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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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本离开后,房间里依然充斥着令人厌恶的味道。他那刺鼻的须后水、肥皂味的发胶,以及他过来时在车里吃的辣酱火鸡三明治。我在他的衣领上看到了红色辣酱的污渍。几年前,当他笨手笨脚地弄脏衣服时,我会白他一眼,再舔下手指头,在污渍上搓几下,然后故意把手指塞进嘴里逗他,好让他白天上班时想起我。 可如今物是人非了。现在的他冷冰冰的,我一看到他,就有一种用舌头舔硬币或者新鲜伤口的感觉,有一股血腥味,仿佛我的身体不想让我忘记他把我伤得有多深。当他用那双温柔的眼睛注视着我时,我也不会像以前那样,融化在他奶油般柔软甜蜜的眼神里了。 不仅如此,我还愈发漠然。 “失去孩子,是一对夫妻所能经历的最艰难的事情之一。”我第一次单独去哈里斯医生那里咨询的时候,他便这样告诉我。我不需要说什么,他都知道,也许他在那时就已经预见了我们的未来。“有些夫妻挺过来了,感情变得更加牢固。但大多数根本挺不过来。” 我本希望我们能成为那一小部分的夫妻,我真的那么想过,甚至没有奢望我们的感情能更加牢固,只要能挺过来就好。但这种情绪问题,没有任何说明书或参考步骤能够告诉你,要如何从悲痛中走出来,继续你的生活。本是个现实主义者,他总会向现实低头,然后逆流而上。 从梅森失踪的那天起,他每天都依靠数据和事实来评估梅森生还的可能性,最终,他选择了放弃。我们已经输了,是时候承认失败,放弃寻找,然后放过自己了。我知道这对他来说十分痛苦煎熬,我也知道他用尽了全力,才说服自己向前看,甚至需要更多的勇气,才能强迫自己停止徒劳无功的寻找。可我做不到,我还困在原地。从一开始,我就拖着他,让他和我一起沉溺在悲痛的苦海中。当他意识到自己无法同时拯救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他选择拯救自己。 我们最终也没能挺过来,成为走散了的大多数。 现在回想起来,我很好奇那些没能走下去的大多数夫妻,都坚持了多久。反正我们只坚持了六个月。 我和本不是传统的恋爱关系,所以当我们这段始于冲动与**的关系,以同样惊人的速度消失时,我并不应该感到奇怪。但不论怎样,我们在一起度过了七年的时间。整整七年。 这意味着很多。 我总是忍不住回想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老实说,那种感觉就像是命运的安排,两个注定要在一起的人,相遇了。这让我想到了恒星:两颗恒星碰撞后会融为一体,变成一颗更大、更亮、更强的恒星。可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如果两颗恒星相撞的速度过快,不仅无法变成一颗新的恒星,反而会一起爆炸,然后化为乌有。 大学毕业后的第三年,我搬到萨凡纳生活,住在一套几乎没有什么家具的单间公寓里,那里离我的新办公室只有几个街区远。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决定成为《毅力》(The Grit)杂志的一名专栏作家。那仿佛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就像医生和消防员,他们坚守着自己儿时的梦想,一直到成年。被梦想紧紧裹缚住的他们,甚至忘记留意人生还有没有其他可能性,还有什么机会在等着他们。 在我最美好的几段记忆里,有这样一幅画面:玛格丽特和我趴在父母房间里的一块铁锈红色的地毯上,细细的腿在空中摇来晃去。她一边翻看着光滑的书页,一边给我指她最喜欢的图片。她会很小声地跟我说:“给我讲个故事吧。”然后我就一字一句,大声地为她读图片旁边的文字。那是一本无论在机场还是杂货店里都很容易被人注意到的杂志,它有着厚厚的哑光封面和看起来很昂贵的纸张;是一本我父母这类人会买回家,用来装饰咖啡台的杂志。这本杂志完美地诠释了它的受众定位:成熟、富裕、有文化。 杂志的标题简洁得无可挑剔—《毅力:讲述南方的故事》。 十月底,上班的前一周,我搬了家。那时候的我觉得,这些南方城市在某些方面都有一些相似之处,比如都有巨大的橡树和西班牙苔藓,还有爬满了茉莉花的铁门,但它们似乎又都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每座城市都有它的独特之处。萨凡纳让我想到了家乡,但只有美好的那部分,就像用弹簧刀割掉了黏黏的伤口,只留下了新鲜的皮肤组织,等待愈合。 我很喜欢这座城市,真的很喜欢,可有整整五天的时间,我一直独来独往。这里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孔,也没人能陪我说句话,这让我感到无比孤独。所以那个周末,我决定打扮一下,出去走走。 记得当时,我双手插着兜,漫步在萨凡纳河边,一股刺鼻的烟味和墨西哥辣椒味突然冲进我的鼻腔。我快步走到一家露天酒吧,大口大口地喘起气来,然后在吧台点了一杯啤酒。 “自助餐,十五美元一位。”服务员过来招呼我,他身上有股海水和沼泽泥土的味道,还伴着啤酒发酵后的酸味,“我们还提供牡蛎刀和毛巾。” 我掏出钱包,递给他一张二十美元的钞票,服务员递给我一把蓝月牌牡蛎刀和一桶在煤炉上蒸熟的牡蛎。我一手拿着啤酒杯,一手拿着牡蛎刀和那桶牡蛎,刚一转身,就撞上了身后的那个人,手中的啤酒洒得到处都是。 “对不起。”