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章 夜宴
一路无语,我抱着书包,心里反复想着同一个问题—为什么对方要见我?
我有一种很奇怪的直觉,我认识这个人。
我把我出国后接触过的人都想了个遍,似乎除了迪克的爸爸爱德华,没有谁有撼动军方的能力,但他在阿什利镇的实验基地已经被炸死了。
汽车开下了高速,转进一条盘山公路。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我们在黑暗的羊肠小道上无声地前进。过了一会儿,道路的两侧开始出现橘黄色的引路灯,一扇巨大的雕花铁门出现在森林中间。
在这之前,我以为电影里那种庄园只有欧洲才有,美国的豪宅无非就是自带四五百平方米花园的大别墅。没想到在这座黑漆漆的山里竟然隐藏着这么大的一个私人庄园,光是从铁门到府邸门口,车就开了将近十五分钟。
借着窗外昏黄的路灯,汽车驶过了一座斜拉索桥,桥下的湖水里种满了睡莲。河岸的另一边是一条笔直的林荫大道,道路两旁密密麻麻地排列着遮天蔽日的橡树,看起来每一棵的树龄至少有两百年。
穿过林荫道和两座花园,汽车终于在一扇棕色实木大门前停住了。大门十分质朴,并没有太多装饰,门前的廊灯用的不是灯泡,而是烧的天然气,跳动的火苗被罩在一个又一个雕花水晶灯罩里,折射出柔和的光。
两只半人高的鎏金唐三彩马被随意地扔在门廊后面,已经蒙了一层灰。我以前在国内的电视节目里见过,就算是假的也是价值连城。
我心想,也就是这种富豪才会一掷千金地去买几块破石头。
没有想象中的几十个仆人夹道欢迎,一个看似年迈的女管家把我往里领,清水低眉顺目地迈着碎步跟在后面。穿过前厅,她走向一条悠长古典的走廊:“这边请。”
我四处打量着,要不是有偶尔端着菜穿过走廊的仆人,我真以为自己进了博物馆。
走廊的两排放着不同时期的化石—有动物的、植物的,甚至有人的头盖骨。它们躺在真空密封的展示柜里,被钢化玻璃隔开保存。我粗略数了一下,光是类目就有几十种。
中庭正中有一个巨大的金丝铁笼,大约有四层楼高,里面分为三层,每一层都圈养着不同种类的动物,从下到上分别是猛兽、灵长类和飞禽—通体雪白的狮子、黑脸红毛的猩猩、湛蓝的雀隼,每一种都是教科书里的濒危物种。
忽然,我听到一阵踢踢踏踏的动物脚步声,只见回旋楼梯上跑下来了几只猎犬,有大有小,在我身前五六米处停了下来,我目瞪口呆。它们似乎很少见到陌生人,此刻正警惕地盯着我,发出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却没有一只乱叫,非常训练有素。
“它们很忠心。”一个虚弱的声音从楼梯后面传来。
然后我看见了一个蜷缩在电动轮椅上的老人,他的身体夸张地偏向一侧,一只手操纵着轮椅的控制杆,腿上盖着一条薄毛毯。
我很难估计出他到底几岁,他的头发所剩无几,虽然脸上的皱纹跟干枯的河床一样多,他的双眼却丝毫没有普通老人的混浊,而是像鹰一样锐利。
我认出了跟在他身后的那个穿黑色西装的女秘书,43从阳台上摔下来那晚,我见过她。
“晚上好,罗德先生。”我身边的女管家向他鞠了一躬。
“是你!你……是不是把舒月带走了?她在哪儿?还有43呢?”我颠三倒四地说。
是呀!我早该想到,除了眼前的这个隐形大富豪,还有谁会有这种翻云覆雨的能力呀!
舒月说他费尽心思把43带走,为的就是寻求永恒的生命。
按理说他和埃伦教授是一类人,只不过他比后者拥有更多的财富和权力,但在生命面前,他的帝国大业显得更加讽刺。我仔细地打量着他,看来他之前的如意算盘打得并不成功。金山银山没有帮他挡住时间的镰刀,43永恒的生命力并没有移植到他身上。
此刻,他看起来仍然是个风烛残年、苟延残喘的老头子。
“我请你来,并不是为了回答你的问题。”罗德缓缓地说。
我还想继续追问,却极力忍住了—我意识到他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哪怕我说错一句话,他都会立刻取消交易,目前看来最好的办法是顺着他的毛捋。
“你……你要的石头。”我摘下背包往前一递,“我们在迷失之海的地下发现的。”
罗德先生并没有说话,他只淡淡地看了一眼,就扭开头。
他不会突然不想要了吧?!
