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see
图文公开

第四章 自由市场的分配到底公平么

4.1市场中存在的两种分配及最理想的分配结果 经济活动主要是生产和交换,全社会的人各有分工,共同协作,才能保障经济活动正常运转。既然互相合作才能共同创造出财富,所以当蛋糕做出后,必然牵涉到分配问题。分配问题也就存在于生产和交换--这两个环节中。 一是在生产环节。即生产者与要素提供者、国家之间的分配。比如说,一个企业某年利润是1千万元,那就面临着这1千万的分配问题,给土地所有者多少钱?给银行多少利息?给工人多少工资?给政府多少税收?最后剩多少钱留给企业是合适的?而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劳资分配,即老板和工人之间怎么分配?工资开多少钱才算公平。 二是在交易环节。即总剩余的分配。什么是总剩余呢?就是生产者剩余和消费者剩余之和。什么是生产者剩余呢?大致举个例子,比如,一袋馒头成本是20元,现在以25元价格售出,那么生产者剩余就是25 - 20=5元,你理解成生产者剩余就是利润也没有太大问题。什么是消费者剩余呢?比如,你很饿,想买一袋馒头,假如你感觉这袋馒头问你要60元都值,那么如果馒头铺的老板愿意以25元售价售出,这时候消费者剩余就是60-25=35元,即你花的钱和你心理上能接受的最高价位之间的差值,你买到这袋馒头后会有一种自己赚到35元的感觉。你和馒头铺老板创造的总剩余就是5+35=40元。这时,不难发现,当一袋成本为20元的馒头摆在馒头铺老板和你之间的时候,馒头价格只会在20-60元之间成交,太低,馒头铺老板不干;太高,你不干。价格的高低也决定着你和馒头铺老板之间在40元总剩余上的分配,价格高,生产者剩余多,消费者剩余少;反之,生产者剩余少,消费者剩余多。价格定多少才算公平? 按照社会主义分配理念,两方合作共同做出一块蛋糕,怎么分蛋糕公平?那是按照贡献分配,即谁在中间的贡献大,谁就得的多,谁的贡献少,谁就分得少。可是两个人的贡献怎么计算呢?这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即便是把最讲公平的几个法官请出来,恐怕他们的判决也不尽相同。除非把上帝请出来,让神来鉴定谁的贡献更大,谁应该多得一些。因此,贡献这个东西可以想象,可以假设存在,但现实中很难精确衡量,我们无法从逻辑上证明或是发明一台仪器精准衡量出每个人的贡献,进而确定某种分配方案是最公平的。当然,如果能够精确计算出每个人的贡献,然后再确定价格、工资体系,那就意味着找到了公平分配的价格体系、工资体系,进而实现公平分配。 4.2公平分配的机制 在当前的技术水平下,既然我们无法通过仪器精准衡量一个生产者或是一个工人的贡献,进而确定一个商品或是一个人的工资到底应该是多少。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建立公平分配的机制,让交易双方在遵循一定准则的基础上,平等协商,进而确定价格、工资,以分配制度的公平尽量向分配结果公平、体现贡献上靠拢。如果一个分配机制是公平的,那么应该能够体现以下几点规则: (一)互利原则。我们无法确定两人合作产生的蛋糕应该各分多少是公平的,但我们可以探讨如何分配一定是不公平的。既然分配是两个主体分割二人合作产生的蛋糕,那么分配结果就是应当是互利的,而不是单方获利的,这是对人最基本的尊重。如果一方不能获利,分配结果仅仅勉强冲抵自身成本,那么此方参与此次合作毫无意义、徒劳无获,一定属于被压榨的一方。举个例子,当张三和李四合作产生10万元利润,我们无法断定二人是五五开公平?还是四六开公平?还是二八开公平?还是一九开公平?但能断定一点,如果分配的最后结果是零十开,即有一方什么好处都没捞到,白干了,那么这个分配结果肯定不公平,而造成零十开分配结果的分配机制就是一个不公平的分配机制。 (二)恒定原则。在既定的生产力和技能条件下,对于一模一样的两次合作行为,由于合作双方付出的劳动、金钱等成本一致,所以两次中双方所占的贡献比一致,分配结果也应当一致。举个例子:张三和李四合伙建造了一个房子,房子值100万元,如果上帝站出来,对双方付出的劳动、资本、物力进行贡献评价,裁定张三贡献占4成、李四贡献占6成,意味着张三能分到40万、李四能分到60万。那么在技术水平、劳动技能不变的条件下,如果张三和李四到另外一个地方,把两个人的劳动过程再演绎一遍,再建造了一座同样的房子,张三和李四的贡献比应当依然是四成、六成,因为两人的付出与第一次一模一样,故而贡献应当是与上次一模一样,分配结果也应当与上一次一模一样。如果由于在某种分配机制下,导致了前后合作行为一模一样,但分配结果大相径庭,则说明这个分配机制没能做到按贡献分配。 (三)合作失败代价相同。交易本身就是买卖双方合作创造经济剩余;而合作本身也是利益之间的交易,因此交易与合作本身就是一回事。众所周知,平等自愿才能保证公平协商、公平交易。只有双方实质上完全平等,双方才能无所顾忌、大胆主张自身利益,谈判形成的最终分配结果才能体现公平。而实质上的公平,绝不仅是法律层面、账面上的人人平等,更重要的是,交易双方必须在利益地位上平等,拥有一个平等的利益博弈环境。双方在决策过程中,对交易失败都没有顾忌和具有同样的顾忌,即合则共赢,而不合作给双方带来的代价是一样的,这时谈判结果才能体现公平,而不属于签订的城下之盟。 举个例子:张三与李四谈生意合作。假设这桩生意做下来,利润是10万元,两者出资一样、付出的劳动一样。正常情况下,张三与李四协商结果是:各得5万元,非常公平。但如果张三面临一个现实:假如这次合作失败,除不能与李四分享10万元利润之外,自己还会多损失5万元,即总损失为10万元;而李四面临的现实是:如果这次合作失败,自己损失仅仅是不能与李四分享10万元,即总损失为5万元。总的看,张三就比李四多出来5万元的局外利益顾忌。如果双方信息公开透明,因为交易失败多损失的5万元必将降低张三底气、助长李四要价的气焰,进而导致分配结果不公平。如果合作失败多损失的不是5万元而是5亿元,即让张三倾家**产。那么李四就完全可要求张三把合作产生的10万元全部据为己有,张三为了自保只得接受城下之盟。此时,分配结果将更不公平。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合作失败代价一致,一定是交易失败给双方心理带来负面感觉一致,就是那种不爽的感觉(效用损失)是一样的,才有公平可言,而不光是账面是谁损失了多少钱。比如,乞丐与富翁谈一桩生意,如果一桩交易失败,乞丐损失1000元,富翁也损失1000元。1000元,对于乞丐来说,可能是一个月的口粮;而对于富翁来说,可能也就是几包高档香烟。此时,如果乞丐和富翁谈判,场景应该是,谈判的主动权稳稳攥在富翁手里。 4.3完全竞争的商品市场是否公平 对照这三条规则,我们先对完全竞争的商品市场分配机制进行评价: 对照第一条规则。在完全竞争的商品市场中,根据货币拍卖机制可知,买卖双方合作创造产生经济剩余的过程中,买方在与卖方的合作中,博弈结果是卖方被压到成本价、压到零利润,所有的经济剩余被买方榨取。因此,违反了第一条规则。 