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脱困
过了也许一分钟,也许更久,我尝试着动了动手臂。
胸口一阵压痛,但好像还可以忍受,我伸手摸了摸自己—没有枪伤,也没有血。
地上湿乎乎一片,一股浓烈的尿骚味冲进鼻子里,我甚至能想象出前一夜从酒吧出来的墨西哥人在墙根下解手的情景。
尿味很快被血腥味盖了过去,我面前趴着刚才的黑西装男人,他背后中了两弹。
后面走过来一个小个子,毫不客气地在黑西装尸体上吐了一口唾沫,他收起了手里的枪,示意我们跟他走。
在夜色中,小个子的玻璃眼球闪着没有温度的光,他烧毁的皮肤下露出了半边牙床,就像动物世界里极恶的狼—
是荒原客栈的那个侏儒。
他救了我们。
一辆黄色计程车熄灭了大灯,藏在树丛后面。
开门的是荒原客栈的清水,她和上次一样穿着丧服。侏儒一跃而起,跳上了她的膝盖。
“节子,又见面了。”清水欠了欠身,像猫一样笑了。
这次的计程车是七人座,十分宽敞。我看了看皮笑肉不笑的清水和手上的伤,然后跑到了最后一排。
也许是清水天生的威严,迪克和达尔文也果断选择了最后一排。
汽车开动的时候,格局变成了我、迪克和达尔文挤在后座,中间空****的座位上坐着沙耶加和抱着侏儒的清水。
迪克庞大的身躯已经占据了后座四分之三的位置,我和达尔文几乎是猫着腰坐在他腿上。
“没想到这几个红脖子的乡下人,还是有点眼力的。”清水瞥了一眼后座,掩着嘴笑了笑。
“我的脖子是去海湾度假晒的……”迪克刚想戗她一句,被我狠狠踹了一脚。
“你闭嘴吧,非要别人把你赶下车去吗?”
清水的脾气我是领教过的,我可不想一天之内再被捅一刀。
计程车拐进了闹市区,虽然已经是半夜了,但这里的酒吧一条街仍然灯火通明。街头挤满了要去圣代酒店顶楼看夜景的游客和滚石餐厅里开哈雷的暴走族。
我们的计程车滑进五光十色的街灯里,隐没在千万辆计程车中间。
清水用一把精致的小梳子给侏儒顺着头皮上稀疏的毛发,他就舒舒服服地趴在清水的和服上,像一只哈巴狗。
“承……承蒙您的照顾了。”沙耶加一直刻意地跟清水保持着距离。
“有代价的,”清水抬起头看着沙耶加,突然露出了一个微笑,“但她付过了。”
也许是外面的车灯晃的,我好像看见沙耶加有一瞬间的失神。
“你的眼睛很像她,节子。”
清水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她的声音里,有一阵落寞。
或者说是人情味儿。
在这之前我还以为,在荒原客栈工作的清水应该是连灵魂都卖掉了。
这么看,清水还算是个“人”。
“呃,谢谢你也顺便救了我们。”迪克在后面不合时宜地打断了她俩的对话。
清水瞬间收起了笑容,她的眼神就像能捅死人的匕首一样闪着寒光,但也就是一秒钟,她藏起了杀气,用略带鄙夷的眼光瞟了一眼迪克。
“我们是生意人,不是开善堂的。”清水的声音冷得像冰水一样,“你们已经知道了想知道的东西,现在把印章还给我。”
迪克疑惑地拿出印章,有些不舍地看了我和达尔文一眼。
“里面有追踪器。”清水连眼皮都没抬。迪克立刻像抛烫手山芋一样把印章抛到了前座。
清水一边把印章放进一个特制的消磁容器里,一边嘟囔着:“真是的,现在的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客人总是不带脑子,你们的命不值钱,但别把我们也牵扯进来。”
“请问,买照片的是什么人?”我弱弱地问了一句。
问完我就后悔了,我真是天下第一大傻瓜,简直是被屎糊了脑子,这么重要的商业机密是随便问的吗?难道非要再挨上一刀才能老实吗?!
出乎意料的是,清水听了并没有生气,而是转过头来笑着说:“你想见他吗?”
“我……还是算了……”我下意识地连连摆手。
我已经快被这一层又一层的阴谋搞得窒息了,可不想再节外生枝。我只想把M平平安安带回来,谁买的照片关我什么事啊!谁知道是不是哪个大富豪突然抽风了,一夜之间成了神秘事件爱好者?