他这一个细微的动作,把我惊出一身冷汗。
“这些石头是我们从迷失之海带出来的,它们还在其他印第安遗迹出现过……它们很特殊,在某种特定情况下能够联通另一个世界……我相信对此你掌握的资料比我多,它们能帮你达成你的愿望。”我咽了咽口水,像夜市上的小摊贩一样推销着自己的商品,生怕对面的老头反悔,“或许能让你找到永生的秘密。”
“呵。”半晌,老头子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
“珍,接过来。”他摆了摆手招呼管家,“看看储藏室还有没有位置,如果没地方放就直接扔掉吧。”
什么?!
我对罗德的冷漠猝不及防。我本以为他把这些石头看得十分重要,没想到竟然这么轻易就要扔掉。
“等……等一下,这是什么意思?”
“我从没说我感兴趣的是这些石头,我感兴趣的是你。”老头咧开嘴,露出仅剩的几颗牙。
“入席吧,晚餐准备好了。”
说罢,罗德转过轮椅,朝另一侧的走廊驶去。我没有别的办法,只好战战兢兢地跟在后面。
“无论你想要什么,我们最初的交易就只是石头,现在石头给你了,交易不能作废。”我吸了一口气,鼓起勇气说。
罗德似乎疲于说话了,他只向身后的秘书挥了挥手。那个金发美女似乎得到了某种示意,她微笑着转头对我说:“你和你的同伴已经安全了,罗德先生既然答应你,就不会出尔反尔。”
我在心里暗暗舒了一口气,却还是按捺不住内心的好奇:“那些石头这么珍贵,为什么就这样轻易丢掉了呢?”
“第一,那不是石头,而是一种太空金属;第二,它曾经确实非常宝贵,可是现在它已经失去了对我们的价值,和一块普通的废铁没有区别—它失效了。”
“失效?”我重复着。
金发女郎看了一眼罗德,他点了点头,像是默许了她继续讲下去。
“就像是磁铁经过长时间会消磁,核反应堆经历数万年后会耗尽,任何一种能量都有它的极限寿命,只有在某段时间才会发挥作用。很可惜,你们在迷失之海发现的‘入口’,已经失去了它原有的时效性。这些金属也就成了废铁。”
我没吭声,但从她的话里我能听出来,罗德对这些石头掌握的资料,比我所想的全面得多。
我正想着,坐在轮椅上的罗德开口了:“这些‘入口’都通往同一个地方,香巴拉。”
轮椅突然停了下来,罗德抬起头,盯着我的眼睛:“你见过拿菲利了,对吗?”
他的眼神有一种无形的压力,让我不寒而栗。我想起在迷失之海里看见的那些像小汽车一样大的头骨,和在贤者之石发现的纳粹照片一模一样,不禁点了点头。
“我想,我见过它的……遗体。”
罗德收回了目光,轮椅继续不紧不慢地前进:“你觉得它们是什么?”
“我……”我一时语塞,“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人,也不是目前已知的任何一个物种。如果它们的发现被公之于众,人类的历史将会被改写。”
“哼。”罗德对我的回答并不太满意,他冷冷地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为什么你觉得它们不是人?”