对照第二条规则。自由市场遵循的是供求决定的价格机制,供不应求,价格上涨,卖方分得多;供过于求,价格下降,买方分得多,简单地说,就是谁多谁不值钱。虽然在调剂物资供应盈缺上,这个机制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谁多谁不值钱"这个道理就一定公平么? 举个例子,婚姻法规定:婚后财产夫妻双方一人一半,很明显,社会和法律认为,这样才是公平的,尊重双方平等地位的。假如套用供求机制"谁多谁不值钱"的道理,如果男人很优秀,很有钱,一堆女人求着他结婚,那么他是不是可以压低女方的利益需求,把婚后财产夫妻双方一人一半改成男人女人七三开或是九一开,或者明确婚后财产全是自己的,没有妻子一分钱。认真审视,不难发现,虽然自由市场所有领域都盛行"谁多谁不值钱"的道理,但实质上这个道理对人并不公平。 分配是人与人之间的分配,要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公平。对于商品买卖,我认为,如果是技术水平提高、生产成本降低,导致生产者生产同样的一件商品困难度降低,此时"谁多谁不值钱"的道理是能体现公平的。比如,一个人本来一天能生产10袋馒头,每袋馒头售价10元;某天,这个人突然发现一个秘诀,在原来付出成本一样的情况下,一天能生产20袋馒头,并且很快全社会都掌握这项技术,此时把馒头售价降低,把一部分经济剩余让给买方,让买方心理多一点爽,是合情合理、符合公平观念的。如果技术水平不变、生产成本不变,生产者生产同样的一件商品困难度和原来一样,生产者和消费者创造的经济剩余也一样,仅仅是生产者多了,就因为供过于求,导致"谁多谁不值钱",价格降低,此时是不符合公平分配的。开个脑洞,如果严格体现公平,在生产技术水平没有提高的情况下,当商品供过于求时,应该怎么交换呢?举个例子,市场上原来每天均生产和销售100袋馒头,有100个买馒头的人,每人买一袋,假如上帝站出来,说按照贡献分配,售价每袋应该是10元,那么如果某天由于很多人都生产馒头,导致产量为300袋馒头,符合劳动贡献理论的公平分配方案应该是:市场先卖掉100袋馒头,每袋馒头价格仍为10元,而不是因为供过于求导致低价出售。然后剩余200袋馒头卖不掉,这200袋馒头怎么处理公平呢?假如买过馒头的人,由于吃过了馒头,不那么饿了,对第二袋馒头,感觉也就值6元一袋;而馒头的生产成本是5元一袋。此时,卖馒头的和买馒头的可在5-6元之间协商一个价格,比如5.5元成交,然后又卖掉100袋馒头。最终剩的100袋馒头如何处理呢?假如买馒头的人,认为第三袋馒头给自己带来的快感最多值4元,低于馒头生产成本5元;而卖馒头的担心第二天馒头会馊掉一文不值,愿意低于成本出售,于是双方协商后,接受了3.5元一袋的价格。此时,第三袋馒头的成交价格实质是卖馒头的基于场外利益顾忌接受的赔本的"城下之盟",虽然买卖双方在心理上均感觉是划算的,但实际上这桩交易是不公平的,真正的公平价格应该是介于4元和5元之间,因为交易的总剩余是4-5=-1元,公平起见,买卖双方应该均获取一些负效用,承担一些效用损失,卖方亏几毛钱的本,买方获取几毛钱的负效用。当然,我们不否认,这种"公平"在市场条件下无法实现。如果你觉得上述道理很别扭,我们仍可以婚姻为例阐述上述道理。假如你很喜欢你的女友,准备结婚并按照婚姻法约定婚后财产一人一半,你和她都很满意。刚领结婚证的第一天,你中了彩票,身家变成好几亿,突然发现周围条件和你未婚妻差不多的女人数不胜数,如果此时你觉得亏本了,不想婚后财产一人一半,心里烦,不好好对她,还到处宣扬"这种女人很多,不值钱,就该被贱待",那么社会就会谴责你,没人会按照"供过于求,价格下跌"的思维支持你。即便你很有钱,她能分到你百分之一的财产就能变富婆,她也欣然接受婚后财产不需要分她一半,分给她百分之一就可以了,并且很开心,但对照按贡献分配的思想,你并没对她做妻子的贡献给予合理的回报,社会和法律不会因为你们夫妇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认为你给她的待遇是合理的,而是仍会谴责你太抠门了,歧视女性,仗势欺人。至于上文中3.5元亏本卖出第三袋馒头的公平问题,如何借助婚姻案例理解呢?我们可以假设有个美女,本来追求者无数,突然某天上帝给她托了个梦,告诉她,明晚之前如果你还不能嫁出去,魔鬼就会取走你的性命。早上醒来后,美女着急地到处打电话,乞求追求他的男人们能够娶他,可是那些男人们一听,认为美女一定是得了绝症,明天就要死掉,所以故意编个故事骗他们娶她,于是没一个人愿意娶她。后来,她只好打电话给了一个撩过她的花花公子,花花公子平时只喜欢玩,对结婚原本没有兴趣,于是对美女说:"对我来说,如果按照传统的条条框框(相当于迎娶美女的成本价)结婚,结婚压根就是件亏本买卖,除非你能让我从这桩买卖中获利。"美女说:"你只管提,我只求能保命。"花花公子说:"婚后你要养着我,每月给我不低于1万元的生活费,并且不要干涉我在外面找别的女人。" 美女说:"可以,可以,我都答应。"于是,二人结婚了。我们怎么评价这起交易呢?美女的婚姻是亏本的,但是美女乐意,花花公子也乐意,因此,美女的婚姻又是划算的、互利的。而这种两厢情愿、划算就意味着公平么?从正确、公平的婚姻观出发,我们一定会谴责花花公子,认为美女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如果花花公子不娶美女,没人会谴责他,即你觉得交易亏本可以不干;如果花花公子娶了美女,美女可以不要彩礼、倒贴一点钱、再温柔一点……毕竟自己的命是花花公子救的,即交易价格相对过去做出让步,但花花公子至少要给美女一个婚姻的成本价,即对爱情的忠贞、不乱找别的女人,虽然这会让花花公子感觉吃亏,丧失寻花问柳的自由,即从公平上讲,此次交易产生的总剩余为负,两者都应当承担一部分效用损失。总之,商品市场因供求机制、价格机制产生的分配效应并不是很符合第二条规则。 对照第三条规则。不难发现,买卖双方合作失败代价并不相同。回到第二章的完全竞争市场,我们知道,对买方而言,交易失败的后果,不过是走到下一家店铺重新询价、重新购买。但对卖方而言,交易失败的后果,是少做一笔生意,少赚了一部分利润。买方在货币的赋能下非常强势,卖方为了谋求货币十分弱势,在货币拍卖机制作用下,卖方逐步让出所有的卖方剩余,形成零利润。可见,商品市场的博弈环境并不符合第三条规则。 综合上述,自由市场机制下竞争性强的商品市场表面上平等协商确定的价格,实质是卖方迁就买方签订的城下之盟。不得不承认,从公平的角度看,卖方是被买方压榨的。 4.4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是否公平 同样对照这三条规则,我们再对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分配机制进行评价: 对照第一条规则。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中,由于货币拍卖机制的作用,企业支付给普通劳动力的工资只能满足普通劳动力基本生活需求,普通劳动力工资扣除维持自身生命机能的费用后所剩无几,即普通劳动力的工资也就是劳动力的成本价。