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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写话本

沈临将笔墨纸砚收拾妥当,悉数搬到了屋后。 这间青砖瓦房恰好处在高坡之上,背后便是一条潺潺小溪。 溪水清冽碧透,即便是盛夏时节,也沁着丝丝凉意,沁人心脾。 溪流再往后,便是一整片茂密竹林,竹梢之上百丈悬崖耸立,险峻非常,云崖村正是因此得名。 山风自崖间掠过,压弯一片翠竹,带着特有的清新竹香拂面而来,吹得石桌上的草纸哗啦作响。 别的不说,此处风景确是绝佳,整个云崖村也寻不出几处能与之媲美的地方了。 他加了一点水,开始研墨。 他取了溪水,缓缓研墨。 这方墨锭虽已封存数年,却丝毫未变质,清水渐次晕开醇厚的墨色。 只是纸张就差了许多,莫说上好的宣纸,便是最次的毛边纸也比不上,仅是些粗糙的草纸。 但即便如此,对寻常农家而言,也已是难得的奢侈。 他润了润笔,屏息凝神,端端正正写下了一个“沈”字。 看着自己所写的字,沈临微微吐出一口气。 真是……丑得一笔! 虽然他也上过几节书法课,但那都是凑数的,正儿八经就没写过几个字,虽然有着前世的一些基础在,但一出手就想写得端正几乎不可能。 就这一手字,别说科考,恐怕到了考场上考官光是看到这手字,都得气死不可。 科举考场之上,除了文章之外,写得一手好字,也是重要的加分项。 能够考取到功名的读书人,字迹无一不是端正俊秀。 他若想走科考之路,这手字非练不可。 他叹息了一口气,把纸铺平,继续集中精神开始练习。 有着前世的一些基础在,无论怎么样,比起那些不曾握笔的孩子而言都好了不知道多少。 连续练了十几二十张纸之后,终于写得像模像样了。 他把第一次所写的跟这一次所写的字放在一起对比,虽然不至于天壤之别,但已经有了质的进步。 至少能看得下去了。 身后传来细微的脚步声,周氏悄然走近,低头看到他写的字,顿时惊讶得合不拢嘴。 难不成家中真出了一个神童? “临儿,你什么时候学会写字了?”她声音里带着难以置信的轻颤。 “爹教的呀,教过一次我就记住了,写字不是很简单吗,就是写得不好看!”沈临一脸理所当然。 他把所有的缘由全部推到了自己那失踪的老爹身上。 这是他为自己精心打造的一个人设,神童人设,否则的话,未来他所展现出来的东西,根本没办法解释。 周氏:…… 你还未入学堂就会写字,若写得端正那还让别人活吗! 不过此事虽然听起来合理,但是细细一想,好像也没那么合理。 在她的记忆中,沈明河是教过沈临,但次数也不多,难不成寥寥几次便全部记下来了? 若真如此,那这孩子更非得读书不可! 说不定真能考个功名回来! 周氏心中蓦地涌起万丈豪情,仿佛已看到功名在前方招手。 “好,那你好好练。”她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激动,“我带溪溪去邻村一趟,看看能不能寻些活计。” “恩,娘,你去吧!”沈临一脸的乖巧。 周氏心中欣慰无比,谁说生一场大病不是好事,这不就脱胎换骨了。 果真是上天眷顾! 待周氏离去,沈临闭目凝神,意识沉入脑海中那片神秘空间。 无数光点如流萤般盘旋飞舞。 他心念微动,与哪吒相关的书籍便如一道道流光划破虚空,齐齐落在他面前。 《封神演义》、《西游记》、《哪吒闹海》、《哪吒之魔童降世》、《哪吒传奇经典故事丛书》…… 沈临开始在这些书中一一寻找出来。 在现代耳熟能详的哪吒的故事,其实直到现在并未独立成书,也从来没有将哪吒作为作为单独的主角创立文学作品。 他小时候最爱看的就是《哪吒传奇》这部动画片了,来来回回,不知道看了多少遍,里面的情节早就烂熟于心。 现在更是有这么多书辅助,重新创作并不难。 他只需要把这些素材全部糅合在一起,便能创作出一本全新的书来。 等他翻阅大半之后。 心中已然有了腹稿。 慢慢开始下笔。 乌云压顶,电闪雷鸣,浩瀚东海之滨的陈塘关,正经历着一个不平凡的夜晚。 总兵李靖府邸内外,仆从们步履匆匆,神色紧张。 李靖本人紧锁眉头,在厅堂中来回踱步,他的夫人已怀胎三年零六个月,至今未能生产,这非同寻常的迹象让整个城池都弥漫着不安的流言。 突然,天际一道刺目的红光撕裂黑暗,径直落入李府后院! 紧接着,内室传来响亮的婴儿啼哭声,李靖悬着的心刚欲放下,产婆却连滚爬出,面无血色地惊呼:“老爷!不好了!夫人、夫人她生了个……是个……” 李靖心头一紧,拔剑冲入房内。只见房中并无寻常婴孩,只有一个滴溜溜旋转、散发着灼热气息的红色肉球! “妖孽!” 爱妻心切的李靖又惊又怒,认定此物绝非祥瑞,他大喝一声,手中宝剑寒光一闪,奋力向那肉球劈去! “轰——!” 肉球应声裂开,却没有想象中的血腥场面,反而迸发出绚烂夺目的光芒。 光芒渐散,一个粉雕玉琢、眼神灵动的男婴从中跃出,稳稳落在地上。他脖戴乾坤圈,身披混天绫,周身灵气四溢,竟无半分邪气。 婴孩不仅不惧,反而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周围惊愕的人群,最后目光落在手持利剑、目瞪口呆的李靖身上。 李靖与众人皆愕然,不知此乃吉兆还是凶兆。 ……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新脑子太好用,下笔如有神助,那些念头不清的情节,在他的脑海中顿时连成了片。 一个上午过去,洋洋洒洒写了两千来字,完成了第一篇章。 虽然字还是同样拙劣,但是故事情节还是很引人入胜的。 练字不是一朝一夕的,没办法在短时间时间之内提高。 他只能通过反复誊抄,尽量写得好看一些。 就在他准备修改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敲门声。 这么快回来了? 沈临起身走了过去打开门。 结果看到的却是他的大伯母冯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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