清水点了点头:“恭候你的佳音。”
计程车一个急转弯,在路边的灰狗客车站停下了。
“大婶,你是认真的吗?”迪克难以置信地看了看夜色里的一排灰狗巴士,“那我的车怎么办?”
“你现在可以回去开呀。”清水连看都懒得看他,闭上眼睛养神。
我们心里都清楚,命都快没了,还要什么车啊!现在回去不就是死路一条吗?
“我的车怎么办?”迪克求助地看着达尔文,那辆红色道奇就跟他的女朋友一样。
“回去我再想办法。”达尔文拍了拍迪克,又跟他轻声嘀咕了几句。
“那……请留步吧,再见了。”沙耶加转头向车上的清水鞠了一躬。
“节子啊,”清水没有回头,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沙耶加听一样,“有时候,总要说再见的,毕竟大海和高山的命运本不相连。”
计程车开走了,沙耶加还呆呆地站在路边。
“怎么了?”我拉了一下沙耶加,她的手心冰凉。
夜晚的灰狗巴士上只坐了一半人,大多是需要转车去加州或纽约的乘客,偶尔能看见一两个打扮花哨的嬉皮士,车厢里飘着浓浓的大麻味儿。
沙耶加靠着窗户睡着了,迪克独自在后座发呆,达尔文仍皱着眉敲着键盘。
“喂,你在看啥呢?”我打了一个哈欠往他身边凑。电脑屏幕上赫然排列着十几篇论文,然而我一个字也看不懂。
在美国虽然待了大半年,突破了口语交流大关,但以我的惰性,单词量也就维持在日常用语的3000个左右。稍微有点难度的进阶词汇,我都看不懂。
幸好是跟达尔文说话,用中文就好了。
“这是啥?”我指着其中一篇的一幅青蛙配图,用中文问道。
“拟态。”达尔文用中文小声跟我说。
“什么?”我挠了挠头。
“今天沙耶加的话提醒了我,在自然界有许多生物,遇到危险或捕猎的时候,会根据周围的环境任意改变颜色和形状,以便和环境融为一体,这种生物的演化主要是为了躲避天敌和迷惑猎物。”
“就像变色龙和枯叶蝶一样吗?”
“嗯,但还有另一种生物,才是自然界拟态的顶级高手。”达尔文沉默了半晌,瞥了一眼后座还在发呆的迪克,“软体动物头足纲,也就是我们说的八爪鱼。”
“八爪鱼,会隐身?”我瞪大了眼睛。
“八爪鱼能根据周围环境改变身体色素层,以便与之融为一体。它们当中最厉害的高手叫作拟态章鱼,甚至能模仿比目鱼和海蛇等其他海洋生物—不只是外观,更是行为上。你记得我们在M的棺材里看见的那张皮囊吗?”
我点了点头。
“我跟你说过,那个假吉米逃走的时候,也留下了一层皮囊。但这种3D打印的硅胶物质,如果人类穿进去,也不可能变得和吉米一模一样,除非……”
“除非配合拟态,改变骨骼形状?”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同一个八爪鱼人,既能模仿17岁的男性吉米,也能模仿身高不到160厘米、发育不良的M。
“你怀疑迪克和八爪鱼人……”我硬生生把后半句“一样吗”咽了下去。
毕竟达尔文最亲的哥哥是因为八爪鱼人才死的。不要说是他,哪怕是任何一个人,可能都无法接受自己最好的朋友也是同样的怪物吧。
“如果他们不是同一类生物,为什么会有同样的能力?”达尔文握紧了拳头。
“如果迪克不是人类,你还能不能跟他做朋友?”
“迪克就算是外星人变的,他也是我的好朋友,”达尔文毫不犹豫地说,“我们从九年级开始就是朋友了。”
“那你知道他九年级之前在哪里吗?”
“什么意思?”
我把骆川出事那天的事情告诉了达尔文,包括沙耶加曾经在犹他州见过迪克的事。
“渐冻症是不会被治好的,沙耶加见到迪克的时候,他的半个身子已经不能动了。你记得他那天发病的时候,凯特阿姨疯了一样往他嘴里塞药吗?”
“你是说,这些药有问题?”