无论企业与劳动力双方创造多少利润,普通劳动力的工资会一直不变。 因此,违反了第一条规则。 对照第二条规则。劳动力市场遵循的也是供求决定的价格机制,如果出现某些特殊情况(后面章节详细讨论)导致社会普通劳动力供不应求,工资上涨,劳动力分得多;供过于求,工资下降,企业分得多。简单地说,遵循的是"人多了,人就不值钱"的道理。也就是说,在既定的生产力和技能条件下,对于一模一样的两次雇佣行为,产生的利润一样的情况下,劳动力分配的工资完全可以不一样,并且自由市场认为这是合情合理的。 举个例子:第一天,张三雇佣李四生产了10把锤子,市场获利100美元,给了李四30美元当工钱;第二天,还是张三的那个厂,还是那台机器,只不过情况是李四、王五、马六争着给张三当工人,李四通过求职面试后,张三又雇佣李四生产了10把锤子,市场获利100美元,就只给李四20美元当工钱,然后对李四说,有这么多人都抢着干,给你这么多算不错了,李四千恩万谢。这个场景,在自由市场发展几百年的今天,没人会觉得有什么问题。实际上,如果认真审视这个剧情,不难发现,第一天和第二天李四的劳动贡献应该有什么变化么?不应该是一样的?难道就因为第二天,李四的旁边站了两个人王五和马六,并且这两个人又没参与劳动,难道李四在生产锤子上的贡献就少了么? 就像前文描述的一样,如果是"生产力进步了,东西生产得多了,东西就不值钱了",经济总剩余中,卖方少分些,买方多分些,这个道理在人与人之间的分配中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是"人多了,人就不值钱了",经济总剩余中,雇佣方多分些,被雇佣者少分些,在人与人之间的分配中,这个道理一定是不符合劳动贡献与收入挂钩理念的。毕竟,人不是东西,东西多了,东西可以不值钱;人多了,如果人也不值钱,那就意味着没把人当人看。如果是按照劳动贡献理论,自由市场的劳动力市场是不符合第二条规则的。 对照第三条规则。不难发现,企业和劳动力合作失败代价也不相同。回到第三章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我们知道,对企业而言,交易失败的后果,不过是询问下一个面试者,前面那个人不接受3000美元的工资,你能接受么?而对于普通劳动力而言,交易失败的后果,则是丧失一个工作机会,少一笔安身立命的收入,可能后续很长一段时间还要碰运气找工作。可见,自由市场机制下的劳动力市场博弈环境并不符合第三条规则。 综合上述,自由市场机制下的劳动力市场表面上企业与普通劳动力之间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实质是普通劳动力迁就企业签订城下之盟。所谓的工资,不过是自由市场机制博弈出来的结果,跟劳动力自身价值、贡献没有什么实质关系。不得不承认,从公平的角度看,普通劳动力实际贡献是被低估的。 4.5边际贡献就是劳动力的真实贡献么? 按照西方人的经济学思维,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劳动力获取的报酬和劳动力的边际贡献是相等的,并且劳动力的边际贡献是递减的。那什么是劳动力的边际报酬呢?举个例子:张三开饭店,需要厨师,开始一个厨师都没有,厨师的月工资是5000元。当饭店一个厨师都没有的时候,此时饭店最缺人手,这时来一个厨师到张三店里做饭,对饭店经营的帮助应是最有用的,假设第一个厨师可以给饭店创造每月20000元的利润;过几天,张三感觉招一个厨师还不够,有时生意火爆的时候忙不过来,错过很多单子,少赚不少钱,于是雇佣了第二个厨师。但凡有一定的经营常识或生活经验,我们都能明白,正常情况下,第二个厨师能给张三带来的利润是比不上第一个厨师的,假设第二个厨师的加入给饭店多创造了10000元的利润。又过几天,张三感觉,如果再雇佣一个厨师,还能再多创造一些利润。前面已有两个厨师顶着,炒菜做饭的活儿基本上都干个差不多了,第三个厨师能增加的利润不太多,大致算了下,假设每月还能再创造5001元利润,由于厨师工资是5000元,扣除工资张三还能多赚1元,雇佣第三个厨师还是划算的,于是就雇佣了第三个厨师。最后,又过几天,张三又感觉,如果雇佣第四个厨师,还能再多创造一些利润。前面已有三个厨师干活,基本足够了,第四个厨师能增加的利润更少,大致算了下,假设每月能多创造3000元利润,由于厨师工资是5000元,扣除工资不划算,于是就没雇佣第四个厨师。 所谓边际贡献,即多雇佣一个劳动力所能增加的效益。以上边张三开饭店的例子,大致如下:当雇佣劳动力为零时,多雇佣一个劳动力可产生2万元的利润,此时劳动力边际贡献即为2万元;当雇佣劳动力数为1时,多雇佣一个劳动力可产生1万元的利润,此时劳动力边际贡献即为1万元;当雇佣劳动力数为2时,多雇佣一个劳动力可产生5001元的利润,此时劳动力边际贡献即为5001元。当雇佣劳动力数为3时,多雇佣一个劳动力可产生3000元的利润,此时劳动力边际贡献即为3000元。 综合起来,就是这4个厨师的劳动力边际贡献分别为2万元、1万元、5001元、3000元。边际贡献一定是递减的,就是雇佣的人越多,后面雇佣的劳动力创造的利润越来越少。那么雇佣多少合适呢?最后雇佣的那个劳动力,其边际贡献刚好与工资持平,即再多雇佣一个劳动力,从利润角度讲,就亏了,这时候企业就不再去雇佣新的劳动力。 这个思想,乍一想,仿佛张三确实是根据厨师的贡献开工资。还用张三开饭店做例子,假如第三个厨师对张三说,老板,你给我开的工资低。老板会解释,你看,多雇佣一个你,只给我多创造5001元的效益,你让我怎么给你多开工资。假如第一个厨师对张三说,老板,你给我开的工资低。老板还会解释,你看,不雇佣你,就雇他俩,店里收入是3万元;雇佣你,收入也就是35001元,你让我怎么给你多开工资,所以第一个厨师,也就是他加入时实际边际贡献为2万元的厨师,也哑口无言,悻悻地走了。即便每个工人都找张三闹一次,最后都会理亏地回去了。 但仔细想想,还用张三开饭店做例子,会发现这里面很有问题。问题一:第一个厨师,为什么工资不能按其当时的边际贡献算么?第一个厨师创造的利润是2万元,边际贡献是2万元。假设张三就雇佣了一个厨师,不再雇佣其他厨师。如果张三是一个真正坚信边际贡献就是劳动力所做贡献的人,按照劳动力边际贡献支付报酬的人,张三为什么不能按照边际贡献2万元给第一个厨师支付工资呢?因为,如果按照边际贡献支付,则张三等于白忙活,开饭店的收入都让第一个厨师赚走了,由于按边际贡献支付吃亏,张三就按照劳动力市价工资5000元支付。问题二:第4个厨师,工资能按劳动力市价算么?第4个厨师创造的利润是3000元,劳动力市价为5000元。能不能按照第一个厨师的做法,让张三按照劳动力市价支付第4个厨师呢?张三肯定不乐意,因为雇佣第4个厨师只给自己带来3000元利润,让他支付5000元,肯定不干。所以,张三到底是信奉按边际贡献还是按市价支付,关键是看怎么有利,哪种方式有利就按照哪种方式支付,按边际贡献给钱不过是张三的搪塞之词。 再换个角度理解下按边际贡献支付工资。假设第5个厨师的边际贡献为1500元,第6个厨师的边际贡献为500元,六个厨师的边际贡献分别是20000、10000、5000、3000、1500、500元。