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诺城有一个很大的广场,广场上有七座佛塔,很多善男信女来塔下许愿。到了诺城,小堂哥带我吃遍钟鼓楼大街的小吃之后,就带我来了中央广场。
已经是凌晨两点,远处明亮的街灯映照在佛塔上,在这样的气氛下聊天,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小堂哥跟我讲了他离家前后的经历。
原来小堂哥和紫若一样,也是个弃婴。不过和紫若生来就被抛弃在建筑工地的废墟里不同,小堂哥小时候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他喜欢和鸟兽打交道的爱好,在孤儿院的时候就已经养成了。
在孤儿院里有一个老院工,也是个孤儿,长大后就靠给孤儿院做工生活,可以说是做了一辈子孤儿,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但是他能召唤很多飞禽走兽,看着小堂哥喜欢鸟兽,他就把这一个本领传授给了小堂哥。面对这个师父,小堂哥是非常喜欢的。
就在小堂哥学会召唤鸟兽的本领之后不久,有一次孤儿院举办晚会,请来了当地很多富豪名流。孤儿院让孤儿们各自表演节目,旨在唤起富豪名流们的慈善之心。
伯父伯母一直因为无法生育而烦恼,作为客居当地的名流,在接到邀请后,就带了一些钱,去了孤儿院,起初只是打算捐款,并没有打算直接领走某个孩子。直到他们看了小堂哥的节目,非常喜欢,就跟院长打了招呼。
可是小堂哥舍不得他的师父,不愿意离开孤儿院。那时候小堂哥已经六岁了,本就早熟的他已经通晓一些世事和大人们的心。虽然他不愿意离开,但是既然有人愿意领养,孤儿院是不愿意再养他的。孤儿院有的是办法让他离开,先是各种哄,然后是各种吓,最后竟直接命令他师父出面。
这些事情伯父伯母是不知道的,他们只是在晚会当天表达了想收养小堂哥的意愿,没过几天,孤儿院就把人送来了。
看着一脸泪痕的小堂哥,伯父伯母心疼极了,带他去游乐场玩各种设施,带他去吃各种儿童爱吃的东西,给他买最豪华的玩具、最漂亮的衣服。给他取名林连城,暗含的意思就是说小堂哥非常珍贵,价值连城。
但是小堂哥并不开心,他很想念他的师父,当初他之所以答应离开,是因为如果他不离开,师父就要被辞掉了。影响孤儿被领养的院工,孤儿院是不会留着的。
尽管打扫卫生的工作,师父去哪儿都能找到,但是师父已经在孤儿院待了一辈子,老了再出去,总是件凄凉的事。而小堂哥出去了,也许会有一个很美好的未来。师父帮他打听了,养父养母都是非常好的人。
小堂哥在伯父伯母家着实度过了几年舒适的时光,直到他的师父病故。
师父快死的时候,托人给小堂哥带去消息,那时候小堂哥已经念完了小学,在师父的病榻前,听师父说他一生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没有离开过孤儿院,他希望小堂哥能四处走走看看,不要也像他一样固守在一个地方。他说外面的世界虽然艰苦却也美好,去游历不是受罪,放任美好的存在不去观赏才是一种罪。
但是小堂哥已经过惯了公子哥的安逸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他已经不想如师父说的那样去苦行去流浪了。他寻思以后要出去玩的话可以拿父母的钱痛快地去旅行,一样可以长见识,还比流浪轻松。
在这样的心思中小堂哥开始读中学,因为不爱和人交往,他的时间很多,于是就用来看书,厚厚的书他看了一本又一本,渐渐觉得师父的话好像是对的。苦行的收获和旅行的收获是不同的。富足的生活容易让人麻木,贫困反而使人清醒。
有了这样的觉悟之后小堂哥就迫不及待地想上路,但是他觉得一走了之又太对不起伯父伯母。
直到有一天,伯父伯母带他去参加一个晚宴,席间介绍了他和一个姑娘认识,表面上只是说让他们多交往,多培养感情,暗地里已经和姑娘的父母谈论起以后的婚嫁之事。
在此之前,小堂哥交往的唯一一个异性,唯一一个朋友,就是我,他的堂妹。但即便是我,他也是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作为哥哥他需要宠我让着我,而且他也确实觉得我挺可爱。