我连忙道歉,手忙脚乱地阻止剩下的啤酒顺着手腕往下流。与此同时,我看到一些白色泡沫状的**,正从那个人的夹克上滴下来。“哎呀,实在不好意思,我没看到你。” 那个人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夹克,用手套擦了一下,然后他转过头,目光落在我的脸上,接着他笑了起来,嘴角轻轻上扬,露出了洁白的牙齿。 “没关系,”他指着我手里的牡蛎刀说,“至少你没用那玩意儿戳我。”此时,我留意到那把牡蛎刀的刀刃正明晃晃地朝着他。“被一把牡蛎刀送走,可不怎么体面。” 我低头看着手里的牡蛎刀,又抬头看看他,一脸惊恐,如同拿着剪刀乱跑后被大人骂了一顿的小孩。 “我开玩笑的。”看到我的脸被吓得通红,他连忙说,然后咧着嘴冲我顽皮一笑,“你知道怎么用那个东西吗?” “不知道。”我说谎了,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谎。我当然知道怎么用牡蛎刀,把刀尖塞进牡蛎的缝隙,然后转动刀柄,将其撬开。可面前这个男人太帅了,已经独自一人度过了一周的我,不想草草结束我们之间的对话,也不想就这样放他走,只留下我一个人。“你可以教教我吗?” 他带我找了张空桌子坐下,桌上放着一个倒过来的威士忌酒桶,桶中间有一个洞,用来扔牡蛎壳。他抓起一只牡蛎,把撬出的牡蛎肉放到一块苏打饼干上,然后递给我。 “这个要多放一些鸡尾酒酱,再挤一些柠檬汁上去,”他看着我说,“这样吃会没有那么咸。” “谢谢。”我笑着把他递过来的饼干塞进嘴里,舔了舔嘴唇,然后伸出另一只手,“我叫伊莎贝拉。” “本。”他用力地握了一下我的手,我注意到他没拿喝的东西。 “喝点什么吧,我请客,至少让我表示一下歉意。” “其实我刚刚是去结账的。” “啊!”我的脸马上红了起来,没想到那句调情似的玩笑话会适得其反,“这样啊……不过还是谢谢你教我用牡蛎刀。刚刚实在不好意思,把啤酒洒到你身上了。” 他犹豫了一下,看了看吧台又看了看我,好像在认真思考着什么。 “其实,”他再次开口说道,“再喝几杯也没关系。我请你吧,因为你的啤酒刚刚被我的夹克喝了。” 我笑着目送他去吧台点酒,内心涌起一阵莫名的兴奋。他一回来,我就迫不及待地和他聊了起来,根本没给他掌控聊天节奏的机会。我们聊到了萨凡纳以及他在这里住了多久,在聊到波弗特的时候,我几次试图转移话题,但他还是问起了我的家人和兄弟姐妹。 “我有一个妹妹。”我只说了这个,仅此而已。他不需要知道更多有关玛格丽特的事,至少现在,我没必要跟他说那么多。 他似乎觉察到了什么,很快转移了话题,聊起了我的工作。 “我是《毅力》杂志的专栏作家。”我丝毫不掩饰语气中的兴奋,“下星期一是我第一天上班。” 我注意到他的眉毛扬起,嘴角露出了一丝欣赏的微笑。 “真的吗?《毅力》杂志!” “我已经迫不及待了!”我脱口而出,三杯啤酒下肚,让我整个人都放松下来,话也变多了,“我很激动,虽然还没去过办公室,但我听说那里装修得很有品位,就像杂志里的一切走进了现实。我的意思是,它当然会是那种风格,毕竟这本杂志自身设定的品牌形象……” 我停了下来,突然意识到自己在胡言乱语。而坐在对面的本正盯着我微笑,努力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不好意思,我一直说个不停。你是做什么工作的,本?” “我想我算是个独立作家吧。”说完,他低头看了看桌子,“大周末的,我们不聊工作了。” 他继续滔滔不绝地说着,但那个时候,我已经听不进去了,一个字都听不进去。我一直盯着他看,享受着这突如其来的美妙夜晚。这个英俊潇洒的男人,不仅善良幽默,更要命的是,他竟然也是个作家。我不知道是因为那些塑料杯装的啤酒,还是桌子旁的篝火,我的脸颊又热又红,有种久违了的感觉,让我终于觉得自己是正常的,是被需要的。这一刻的感觉实在太美好了,美好得让我觉得如果我不抓住这个瞬间,我将会后悔终生。于是我鼓足勇气,靠近他,吻了他。 我记得,他柔软的嘴唇咸咸的,嘴里还有一些啤酒的余味和冰凉的余温。我把手放在他的脸颊上,用手指轻轻抚摸着他的头发。几秒钟后,我坐回了座位,用手背轻轻擦了一下嘴唇。 “对不起。”我红着脸说,突然觉得有些尴尬,“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了。” “没事。”说完,他脸上的表情变得不一样了,似乎有些害羞,“真的,别放在心上。” 我连忙说:“我得去趟洗手间。”现在的我急需离开这张桌子,离开他一小会儿,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想想接下来应该说些什么,于是我起身去了洗手间。看着洗手间的镜子,我注意到自己的眼圈有点发黑,眼神有些涣散。每次我喝多了就会这样。但因为一直在笑,我的脸颊红润,胸口也流动着一股暖意,这股暖意不仅来自外套和篝火,也来自刚刚和他相处的那些瞬间。一种令人满足的温暖填满了我,触动了我尘封多年的心。 我鼓起勇气走出洗手间,一边用手整理头发,一边朝我们的桌子走去。我决定拿这件事开个玩笑,自嘲一下自己是个无足轻重的人,刚才的那个吻不用放在心上。但很快,我发现事情有些不对劲。 座位上没有人,本不见了。他走了。 就在这一刻,我突然意识到刚刚那个吻有多么尴尬。在我亲了他以后,他的笑容变了,与之前的笑容大不相同了,他僵硬地站在那里,双臂一动不动地放在身体两侧。 他并没有回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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