我点了点头,从口袋里小心翼翼地摸出我捡到的那粒药。
我们到达小镇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达尔文把我拍醒—我也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睡着的,身上还披着他的衣服。
没有了迪克的车,我们只能走路回家。
我从车站出来,不自觉地打了个哆嗦,跟沙耶加像两只互相取暖的小鸟一样缩在一起。
入秋了,小镇的清晨有点冷清,没有大城市的车水马龙,只有枯黄的树叶落了一地。
我们几个都好几天没洗澡了,身上的衣服透着汗味儿和大巴上粘下来的大麻味儿。一个提着牛奶瓶的老人牵着狗走过,心怀警惕地看着我们,就像看着一群晚上不睡、在街边“飞麻”的混混儿。
巴士车站离迪克家并不远,但这段短短的路程是我走过的最沉重的路之一。
没有人说话,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爱德华。
“我的上帝!宝贝儿,你这是去哪儿了?”凯特阿姨推开门,声音打着颤,“我差点报警了,为什么不接电话?”
迪克没说话,径直越过了凯特阿姨往里走:“我爸呢?”
“你爸爸昨晚已经回基地了。”
凯特阿姨跟在迪克后面,熟练地把他的脏袜子和外套扔进洗衣机,再把他的书包挂进衣帽间—这么多年她习惯在照顾儿子这件事上找到安全感。
“我觉得我们应该好好谈谈。迪克,我越来越不了解你了,你总是彻夜不归,让我很害怕……”
“我们是该好好谈谈了。”迪克坐在客厅的沙发上。
达尔文看着我和沙耶加:“我们先到后院去。”
☆★☆★☆★迪克
迪克的家是一个典型的美国中产阶级家庭,和南部大部分中产阶级一样,住在绿化带包围的白人街区里。分期付款的复式别墅,六间卧室,一个泳池,两只狗,两辆汽车。每逢国庆节和感恩节,门口的草地上会挂起红蓝相间的星条旗,向路过的异乡人昭示着美国梦。
凯特平常做家务的时候喜欢看脱口秀,她没有什么朋友,但每逢要出门参加聚会的时候,她都会郑重地把那颗一克拉的订婚戒指戴上。
如果你要是认为一个全职家庭主妇没有文化,那你就错了—和大部分美国家庭主妇一样,凯特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还有一张会计文凭。
她过早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成为一个妻子和母亲,在丈夫繁忙的公务下与他渐行渐远,逐渐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自己的儿子身上。很难说这样的选择到底对或不对,但简单充实,就像客厅桌面上的爆米花、冰箱里樱桃味的可口可乐和覆盆子蛋糕—凯特和儿子在爱德华不在的日子里,开开心心地发胖。
从搬来这个小镇直到今天,凯特一直表现得很快乐,她得到了小镇居民的尊重,这里俨然成了她的第二故乡。她会不断跟儿子说,镇子环境多么舒适,邻居多么慷慨,她多么爱这里的生活。但在快乐之下,迪克能感觉到凯特的不安,这种不安像是地下室的青苔,在沉默和阴暗中缓慢滋生。她开始有意无意地反复问着迪克同样的问题:
“宝贝,你今天感觉怎么样?”
“宝贝,你有没有不舒服?”
“亲爱的,今天你的喘气声比平常重了,你还好吗?”