我一下被他问得一愣。
诚然,拿菲利虽然和人类长得有些许相似,但前者生活在未知的地底世界,体形巨大,通体乌黑,还有着超长待机的生命,以至于那些丧心病狂的科学家利用它的细胞开发了MK-57,还制造了章鱼雅典娜和43这样的怪物。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它们也不可能是人呀。
罗德好像猜出了我心中所想,他随手往地下一指—轮椅旁边跟着的是他饲养的猎犬。
“这只是塞尔德,纯种吉娃娃,体重不过5磅,”他一边说,一边从轮椅一侧拿出了两片薄薄的肉扔向空中。顿时我身后另一只像小马驹一样的狗冲上来,在肉片掉地之前吞进了喉咙。
“而这一只大丹犬,是世界上最大的狗种之一,体重达120磅。这两种狗的体重差了十多倍,无论从外形、体力还是敏捷度来说,都天差地别,可它们是同一个物种,拥有一样的DNA库,甚至能**。而我们总是被表象所迷惑。”
罗德捋了捋身上的毛毯,他的声音很小,却在狭窄的走廊里格外清晰:“我手下有世界顶尖的科学家,他们通过常年的研究和比对,得出的结论是,拿菲利就是‘人’。它们是一种比我们所知的‘智人’更古老的人类,它们比我们进化得更好,生命更长久,也创造过先进的文明,却因为某种原因被遗弃了。在三叠纪之前它们迅速灭亡,就像恐龙一样,只剩下极少数幸存者生活在香巴拉。在这场浩劫之后,人类—也就是智人迅速崛起了。我们继承了拿菲利人的DNA,却缺失了它们最先进的基因链—长久的寿命和迅速的自愈能力。新一代的‘智人’身体脆弱,一场感冒就能要了性命;生命短暂,所谓长寿也不过区区几十年—从任何一个角度来看,我们都不如拿菲利人完美。讽刺的是,这样的我们幸存下来,在地面上开枝散叶,直到现在。”
“可是……这说不过去啊。”我歪着头想了想高中生物,“吉娃娃和大丹犬虽然是同一个物种,但它们是同时存在的,只是因为地域环境不同而朝着两个方向进化出了不同的体型。可照你所说,拿菲利和人类是一种从属关系,我们‘继承’了拿菲利的基因,那我们的基因不是应该变得越来越优秀吗?怎么还会比它们差这么多,甚至朝着退化的方向演变呢?”
“你问到点子上了,孩子。”罗德微微点头,“按照自然演化的规律,人类的退化确实无法说通—但你可曾想过,这一切或许并不是物竞天择,而是有另一只更巨大的手在背后刻意操纵的呢?”
“更巨大的手……是什么?”
“它是一切生命的造物主,是我们所说的‘神’—虽然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称呼。”罗德说着,停住了轮椅,他指向走廊一侧的玻璃柜,一颗看起来十分残破的人类头骨躺在里面。
“1991年,我在伦敦苏富比拍卖行用四百万英镑竞得,目前已知最早的‘智人’头骨,距离现在20万年。而另一颗—”
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只见在人类头骨的不远处有另一颗头盖骨化石,看起来不但比前者小了不少,而且更扁更窄。
“这一颗,则是100万年前的南方古猿头盖骨化石,我们现在常说的人类的祖先。”
我有点迷惑,不知道他究竟想要说什么。
“我是一个凡事只相信证据的人,任何一个听起来合乎逻辑的推论,只要中间的一个细小环节出现差错,就能被轻易地全盘推翻。我从三十多岁起,就开始在考古界收集南方古猿和早期人类的头盖骨碎片。我唯一的目的,是找到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哪怕是一片能证明南方古猿在逐渐变成人类的头骨证据。”说着,罗德自嘲地笑了两声。
“很可惜,我收集了几千个样本,得到的结论是,在这几百万年间,南方古猿没有出现任何朝着人类进化的痕迹,直到现在,它们的后代还同倭黑猩猩和长臂猿一样,在森林里上蹿下跳,没有出现一丝复杂的思维和情感。”
我回头朝来时路看去,在那个大金丝笼的第二层,那只一身红毛的猩猩还抓着铁丝网,一脸挑衅地看着我。
“如果自然演化论是正确的,为什么这些灵长类直到今天还被关在动物园里,而不是都进化成人类?这个推论听起来非常完美,却缺少了证据链上最重要的一环。而真相恰恰相反—人类这种生物,是突然出现在世界上的。无论是缺失的基因链,还是幸运的繁衍不息,都是有预谋的,我们是‘被创造’的。”
罗德说完,操纵着轮椅向前驶去。
餐厅的风格沿袭了前厅,并没有什么繁复的装潢,墙上仅有的挂饰是几张印象派早期的风景画。巨大的实木桌子上放着三组银质烛台,和餐具交相呼应。
我的第一道菜是黑松露烩小牛肝,而罗德只能喝一种看起来是蔬菜打的绿色糊糊,配餐碗里放着六七种药丸。他用手指掐起来其中一颗塞进嘴里,又喝了一口糊糊,随即猛烈地咳嗽起来,然后一口浓痰吐了出来,秘书忙在旁边小心地帮他顺气。
我顿时食欲全无。
这样活着很痛苦吧,我心想,即使拥有全世界的财富,也不过和世界上任何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没有区别,换成我,也许也会倾其所有寻找永生。
“不合胃口?”罗德漱完口,清了清嗓子问我。
“呃,我不是很饿。”
“吓到你了吧?”他擦了擦嘴,“有时候情况会更糟。”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得到了永生,却要像现在这样活着,难道不也是一种痛苦吗?”
