹,呜呜咽咽,活像个被逼卖身的小娘子。
大堂中红衣男与费劲正聊得愉快,红衣男子口舌生花,把费劲唬得一愣一愣的,满脸都是崇拜之色,连什么“手下败将”都抛到脑后,看着眼前这红坨坨又吃下了两碗饭。
说起来,这红色倒比刚才那粉色好看,费劲不由自主地想,便使劲盯着对方看。
而红衣男子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后话锋忽转,又提起刚才战败飞走的楚姿来:“费少侠啊费少侠,你可真不懂得怜香惜玉。这扬州城三分坞的楚大小姐怎么说也是江湖闻名的大美人,在这城内,便说是第一绝色也不为过,你竟不对她手下留情,如此唐突佳人!”
说着不等费劲回答,又自言自语地感叹:“可惜这位佳人未曾对在下发出邀约,不然即便那三分坞是龙潭虎穴,在下也必然要闯上一闯,去与佳人秉烛夜谈,共度良宵。”
费劲听了连忙搁下筷子赞同地点头,十分严肃地表示:“没错,那位女侠拳法很好看,想必她家其他人武功也不错,确实应该去打一场。”
三分坞听着就是个大门派,要是都能成为他的手下败将,他就离武林公敌和一步一杀更近一步了,也离“晓笼霞”更近一步了。
师父,等我!
“咦?哈哈哈哈哈哈哈。”那团红影忽然剧烈抖动起来,伴随着清亮肆意的笑声,弥漫在整个望亭春中。
红衣男子差点没笑断气,心想这费劲果然是个妙人,之前在城外跟牛说话时就很妙,现在进了城,更妙。
他边想着,就十分恣意地盯着对方那张脸看,看了半天之后下了结论—撇开那过于凌厉的眼神和气势不说,光是这位兄台用斧头当宝剑的行为,也很妙。
妙人自然是不能错过的,红衣男便亲手斟了酒推到费劲手边:“虽是萍水相逢,但在下甚喜少侠为人,不如交个朋友。”
“朋友?”费劲有很多朋友,在山上时,林子里的野猪是他朋友,树上筑巢的小鸟是他朋友,溪里游的小鱼是他朋友,就连用来练剑的树都是他兄弟。
不过,他还没有与人做过朋友。于是他喜悦地笑起来:“好啊,谢谢你。”
一顿饭宾主尽欢,费劲吃了个肚皮滚圆,红衣男子喝空了两壶酒,不开心的大概只有上菜的小二和满怀幽怨的大厨。
至于何掌柜,他还没醒,费劲脚底下躺着呢。
到了要分别时,新交了朋友的费劲就很有些依依不舍,那感觉虽及不上与师父作别,但也差不了多少。反观红衣男子却很洒脱,留下一句“江湖说小不小说大不大,早晚复相逢”就飘然远去,只留一抹红色在费劲眼中。
于是,直到费少侠离开望亭春酒楼,准备找家客栈先投宿时,才忽然反应过来—新交的朋友似乎从头到尾都没说自己姓甚名谁?
都怪自己不好,居然忘了问。再环顾四周,哪里还有对方身影?
既然为时已晚,那不如先想个别号记着,下回见面再问姓名吧。新朋友那么喜欢穿红色,干脆就叫他小红吧。
“阿嚏!”混入人群中深藏功与名的红衣男子莫名打了个喷嚏,总觉得有种难以言说的不祥预感。
再说突遭横劫的望亭春酒楼中,何掌柜被大厨一杯凉茶泼醒,得知那名悍匪不仅已经离去,还真的带走了所有钱匣荷包,顿时再度翻起白眼,咕咚一声直挺挺摔回地面。
煞星!这煞星!过两天定要去寺里拜拜菩萨,再不能叫小店遇上这种煞星了,那可是他多年来偷偷昧下的家底儿,一朝不幸都成空,今晚回去,娇妻美妾肯定要捶得他鼻青眼肿。
何掌柜很遗憾,费劲也觉得很遗憾。
虽然今天只是他下山完成武林公敌大计的第一天,但仔细数数,前前后后竟只挑战了楚姿这一个敌人,离一步一杀境界还远远不够,前路迢迢,尚需努力。
嗯,先休息一晚,明天就去那传说中的三分坞。
有了先头寻找酒楼的经验,这回费劲找客栈就迅速得多,只不知怎的那客栈老板说话也摇来晃去哆哆嗦嗦,还一个劲地要给他免房钱,差点把钱匣也扔到他面前来。
他身上本就揣了望亭春里收来的各种银票及现银铜钱,只嫌沉得很,坚决不要客栈老板的,还叹息这山下的新规矩着实不好,就算时兴店家给客人钱财,都兑换成银票给不好吗,何必非拿现银子塞?
