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夺命十三枪
杀敌就变强:强到女帝倒贴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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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敌就变强:强到女帝倒贴行不行?》
第二十七章 夺命十三枪
李尘看着李运递过来的那本泛黄册子,心里并没有多少受了委屈的感觉。
他反而觉得,这个守城将军当得真是不容易。
又要抵御外敌,又要平衡城中这些盘根错节的士族关系,简直比管理一个即将破产的项目组还心累。
那些豪绅士族就是项目里不干活还整天提需求的甲方,自己就是那个被派去跟甲方对线的倒霉乙方。
现在大老板李运给自己开了个小灶,传授独门秘籍,算是精神补偿了。
这波不亏。
李运见他接下枪法,神色如常,眼中闪过一丝赞许。
他叫来亲兵,吩咐人为李尘处理手臂上的伤口。
温热的草药敷在深可见骨的伤口上,带来一阵火辣辣的刺痛。
李尘龇了龇牙,忍着痛,目光却始终没有离开手中的那本《夺命十三枪》。
书册的纸张已经很旧了,边缘卷曲,带着一股陈年的墨香与淡淡的霉味。
他翻开第一页。
上面没有长篇大论的心法口诀,只有寥寥几句总纲,和一幅简单的人体持枪图。
画工粗糙,线条简单,看起来就像是孩童的涂鸦。
可当李尘凝神看去,脑海中却仿佛有惊雷炸响。
那看似简单的持枪姿势,每一个细节,从脚站的方位,到腰腹发力的角度,再到手握枪杆的位置,都蕴含着一种难以言喻的道理。
那是将人体力量发挥到极致的法门。
他继续向后翻。
第一式,毒龙出洞。
第二式,横扫千军。
第三式,回马望月。
招式的名字一个比一个俗套,可每一招的图解和注释,都让李尘心惊肉跳。
这些招式摒弃了一切花哨的动作,只追求一个目的。
杀人。
以最快的速度,最省的力气,最刁钻的角度,将枪尖送入敌人的要害。
这已经不是单纯的武技了。
这是一种经过千锤百炼的杀戮艺术。
李尘的呼吸变得有些急促。
他虽然不懂武道,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之前那个黑衣杀手,身手利落,招式狠辣,在李运口中也只是个三流武者。
可在宁鹔城这种偏远的小地方,有个三流武技都算是祖上积德,能当传家宝了。
而手中这本《夺命十三枪》,其精妙程度,比那杀手的刀法高了不知道多少个层次。
这绝对是一流武技。
甚至可能更高。
李尘的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
一个镇守边陲孤城的将军,随手就能拿出一本一流枪法。
这就像是在新手村的村长,忽然掏出了一把传说级神器。
李运的身份,绝对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
等到军医为他包扎好伤口,李尘合上书册,走到了李运身边。
他正站在一张巨大的沙盘前,凝视着宁鹔城的模型,眉头紧锁。
“将军。”
李尘开口,声音有些沙哑。
李运没有回头,目光依旧停留在沙盘上。
“想通了?”
“想通了一些,但还有些不明白。”
李尘顿了顿,还是问出了那个盘踞在心头的问题。
“宁鹔城已是孤城,朝廷并无援军。”
“以将军的身份和本事,想走,应该不难。”
“为何还要留在这里,守一座必死的城?”
李运终于缓缓转过身。
他没有直接回答李尘的问题,浑浊的眼眸里看不出任何情绪。
他只是用一种很平淡的语气,说起了一些不相干的事情。
“每日卯时,我去南墙巡视,都会路过东街的街口。”
“那里有个姓杨的老头,摆了个馄饨摊,摆了二十年了。”
“不管刮风还是下雨,他都会在那里,给我留一碗最烫的肉馅馄饨。”
李运的嘴角,似乎牵起了一丝微不可查的弧度。
“下值之后,我会回府。马厩里的老林,总会把我的战马‘踏雪’刷洗得干干净净。”
“他知道‘踏雪’左后腿有关节炎,每次都会用热酒糟给它仔细敷上。”
他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讲述一个遥远的故事。
“我能走。”
他看着李尘,眼神幽邃。
“可我走了,街口那碗热馄饨,谁来吃?”
“‘踏雪’的关节炎犯了,谁来给它敷上酒糟?”
“城里那三万多条人命,那些会对着我这个糟老头子笑,会把家里省下来的鸡蛋塞给巡城士兵的百姓,他们怎么办?”
李尘沉默了。
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他明白了。
李运守的不是一座城,也不是朝廷的命令。
这是一种李尘无法完全理解,却又肃然起敬的执念。
李运看着沉默的李尘,忽然叹了口气。
“这份执念,是我的,不该是你的。”
他的话锋一转,语气变得严肃起来。
“南蛮人这次吃了亏,绝不会善罢甘休。”
“我预料,不出三日,他们会组织一场前所未有的攻城。”
“宁鹔城的位置太重要了,像一根钉子,死死地钉在他们的咽喉上。他们会不惜一切代价,拔掉这根钉子。”
李运走到李尘面前,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还年轻,不该死在这里。”
“今晚,你去马厩挑一匹最好的马,带上足够的干粮和水,从东门走。”
“若你想走,这是最后的机会了。”
李尘抬起头,迎上了李运的目光。
那双浑浊的眼睛里,有疲惫,有决绝,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期许。
李尘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
“将军,即便是到最后一刻,我也不会做个逃兵。”
他嘴上说得大义凛然,心里却在飞快地盘算着。
跑?
往哪跑?
现在城外估计遍地都是南蛮人的斥候和他们养的血犬。
自己这点骑术,就算有系统加成,也顶多算是半个熟练工。
在广阔的平原上跟那些马背上长大的蛮子玩追逐战,那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吗?
更何况,没了宁鹔城这个天然屏障,自己一个人,就是茫茫荒野上的一个移动经验包。
跑路是九死一生。
留下来守城,是十死无生。
好像没什么区别。
但留下来,至少还能拉几个垫背的。
说不定,还能再攻略几个美人,临死前再爽一把。
怎么算,都是留下来更划算。
殊死一搏,总好过像条丧家之犬一样,死在逃亡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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