而这个新认识的姑娘,小堂哥是一点好感也没有,如果要让他和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那不如杀了他。虽然离结婚还早,他却已经开始准备逃跑。
在没有遇到这个姑娘之前,他就动过离开的念头,但那时候缺一个理由,一个说服自己放弃这富足生活的理由,当时他提出过退学,被拒绝了。
不能按自己的意志生活,是他觉得他需要为这富足的生活所付出的代价,这世上得到任何东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就像伯父伯母把他介绍给那个姑娘,就是因为姑娘家家世非常好,在伯父伯母看来,小堂哥这样孤僻的人,以后他们老死了,小堂哥的余生会很难度过的。
但如果有这么一个姑娘,有姑娘这个家庭来容纳他,那么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一番好意会给儿子带来莫大的压力。
小堂哥觉得欠伯父伯母的已经够多,他不想未来再欠姑娘欠姑娘一家人的了,所以离开的时候他非常从容,可以说是一声不响地就走掉了,一点征兆也没有。像当年佛教里那个王子放弃王位出家为僧一样从容。
小堂哥刚走的那阵子,还是通过同学,留意过伯父伯母的生活,看到他们再没有收养孩子的打算,看到他们干脆移居国外,离开了这伤心地的时候,小堂哥还是觉得非常愧疚的。
但是他觉得他的人生是他自己的,必须由他自己做主。既然父母断然不可能答应他四处漂泊,过苦行僧的生活,那么不如早点决裂。
领养的孩子,虽然亲近喜欢,但毕竟不是亲生的,心隔着一层,加上小堂哥天生就是没心没肺,厌恶人类,喜欢飞禽走兽的怪人,所以这样的结局,我还是能接受的。
就像一朵鲜花,再美好,也是要凋零的,守着花枝也没用。所以只能知足,曾经拥有就可以了,毕竟他们还是一起度过了几年快乐的时光。
离开家后,小堂哥先是去了丽江,后来去了西双版纳,他喜欢高原,喜欢热带雨林,喜欢大象,喜欢一切他没有见过的动物,他希望能和各种鸟兽沟通。
后来他就到了诺城,在这里他遇上了一个他非常喜欢的姑娘,那姑娘也喜欢他,两个人就生活在了一起。
他跟姑娘讲了他过去的事情,讲了他是个随心所欲的人。姑娘害怕他有一天像放弃家庭那样放弃她,所以和他在一起的时间一直担惊受怕,热爱,但是没有安全感,觉得小堂哥随时会走,会离开她。
后来小堂哥在动物园做驯兽师,她就在动物园找了份售票的工作。
我到诺城之后,住在动物园附近的酒店里,然后就给小堂哥的QQ留言,告诉他我的房间号,隔了几个小时,他就出现在了我面前。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应该就是他之前说的那个女朋友。
因为前面有了江浩和紫若的经历,我怕女孩心里不爽,就没有和小堂哥拥抱。在梦里我幻想过无数次我们重逢的场景,我们炙热地拥抱在一起,泪流满面,互诉衷肠。
然而没想到现实却是,他带了一个姑娘,我带了一个帅哥,太久的别离让我们有些生疏,隔着一张桌子我们客气地面对面坐在一起。
直到江浩说他要去见他的朋友了,小堂哥的女朋友才意识到他们俩的存在是我和小堂哥沟通的障碍,但是她并不打算离开,又尴尬地坐了一会儿,小堂哥让她去帮忙买盒烟,她这才离开。
她离开后,小堂哥才恢复到往昔那熟悉的笑容。他拉着我坐到沙发上,揉了揉我的头发,说了句:“几年没见,小童童长成大姑娘了。”
那一瞬间,我感觉又回到了过去,父母还在一起,周围聚满了亲戚,我像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抢他的玩具,他非但没有生气,还拿蛋糕给我,说:“别光顾着玩,也吃点东西。”
我扑到他怀里,泪如雨下,久久无言。
正所谓物极必反,悲伤到极致就麻木了,麻木到极致就能觉出一点快乐来,人的本性都是这样。
我和小堂哥抱着哭了一会儿之后,他突然说道:“我带你去看看我的小伙伴们吧。分开的这些年我又认识了好多鸟兽,如果不是这里人太多,大象我都能给你召唤来!”