每当凯特问这些问题的时候,迪克都有一种恍惚的错觉。
就像回到了十年前,就像回到了小时候。
健忘是每个成年人的心理疾病。随着年龄的增加,童年时期的回忆会变得越来越模糊,也许慢慢就会分不清幻觉和真实记忆的区别。
但和妈妈一样,迪克没有忘记在犹他州发生的一切。
1987年,爱德华在犹他空军基地获得了上校的军衔。同年,迪克在犹他州的盐湖城州立医院出生。
要说20世纪80年代末和整个90年代,是美国最好的年代也毫不为过。冷战结束之后,美国家庭的收入增长了10%,道琼斯指数翻了四倍。任何一个中产阶级都能拿出50万或者用更少的美金,买到纽约布鲁克林的复式别墅。
苏联解体,没人再为核爆和世界末日担忧,一系列改变世界的文学新星陆续涌现,史蒂夫·乔布斯回归苹果公司,皮克斯制作了《玩具总动员》,星巴克开到了世界各地。
可是迪克有关童年的回忆,就像一盒发霉的录像带,记录着潮湿的黑白画面。
迪克出生的时候只有五磅,医生说他有可能活不过三岁。
他在保温箱里待了将近一年,也许是动物本能地对生的渴望,他撑过了几次手术,终于活着离开了医院,回到了空军基地旁边的家里。
之后的很长时间,回忆的画面都停在了那个白色的洗浴室药柜上。
那是空军基地每个家属公寓统一样式的厕所—有一个狭小的陶瓷浴缸和一个铜制洗手盆,洗手盆上方的墙上有一个白色的药柜。
药柜靠上的一格里放着救心丹、贴着军用标签的盘尼西林、注射用抗生素、肾上腺素、强心剂、硝酸甘油、安定、止咳糖浆和包成一小支一小支的杜冷丁。靠下的一格则是非处方药物,包括各种止疼药、哮喘喷雾、儿童维生素、钙片、鱼肝油和其他保健药品。
六岁之前,迪克可以轻易拿到靠下一格的药物—那是他的日常用药。凯特从儿子懂事起,就训练他每日按时服药,例如一旦感觉呼吸不畅,就要立刻把哮喘喷雾拿来放进嘴里。没有人希望靠上一格的药会被用到,但二年级之后,靠上一格的药物被移到了下面。
那时候的迪克,已经需要每天把硝酸甘油和肾上腺素带在身边了。
爱德华常年在军事基地驻扎,迪克的唯一依靠只有凯特。他们在犹他州的房子远不及现在的大,无论站在房子的哪个角落,迪克都能听到妈妈的声音。
“宝贝,即使在地毯上也要穿拖鞋,否则会感冒的,细菌会侵入你的肺,一旦得肺炎你就完了。”
“亲爱的,不要再碰刀子好吗?想吃什么跟妈妈说,刀口感染可是会得败血症的。”
“不要吃奶油蛋糕!答应妈妈,永远不要碰这些食物,里面的胆固醇会让你生病。”
“不要吃比萨,任何硬一点的东西都不易于你消化。”
“今天太冷了,就不要出门了,在**待着,冷空气会让你的哮喘发作的。”
“老师今天打电话来说班上有人得了感冒,你就不要去上学了。”
凯特从那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和死神的拉锯战,她甚至要求跟着迪克到学校去,以便可以时时刻刻都注视着自己的儿子。她担心只要一不留神,死神就会把她的宝贝从身边夺走。
她对抗不了命运,唯一能做的就是把儿子重重保护起来,就像保护某件贵重易碎的艺术品一样。可是当她看到那孩子用瘦弱的手臂支撑着下巴,站在窗口向外看的时候,她知道她不能剥夺他生命中仅有一次的童年。
迪克对那所学校的记忆已经很模糊了,唯一清晰记得的是一把伞。
那是一把黄色的小伞,伴随了他一个又一个夏天。在他读书时安静地倚在教室门前的角落,在一堆扫把和水桶中间,和他一样孤独。
犹他州气候很干燥,夏季尤其炎热,路旁几乎没什么树荫,火辣辣的太阳能把操场的塑料跑道烤熟。不过没人在意强烈的紫外线,这里的每个孩子脸上都有或多或少的雀斑。
但妈妈说,他不一样,如果别人是路边的鼠尾草,那他就是温室里娇弱的兰花,炎热只会让他枯萎。
每当迪克撑着伞从教学楼走出来时,总会成为学生们耻笑的对象。
“我妈说了,”他们抿着嘴在小声议论着,“只有同性恋才打伞,尤其是他们要寻找同类的时候。”
迪克假装听不到同学的嘲讽,视线越过雨伞的边沿看到站在路对面的妈妈。凯特此时正露出满意的微笑—她坚信以她儿子的体质,暴露在紫外线下多一秒,都会增加患皮肤癌的风险。
因为迪克的特殊,他几乎从来没有朋友。
他总被安排在靠窗的前座—那里空气畅通,并且方便照顾。老师们总对迪克展示出特殊的关心和喜爱。尤其是那个叫萨莉的班主任,总是扬起上一次考试的成绩单,带着喜悦的心情对全班说:“迪克这次又拿了A。”