这几声嘀咕让客栈老板听见,差点没气得中风—如今强盗都这么不要脸了,抢钱还要被抢的准备好银票,什么世道!
转眼入夜。
费劲初次住客栈,边怀念自己在山上的愉快时光,边从怀中掏出自制小本本,研了墨提笔仔仔细细写下勉励自己的话语:“明天要得罪更多的人。切记切记,努力努力。”
待墨迹晾干,再将文字反反复复看过记在心中后,费劲便满意地吹熄蜡烛睡去。
他睡得安安稳稳,心中毫无挂碍,这一夜的扬州城却并不平静。
月光下,一抹红衣趁夜风而过,悄然落在房顶之上,远处临湖的三分坞中,渐次有刀兵之声响起,随即又归于死寂,再不闻半点人声。
夜,还很长。
次日晨光熹微,费劲却早已起身,洗漱完毕在院子里演练剑法。
他牢记师父教诲,尽管山下并无树砍,依旧将一柄斧头舞得虎虎生风。斜劈、横砍、竖挑、背刺……招招式式一丝不苟,直将十三式“剑法”练足百遍,腹中饥鸣、额上生汗方罢。
待练完剑,他刚想叫人送洗澡水,也好顺便练习内功心法,应声进来的却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
闯进来的那群人,打头便是客栈老板,他抬手一指费劲,义愤填膺道:“几位女侠,就是他!他就是昨日欲对‘明月仙子’行不轨之事的贼人!”
随着他的指认,院中响起莺莺燕燕之声。
“是他?”
“掌柜的,你确定是他?”
“就是他曾对大师姐无礼?!”
客栈老板涨红了脸耷拉着眉,露出又愤怒又凄苦的神色,声声泣血:“这贼人凶恶如斯,小老儿绝不会认错。昨日他来时已抢劫了无数银钱,还想将这客栈也据为己有,更别提望亭春之事,满扬州城百姓都亲见的。我这里就有好几个客人亲历,诸位女侠不信,只管叫他们做证。”
二楼便有好事者偷开一条窗缝,隔着纸糊的窗纱往外喊:“正是正是,我们亲眼见他欺负‘明月仙子’,追着打。”
对面立刻有人接口:“对对,他拿着那斧头,想把‘明月仙子’劈成两半,真是不知怜香惜玉。”
那群人说得兴起,到后来越编越离谱,什么费劲本是黑风山上一大王,思春心切却无好女敢嫁,因此下山来抢亲,虏了“明月仙子”就要回去洞房之类的**辞藻都冒出来。
院中人都听不下去,有道清脆的女声喝道:“胡说!大师姐的‘花拳绣腿功’已有九成火候,吾辈少有能及,如何会被什么山大王打得毫无招架之力?”
这女子便转向费劲,目光冒火:“贼子,你必是用了什么下流手段,无耻!”
费劲不知所措地听了半天,摸摸头,觉得山大王之类的跟自己没有关系,就凭着记忆转向客栈老板声音传来的方向,问他:“我要的水呢?”