若张三的饭店开业当天,由于市场就业困难,厨师过剩,一下子来了6个厨师,如果6个厨师全被雇佣,按边际贡献给工资,则是一个厨师最多500元。也就是说张三获取了: 20000+10000+5000+3000+1500+500=40000元,只支付了 500×6=3000元。假如6个厨师是同胞兄弟,有一个共同的父亲,你说你要是他们家老爷子,你感觉心理平衡么?我一个儿子给你干活还能拿5000元;6个儿子给你干活一共就拿3000元,还美其名曰按贡献给的公平收入。六个儿子的边际贡献分别是20000、10000、5000、3000、1500、500元,开工资的时候,不按边际贡献高的算,全按低的算,凭什么?从这不难看出,西方人经济学世界里所谓的边际贡献与马克思主义精神中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的劳动价值没有任何关系。 理解上面及前文章节的推理,就不难理解马克思导师为什么把资本主义雇佣制描述成剥削制度,虽然我一直觉得用剩余价值理论解释剥削不太合理,并且用"剥削"这个词有伤阶级感情,但我坚持马克思导师的观点是有道理的。结合第三章,我们还用分蛋糕做例子,总结一下分配的游戏规则:在自由市场机制作用下,普通劳动力分的蛋糕只够支付自己的生命体征成本,勉强维持生存,高于蛋糕成本之外的利润一分也拿不到,全是雇主的;即便是劳资双方共同努力把蛋糕做大了,多做出的那部分蛋糕也和普通劳动力一点关系也没有,也是属于雇主的;如果参与生产的普通劳动力人数多了,其群体所拿到的总报酬可能还会低于普通劳动力参与生产人数少时拿到的总报酬。虽然我不建议用剥削这个词汇描述这些现象,毕竟这种现象是机制的问题、经济玩法的问题,不是劳资双方个人道德的问题,或是有什么坏心思造成的,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经济玩法绝不是什么公平的、体现各方贡献的经济玩法。 4.6优秀劳动力的高报酬能反映真实贡献么? 先讲个故事,李四上街,看见张三,上去就对张三脸上狠狠打了一拳,张三鼻青脸肿。张三大怒,厉声质问李四:"你为什么打我。"李四诧异地说:"我是看你优秀对你好才只打你一拳,不信瞅瞅街上其他的人,我是给他们每人都捅了一刀,我对你不知相比其他人好了多少,还不感谢我?"张三回头一看,果然很多人都捂着肚子、鲜血直流。张三大喜说:"感谢你看得起我,感谢你给我的优厚待遇,我一定努力工作。"故事中,李四代表自由市场,张三代表相对优秀的劳动力,其实张三和街上其他人同样受到不公平待遇,不过李四利用人不患寡而患不均、攀比的心理,让人感觉到优秀的人确实比不优秀的人报酬高,市场很公平,成功制造了自由市场会给优秀的人高报酬的假象罢了。 我们还用张三开饭店做例子。假设6个厨师的边际贡献分别是20000、10000、5000、3000、1500、500元,市场上一个厨师的月工资5000元。张三会雇佣到第三个厨师就结束雇佣行为。这里为了便于计算,也就是说雇佣到第三个厨师时,张三获取零元利润也能接受。假设张三已经雇佣了2个厨师,下面正考虑雇佣第三个厨师。 这时,如果市场上来了一个比其他厨师都能吃苦、做饭又比其他厨师好吃的厨师,这个厨师能顶两个厨师用,也就说他能创造5000+3000元的边际贡献,是个优秀的厨师。那么要把这个厨师招来,5000元是绝对不行的,假设该厨师工资市价为至少8000元。那么把这个优秀厨师作为第三个厨师招进来后,会发生什么现象呢。我们会发现雇佣原来的第二个厨师很不划算了,如果把第二个厨师看成最后一单位厨师,则这个厨师创造了3000元的边际贡献,却要拿走5000元的工资,这对于张三来说,把这个厨师辞掉就能节省2000元。于是张三雇佣这个优秀厨师后,就把原来的第二个厨师辞掉了。 上述例子启示之一--劳动力群体吃亏了:企业招来优秀劳动力的同时,辞退了平庸的劳动力,如果优秀厨子不出现,张三会招三个厨师;而优秀厨子的出现,张三只招了二个厨师。所以,不难想象,现实中劳动力竞相优秀造成内卷,其结果是,就业岗位实质性减少,普通劳动力失业增加。从劳动力群体来看,本来可以雇佣三个人,劳动力总共获取15000元收入;现在变成只雇佣两个人,劳动力总共获取13000元,实实在在吃亏了。 上述例子启示之二--优秀劳动力吃亏了:表面上看,这个工资8000元的厨师因为比其他厨师优秀而多获得3000元。实质上从边际贡献看,这个8000元的厨师创造边际贡献为15000元,被张三拿走7000元;如果是雇佣三个普通厨师,则后两个厨师的边际贡献为15000元,而总工资是10000元,被张三只拿走5000元。如果一定用"剥削"形容这种现象的话,其实优秀的厨师被剥削得更厉害。 上述例子启示之三--无法断定劳与资之间的分配公平:优秀的厨师工资是8000元,普通厨师工资是5000元,给人的感觉是自由市场工资分配很公平,有能力的劳动力或者说是人才能够得到更多的报酬,殊不知,这只是劳动力之间的相对分配公平。而比较劳动力和张三之间的收入,以三个普通劳动力模式计,三个普通劳动力一共创造35000元收入,工资是15000元,张三得到20000元。在劳与资之间,到底三个劳动力分多了还是分少了,即劳与资之间分配是否公平,神仙也说不清,更不可能指望西方人的边际贡献理论能讲清楚。 综合可知,优秀的人会得到高工资,但高工资只能反映出劳动力之间的优胜劣汰,劳动力之间的相对收入分配公平,而不能反映出劳动力和资本之间的分配公平。 4.7浅谈私企与国企的效率 在曾经的国企改革讨论中,常听到有人鼓吹"国企低效论",将"国企低效"归结为体制问题,以此反对国资控股。到底国企好还是私企好?我来讲个例子分析一下: 假设有20个企业,10个企业是国企,10个企业是私企,都是卖锤子的,技术水平都一样,生产的锤子业一模一样。国企一家有两个员工,工作节奏很休闲,每人每天生产5个锤子,每个员工工资为每天50元;私企一家有1个员工,加班加点,每个员工工资为每天70元,每人每天生产10个锤子。这样,国企的锤子成本就是10元一个,私企的锤子成本就是7元一个,私企的锤子价格只需卖到10元一个,即可慢慢把国企挤垮、破产。这时候社会上就会呼声一片,私企效率高,国企效率低下,私有化更有效率。 从全社会的角度,我们先冷静地分析这种人力成本高效率的背后意味着什么。假设市场上一把锤子价格为20元,由于国企和私企的技术水平一样,每把锤子所包含的员工精力和劳动都一样,即实质上无论国企还是私企,每把锤子中员工所做的生产贡献是一样的。私企改变了什么呢?无非是一把20元的锤子售出后,国企锤子的产值在分配上是工人10元、企业10元;而私企锤子的产值在分配上是工人7元、企业13元。不难发现,当技术水平一样时,所谓节约人力成本,实质不过是改变了分配格局,不过看谁能把工资压得更低一点。从整个社会来看,什么都没有改变,资源消耗还是那么多,劳动者体力精力付出还是那么多,生产时间还是那么多。因此,只要是私企和国企的技术水平一样的,所谓的"节约人力成本"是毫无意义的。 再分析下,从全社会看,生产效率更高的意义。把上面的例子改造下,假设有20个企业,10个企业是国企,10个企业是私企,都是卖锤子的,技术水平都一样,生产的锤子也一模一样。