于是我们就去动物园玩,小堂哥的女朋友也买烟回来了,差点忘了介绍她,她的名字很普通,叫李兰。虽然一直对名字之类的东西不在乎,但听到这个名字我多少还是有些同情她。于是我就叫她兰姐。
兰姐和小堂哥的相识很有戏剧性,那是在离愚人节还有一个星期的时候,在拥挤的701路公交车上,兰姐和小堂哥第一次相遇。
诺城是一座多雨的城市,在他们相遇那一天之前,已经连续下了两个月雨。也许正是因为天气难得放晴的缘故,才会有那么多人出门。在平时的这个时间,701路公交车上是没有这么多人的。
小堂哥跟随人流渐渐挤到车尾的位置,看到靠窗的位子上坐着一个穿着时尚、模样精致的女孩。女孩一直在玩手机,小堂哥无聊地站了一会儿,想到还有十五站才能到目的地,就也掏出手机玩了起来。
他们第一次的相遇就是这么简单,玩着各自的手机,在同一站下车,但是却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去。那情景很像几米多年前的漫画——《向左走,向右走》。
那时候小堂哥刚到诺城,在动物园做清洁工作,因为是先找的房子后找的工作,导致住的地方离上班的地方有些远,每天来回加起来有两个小时他都是在公交车上度过的。
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兰姐对小堂哥完全没有印象。小堂哥对兰姐的印象也仅仅是知道回家的途中遇到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三天之后,小堂哥第二次在公交车上遇到了兰姐。因为之前见过一次的缘故,再见之后,小堂哥觉得这或许是一种缘分,路上就不免多看了几眼。但也仅仅是看看而已。
第二次相遇的时候是在下班的高峰期,车上人更多了,他们俩都站着,相距不到一米。
一路上两个人还是把大多数时间都交给了手机,只有车子突然刹车的时候,他们才会从手机里回归现实,看几眼窗外,挪一挪身体,然后继续沉浸在手机中。
第二次的相遇,小堂哥看到了兰姐的男朋友,他们在同一站下车,兰姐走在前面,下车后就被一个男孩抱住了,然后两人牵着手,向小堂哥相反的方向走去。
小堂哥看到的时候,叹了口气,觉得兰姐的男朋友,真的是够丑,比他养的那只蜥蜴都丑。但看到人家那么甜蜜,依旧单身的小堂哥心里,还是泛起了一股子凉意。他回想了下,自己好像还从来没有正儿八经地谈过恋爱。
愚人节那天,他们第三次相遇,这一次小堂哥和兰姐都注意到了对方。在这座帅哥卖烧饼都能引起交通堵塞的城市,坐公交车被人盯着看这种事,小堂哥已经习以为常了。
兰姐也习惯了在公共场合被无数目光围绕,偶尔她看到有帅气的男孩看过来,她还会反视过去,直到对方不好意思。
第三次相遇的时候,一上车,小堂哥就看到了坐在后排的兰姐,车上人不多,前排也有空座,但小堂哥还是径直走到了车尾,坐在了兰姐旁边。
或许帅哥美女都该坐在各种私家车上,总之在并不拥挤的公交车上,他们俩坐在一起,是非常吸引眼球的,不知道情况的,会不由自主地把他们当作一对情侣。
毕竟是第三次相遇了,兰姐对身边的男子也有些印象,心思偶尔也会溜到手机之外,瞄上身边的男子两眼,然后就又会回到手机之中。
兰姐玩手机,除了短信电话,大部分时间都消磨在微博上,小堂哥也是。
兰姐关注了非常多的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小堂哥只挑选了这些人中有真人照片做头像的来关注。他们相遇了三次,三次都在玩手机微博。但是他们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偶尔忍不住会偷瞄上两眼的对方,竟是微博上互粉的对象。
之所以说是互粉的对象,而不是朋友,是因为他们彼此关注很久了,却没聊过天。
小堂哥在微博上的认证说明是驯兽师,他给自己取的网名很容易被记住。所以当他不经意地回头看到兰姐的手机微博上出现自己的网名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就停住了视线。然后在兰姐来回翻动微博的时候,小堂哥看到了兰姐的微博名,那名字熟悉又陌生,经常出现在小堂哥的微博首页,但却没有沟通过。就像身边的女孩,已经遇见几次了,却从未说过话。
小堂哥明显感觉自己心跳有些加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屡屡邂逅的对象就是微博上互相关注的人这一巧合让他激动,还是他干涸已久的心田下起了爱情雨的缘故。
小堂哥掏出手机登录微博,确认了身边女孩的照片和身份,之前一直忽视的那女孩的资料和说明,这次也被小堂哥反复看了又看。
小堂哥甚至想把手机放到女孩面前,说,看,这个人好像是你。
但终究还是碍于羞涩,小堂哥直到下车,也没有说什么。这一次两人在同一站下车后,小堂哥目送了兰姐很久,他发现这一次没有男孩在等兰姐了,兰姐的表情明显有些失落。
愚人节过后就是清明节,放假三天,小堂哥在家里帮小狗接生,因为靠清洁工的工资远远不够维持他的生活,他必须靠买卖宠物来生活!