我还没说完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真是脑袋被驴踢了,哪壶不开提哪壶!顿时我悔得肠子都青了。
没想到,罗德愣了一秒,突然爆发出一阵笑声,他沙哑的嗓音顿时充斥着整个餐厅。
“你觉得我做的这些,只是为了能活得更长一点?哈哈—”
他说着,露出一丝狡黠:“对我来说,永生早就唾手可得。”
“什么是永生?”沉静的客厅里,回**着罗德干巴巴的声音。
“呵呵,我知道无论是你还是你的阿姨,看到我这具残破的躯壳和丑陋的样貌,都会笃定我所做的一切皆因我不想死。永生对于大部分平凡人而言,是遥不可及的梦。”罗德拖长了最后一句话的尾音,饶有意味地顿了顿,“但对我而言,永生是什么,就要看死亡怎么定义了。”
怎么定义死亡?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句中国的古话:阎王让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
生和死,这两个词在中西方的历史里,都蒙上了一层浓浓的宿命感。西方的死神是一个骑着白马、手持镰刀的斗篷骷髅,它的工作绝不因为活人的喜怒而被左右。无论如何祈祷、如何哀求,它都会在时间来临时一刀戳破你的咽喉,猝不及防,不可避免。
命运无常,半点不由人。
生命短暂,唯有死亡永恒。
罗德向身后的秘书招了招手,她走到我身边,拿起水晶酒壶。
“谢谢,我不喝酒。”
“你可以叫我莎莎。”她露出职业性的微笑,“罗德先生在1999年收购了罗斯林研究中心,并雇用了维伦生物团队的所有科学家。如今,他们已经为贤者之石工作五个年头了。”
“什么……什么研究中心?”我有点疑惑。
“罗斯林研究中心。”莎莎掩嘴一笑,绰约多姿,一瞬间美得连我都觉得晃眼睛,“或许我这样说您会更熟悉—1996年全世界第一只成功的克隆羊多利就是罗斯林研究中心克隆的。而维伦生物则是全世界最顶尖的器官移植团队。虽然现在克隆生物还属于法律的灰色地带,但我们的人体克隆和大脑移植技术已经十分成熟了。”
我盯着眼前银质餐盘上的肉块,暗红色的生血从表面煎熟的牛肝内部流出来,粘在叉子上,和脂肪凝成一团,顿时我一阵反胃。
人体克隆和大脑移植—怪不得罗德问我怎么定义死亡!
如果原始肉体的腐朽相当于死亡的话,所有人都难逃一死。但控制我们整个身体包括思考的器官只有一个,不是脾胃,不是手脚,而是大脑。只要罗德的大脑不死,那么他在一次又一次替换新肉体的过程中,就相当于永生了!
“可是……大脑移植应该风险很大吧?”我结结巴巴地问道。
莎莎并没有回答我,她微笑着放下酒壶,缓缓解开她脖子上围绕着的那条淡蓝色丝巾。我看到她的颈部有一圈深红色的缝合痕迹,尽管已经盖了厚厚的一层遮瑕霜,仍然触目惊心。
“你……的头……”我惊讶得合不拢嘴。
“我曾经是一名情报员,在沙特战场上遭遇了自杀式袭击,颈部以下的身体严重烧伤,四肢完全钙化。而我现在的这具身体,来自一名罹患脑血栓的芭蕾舞演员。”
我终于明白罗德为什么把她留在身边了—她就是这项技术成功的铁证。
“你无须怀疑我们的技术,连汪舒月都不曾怀疑过—在你母亲蒙难之时,汪舒月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联系我们。她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贤者之石的医疗技术,没人能救她。”
我颓然地跌坐在凳子上:“既然你已经拥有了永生的科技,为什么还要寻找香巴拉的入口?”