他大概是被闹蒙了,忘了“宝剑”还举在手里,摸头时差点没把自己的头发削下一片来。
院子里顿时响起一片抽气声—这贼人好生凶悍,竟连自己的脑袋都要砍。
当然,也有人私下里遗憾,觉得你要砍就砍准些呗,只掉头发算什么好汉。不过这话只敢想想,是谁都不敢说的。
只是他们喧闹半天,费劲仍是这副置身事外的态度,原本半信半疑的三分坞女弟子们也不悦起来。
恰好此时那可怜的望亭春掌柜也被带来了,他从昨晚起就失魂落魄,一见费劲更是狂叫一声“大侠饶命”,随即瘫软下去,口中喃喃念着什么“上有八十岁老母下有三岁小儿”。
费劲眼神不好,因而耳尖,当下很好奇地接口:“怎么山下人个个都有八十岁老母和三岁小儿?”他记得昨天那个小二也这么说来着。
此言一出,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绷不住,有人低低地笑出声来。
三分坞女弟子却只当费劲嘲讽他们,又得了人证,确信此人就是昨天在城中与“明月仙子”对战之人。当下怒从心头起,高喊着冲过去围成一圈,将费劲拦在中间,为首的女弟子眼眶通红,声泪俱下说道:“杀人凶手!三分坞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要残忍杀害大师姐?”
这下轮到别人惊了。
什么?楚姿死了?那个扬州城第一美人、三分坞掌门爱女、武林中鼎鼎大名的“明月仙子”,居然死了?
难怪今天一早三分坞里就闹了起来,门中所有弟子倾巢出动,闹得扬州城满城风雨。因三分坞在百姓中素来口碑不错,这次行事如此强硬,还有不少人在暗中嘀咕。
可若真是楚姿被杀害,那就是再强硬些也不为过。
要知道“明月仙子”可不是普通的弟子,她可是三分坞掌门唯一的女儿,也是下一任掌门。
就算什么掌门不掌门、武林不武林的跟普通人没关系,可失去第一美人,就是扬州城最大的损失。乍闻噩耗,当下院子里就响起了高高低低的抽泣声,还有些暗中倾慕楚姿的,直接就大哭起来。
唯有费劲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盯着眼前那个模糊的身影说:“昨天那位女侠死了?不可能啊,她武功那么好,怎么会死呢?”
三分坞女弟子闻言咬牙切齿:“你这恶贼,羞辱大师姐不够,还杀害大师姐,如今竟还敢说风凉话,欺我三分坞无人吗?师妹们,今日定要将此贼捉回去,替大师姐报仇!”
其余女子齐齐应诺,皆言:“即便血溅三尺,也要将此贼带回!”
于是她们纷纷拉开架势,准备与费劲斗个你死我活。
然而想象中腥风血雨的打斗场面并没有出现,费劲在脑海里整理了半天,终于得出这群少女是要带他去三分坞的结论—他本来也打算去三分坞的。
“哦,那走吧。”他乖乖地抬腿。
三分坞女弟子们面面相觑。
费少侠就这么迷迷糊糊地在七八个美丽女子的“簇拥”下来到了扬州第一大派三分坞,路上还收获不少不知底里的艳羡目光。
三分坞倚湖而建,将整个瘦西湖纳入建筑中,沿岸建起连绵房舍,由此也可见门派势力之大。
某位少侠还是初次见到如此名门大派,打从进门起就非常没有出息地左顾右盼,虽说映入眼帘的都只如雾中风景,但那也分好看和不好看呀。
此处依山傍水,亭台楼阁错落有致,树木花草都经过精心养护,无处不透着雅致仙意,再没有不好看的。
押送费劲的女弟子们就听他感叹:“这里比山上好看多了,不愧是传说中的武林大派。”
这么说,这人还真是从山上下来的山大王?
联想到客栈中那群家伙说的故事,众女弟子看他的脸色更加不对,一个个诸如“见色起意”“色胆包天”等词语被贴到费少侠身上。
顿时费少侠觉得气氛更差了,不过,他还是有个问题,没能忍住。
“为什么你们都是粉红色的?”
昨天的楚姿从上到下是粉红色的;今天这些女弟子从上到下是粉红色的。
如今进了三分坞的大门,别管亭台楼阁多雅致秀丽,仍旧全布置成粉红色,乃至于来来往往的人群,上至门派管事、弟子,下至洒扫童仆,不管男女,无论老幼,也全都是粉红色的!
