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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九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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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当前位置: 首页 › 其它小说 › 《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卷之九 凡例 属性:夫五痫合属五脏,而无肾有胃者,以肾属鼠,非畜养物,神无主治,故不作痫;胃属鸡,系六畜物,故有象;兼胃为五脏海,非余腑比。又犬属戌,手少阳小肠经主之,虽属六畜,初无犬痫者,以辰戌为魁罡,四杀没处,不兴痫象。古方类例,未之究也,学人宜知之。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quanben.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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