“砰”的一声!罗德的拳头砸在桌子上,银质餐具噼里啪啦地掉在地上,我倒吸一口冷气。
“因为我不喜欢当一个被操纵的木偶,我要拿到主导权。”
“罗德先生刚刚已经提到过了,人类的基因很大可能来自拿菲利人,但相较于它们,我们的基因有着严重缺失。”莎莎拿起围巾,优雅地在脖子上系出一只蝴蝶结。
“不完整的基因链让我们的寿命和身体机能都不如我们的祖先。随着研究的深入,我们发现包括人类和拿菲利人在内,地球上至少存在过三种以上的类人文明的物种。它们的出现和消失都十分突然,并不是自然演化的结果,反而像是在实验室里通过强大的科技培养改造的—我们姑且把实验室的主人称为神吧。罗德先生希望能够解决的问题是,神的目的是什么?它为什么要摧毁拿菲利人,又创造了人类?”
莎莎顿了顿,站直了身体,一字一顿地说:“如果有一天神再次出现,它会不会毁灭人类,再创造另一个物种?”
“我明白了……你害怕的是,即使现在获得了永生,一旦某天‘神’再次出现,它会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人类毁灭,把你拥有的一切全部剥夺。你之所以要寻找香巴拉……”我喉咙一阵发紧,有点说不下去,“是为了摧毁它……”
“我相信,香巴拉就是神和人类乃至这颗星球建立连接的地方。”罗德接过我的话,“我要摧毁旧神,才能成为新神。”
我看着桌子对面这个蜷缩在轮椅里的人,他大胆到近乎疯狂的想法让我不寒而栗。
“你凭什么有这种自信……”我喃喃地问,“你凭什么觉得你能够战胜神?”
“你养过狗吗?”罗德抬起跟朽木一样的手,摸了摸身边的大丹犬。那只狗乖巧地坐在地上,比餐桌还要高出大半截儿。
“服从是我们从狗儿小时候开始的教育,但不是它们的天性。换句话说,你养育它们,它们敬畏你,但不代表它们不能一口咬断你的咽喉。”
尽管后面又上了几盘菜,但我已经没有胃口再吃下去。
“你为什么要救我?”离席的时候,我问。
既然罗德的目的不是石头,我想不出他还能从我身上得到什么。在这个世界顶级大富豪的眼中,我们都不过是只蝼蚁而已,他完全没必要救我甚至告诉我这么多。
“因为我欠你的,这次就当我还了一个人情。”他顿了顿,像想起来什么似的,“我能救你一次,却不是每次都能救你。”
我的心颤了一下,我想起来M对我说的话。我的生命只剩下不到两个月了。
“给你一个提示。”罗德从轮椅里抬起头,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答案在你的回忆里。”
“我的回忆里?什么意思?”
“我能说的就这么多了,你走吧。”说完,他像耗尽力气一样,打了个手势让莎莎送客,就虚弱地缩回了他的王座。
我在莎莎的带领下走了几步,仍然忍不住回过头问:“你让我专程来见你,就是要告诉我这些?”
“是你让我告诉你的。”
我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什么问题,我肯定听错了:“我从来没见过你,也不认识你……”
“是的,你从来没见过我,我认识你的时候你已经长大了。”
罗德认识我的时候,我已经长大了?我反复把这句话在心里读了几次,这是一个逻辑错误的病句,他如果以前认识我,那我应该年纪很小才对,怎么可能是大人?我疑惑地看着罗德,但我看不清他的表情,烛影摇曳,他和他的轮椅已经退进了黑暗中,只剩下声音回**在我的耳边。
我唯一能想到的解释,就是他太老了,和所有老人一样糊涂,说话前言不搭后语。
“这边请。”莎莎领着我向来时的路走去。
我们一路穿过前厅,清水的车已经候在门口。
“希望你没有被老板吓到。”莎莎打开门。
我发现她并没有像早前一样称呼他为“罗德先生”,只是简单粗暴的叫作“老板”。
“有时候连我也不太理解他的话。”莎莎又露出了那个标志性的礼貌微笑,倒让我感到她在刻意地讨好我一样。
“我……还好。”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只好小声嘟囔着。
“汪舒月还活着,她很好,你不必担心。”
莎莎不紧不慢的一句话,像是平地惊雷,我抬起头惊讶地看着她。
“这条情报,是见面礼。”说着,她把一张黑色的名片迅速塞进我的手里,同时用只有我们两个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你会需要我的。”
在回家的途中,我坐在车里想着罗德的话。
如果人类真的是被“创造”的,那么创造者的目的是什么?
我想起了上帝创造亚当、夏娃,女娲用黏土造人,埃及天神阿图姆把眼泪变成了人……这些神话里对人类被创造的过程有着详尽的描述,却忽略了人类被创造的原因。
是为了彰显神的爱,还是它的恩赐?