假期结束之后,想到下班的路上会遇到那个微博上的漂亮女孩,小堂哥心情非常好。可让他意料之外的是,一连五天,他再也没有遇见那个女孩了。
他打开那个女孩的微博,也发现她五天没有更新了,最后一条是在清明节发的,只有四个字:“爬山真累。”
小堂哥忍不住想,她不会失足掉下山了吧?想到他知道对方身份是在愚人节那一天,难道是上天愚弄他的玩笑?上天已经不是第一次愚弄小堂哥了,这样的进展让小堂哥很失落。
转眼过去半个月了,小堂哥一直没能再遇到那个女孩。这半个月他养成了每天都去那女孩的微博看看的习惯,每一次都带着希望打开微博,然后又带着失望关掉。那女孩一直没有再更新。
有一天下班后小堂哥坐在公交车上胡思乱想,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闻到身边有一股异香,转过头,就看到那个微博女孩就坐在自己身边。小堂哥激动地刚想打招呼,就听到车到站了。女孩站起身,小堂哥也跟着下了车。
这一次小堂哥没有回家,而是跟在女孩后面,想找机会打个招呼。结果女孩一直没回头,一路上走得飞快,过了三个路口,小堂哥终于鼓起勇气喊了声:“喂,等一等!”
女孩回过头,迷茫地看着小堂哥,说:“你是叫我吗?”
小堂哥说:“是的,我是……”
女孩笑了,抢在小堂哥前面说:“我知道,你是公交车上的那个男孩,我们遇到过几次了。”
小堂哥说:“不是的,是微博。”说着,小堂哥拿出手机打开微博,给那女孩看。
兰姐看着小堂哥手机上的微博名,愣了下,把微博上的照片和现实中的小堂哥对比之后,仍旧是带着不敢相信的口吻说:“居然是你啊!”
本来要回家的兰姐因为偶遇了小堂哥,决定带小堂哥去吃饭。小堂哥刚来这座城市,对很多地方还不熟悉,兰姐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每次有外地的朋友来,她都会带他们去长恨宫,那里有很多诺城特色小吃,吃完了还可以看戏。
那天小堂哥被诺城的地方菜辣得眼泪直流,饭吃到一半下雨了,吃完饭雨还没停。他们撑着一把伞,在雨中看戏。看着戏台上浓妆艳抹生动活泼的戏子,小堂哥突然觉得,自己也像是在演戏。
看完戏两人一起搭公交车回去,雨越下越大,车上人很少,小堂哥心里突然生出一股暖流。看着身边单纯可爱的兰姐,他想吻下去。正酝酿着情绪,兰姐突然转过头说:“我很高兴认识你,可惜不是在对的时间。”
好像被看透了心思一样,小堂哥愣了下,然后脸就红了。
兰姐是个非常单纯的女孩,单纯到逛街的时候会被路上的美容院拉进去宰几十块钱,出来的时候还觉得自己赚到了。单纯到买防辐射的植物的时候,被人用几片植物叶子插土里就忽悠过去了。
不过这都还不算什么,更单纯的是,她前段时间才知道,她交往很久的男朋友竟然脚踏两条船。而且如果不是被她亲眼撞见男朋友在和别的女生接吻,她都不知道自己还会被骗多久。问到为什么要骗她,男朋友的回答竟然说,觉得骗她好玩。
真是岂有此理。
也正是因为失恋的缘故,兰姐才请了假,去凤凰古镇待了半个月。刚调节好心情,回来,就遇上了小堂哥。
本来兰姐因为男朋友的事导致她看到男生就有些恶心,但这恶心偏偏在看到小堂哥的时候会减弱,甚至减到负。
小堂哥送兰姐回去之后,没有立刻回家。他想买一个礼物,在公交车上送给兰姐。他们约好了第二天一起上班和下班,他们俩一个在动物园,一个在电视台,两家单位离得很近。