“迪克在这篇作文里描述了战斗机在空军基地降落的场景,他用到了优美的从句,并使用了复杂的词语—‘敏捷的’‘怡然的’……这些词语已经超出了课本的水平,我们应该为他鼓掌。”
迪克红着脸低下头,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无非是因为身体不便而多读了两本书,他的作文空洞冗长,只是描述了他日复一日看到的场景,他不出色,资质平平,只有一些遣词造句的小聪明。萨莉对他的青睐,只因为他有一个空军上校的父亲,和他无法治愈的孱弱。
那些表扬不过是基于同情。
老师们觉得,作为一个先天体弱多病、不知道还有几年能活的小孩,做到这样已经很好了。他只能跟自己比,不能跟其他孩子比。
稀稀落落的掌声响起,迪克能感觉到其他同学对自己的仇恨,他们讨厌他被夸张的赞美,又因为他的病不能对他进行报复而无可奈何。他们不屑的笑声就隐藏在这些掌声的背后。
每一次表扬,都让迪克备感孤立。
他被排斥在群体之外,他是一个异类。
“艾文,为什么你就不能学学迪克呢?”放学的时候,老师指着一个穿阔腿牛仔裤的男孩大叫道,“有空多看看书,哪怕是课本也行。再不按时交作业,我就要给你妈妈打电话了。”
那个叫艾文的男孩抱着足球,一脸鄙夷地回头看了看迪克:“但愿我有一天残废了,我就能变成跟他一样。”
老师还没来得及训斥,艾文就一溜烟地跑出了教室。
迪克撑着桌子站起来,拿起他的小黄伞。他心里觉得艾文说得没错。无论再看多少本书,也比不过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在阳光下的足球场上挥洒着汗水。
他更羡慕艾文。
而艾文明显不知道这点。
某天放学后,艾文带着球队的几个男孩子在教室门口堵住迪克,问他敢不敢爬树。
“我妈妈说,‘基佬’不敢爬树—如果你能证明自己不是‘基佬’,那我们会考虑让你当‘四分卫’的候补。”
迪克已经忘记当时他是怎么想的了,但他最终还是点了点头,跟着艾文他们来到球场后面—那儿有一棵将近一百年树龄的橡树。迪克一直爬到了很高的地方,不只为了那场该死的比赛,还为了和他们成为朋友。
他对朋友的概念很模糊,如果非要说的话,也许朋友就意味着他永远不可能爬到的树顶吧。
迪克不知道凯特是什么时候来到树下的,他只记得听到了一声尖叫,向下望去时看到妈妈绝望的脸。凯特看着他的眼神,就像他已经死了一样。
“该死,你妈妈没教过你吗?”凯特挥舞着手提包冲艾文喊道,“你们这群没教养的东西,你看不出我儿子有病吗?—宝贝,妈妈求你下来好不好?不!还是不要动了,妈妈去给你找梯子……”
“你们这群该死的蠢货,难道不知道我儿子跟你们不一样吗?和你们这些脏兮兮的小子不同,他很娇弱,你们会害死他的!”
不一样,大概无法成为朋友吧。迪克看着树下一哄而散的男孩子们想。
可惜凯特的步步为营,仍没有让迪克躲过命运的当头痛击。
四年级的某一天,迪克撑着他的小黄伞从学校出来,忽然感觉到一阵眩晕,扑通一下倒在了草地上,再也没能自己爬起来。
他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在妈妈的大呼小叫中上的救护车,也不记得主治医生在观察室一脸严肃做出的各项评估,迪克只记住了医院的消毒水味儿,和妈妈在走廊里的哀号。
运动神经元硬化症,迪克听到医生和凯特的交谈中反复地提到这个词,可是他的知识储备并不能理解这个词。他只是隐隐约约猜测到这是一种慢性疾病,他的手脚会像夏天在蛋糕上融化掉的奶油一样无力萎缩,这个过程可能很长,也可能很短。在他的想象里,他最终会变成一摊肉酱,消融在空气中。
迪克把他的幻想告诉妈妈,可还没说完,凯特就急促地打断他,告诉他医生已经给他用药了,他会好起来,会再回到学校,这不过是一个跟感冒一样没什么大不了的病。
但除了迪克之外,病房里的每一个大人,都知道这是一种无法治愈的疾病,现代科学在这种病面前显得微不足道,除了等死,没有任何有效疗法。
迪克留院观察了几天,萨莉老师代表学校送来了慰问卡,上面布满了同学的签名和不咸不淡的祝福语—愿你早日康复。
迪克从妈妈焦虑的神情中猜测到,这是个很难实现的愿望。
第二天夜里,许久不见的爸爸也赶了回来。一身军装难掩爱德华的憔悴面容,他揉了揉病榻上儿子的头,眼中似乎有些晶莹剔透的东西。
“嗨,看我带来了什么?”爱德华在床边坐下,从公文包里掏出了两本漫画书—《超人》和《美国队长》。
“爸爸,我翻不了书,”小迪克抬起扎满针管的手,“你能念给我听吗?”