古往今来,我们用自己的思想去揣度神的思想,却忽略了不同维度和智力的生物根本无法互相理解的事实,正如蚂蚁无法理解大象的迁徙,动物园里的猩猩无法理解人类向它扔香蕉一样。
当人们每个周末坐到教堂里向神祈祷的时候,是否想过,连人类自己都无法做到的仁慈和公正,却为什么会固执地相信神能做到,甚至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
我找不到答案。
家门刚打开,沙耶加和达尔文就急匆匆围了上来,确定我没事之后长舒了一口气,但我明显感觉到他们看着我的眼神透露着某种疑惑。
“中尉,你真的说对了。”就在这时,迪克在客厅里向我吼道。
“说对了什么?”
“犯人真的是‘唐老鸭’!”他激动地说,“你究竟是怎么知道的?”
我一下没反应过来,只听见客厅里的电视还在发出新闻播报声,媒体围绕着下午的那场“恐怖袭击”展开各种详尽的报道。那个吞枪的中东科学家像是一颗原子弹,把美国在伊拉克战场的舆论炸向史无前例的高峰。
经过下午到晚上的短短数小时,无孔不入的记者已经挖到了关于这名伊朗人的一切信息—乔伊·穆罕默德·哈达坦,31岁。爸爸是伊朗人,妈妈则来自伊拉克,在他12岁时全家移民到美国。他以优异的成绩从斯坦福大学毕业,曾就职于州政府的生物防疫实验室,现任国家科学院的生物研究助理。
新闻直播上使用的照片,是他和同事生日聚会上的照片,彼时的他戴着纸壳礼帽,手里捧着巧克力蛋糕和大伙打闹在一起,笑得很开心。
“我真的难以置信……他不是个坏人,呜呜。”乔伊的邻居站在高档小区的栅栏外,抱着两只狗哭泣着,脸上被打了马赛克,“他一周前和妻子离的婚,当时她还怀着孕,我们都很不理解。夜里总能看见他开着灯在客厅踱步……”
“暂时无可奉告。”国家科学院的高官用西装遮着头,一边快速走上台阶一边用手挡开话筒。
“潘多拉菌株是你们研发的吗?用途是什么?”一个记者问道。
“我们稍后会有发布会。”
“它真的是用以攻打伊拉克的生化武器吗?”
“无可奉告,谢谢。”
…………
“乔伊·穆罕默德·哈达坦是个不折不扣的恐怖分子……”另一边,警察总署的发言人还没有说完开场白,人群里就有几个烂鸡蛋砸到他头上。
“骗子!都是骗子!你们违反了《禁止生物武器公约》,你们欺骗了民众!”台下的反战分子叫嚣着,“美国政府就是最大的骗局!我为你们感到羞耻!”
“美国自己生产了害人的恶魔。”
“美利坚,我们不再信任你!”
“你的暴行最终伤害到了你的子民!”
…………
乔伊,这个军方实验室里的研究人员,把极度危险的炭疽偷出实验室,间接导致了纽约游行中的大量市民死亡—光是这一个罪名,用美国的任何一条法律来判决,乔伊都是彻头彻尾的恐怖分子。
可最讽刺、最反转的事情出现了,乔伊交出来的炭疽不是其他国家的生化武器,而是美军自己研发的,准备打破国际公约、发动战争的生化武器。
乔伊甚至用自己的死证明了这一点,他死前所说的不想让家乡生灵涂炭的遗言,再次把国内舆论推向高峰。
“中尉,看这里。”迪克说着,指了指达尔文的电脑,里面正播着一条不太清楚的监控视频。
“这是纽约唐人街游行区域的监控视频拍下来的,现在已经传到视频网站上了,里面拍到了病毒的爆发始末。你看这里。”
顺着迪克的手指,我隐隐约约看见一只奇怪的唐老鸭正被几个黑人推搡着踩在脚下。
“这个玩偶外套好奇怪呀……”沙耶加沉吟道,“跟迪士尼的不是完全一模一样,我从来没见过这种样子的唐老鸭。”
“亚特兰大的中国城也有很多这种法律擦边球玩偶,蜘蛛侠、超人、粉红豹都做了外观上的加工改良,又想吸引孩子,又不想交巨额版权税,只有华人区有。”
突然,我看见其中一个黑人拽掉了“唐老鸭”的头套扔在地上,里面露出一张流着眼泪的绝望男人的脸,尽管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求饶,那个黑人还是没打算放过他。
“这个人叫丘福坤,英文名叫威廉,是个偷渡客。这段视频流出来之后不到半小时,他的资料就被贴到暗网上,连他在老家做过三年皮条客的历史都被挖出来了。”
我盯着屏幕上丘福坤那张惊恐的脸,他似乎竭尽全力地说着什么,可那群发狂的黑人根本不听。他们把威廉的头按在下水道排水口上,还朝着他头上撒尿。
然后,其中一个人掏出枪,塞在丘福坤的嘴里。
就在这时,被踩在脚底的丘福坤,哆哆嗦嗦地从口袋里猛地掏出一瓶什么东西,砸向举着枪的人。他的突然攻击显然在那人的意料之外,没有来得及躲闪,那东西就直接地落在了对方的脸上。
可怕的一幕发生了,瓶里散落出的黑色粉末像孢子一样迅速在空气中蔓延,变成了一小团黑雾。那个黑人还没反应过来,脸上的肉就像融雪似的大片大片剥落。
“这就是……潘多拉菌株吗?”