可是因为太晚了,而且下着雨,很多店铺都关门了。小堂哥走了很久也没看到礼品店,只好郁闷地回家了。
回家的路上小堂哥一直在想,兰姐那句可惜不是在对的时间是什么意思。
回到家后小堂哥也睡不着,望着天花板发呆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可以先送兰姐一只自己养的动物。想到这里小堂哥更睡不着了,连夜起来在自己的小动物园里挑选,一直挑选到半夜才选出一只小鹦鹉。他教鹦鹉说“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这句话,一直教到天亮才教好。
小堂哥想稍微睡一下就去上班,结果躺下就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已经错过了上班的时间。不过比上班迟到更让小堂哥郁闷的是,第一次和兰姐相约一起去上班,自己就失约。
手机上有两个兰姐的未接来电,小堂哥想了一会儿,就打了过去。
“我昨天晚上选礼物选到太晚,就睡过了时间,对不起,晚上我在电视台楼下等你吧。”电话接通后小堂哥就主动道歉,兰姐笑了笑,似乎完全没有把小堂哥的失约当回事,答应了下班后见面,就挂了电话。
下班的时候小堂哥去等兰姐,十分钟左右兰姐出来,可以看出她化了淡妆,比前几次见到的时候更美丽动人了。
他们一起步行去公交车站,人很多,于是自然而然地聊到了地铁。小堂哥说如果地铁修通了,公交车的运输负担就能减轻很多。兰姐说她上班的时候看到了一条地铁求爱的微博。
那条微博小堂哥也看到了,是一个北京男孩在地铁上邂逅了一个他喜欢的女孩,下车时男孩向女孩要联系方式,被拒绝了。不甘心的男孩就在微博发了寻人启事,希望能唤回女孩的爱。
那条微博被很多人转发,大家都支持男孩的行为。想到自己也是在公交车上邂逅兰姐的,小堂哥觉得如果自己表白的话,没准儿也会受到大家的支持。只是这是自己的事情,他不想牵连到太多人,他把早上准备好的礼物拿出来给兰姐看。
鹦鹉一露面就叫道:“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兰姐被这突然的表白吓了一跳,她不讨厌眼前的男孩,可是刚从一段失败的恋情里走出来,兰姐还不想马上开始新的恋情。而且她和小堂哥认识的时间太短了,一切都太突然了,这不是她喜欢的风格,她喜欢日久生情的那种感觉。
被婉拒之后,小堂哥说,那就让我再教一批小鹦鹉来一起表白吧!我想那时候你会答应的。
兰姐笑了笑,没有说话。
夏天说来就来了,继北京男孩在微博上发寻人启事之后,成都有女孩也在微博发了寻人启事,内容是她在沃尔玛超市邂逅了一位帅哥,当时没能鼓起勇气,后悔不已,所以就想靠微博的力量来寻找错失的真爱。
紧接着,南京、武汉、广州、厦门、上海,不断有人发微博,寻找路上、车上、书店、广场上偶遇的心仪对象,那情景只能用四个字形——集体**!
想到兰姐说的时间不对,再看看微博上的情景,小堂哥就联想到了春天的问题,他想是不是因为诺城没有春天,不适合求爱,所以兰姐才那样说?
第二天一起乘公交车的时候,小堂哥就聊到了微博上遍地都是求爱启事的事情。兰姐说那些人真不幸,眼睁睁看着真爱从身边走掉,事后发微博,只是亡羊补牢。
小堂哥说有的人更不幸,车上偶遇的对象,竟然是微博上关注多年的好友。相见不相识也就算了,相识了还不相爱,真是浪费这大好时光啊!
兰姐说,这么说,你也要发条微博去求爱了?