更重要的是—费劲默默凑近了押送他的女弟子看,果然,这些人头上也都戴着花,少则一朵两朵、多则四朵五朵,简直个个都是行走的盆栽,且也是粉红色的。
费劲对粉红这个颜色本身并无恶感,只是这会儿看来看去都是粉红色,叫他简直以为自己的眼疾生变,从此后不仅看不清世间万物,连颜色都只剩一个了,岂不可怕?
所以他定要问问的。
话说回来,同样是戴花,这些人里倒没有比“明月仙子”戴得更多的,昨天费劲数了,楚姿头上整整七朵呢。还好那姑娘长得美,即便满头花,也不掩容色。
这样武功又好又漂亮的女侠,真的被杀了?
他心里默默想着,旁边的女弟子却对这种愚蠢问题嗤之以鼻,更不屑回答这个杀害大师姐的恶贼,气氛便继续胶着。
这种气氛一直到费劲登上三分坞正堂,见到了高坐在门主宝座上的三分坞掌门楚容,以及站在她身旁的丈夫王潮士,才被打破。
因为他“啊”了一声。
至于为什么“啊”,是因为费少侠到这时才发现,自己刚才感叹得实在有些早了。
粉红色不算什么,七朵花也不算什么,毕竟眼前的三分坞掌门、一位望去四十许的中年美妇,竟在脑袋上插了足足九朵粉红色花朵,特别大的那种,如今就差只蝴蝶停在上头。
就连掌门的丈夫脑袋上也插了五朵。
这……三分坞会不会改名叫花痴坞比较好?
要知道以费劲的眼疾程度都能看见楚容掌门脑袋上的花,那花该有多么硕大。即便费劲不知山下风俗,也觉得正常百姓应该不会这么做的。
更何况,按那些女弟子的说法,她刚刚失去了自己唯一的女儿。
爱女死去,不设灵堂,不换素衣,反而满头花枝招展,无论如何都不合情理。
但费劲无法质疑“明月仙子”之死的真实性。
因为正堂中不仅有花枝招展的掌门夫妇,也放着一口黑沉沉的棺材。棺材向众人敞开,里面静静地躺着一个人,全身被白布遮着,看不出究竟是谁躺在里面。
然而无论是谁躺在里面,她都已没有呼吸。
白布之上,静静地放着七朵粉色小花,正是昨日楚姿插在发间之物。
费劲在看三分坞掌门时,楚容也在看费劲。从他的脸一路看到他身上的苍青色长袍,又从衣裳看到他拿在手中的那把斧头。
那是把很寻常的斧头。
全长二尺三寸三分,斧柄似乎由寻常木料制成,因为常年使用而留下不少肉眼可辨的痕迹。斧身上更是遍布暗红锈色,不知为何未曾打磨,连刃都有些卷了,斧头的主人却毫不在意,依旧如常使用。
在斧柄中间,隐约露出一圈若隐若现的印记,就好像从前曾有什么东西长年累月系在上面。
未曾打磨的斧头……楚容皱了皱眉,刚要开口说话,却不知为何忽然剧烈咳嗽起来,一时只得略略弯腰,用手按着胸口。
她的丈夫则立刻一脸关心地伸手轻轻拍她背部,又一迭声高叫让丫鬟送茶上来。
很快有丫鬟低眉顺眼地送上茶盏。三分坞掌门所用之茶显然是绝顶好茶,堂中立刻溢出令人精神一振的清妙茶香,连费劲闻着都觉得有些渴。
不对,还有些饿。毕竟他未用朝食便被这群弟子给架了过来,腹中空落落的在唱空城计。
好像下山以来,他就经常吃不上饭。
王潮士亲自掀开杯盖,作势吹了吹茶上热气,才殷勤地递到自家掌门夫人面前。楚容却望着那碧莹莹的茶汤怔了一会儿,抬手推开。
此时她已止了咳嗽,重新直起身来,又是三分坞威严无双的楚掌门。
她凝视费劲,平静地开口:“我不管你是谁,我要你偿命。”
这句话声调始终如一,又稳又沉,若不是楚姿尸体还躺在棺材里,光听上去只如寒暄般平淡。
然而它的内容却是冰冷的,每一个字都如索命符,牢牢地套在费劲头上。
相比起来,王潮士就要激动得多,一听夫人开口,立刻连声附和:“没错!恶贼,你杀我爱女,今天就算你血溅当场,也难消我心头之恨,三分坞定要将你凌迟处死,给我女儿偿命!”