迪克在一边点了点头:“看起来,似乎可以通过空气传染。”
那个被感染者身边的几个同伙惊呆了,其中一个离得近的刚想逃跑,却也立刻吸入了黑雾。他双手抠着咽喉,猛烈地咳嗽着,一边大叫一边冲进旁边示威的人群。
不到几分钟,病毒就迅速在人群中扩散开来,前一分钟还在叫嚣着的示威群众,瞬间被卷入了潘多拉菌株的噩梦。一些人开始脱衣服,更多的人用手拼命地挠着暴露在空气中的皮肤。从皮肤变黑溃烂,到呼吸困难,最后衰竭倒地不过几分钟的时间。人们大喊着四散而逃,顿时乱成一锅粥—开枪的、踩人的、哭喊的,一时间,恍如末日降临。
“所以,乔伊把潘多拉菌株交给了丘福坤?”
达尔文摇了摇头:“丘福坤的住址也被人挖出来了,他到美国后就一直住在唐人街的春天大酒店。说是大酒店,其实就是给偷渡客和打工仔住的一种隔间旅馆……”他边说边按下视频暂停键。
“像他这种底层华工,是接触不到乔伊那种尖端科研人士的,他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骆川摊了摊手,“他们一定是通过某个人传递炭疽菌株的。”
“会不会这个人,就是乔伊临死前说的‘他’?”
“你们觉得丘福坤知不知道那个瓶子里装的是致命生化武器?”
“当然知道了!如果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用那个瓶子扔对方?”
“不……我觉得他不知道。”达尔文想了想,又把视频倒回“唐老鸭”被打的时间码上,“丘福坤被这群人折磨了整整五分钟,如果他知道自己手里握着的是反人类的生化武器,他还会等待自己被对方打得要死的时候才采取行动吗?你们再看这里—”
达尔文拖动进度条,视频记录了丘福坤看着对方的脸皮被炭疽侵蚀时那一瞬间的表情。
“你们觉得,他的心理活动是什么?”
“我觉得,他看起来……好像受惊了。”沙耶加歪着脑袋看了半天。
“我也觉得,他受到了惊吓,似乎这个结果和他预料的不同。然后,迅速地,他也被感染了。”
“他死了吗?”
达尔文点点头:“正因为他距离病毒菌株很近,整个人都烂成水了,所以最初的调查没有锁定到他身上。”
“其实丘福坤知不知道瓶子里装的什么不是重点,重点是,把菌株给他的人,怎么会这么确定他会在游行当天出现在现场,还会被暴徒袭击,最后还要被逼吞枪?”
“也许只是巧合—”
迪克还没说完,我就打断了他:“这个世界上没有巧合,上帝不掷骰子……”
等等!我就像被人狠狠从后面抡了一锤。
“上帝不掷骰子”这句话,是M跟我说的!她曾经就在我面前,精确地计算到了未来发生的必然事件!
“不可能!怎么会是她……”沙耶加捂住了嘴巴。
我盯着飘满雪花的电脑屏幕,释放病毒的唐老鸭,预言未来的先知,一边说着末日审判来临、一边吞枪自杀的科学家……
这一切于我是那么熟悉,我究竟在哪里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