小堂哥说那可说不定,诺城的现实里没有春天,可诺城的网络上还是有的。
当晚小堂哥处心积虑想了条微博内容,但是没有发出来,而是存到了手机备忘录上,他想等到献给兰姐一窝小鹦鹉的时候,连同小鹦鹉,一起发到微博上去。
因为只能下班时间才能教小鹦鹉,而且教的时候总是想到兰姐,想着想着就忘记自己在干什么了,导致礼物准备的进度很慢。
气温一天天升高,小堂哥租住的地方没有空调,有一天他正教得兴起,突然感觉肚子一阵刺痛,久违了的感觉让他毫不犹豫地拿起了手机,按下了120。
在等救护车到来的那段时间,小堂哥打开电脑,把自己养好的小鹦鹉拍了照片,和之前想好的表白信发了出去,末尾还附上了一句:“我怕等不到礼物全准备好了。”
在来诺城之前,小堂哥曾经在体检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体内有一颗肿瘤。而且是无法彻底根除的那种肿瘤。动手术切除之后,过上五六年,这肿瘤就又会长到影响他生活的程度,然后再切除再花五六年生长,如此反复三四次,他的生命便会到尽头。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小堂哥性情大变,开始从孤僻的、只喜欢和动物打交道的性格,变得想要尝试和女生交往,但一直没有遇到喜欢的对象,直到遇到兰姐。
在住院的那段时间,兰姐一直给小堂哥做各种美食,出院后两个人就在一起了。
因为担心自己的生命有限,不能一直陪着兰姐,所以相恋一段时间后,小堂哥就开始考虑找个机会离开。但两个人开始交往之后,兰姐就从被动变成了主动,小堂哥迟迟找不到机会,最后就想到了我。
不过我的到来并不能改变什么,在听完小堂哥讲完一切的起因和经过之后,我更觉得成全他和兰姐比较好。
“生命虽然有限,但能爱一天就是一天。我在有生之年还能见到你就已经很开心了,我没有办法帮你做破坏你们感情的事情。我觉得你还是让兰姐也知道你生病的真相比较好。”
“可是如果我因为你而离开了,她就会觉得我是个负心的人,很快会忘记我,和别人愉快地生活在一起,如果我直到死才离开,她会一直对我念念不忘,甚至做傻事随我一起走也说不定。我只是希望她能和一个正常人好好地相爱。”
“那你一开始为什么又要追她呢?”
“我只是想在有生之年爱一次,这样才能死而无憾。”
“你太自私了。”
和小堂哥争执不下,我就给江浩打电话。江浩说是去见朋友,一去就没消息了。电话打了两次才通,通了之后就听到江浩口气沮丧地说:“妈妈打电话说,紫若又从学校消失了,也没回家,现在不知道去哪儿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必须去找她。”
“你不能把我丢在诺城啊。”
“你不是有你的小堂哥吗?”
“可是小堂哥有兰姐啊。”
“那你就在诺城等我吧,我会回来的。”
挂了电话,我突然想到,假如江浩把紫若找到了,为了防止紫若乱跑,肯定会带紫若一起来诺城吧,到时候可不可以让紫若来帮小堂哥呢。
假如紫若和小堂哥假装在一起了,小堂哥就可以顺利地摆脱兰姐,找个僻静的地方,自生自灭,就像那些大象死的时候会去森林深处一样。只是紫若的年纪太小了,就连假装,操作起来还是有些麻烦。
当天晚上,我躺着酒店的**,想起了来时的火车上,我和江浩的对话,当时我问他:“如果让你在我和紫若之间做个选择,你选谁?”
江浩反问我:“如果让你在我和林连城之间做个选择,你选谁?”
我说:“我没有想过,我不想丢下你们中任何一个。”
江浩说:“我也这样想。”
我选择江浩,不知道江浩愿不愿跟我在一起呢?小堂哥说过:“喜欢一个人,不是一定要跟他在一起。对于爱情来说,有时候离开比在一起更容易长久。”但我毕竟不是小堂哥,我看不开,拿得起,放不下。
抵达诺城的第七天,江浩果然找到紫若并带她来了诺城,我没有过问他寻找的过程,他也没有问我这几天和小堂哥是怎么度过的,他来了之后,我们就去找房子。最终在小堂哥住的小楼后面找到了一个两室一厅。紫若和江浩住一间,我自己住一间。
在诺城住下后,我们五个人常常一起聚餐,就像相识多年的朋友一样。小堂哥和兰姐依旧在动物园上班,江浩靠写作为生,我和紫若就像两个家庭妇女。
如果没有那两个男人在场,我和紫若几乎一句话也不说。因为不管我说什么,换来的都是针锋相对,我想要让她帮忙来让小堂哥解脱的计划也一直无法进行。
但我想如果可以这样在诺城度过一生,也没有什么不好的。诺城有很大很大的游乐园、图书馆、动物园,还有一条很长很清澈的河。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各怀心事,可毕竟是在一起的,也许江浩和小堂哥会觉得累。我是心安理得的,我想紫若应该也一样。
有一天小堂哥去上班了,我去找江浩,他正在赶一个长篇,就让紫若陪着我。紫若给我倒了一杯清水,然后我们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看着对方。
从紫若的眼神里,我可以读出很多信息,其中有一条信息和我眼神中传递出的一样,那就是——有我在,你别想得到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