掌门发了话,那群把费劲带来的三分坞弟子也硬气起来,揪着费劲推推搡搡,要他赶紧交代是如何趁夜潜入三分坞内杀人的。
费劲摸摸脑袋:“一命偿一命是公道,可楚女侠不是我杀的啊,为什么要我死?对了……楚女侠怎么死的来着?”几尺白布遮着,他也看不见对方是死于刀伤剑伤还是别的什么伤。
最好先看看,他想,于是自然而然地上前掀了白布,露出棺材中楚姿的身体来。嗯,光掀白布他也看不清楚,得凑近一点。于是他又俯下身。
在别人看来,费劲简直把整个人都埋进了棺材里,怎么看怎么猥琐,怎么看都是在对楚大小姐尸体做什么不轨之事。
这下正堂里立刻炸了锅,有人尖叫着要把费劲打成过街老鼠,有人扑过去想抢救“明月仙子”的尸体,有人哭喊什么“苍天无眼”,简直跟唱戏一样热闹。
费劲艰难地在雨点般的拳头中腾挪半天,忍不住问:“这,楚女侠难道不是睡着了?”
楚姿身上没伤口呀,至少他看不到。
当然,伤口也可能在衣服下面,已经被人清理过。只是在山上时沈空明常教育他不能乱脱女子衣裳—虽然费劲对脱王大嫂衣裳本来就没兴趣—因而也不好去掀开来看看。
话说回来,“明月仙子”当真美丽,即便不再是活人,那长长的睫毛依旧看得人心生喜悦。
长得美真是好,连死去后都能让人怜惜。
又是之前那个在院中带头的女弟子,咬牙切齿地说:“你这贼子暗下黑手,给大师姐下毒,还有脸说这种话?三分坞可不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今天你既来了,就休想再走出这扇大门!”
原来是中毒。
费劲恍然大悟,连忙走了几步,一下就出现在楚容跟前。
谁也没能看穿那种飘忽鬼魅的身法,在所有在场之人眼中,费劲都只是随意地走了几步。就这么几步却轻而易举突出重围,径直到了掌门面前。
王潮士脸色大变,似乎想挺身到楚容面前保护她,却又踌躇了片刻,没能迈出脚步。
唯有楚容面色依旧平静而冷淡,目光从费劲手中斧头上掠过,直视这个青年,连手指都未曾动一下。
其实,靠近擅长近身武技之人是非常不明智的。对于修炼近身武功的江湖人来说,自然是敌人靠得越近,他们出手的威力就越大。
因此费劲这几步看似威胁到了楚容,实际上反而是把自身送入险境。如果他要动手,不用须臾,楚容十成十的“花拳”就会正中他腹部,震烂所有内脏。
那是真真正正、火候十足的暴力拳法,与昨日“明月仙子”的力量不可同日而语。
不过费劲这会儿不是准备打架的。
他站在楚容面前,对长辈行了个端端正正的礼,就开始字正腔圆地解释自己并没有毒杀楚姿,因为他只是把楚姿当作敌人,想让她成为自己的手下败将。
昨日之前两人本不相识,素无宿怨,更何况楚姿已经是他手下败将,他要杀她当场就杀了,何必半夜再跑来下毒?他们剑客是很有操守的,能用剑杀人就绝对不用刀,更不会下毒。
听到这里,楚容以及她丈夫,还有堂下所有三分坞门人纷纷望向他手中的斧头—顿时觉得费劲的话更不可靠了。
费劲却还在感慨:“我只是想当武林公敌,又不想当杀人凶手。何况楚女侠长得美、拳法又好,还是下山后第一个愿与我交手的好人,她这么突然去世,我也很遗憾的。”
真的遗憾,肯用行动来支持他当武林公敌的好人实在不多。
某位少侠不谙世事,又未曾经历过生死,更兼与楚姿确实不熟,所以虽然遗憾但确实没有多伤心。只是换了普通人在此的话,即便真不伤心也要假装伤心地哭上几声,哪像他还直白地说出来。
此言一出,就连原本隐忍的楚掌门眉心都显出些许怒痕,而王潮士则直接暴跳如雷,伸出手大骂费劲巧言诡辩,是个大大的奸贼。
他骂完了奸贼还不过瘾,又拍着椅背怒吼:“你还敢说我女儿是你手下败将!明月三岁习气、五岁练拳、七岁练腿,不到十岁就完全掌握了‘花拳绣腿功’,到十六岁更是已得此功夫九成精髓,凭你这不知从何处乡野跑来的野小子,也能打赢明月?”