国企一家有两个员工,一天工作8小时,每人每天生产5个锤子,每个员工工资为每天50元;私企一家有1个员工,加班加点,紧张劳动,每天工作12小时,每个员工工资为每天100元,每人每天生产10个锤子。即假设私企没有采取节约人力财务成本的措施,和国企一样,产出一把锤子也付给工人10元钱。一个人在国企氛围下,一天只能生产5个锤子;而在私企的快节奏氛围下,加班加点,一天能生产10个锤子,从社会来看,这是一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这里,按照第一章节效用函数的意思,我们知道,在生产力高速发达的现代社会,理性的人不是一味地追求得到物质,一味地加班挣钱,而是在劳动时间和闲余时间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如果本着公平的态度,比较下国企和私企,就应该让一个理性的员工对国企劳动配置(8小时工作+50元)和私企劳动配置(12小时工作+100元)进行比较,感觉哪个更爽一些。如果员工感觉虽然累点,但是钱多一些好,感觉在私企更爽一些,那我们可以承认私企的高效率是增进了全社会的福利,增加了社会效用,提升了人的幸福指数。但是如果员工进行比较后,感觉宁愿少挣点钱,也不想搞这么累,压力这么大,透支身心健康,依然决然地选择国企的"低效率"工作,那就意味着自由市场通过一套机制运转下来,遴选下来的高效率市场主体,其以牺牲劳动者时间和身心健康换来的"高效率",给劳动者带来的是副作用,降低了幸福指数,带来的是社会福利的损失,这种高效率还不如低效率。 结合前文分析,闭上眼睛,想象下,不难发现这么一个景象。假设一个社会有三个工人,如果按照计划模式,每人每天能工作8小时,每人每天挣100元,每人都其乐融融。但通过私有制+西方式自由市场的一番神操作后,最后的配置结果是:两个工人就业,每天工作12个小时,累死累活,每天挣120元,过着钱多心累的生活;另外一个工人失业,过着缺衣少食的生活。我们多么希望,如果钱和闲暇能变成可交换的物品,钱多心累的人和失业缺钱的人可进行交换,钱多心累的人给失业缺钱的人一些钱,失业缺钱的人给钱多心累的人一些闲暇时光,这样两个人都会比原来更爽一些。然后一直交换到钱多心累的人和失业缺钱的人都觉得继续交换很不划算了,不值了,交换不能再提升两者"爽"的感觉,此时交换停止,即实现西方人经济学中所说的帕累托最优。但是自由市场的运行机制就像一个卡子一样,卡得人要么忙死、要么闲死,没法进行交换,形成旱涝不均的状态。 我们再把故事向下讲(接本节最开始的例子),假如那十家各有1个员工、每天生产10个锤子,锤子成本为每个7元的私企,开始降价销售,把锤子价格降到10元,即等于国企的10元成本价。国企再怎么打价格战,也不会降到10元价格,假设降到12元一把锤子。此时社会便会开始盛行"私营企业物美价廉,效率高于国企"的说法,然后一番竞争,把10家国企搞破产。 当市场欢呼私有化是多么优于国有化的时候,当市场上国企全部被搞躺下、只剩下10家私有企业的时候,剧情陡然变化,10家私有企业开始互相PK。在完全竞争市场货币拍卖机制下,价格将继续下降,利润空间开始压缩,利润小到一定程度后,那个一天能拿到70元高薪的工人可能工资只剩下30元,还要累死累活;利润小到一定程度后,迫于生计,商家道德水准和产品质量渐渐没有保证。此时,国有经济时代"私企充满活力,私企物美价廉"的形象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社会上有人骂私企老板心黑,有人抱怨私企劳动强度无法忍受,有人又开始怀疑民营经济的正确性。其实,私企老板也一肚子委屈,经营内卷利润低,有时候一打一算甚至还没有自己家工人打工收入高,但如果经营失败,可能面临亏损甚至破产,多年积累损失殆尽,导致自己又不得不往死里内卷。孰之过,游戏规则也。当一堆国企里只有一个私企的时候,私企会展现出物美价廉、活力、高效率的一面,但是当一个行业全部变成私企时,都去"低价、活力、高效率"地竞争,最后的结果就是内卷、薄利、加班熬夜、经营困难,都没了活力。 4.8不要再迷恋低价 我们每个人都喜欢物美价廉。我们买东西时,总喜欢在淘宝上不停地浏览,在拼夕夕上绞尽脑汁;我们购买劳务时,总希望维修工人收的钱少一些,雇的保姆事不多肯干活。在西方人的经济学模式中,管这个东西叫理性;在中国人的哲学中,叫自私、自利。西方人通过自己的经济理论世界,勾画了全社会每个人都理性,都拼命为实现自身效用最大化而去努力,整个社会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如果各位读者能够把前文精神全部吃透的话,我们会发现结果完全不是这样。 在一个社会里,每个人既是消费者,也是生产者。假设你去买锤子,在买锤子的时候,你是消费者,你是上帝。卖锤子的人要价20元一把锤子,你通过各种策略把价格压到15元,你很开心。但是从全社会的角度上讲,20元一把意味着卖锤子的人多分配5元,15元一把意味着你多分配5元,你的绞尽脑汁和卖锤子的人拼命反抗仅仅改变的是分配格局,对全社会不创造任何效益。讲价成功,卖锤子的很生气;讲价不成功,你很生气;讲价过程中,双方耗费了不少精气神,按西方人的经济学思维,这些都是福利的损失。 但既然你在社会上生存,肯定也要提供产品和劳务给其他人,在经济活动中,你也有承担生产者角色的时候。比如你是一个面包生产者,你的面包是20元一袋,那么当别人来买你东西的时候,当别人以上帝的身份站在你面前,当别人也讨价还价把面包价格压到15元一袋的时候。你会发现,你把一把锤子压价到15元一把的做法,不过是个因果轮回而已。 闭上眼睛,从全社会的大市场看,所谓的追求物美价廉,不过是每个人在充当买家的时候,把卖家压得无路可逃;每个人在充当卖家的时候,又哀声叹气地被别人压得无路可逃。每个人在占别人便宜的同时,也在吃着别人的亏,最后算总账,发现没有占到任何便宜。整个经济体画面如下:在商品市场上,在完全竞争的货币拍卖机制下,消费者把生产者逼迫到成本线上,企业利润趋薄;利润减少的企业又在劳动力市场上,不断寻求廉价劳动力,把劳动力逼迫到成本线上;然后,工资减少的工薪大众日常花钱更为谨慎,精打细算,对商品更挑剔,导致企业利润又进一步减少……一个循环接着一个循环,直到游戏崩盘。 按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的思想,价格既不是越高越好,也不是越低越好,而是达到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价格水平最好。如果社会上每个人出于理性的原因,作为上家的时候都拼命得去压下家,一味地追求低价,最后结果就是整个社会形成畸形的分配模式,除了处于垄断地位的极少数人(后文再说)外,绝大部分人都没什么利润空间,整个游戏崩盘。每个玩西方式自由市场游戏的国家,当其自由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就开始出现全社会的人都很卷、都很累,全社会都很难挣到钱,全社会面临危机,其背后逻辑离不开上述逻辑。 4.9能够体现公平的市场结构 既然完全竞争的商品市场和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都是分配不公平的机制,那么什么样的市场结构能够体现公平分配呢?