凯特转过身,掩面而泣。
爱德华告诉迪克自己请了假,他将会陪着儿子在病房里度过整整一个夏天。
在那两个月里,他们一起看了很多超级英雄的录像带和漫画。
“爸爸,我以后会不会也成为这样的人?”迪克指着身穿紧身衣、手握盾牌的美国队长,“他以前也和我一样瘦弱,还有肺结核,可是后来他成了拯救世界的英雄。我以后也会成为英雄吗?”
“会的,上校,会的。”
爱德华朝躺在病**的迪克敬了一个军礼,看着儿子一脸天真,他的眼里早已盈满泪水。
对超级英雄的向往并没有让迪克的身体好起来,五年级的时候,他的两条腿已经不能动了。
“孩子,不用太担心,这只是肠瘘的症状之一,慢慢会好起来的。”主治医师是个有点秃头的爱尔兰人,鼻子总是红红的。他显然不太擅长骗人。
“可是我的腿动不了。”迪克小心翼翼地说。
“会好起来的。”主治医师一边机械地重复着,一边把他扶到轮椅上。
一开始的时候,迪克还和普通小孩一样按时去学校,渐渐的,变成了一周三次,后来变成一周一次。
他插上了尿袋,带上了塑料脖套。妈妈每天晚上会把他从轮椅上扶到**,用毛巾小心地擦干净他的身体,再用温水浸泡他冰凉的双脚。
有一次,凯特的水温没控制好,迪克的脚在超过70摄氏度的热水里烫了30分钟,凯特发现时,他双脚的皮肤已经起满了水疱。迪克看着几个破裂的水疱伴随着脓液流的满脚都是,看着妈妈自责地抓着头发哭泣,但他感觉不到疼痛。
他的大半身已经毫无知觉了。
“妈妈,我好像吃不进东西了。”某天饭桌上,迪克发现自己的吞咽变得艰难。
“宝贝,你有胃溃疡,这是正常的。”凯特轻轻拂过他的鬈发,把他紧紧抱在怀里,“你会好起来的。”
“妈妈不会让任何人夺走你,哪怕是上帝都不行。”
九年级的某一天,迪克突然感觉无法呼吸。就像头上被套了一个塑料袋,很快他连吸气的力气都没有了。
晕过去之前,迪克看到窗外下起了大雨。
他听见尖叫声和哭声,还有拨电话的声音,难受过后,迪克似乎看见自己的灵魂离开了肉体,轻飘飘地浮在天花板上。
他看见自己被横放在沙发上,看见夺门而入的爸爸,雨水湿透了他的军装,妈妈在声嘶力竭地哭喊。
“不,我不能失去他……不去医院!他们只会割开他的喉咙,把呼吸机塞进气管里面。我要我的孩子,看在上帝的份儿上!哪怕让我把灵魂卖给魔鬼……”
“救救他!”凯特死死揪住爱德华的衣领,声嘶力竭,“他是你唯一的儿子啊……”
后面的声音越来越模糊,迪克似乎看见他的身后有一道光,温柔地包裹住他,痛苦都飞走了。
爱德华颤抖着把一颗蓝色的药,塞进迪克的嘴里。
“MK-58……新一代……”
这是迪克回到身体里之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他的呼吸恢复了。
然后,他们就搬到了这个镇子上。换了新房子,换了新车和新邻居,一切如常。
除了迪克必须每天按时服药之外。
爱德华仍旧长期在基地工作,但每次回家,他都会带回来几个药瓶,郑重地交给凯特。凯特会把这些药放在客厅的小保险箱里,她向儿子解释,这个药是爸爸所服役的部队为空军士兵研发的特供保健品,只有体制内的公务员才有资格申请,因为没有对公众销售,所以这是他们之间的秘密。不能向任何人提起,否则会连累爸爸受到处分。
不得不说,那颗蓝色的小药丸就像童话故事里仙女的魔力药水,让虚弱的迪克一天天好转起来。他渐渐能够自己吃饭,从轮椅上站起来,走到前院草坪上细嗅着潮湿的空气。他重新回到了学校,他交到了朋友。
不到半年时间,他已经能像当时的艾文一样,带球跑过操场了。他能爬最高的树,也能随性吃自己以前绝不能碰的食物:墨西哥辣卷饼、甜甜圈、比萨、薯片、各种各样的蛋糕。
MK-58,这个词,只有在夜半梦回的时候才会偶然想起,在很长时间里,他都以为是自己的幻听。
直到昨天,他看到那一沓病例上死去的人和他们的服药报告:MK-57。
迪克的心紧了紧。
这两种药之间,有什么关联?