王潮士本是随口反驳,却越说越觉得自己想的有道理,甚至想出了费劲的杀人动机:“明月就是太过善良,昨日与你比武时不忍伤你,才让了你几招。谁知你这厮心胸狭窄、奸诈恶毒,心知自己根本打不过明月,是她好心让你,便起了杀心,趁夜来毒杀了她!”
听起来蛮像那么回事,没错,绝对是如此。
“什么突然去世,分明是你有意为之!”王潮士涨红了脸,不由分说下了论断。
咦?
费劲看堂中诸人反应,本来就觉得自己光说遗憾可能不太好,没想到楚姿的父亲更在意的好像是“突然去世”这几个字?
突然去世,突然去世,楚姿昨天还好好地跟他打架,好好地往头上戴花,一夜暴毙当然算是突然去世,那为什么他们要对这个词语如此敏感呢?
还有这个人,死的是他女儿,他女儿好端端有名字,却一口一个“明月”。江湖中人彼此相见或口耳相传时叫这种称号听说很流行,但哪有当爹的只管女儿叫称号的。
就像他在山上,猎户王大哥喜欢叫他小费费,可师父就从来不会如此,要么叫他“乖徒儿”,要么叫他“傻徒儿”,要么叫他小名,可绝对不会叫什么“小费费”。
这个三分坞里,总觉得非常不对劲。
费劲想了想,觉得自家师父永远是正确的,在这种为难之时正要用上师父的谆谆教诲。
于是他就搬出来说:“我师父曾说过,这世间会互相仇视、互相陷害、互相痛下杀手的,往往不是表面仇人而是那些看上去很亲近的人,所以定要对亲近之人留个心眼。”
此言一出,三分坞上下全都面色大变。楚掌门犹可忍耐,王潮士颊上那两坨激动的红晕瞬间转青,他颤抖着嘴唇想说什么,却有人更先一步跳出来。
“你这贼人,到了此时还想挑拨离间,其心可诛!我们三分坞团结一心,我与姐姐、姐夫绝不会信你这杀人凶手胡言乱语,你就等死吧。”
“对,姨妈,不必再和他废话,赶紧杀了以慰表妹在天之灵。”
这两名女子原本站在掌门下首略近些的地方,费劲只当她们也是三分坞弟子,如今听起来,倒像是楚掌门的亲眷。不过,大约也不是特别亲的亲眷吧,不然怎么只站在下首?
看人家掌门夫君可是站在掌门宝座边上呢。
费少侠不太明白这两人跳什么脚。
他这个人有个优点,不懂就问,非常虚心,不是那等爱面子的虚荣之人,就立刻开口,求知心切:“你们如果不是凶手,为什么要如此激动?”
死的又不是她们女儿,亲生父母还在那儿站着呢。
这两名女子却是楚容掌门的亲妹妹楚婉及楚婉之女楚仪,一向也住在三分坞中。如今被费劲直指她们是心虚跳脚,哪里还站得住,当场就要跳起来把费劲砍成十四五块。
千钧一发之际,却从门外传来一道陌生男声,带着十分的风流不羁:“诸位且慢。我有一言,请诸位静听。”一袭红衣就那么从天而降,落到大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