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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第8章友情之上(7)

查无此人 当前位置: 首页 › 现言小说 › 《查无此人》 第69章 第8章友情之上(7) 7, 郑培民之前怀疑萧逸隐瞒了什么,才会第一时间给他打电话。这一刻,他看着萧逸眼中的急切,还有他止不住颤抖的双手,他相信,他已经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他给陆凡邑使一个眼色。 陆凡邑收到暗示,一本正经地提醒萧逸,他不能向任何人提及案件的细节,包括他为何怀疑植物园中埋着一具尸体,否则就是泄露国家机密,可能会按照《国安法》定罪。 这话当然是吓唬萧逸的。 萧逸话里话外都计划着,利用这次的案件做网络直播,他甚至想要刻意引发性别对立。一旦他在网上添油加醋,胡说八道,影响案件的侦破事小,他的不实言论很可能造成恐慌,甚至是不良的社会价值导向。 萧逸看到陆凡邑和郑培民都板着脸,唯唯诺诺地应了,赌咒发誓绝不向任何人提及这件事。 郑培民故意郑重地要求萧逸在笔录纸上签名,然后吩咐民警把他送出了公安局。 萧逸前脚刚走,郑培民的手机铃声就响了。对方告诉他,他们刚刚抵达钱祖旺租借的房子,邻居告诉他们,钱祖旺在半个月前就退租了。邻居们一致觉得,钱祖旺不会再回来了。 这个钱祖旺一定有问题,而且不是小问题。 郑培民一边请求钱祖旺户籍所在地的民警去钱家协助调查,一边吩咐刑侦队的民警调查钱祖旺在山海的经历,以及他的交友关系。 等到郑培民打完电话,陆凡邑迫不及待地说:“有人处心积虑,绕了那么大一圈,一定要让我们发现尸体,肯定有什么特殊的原因。萧逸、钱祖旺都是工具人罢了。” 郑培民点点头,转身走向隔壁的观察间。陆凡邑急忙跟了上去。 观察间的单向玻璃另一边,何武斌的哥哥何文斌坐在桌子前面一脸急切:“警察同志,请您告诉我实话,植物园发现的……不会是武斌吧?” 民警公事化地回答:“这个要等DNA比对的结果。”他注视着何文斌,“植物园离你家挺远的,令弟也不是小孩子了,怎么会去植物园呢。我们请你过来,主要是把你的DNA录入系统。” 这话看似在安慰何文斌,实则是试探他。公安局必须知道,何武斌为什么去植物园,又是和谁一起去的。 何文斌仔细想了想,皱着眉头说:“武斌确实没有理由去植物园。我问过浩存,武斌失踪前后,他和那个女人去过哪里。浩存告诉我,他都是正常上下学,没有发生特别的事。” 何浩存是何武斌的儿子。看起来,何文斌怀疑弟弟失踪和他的妻儿有关。 民警问道:“你说的那个女人,是你的弟媳于敏薇吗?” 何文斌点点头,表情丝毫没有掩饰自己的不满情绪。 民警顺势追问:“他们夫妻感情不好,所以令弟离家出走了?” “不是离家出走!于敏薇为了钱,为了武斌的编制,才嫁给他的。当初,要不是她怀孕了,我们家怎么可能允许她进门。” 民警故作惊讶:“既然于敏薇看中的,是电厂的编制,她怎么会同意何武斌辞职呢?” 何文斌表情一窒,没有说话。 民警再接再厉:“您可能误会了。辞职的事,多半是他们商量好的。夫妻嘛,睡在一张**,外人不清楚内情很正常。” 何文斌一下子涨红了脸,嗫嚅:“我就是知道。那个女人不离婚,也是为了钱。武斌这辈子,被她害惨了。” 民警诱导何文斌,假装曲解她的话:“这么说来,何武斌想要离婚,于敏薇不同意,所以他们长期不和,导致你怀疑,何武斌的失踪和于敏薇有关?” 何文斌点头不是,摇头也不是。何武斌失踪一年多了,对他来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何家需要一个结果。 他敷衍民警:“具体的,我也不知道。我们一家早就从旧区搬出来了,和武斌他们来往也不多。”他转而询问民警,“DNA结果什么时候出来?” 一墙之隔,陆凡邑低声对郑培民说:“看他的样子,一旦他确认死者是何武斌,大概率会一口咬定于敏薇谋害自己的丈夫。” 郑培民沉声说:“而且,他认为自己知道,于敏薇意图谋杀亲夫的动机。他暂时不愿意说,因为他在等DNA报告。” 说话间,郑培民已经接通民警的电话。他问道:“你到电厂的家属小区了吗?怎么说?” 电话另一头,民警眉飞色舞:“队长,你不知道,故事可精彩了,简直堪比狗血连续剧。” 因为何武斌的父亲、兄长、大嫂,包括他的侄子都在电厂工作,郑培民生怕电厂的人碍于何家的面子,用“主动辞职”四个字敷衍,所以他让民警直接去家属小区,找年纪大的大妈打听何武斌辞职的内情。 按民警的说法,何武斌进厂之后,就以恋爱的名义欺骗了几个小姑娘,闹上厂长室,吃了处分。 后来,他在媒人的介绍下,和妻子于敏薇结婚后不久,在于敏薇怀孕期间,和厂里的一个合同工好上了。 于敏薇挺着大肚子在厂门口拉横幅,闹了一出抓小三的戏码。合同工声称,是何武斌强奸了她,一厢情愿追求她,且他隐瞒了已婚的事实。 这场桃色闹剧最终以于敏薇动了胎气,被救护车送去医院急救才画上句号。几天后,何武斌和合同工都辞职了。 电厂的家属小区内谣传,合同工在辞职之后报过警,警察以证据不足为由,没有立案。之后她又去法院状告何武斌,要求民事赔偿,也败诉了。 陆凡邑听到郑培民的转述,急忙用手机打开裁判文书网,果然搜索到一份何武斌作为被告的判决书。 该案是自诉案件。根据自诉案件的原则,需要由原告提供相关证据。判决书上说,原告无法证实,被告隐瞒自己已婚一事,且原告和被告并无同居的事实,所以法院不支持原告的主张。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quanben.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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