在这一天之前,迪克从来没有想过,他口袋里这些神奇的蓝色药丸是从哪里来的。
他不喜欢想一些太费脑筋的事,可是在漆黑的大巴上,一闭上眼睛,他就能听见M在消失的前一夜对爱德华说的话。
“你杀过人吗?”
迪克想到自己的父亲,他害怕听到那个真正的答案。
“宝贝,先去洗个澡吧,让你的朋友们在后院等你,好吗?”凯特阿姨从橱柜里拿出一把意大利面,准备放进烧开的沸水里。
“妈妈,我爸爸在部队里,到底是干什么的?”迪克扬了扬手里的药瓶,“这些究竟是什么药?”
意大利面撒了一地,凯特的笑容凝固了。
“宝贝,你爸爸是军人,他在部队的工作是国家机密,这件事我们之前不是讨论过了吗?”凯特一边说,一边弯下腰去捡掉在地上的面条。
“这些药……”
“你不该问!”凯特突然不留情面地打断了迪克的话。
“为什么?这里面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
“好了宝贝,好了,妈妈知道你饿了。”凯特拢了拢有点乱的头发,“你的朋友们都在这儿呢,他们也饿了,意大利面没有营养,我们再做个沙拉好吗?”
“妈妈……”
迪克看着在厨房里慌乱的凯特,她已经不再年轻了。很多人都说,孩子会吃掉母亲的青春和生命,当孩子长大成人的时候,母亲就会变成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
这一天对凯特来说,似乎早就来临了。
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至少老十岁,虽然发福让脸上的皱纹没那么显眼,但两鬓和头顶的白发、发黄浑浊的眼睛骗不了人。这么多年为了照顾体弱多病的儿子,她已经耗尽了心血。
迪克紧紧攥着拳头。
“孩子,”凯特在围裙上擦了擦手,靠着迪克坐在沙发边上,“也许我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不像电视上或者杂志上的那种摩登妈咪……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做不到现代育儿推崇的那样,在孩子摔倒的时候让他自己爬起来,鼓励他去泥地里打滚……也许我很失败,我不是个好妈妈,可我就是做不到看着你摔倒、任由你受伤,因为曾经有那么几次,我差点失去你……”
迪克看着凯特,一时间有点恍惚。
他已经习惯了妈妈无处不在的声音—“宝贝,注意台阶。”“亲爱的,三文鱼必须烤到全熟才能吃。”“宝贝,穿上外套好吗。”……
但他很少听到凯特谈论她自己,就像现在这样。
“妈……你是个好妈妈。”
凯特笑了笑:“无论我是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我都很爱你,上帝作证,我绝对不会害你,你的爸爸也是……”
凯特的眼角垂了下去:“无论他是谁,他在部队里干什么,他都是你的爸爸,你是他唯一的儿子,他希望你能健康快乐地成长,你明白吗?”
看着凯特恳切的眼神,有这么一瞬间,迪克忽然想放弃知道真相了。
他不想再去质问,不想再去怀疑,他只记得那个遥远的夏天,带他去看空军基地的战斗机起飞的人,抱着他看《美国队长》的人,在他床边向他敬军礼的人。
那是他的爸爸,美利坚合众国的陆军少将。
可他手心里的东西似乎在提醒着他什么。
他摊开手掌,里面是一枚普通的错版两角五分硬币。它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刺眼的光,像烙铁一样灼伤他的灵魂。
这枚硬币曾经属于一个和它一样其貌不扬的女孩。
他们之间并没有说过很多话。但她把这枚比她的帆布书包和拖车加起来都珍贵的硬币给了他。
她说,我们是朋友。
“宝贝,到后院和你的朋友们待在一起,好吗?”凯特轻轻拍了拍迪克的手,“我弄好沙拉就来。”
迪克站了起来,他向前走了两步,停了下来。
“妈妈,我想知道我的爸爸,是否值得我为他骄傲。”他回头看着凯特,“一直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