即哪种市场结构给交易双方构建一个公平的谈判机制? 结合前文中公平分配原则,公平的谈判机制应该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双方应当面对同等的局外利益顾忌。合则共赢,如果合作不成,双方都会失去同样大小的蛋糕,都会一样的伤心,这时候双方的话语权才是一致的,这种谈判氛围下签订的契约才不是城下之盟。 2.双方的局内利益格局属于初始禀赋、自然形成,不是一方恶意造成的。比如说,一个人深夜打的去医院,出租司机说,50元钱。这个人说,少点,40元。司机说,天黑这条路没有出租车,就我这趟车,不上这趟车你没车打,50元不多。这个人说,这条路天黑没有人,今天晚上除了拉我,你也拉不到其他客人,赚不到钱,40元不少了。可以看出,这基本是个平等协商的格局,如果双方均认真考虑不合作给自身造成的损失,完全可以平静下来公平谈判。但如果这个时候,出租车司机伸出一把刀,捅了这个人一下,鲜血直流,得意地说,不上我的车,你就会死在这里。这一行为导致了局内利益格局被恶意改变,这个人本来是通过乘车实现看病的效用,现在变成了实现救命的效用,给这个人谈判造成极大不利。此时,如果这个人不得不答应支付上千上万元的打的费,这个打的费就不是一个公平的价格。 3.双方信息透明,即彼此都清楚对方付出多少、自己付出多少。 4.双方道德水平一致。即要么一样的善良,要么一样的心狠手辣。 后两个条件在市场中不太容易实现,但一个公平分配的市场结构至少应该满足第一个条件。不难发现,在现行的技术水平下,为了压制买家的话语权过大以实现公平,自由市场中真正能够体现公平的市场结构应该是具有一定垄断、寡头成分的市场结构,当市场结构中买卖双方话语权一致的时候,此时形成的价格才是近似公平的。 我们先探讨下劳动力市场如何实现公平。为了增强劳动力的话语权,就必须强化劳动力的垄断供应。现实中,常见的有以下途径:一是设置工会。这条比较适合西方社会,通过工会与企业谈判,实现工人工资不会被过于压榨;或与政府谈判,实现法定工资水平上涨。如果企业或政府不答应,就罢工,让企业付出损失,形成工人拿不到工资企业就拿不到利润的谈判格局。二是有作为的政府。就是通过颁布劳动法、就业法及保护劳动者的政策措施,强制性变更自由市场形成的劳动力价格,以保障劳动者的自身权益。我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我国政府在帮扶弱势群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比如出台劳动法、社会保障措施、脱贫攻坚等。可以对比,在完全信奉西方自由市场理念、迷信市场配置一定最合理的西方社会,穷人的穷被视为由市场配置的、天经地义的结果,除了一些慈善活动外,政府对此是袖手旁观的。在铁的事实面前,我们没有理由质疑党和政府的伟大。正是一些经济砖家不明白上述道理,总以为自由市场配置的劳动力工资是最完美的,才会频频攻击劳动法为恶法。 我们再探讨下商品市场如何实现公平。为了提高卖方的话语权,就必须强化商品供应方的市场地位;但有时如果卖方话语权过大,远远超过买方话语权,又会让消费者被宰,这是一个需要平衡的问题。 对于一些非民生必需品的领域,比如珠宝、工艺品、高科技产品等领域,这些领域由民营资本形成寡头或垄断性强一些的生产组织,是可以允许的。游戏规则大致为:消费者如果不答应生产者的高价,可能就会买不到自己心仪的产品;但是如果生产者漫天要价的话,由于不是危及自身生存的必需品,消费者可能就放弃了购买该产品的打算。所以,双方谈判上的话语权近似打个平手。此外,还有些体验式消费的领域,比如小区门口卖豆腐脑、炸油条的个体户,其市场结构类似垄断竞争。你喜欢喝这家豆腐脑,并且小区门口就这一家豆腐脑,如果你嫌价格有点贵,去别的地方买,又太远了,你要付出成本,不划算;当然,如果价格离谱,你会愤然跑远一点去买其他家的豆腐脑。对于卖豆腐脑的来说,市场空间有限,一个小区早餐总是那么几个人来吃豆腐脑;供应也有限,他累死累活也做不了几碗豆腐脑。并且他知道小区底商就他一家做豆腐脑且味道较受认可,因此,降价积极性不大。这些都保证了你和卖豆腐脑市场话语权不会悬殊,销售的价格能够保证卖豆腐脑利润。 对于一些涉及民生大计的领域,比如粮食、教育、医疗、石油、生活设施等,这些领域由民营资本形成寡头或垄断性强一些的生产组织,是可能出现问题的。为什么这么说,这里我引入我2017年那本书中的一个概念,需求的时间属性。就是说,我们市场的需求不是静止的,而是不断变化的,旧的需求通过交换满足,新的需求又生长出来。市场上某种商品的需求就像韭菜一样,割了长,长了割,所以西方人简简单单地用一条静态的供给曲线和一条静态的需求曲线来推演自由市场调节机制是会出问题的,有机会看看我原来那本书,这里不赘述。如果市场上某种商品断供一段时间,对应的需求被压制很久,得不到满足,会发生什么现象?一是需求量增多。即对该商品的需求量增大,更多的人想买这个商品。二是需求欲望更强烈。就是得到该商品后满足欲望的快感增加,就是西方经济学中所说商品边际效用大大增加,此时,为了得到这一单位商品,愿意付出更多的钱。举个例子,第一天,市场上有1000个人饿了,每人想买一个馒头,每人想为这个馒头付出1元。如果现在粮食断供,市场上7天不供应任何食品,这时候市场会出现什么现象,一方面,几百万人要买馒头,因为越来越多的人因为饿了需要馒头。另一方面,因为饿了很多天,大家对馒头的渴望极其强烈,消费一个馒头给大家带来的满足大大增加,以第一天要买馒头的1000人来说,第一天,他们买个馒头只愿意付出一元,到第七天,估计饿得站都站不起来了,此时,他们可能为了不让自己饿死,愿意出1万元买这个馒头,这就是需求的欲望更强烈。对一些涉及民生大计或刚需性的领域,如果由私人资本垄断或寡头经营,在资本逐利的驱动下,只需采取上述类似断供的模式,必能把刚需的欲望拉到最强烈,进而资本牟取暴利。按照公平谈判机制的第二个条件,其本质是恶意改变局内利益格局,交易结果是不公平的。另一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讲,财富与权力的本质是一回事,都是调动资源的能力,财富是有多少钱就有调动多少钱社会资源的能力,而权力是任期有多少时间,就有多少时间调配职位对应的社会资源的能力。试想,如果一个人掌握了一个国家某个经济命脉领域,他不开心,一断供,大家就要忍饥挨饿,面临死亡,虽然他没有皇帝的头衔,其与帝王又有何异,这对人民政权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对于涉及民生大计、刚需物质的领域,必须通过国有企业来运营,即便是国有企业效率上慢一些,但是为了国家的安全,也是可容忍的。当国有企业垄断民生大计领域时,一方面,增强了卖方话语权,其定价保证民众和国企双方互利互惠。另一方面,不同于私人资本唯利是图,国有企业对应产品的定价会体现政府的意志、体现惠民的精神,具有公益性,这种定价才是能够保障民生正常运转的。举个例子:2025年元月,当大量的国际抖音难民蜂拥而入小红书时,各国普通民众开启对账模式,此时那些公知、美粉和砖家们的谎言再也无法蒙蔽世人的双眼,我们惊异地发现美国人看病居然这么贵,如果没有医疗保险,随便检查个耳朵就要两三千美金;上几年大学本科,助学贷款要10万美金,很多人还一辈子都还不完助学贷款。为什么价格这么高?因为药品是刚需,美国药品供应是市场化供应,按照上文分析可知,刚需领域被垄断后,民众对价格是没话语权的,价格是资本说了算,所以才这么高。即便是到美国公立医院看病,价格也不过相对私立医院稍好一点,因为美国公立医院也要从市场上买药品、买医疗器械,成本降不到哪去。教育也是刚需,一个人不接受高等教育就会没工作,不能生存,也是卡脖子的需求,民众对学费是没话语权的。而我们国家的医疗体系、教育体系主流是公立的,政府对药品供应、学费、贷款利息都是严格管控的,医院、大学不是资本牟利的工具,所以中国的老百姓才能享受到便宜的医疗、便宜的教育,挂个专家号比普通号就贵十块钱,上清华北大的学费反而比上大专要便宜。 当然,回到前文,如果要做到绝对合理,还是只能寄希望于未来科技和人工智能的发达,建成数字化、人工智能化的计划经济体系,所有价格和工资由电脑帮我们精确计算,经济体的运行实现最精确、最高效、最安全。 4.10国有经济、社会公平与二次分配 多年来,党和政府一直强调国有经济的重要性,但总有一些迷信西方经济模式的砖家耿耿于怀,这些人喜欢照搬照抄西方模式,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左右看不惯,总想着把中国经济比照西方模式从头到脚打造一遍,满脑子"私有是最有效率的",什么经济问题都想着一私有了之,一市场化了之。他们心里有根刺,在他们病态的经济学审美中,国有经济的存在就像一个痤疮,必须除之以后快。 国有经济真有那么不堪么?前文中,我为国有经济在人力资源使用上的"低效率"和"竞争力不强"做了辩解,深入分析了同样技术水平下,国企竞争力不如民企的实质,国企竞争力不强会导致亏损,但从社会福利上看,很多时候让这个竞争力不强、亏损的国企倒闭,恰恰是劣币驱逐良币,而不是真正的优胜劣汰。下面,我将继续为国企的"亏损"问题辩解。 我先解释下,从全社会看,什么是真正的亏损?张三的锤子进价10元,结果被李四花9元买走,张三亏损了1元。如果把全社会的人看成一个大家庭,从肥水不留外人田的思想看,张三亏损1元,同时李四也少花1元,等于全社会不亏不盈。因此,哪怕是张三白送给李四一个锤子,从全社会的角度看,也没有什么亏损之说。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必须符合如下情形,才算是真正的亏损:制造一个锤子花10元成本,而一个锤子给人带来的效用只值8元钱,把整个社会看成同一个人的话,这个人花10元钱,买回来一个商品盒,打开商品盒,发现里面是8元钱。即整个社会调配价值10元的资源,换成一个东西,这个东西给人的价值只值8元钱,干了一件很不值的事。 理解了这层意思,就可以明白,一个垄断性国企,如果年年亏损且财政年年贴钱,不见的是坏事。举个例子:A地到B地修了一条高铁,高铁的价格由政府定价,假设票价20元一张,高铁公司不得随便涨价,客运量为每月10万人次,月收入为2百万元。按照高铁公司计算,如果要保本,必须每月收入达到4百万元。从全社会的角度,我们先认真算下亏损运营的账,保本经营需要月收入4百万元,但是实际月收入只有2百万元,即每月亏2百万元,然后只能政府拿出2百万元填窟窿,这2百万元从哪里来?从税收来,谁交的税多?收入高的人,挣钱多的企业。因此,亏损的实质不过是由社会上高收入群体给低收入群体享受公共服务买单而已,不过是社会蛋糕的二次分配罢了,全社会的人在一个锅里吃饭,狗皮袜子无反正,亏多少钱,等于低收入群体享受多少社会福利,类似扶贫政策,实际上哪有什么亏损。国企所在领域,往往是关系民生大计的关键领域,承担着社会责任,给民生托底。国企与其说是一个企业,不如说是政府下属的社会物资保障部门,本质和法律援助中心、救助中心差不多,只不过要对提供的物品或服务收取一定费用而已,类似一种变相的征税,即对使用该民生资源产品的人征收一定税收,来调节供需。国企产品定价应该围绕如何把对应领域的民生服务搞好为导向,纯市场化定价,价格太高,很多低收入群体享受不到服务,损失社会福利;定价过低,亏损太多,就要征更多的税填窟窿,意味着高收入群体向低收入群体援助过多,挫伤高收入群体的积极性,不利于按劳分配,也不合理。 对于一个国企而言,只要把对应领域的民生服务好了,亏多少钱都值;服务不好,赚多少钱都毫无意义。我们再做个模型深入分析下:假设高铁公司研究发现,如果其按照私有垄断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定价策略,可借助自身垄断地位把票价提高到80元,但这时10万人次的客运量中,有5万低收入群体的人次不买票坐高铁了,此时客运量下降到每月5万人次,均为高收入群体购买,售票总收入为400万元,刚好能够实现不亏损。假设一张高铁票给全社会所有人带来的快感都是400个点,1元钱给低收入群体带来的快感是10个点;给高收入群体带来的快感是1个点;给被征税的富裕群体带来的快感是0.1个点。下面我们以快感点数为指标,计算下各种方式全社会得到的总福利: 如果按照低价亏损运行。每个低收入者得到的福利为高铁票给予的福利与付出货币代价丧失的福利之差。400-10×20=200点,低收入者总福利为200点×5万=1千万点。每个高收入者得到的福利也为高铁票给予的福利与付出货币代价丧失的福利之差。400-1×20=380点,高收入者总福利为380点×5万=1.9千万点。富裕群体因被征税而丧失福利为0.1×2百万元=20万点,社会一共获得福利为:1千万点+1.9千万点-20万点=2880万点。 如果按照保本运行。则低收入群体放弃购买,没有增加福利;富裕群体也不需要交税,没有损失福利。只有高收入群体购买,每个高收入者得到的福利为高铁票给予的福利与付出货币代价丧失的福利之差。400-1×80=320点,全社会总福利为320点×5万=1.6千万点。很明显,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后者不如前者更能提高全社会的获得感。当然,这里还要说明一点,以上结论的成立,建立在适度征税不太挫伤富裕群体积极性的基础上。 从前文可知,西方式自由市场给予每个参与者的蛋糕,不过是一场博弈游戏而已,跟参与者本身到底做了多少贡献、上帝站出来宣布该得到多少没有任何关系,什么边际贡献分配、公平协商不过都是些障眼法而已。所以,市场游戏给予的一次分配结果更多是含有不公平、城下之盟的成分。为了减轻自由市场产生的收入分配失灵,降低贫富差距,增强弱势群体获得感,政府实施的累进制所得税、社会救助、扶贫兜底、国企为承担社会责任而亏损经营、财政补贴补偿等措施都是天经地义的二次分配手段。二次分配决不是高收入群体对低收入群体的帮助和慈善,而是把低收入群体在初次分配中少分的那部分蛋糕重新还给低收入群体。建设一个公平的社会,不要仅仅指望自由市场能够包办分配,为了实现公平,纠正自由市场的偏差,国有经济薄利或亏损运营,政府看得见的手直接干预,这些都是必须的。 4.11政府对产业的补贴政策是对市场的必要干预 一件商品的价格到底多少合适,生产出这件商品的生产者到底应该得到多少报酬,这个问题跟市场机制给予这件商品的实际售价、市场发现的这件商品价格几乎没有任何关系。我们经常讲某某产业、某某企业产值多少,其本质是该产业的卖方在市场博弈机制中能够分割多少,而不是按照马克思说的价值角度,这个产业创造的价值是多少,包含的无差别劳动结晶是多少。所以,低产值产业对社会的实际价值不见得低,可能是自由市场低估了其价值,给了它一个便宜的价格;高产值产业对社会的实际价值不见得高,可能是自由市场高估了其价值,给了它一个昂贵的价格。比如,农民工进城打工一年收入八九万块,而农民工回老家种田可能一年收入只有几千元。难道农民工种一年地付出的体力、精力就一定比在建筑工地上少么?即便是少,也不至于之间相差几十倍。为什么收入相差那么多,究其实质不过是农业的市场结构和房地产的市场结构不一样而已。农业的市场结构为大量分散的农户充当卖方,面对有限的农产品收购商,市场话语权极低,加上农产品保质期有限,必须一定期限内很快售出,所以农户生产的农产品卖不上价,赶上谷贱伤农的时候,白菜、西瓜、樱桃喂猪的情形屡见不鲜。房地产行业其土地供应是有限的,在众多人口涌入大中城市的城镇化浪潮中,房子是稀缺的,房子不是那种类似一开生产线就可以无限生产的工业品,众多购房者面对开发商的有限供应,话语权极低,所以房子贵,房地产产值高,对于农民工而言,做建筑工人就比种地收入高。反之,开个玩笑,如果所有农民全部联合起来,成立一个垄断组织或几个寡头组织,按照保持一个国家的人口半饥饿但饿不死的标准,计划生产粮食,把粮食产量降低为原来的三分之一,然后实施垄断供应,把价格一口气提高到几十倍,谁不买谁饿死,形成类似谁不买房、谁就结不上婚、谁就落不了户的博弈机制,信不信一夜之间,种地将是一个非常有前途的职业。如果把土地全部私有化,随便供应,开发商直接从农民手里买地,只要开放商和郊区农民之间愿意买卖多少土地供应房市,那么这一年就有多少供地,没什么土地供应计划,信不信开发商将会相对无限量开发楼盘,房子价格将会直线下降,建筑工人收入也直线下降。这样最后的结果可能是做建筑工人还不如种地收入多。在自由市场的配置下,农民将更多选择务工而非种地,但为了保障粮食安全,为了让全社会有足够的粮食吃,政府又希望很多农民能够回归乡村、回归农业,于是给予农业补贴。这就恰恰说明农民工作为一种人力资源,自由市场的配置结果并不是符合全社会利益的,纯从赚钱的角度看,自由市场认为农民要去务工,务工产生的价值大;但从全社会利益看,一亩地粮食虽然只能卖千把块钱,其所具有的社会价值绝不只值千把块钱,而是远远超过千把块钱,远远超过千把块钱对应的房地产钢筋水泥,政府补贴的作用就是扭转自由市场的配置,实现社会价值的最大化。 因此,不要迷信自由市场的配置、不要迷信自由市场的分配、不要迷信自由市场的价格信号。 4.12观点总结 本章推导出的经济新观点如下: 1.自由市场机制下的商品市场表面上平等协商确定的价格,实质是卖方迁就买方签订的城下之盟。不得不承认,从公平的角度看,大多数情况,卖方是被买方压榨的。 2.自由市场机制下的劳动力市场表面上企业与普通劳动力之间平等协商、确定工资,实质是普通劳动力迁就企业签订城下之盟。所谓的工资,不过是自由市场机制博弈出来的结果,跟劳动力自身价值、贡献没有什么实质关系。不得不承认,从公平的角度看,普通劳动力实际贡献是被低估的。 3.西方人经济学世界里所谓的边际贡献与马克思主义精神中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的劳动创造价值没有任何关系。在自由市场机制作用下,普通劳动力分的蛋糕只够支付自己的生命生理成本,勉强维持生存,高于生命成本之外的利润一分也拿不到,全是企业的;即便是劳资双方共同努力继续把蛋糕做大,多做出的那部分蛋糕也和普通劳动力一点关系也没有,也是属于企业的;如果参与生产的普通劳动力人数多了,其群体所拿到的总报酬可能还会低于普通劳动力参与生产人数少时拿到的总报酬,因此,无论蛋糕做多大,工人群体分到的蛋糕永远都是那么一点,自由市场调配出的收入分配结构一定是两极分化、加速分化、不可逆转的。 4.优秀的人会得到高工资,但高工资只能反映出劳动力之间的优胜劣汰,劳动力之间的收入相对公平,而不能反映出劳动力和资本之间的公平。 5.很多时候所谓的"节约人力成本"的企业,实质不过是改变了分配格局,不过看谁能把工资压得更低一点,不过是企业多分些工人少分些。从整个社会来看,什么都没有改变,资源消耗还是那么多,劳动者体力精力付出还是那么多,生产时间还是那么多,这种节约人力成本毫无任何意义。 6.如果自由市场通过竞争机制遴选下来的高效率市场主体,其以牺牲劳动者时间和身心健康换来的"高效率",给劳动者带来的是副作用,降低了幸福指数,带来的是社会福利的损失,这种高效率还不如国企的"低效率"。 7.价格既不是越高越好,也不是越低越好,而是达到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价格水平最好,但自由市场通过自由竞争机制是无法做到的,反而会背离一般均衡价格。不要一味地追求物美价廉,在一个社会里,每个人既是消费者,也是生产者。你作为消费者压榨别人,那么你作为生产者时也被别人压榨。 8.如果社会上每个人出于理性的原因,作为上家的时候都拼命得去压下家,一味地追求低价,整个社会就会形成畸形的分配模式。整个社会形成一个闭环形的压榨链,全社会的人都很卷、都很累,全社会都很难挣到钱,全社会面临危机。 9.自由市场中真正能够体现公平的市场结构应该是具有一定垄断、寡头成分的市场结构,当市场结构中买卖双方话语权一致的时候,此时形成的价格才是近似公平的。 10.对于涉及民生大计的领域,必须通过国有企业来运营,即便是国有企业效率上慢一些,但是为了国家的安全,也是可容忍的。当国有企业垄断民生大计领域时,增强了卖方话语权,其定价保证民众和国企双方互利互惠;其产品的定价会体现政府的意志、体现惠民的精神,具有公益性,保障民生正常运转。 11.对于一个国企而言,只要把对应领域的民生服务好了,亏多少钱都值;服务不好,赚多少钱都毫无意义。对于准政府性质的国企,莫以盈亏论英雄。 12.西方式自由市场给予每个参与者的蛋糕,不过是一场博弈游戏而已,跟参与者本身到底做了多少贡献、上帝站出来宣布应该得到多少没有任何关系,什么边际贡献分配、公平协商不过都是些障眼法而已。二次分配决不是高收入群体对低收入群体的帮助和慈善,而是把低收入群体在初次分配中少分的那部分蛋糕重新还给低收入群体。 13.建设一个公平的社会,不要仅仅指望自由市场能够包办分配,为了实现公平,纠正自由市场的偏差,国有经济薄利或亏损运营,政府看得见的手直接干预,这些都是必须的。国有经济的发展对实现社会公平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个纯粹依靠私人资本运营和西方式自由市场配置的社会,绝对是毫无公平可言的。 13.不要迷信自由市场的配置、不要迷信自由市场的分配、不要迷信自由市场的价格信号。
1

评论 (0)

还没有评论

在下方写下第一条评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